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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荼蘼-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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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我要在什么时候实施这个计划,我选定了两个月以后的生日。确切地说是在一个多月后的五月九号,那正好就是我二十八岁的生日了。我是在那一天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再选择这一天离开这个世界,也称得上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吧!再说,也就那么近四十来天的时间了,我再等上一等亦算是让自己最后体味一下这个人世间罢。
    我一一想明白了那些死亡的细节之后,便毅然决然地要照此办法做下去了。想着终于能够摆脱这人世间的一切苦难和束缚,我就感到一阵轻松和畅快,对死亡本身就并不觉得有一丝一毫的恐惧了。
    或许,我早就应该如此一了百了的。
    一死是万事都可以了结的,但我既然还要活上那么几十天去,就得有活下去的法子。
    首先,我得找个地方住下来。这可不能仅仅只是个栖身之所,而且还是我最后的归宿之处。哪里才是最为适合的地方呢?其实,在我的心底最为理想的地方就是南京,就是那个我长大的小院了,可是莫说我是再也回不去南京那个家了,就是那个小院也早就湮没得无影无踪的了。我这些年来都是像是一个游魂似的东游西荡的,无法把握得了什么,对于这自己最后的归属之地,我实在是希望自己做得了主,寻一个自己喜欢的地方静静地、不受任何干扰地死去。
    突然间,我想起一个地方来。那是在郊区的农家,一个私人修建的小院子。那天傍晚,我和宋莲去找一个藏在郊区的毒品贩子买“货”时从那里路过,那户人家没有关院门,我在一转眼间竟然看到了一架荼蘼,虽然不及我以前窗外的那一棵枝叶繁茂,但乍见之下我真是倍感亲切,恍然有了一种家的感觉。不禁就站在那里愣了好一会,直到宋莲推了我几次这才依依不舍地走了。
    那是目前为止我所能够想到的最佳所在了。好罢,我最终的家就选在那里了。我这样打定主意之后,就凭着依稀的记忆找向那个农家小院去了。
    当我拖着疲惫的脚步来到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薄暮时分了。在昏暗中,这幢只修了两层半的楼房显得很有些古怪,像是一个十五世纪的幽灵古堡似的。看着,看着,我竟然与它有了一种奇怪的共鸣,它不正象征着我的人生么?半途而费又丑陋不堪。
    一个中年妇女走了出来。“小姐,你是———”
    “我想租一间房子。”我问:“这里有吗?”
    那女人显然并没有想到这样偏僻的地方也会有人来租住,愣了愣,一时忘了答话。
    “请问,你是房主吗?”我又问。
    “哦!”她这才是一付回过神来的表情。“对,对,我就是这房子的主人了。”
    我说明白了想租住的意思之后,她热情得不得了,忙又叫出了丈夫来替我把行李拿进了院子里面去,生怕我跑掉了似的。
    “你是想住楼上呢,还是想住楼下?”那个自称是刘嫂的女人带点讨好地问着。
    “你们哪里有空,我就住哪里好了。”
    “我们?我们住哪里都行的啦,重要的是你喜欢住哪里。”
    我看了看院子里的荼蘼,就说:“如果方便的话,我就住楼下吧。”
    刘嫂立刻满口应承着。“随你,随你!”
    接着,她那个显得很是老实的丈夫就在她的指挥下去收拾一楼的一个房间去了。她则陪着我坐在院子中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着,但不论她如何拐弯抹角地打听我的情况,我都给她来个十问九不答,最多是问一问关于房租的问题。
    她丈夫手脚的麻利和她的多话成正比,在她快有要问无可问的当口他也做完了活儿。
    “那房租的事情,你看———”她期待地,同时打量着我。
    “你说怎么就怎么吧!”我想到将来会带给他们的那种特殊的麻烦,就觉得该由着她要价的好,也算是一种补偿罢了。
    “我说呢,我没有看错人啦!”刘嫂大喜过望地对丈夫说道。“罗小姐一看就是大方的人啊!”
    我笑了笑,就自顾自地进了那间小屋。这个房间并不是很大,家具也很陈旧了,又大约是因为一直没有人住的缘故就有了一股霉味儿。但是,这些对一个注定快要死去的人并没有意义啊。何况,一推开窗就刚好看见那架荼蘼,仅此一点就足以弥补一切了。
    于是,我就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安顿了下来。
第六十三章 二零零年(6)
    住的地方是有了,剩下的问题就是这些天的花费了。本来,宋莲留下的那笔钱并非是小数,足足有一万元之多,要供我这些日子的花费是差不多的了。但是,我既然已经是将死之人了,白白用光了它们岂不是非常的可惜了吗?想了一下,我就将这笔钱全部汇给了湖南的阿根嫂,并且故意不留下汇款人的地址,如此一来,她就算是知道是我寄的钱也是没有办法退回来的了。这么做既能最后报答阿根嫂一二,也使得这笔钱有了意义。
    关于我自己,我做了一个近乎是很荒唐的决定,我去了“忘情谷”。
    “忘情谷”是一家比“野百合”大许多的娱乐城,集现代社会能够有的娱乐方式于一体,自然是不能少了众多的漂亮小姐的,我并不费力就找到了“工作”,开始成了“忘情谷”里的一名小姐。
    我之所以要这样做,除了生计的需要,因为所需要的并不是单纯的食物,还有那种高额的消费。我是不可能戒得了那种东西了,而且在这个时候还去戒什么也没有太大的意义了,反正我是最终会把什么都戒掉的。再则,这几十天里我总得找个去处罢。另外是出于一种微妙的心理作用,我实在是想最后作践一下自己。我的真正的母亲是谁呢?我的家人早已经把我看作了一个死去的人了,那个我爱着的男人又是‘‘‘‘‘‘‘‘‘在这世界上并没有一个人需要我,更加没有谁肯来真正关心我这个人,我是死去,还是活着,根本就不会有人在乎的!而且,我就是那样一个天生低贱的女人啊!正经的工作总是不属于我的,这似乎真的就是我这一生的定位了。那么,就得了吧,我怎么着也就无所谓了。就这样最后纵容、疯狂一下吧!
    于是,我挑中了“忘情谷”。“忘情谷”,一个多么好的名字啊!我要把自己投入其中,忘掉一切该忘的感情,忘掉一切该忘的人,然后,我就彻底地离开!
    在“忘情谷”的“工作”和“野百合”的在实质上并没有不同,对于我来说做那些事情真的是轻车熟路的。可我发现自己并不能如预先设想的那样纵情一番,我怀着那一腔等待死亡的热切之情就有了一种超然的心态,看着那些在这欢场里形形色色的女人和男人们,我心中充满了厌恶与怜悯相混杂的感觉,说什么自己也是无法办到和他们一起“欢乐”了。结果,我只能够做到勉勉强强地陪酒、调笑而已,与客人在一起,我冷若冰霜;与同事呢,无话可说。没有多久,我这个叫作罗红的女人,就成了“忘情谷”里众所周知的收入最差、最不受欢迎的小姐。
    对于众人的议论、褒贬,我是丝毫没有放在心上的。我几乎断绝了和所有人的来往,除了每天去“忘情谷”挣够自己所需,再去那几个经宋莲介绍认识的毒品贩子那里买“货”以外,就是呆在家里,做做清洁、看看书或者照料一下荼蘼花。我尤其热衷于照料那株荼蘼,无论我深夜回来得有多么晚,都不会不在花架下站上一会儿,对它说上一些话,仿佛它不是一株植物而是我的某个朋友、亲人。而这荼蘼呢,许是因为我悉心的照料,又许是因为这南方温暖的天气之故花儿竟然在三、四月里就陆陆续续地开放了。看着这娇艳的花朵,我并没有太多的欣悦之情,而是满心的悱恻和怜悯。原本就已经是“开到荼蘼花事了”了,如今这荼蘼花儿开得更加的早,不是意味着那春天走得更快、更早了吗?终至是了无觅处的地步。而我,是不是也该随它归去了呢?
    我又常常把那些飘落在地上的荼蘼花一一拾起来,小心翼翼地压在书中,做成一朵朵干花标本。以其让它们在尘土中凋零腐烂,倒不如这样让它们留下另外一种美丽来。
    我知道,这样的举动很有些病态的;我也知道,房东夫妇在好奇地偷窥着我的行为。我是不在意这一切的,依然我行我素着。同时,在心里默默地计算着那一天的到来。
    我有时也不免要觉得自己很有些好笑,其实要死去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又没有什么人来阻拦我的行动,我又为什么非要等到五月九号呢?我想,这纯是因为我想把握一次自己命运的心理使然罢。近来,我常常把自己过去的生活一一追忆起来,这一生里有太多身不由己的无可奈何了,小的时候什么都是听父母的安排;遇见阿风以后,又是处处都是以他为重心;后来的种种遭际也没有哪一样是出自我自己的意愿而为之的,总是有一种境况在后面逼迫着我、推动着我一步又一步地走到今日这般地步来。当然,我自己的决定也是起着作用的,也不能事事都归罪于“命运”这个抽象的东西吧,但我终究还是觉得一个人自有一个人的命运存在,自有一种难以抗拒的神秘力量在左右着我们,面对它,我似乎从来就没有胜利过,在那最后的时刻里,我想自己应该是有权利主宰一次了罢。
    所以,因为了这样一种奇怪的心理状态,死亡就成了一件我自娱的游戏,在以我自己的规则按部就班地发展下去了。我并没有丝毫对死的恐惧,而是有着某些得意之情了。
    日子在我的等待中一天一天地滑过。
    就在距离死亡期限还有二十五天的时候,我遇见了一个故人及因此引发了一场小小的风波。
    “忘情谷”的后台老板之一据说是市政府里某个高官的儿子,来头自然是不小的了。无论是白道,还是黑道都是很吃得开的,生意岂有不好的道理?我们这些做小姐的客源是多多的,也不乏山水有相逢,遇到过去的熟人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与王富顺、于总及几个过去在“野百合”认识的男人不期而遇过,大家倒没有什么尴尬可言的,反正在这种场合里,像我们这样的女人,迎来送往原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但是,我没有想到会遇见他———方志林。
    当我送走了几个客人正准备离去的时候,那个妈咪却叫住了我:
    “罗红,你来一下!”
    原来是六号包间里新来了几个客人,是什么杂志社的文化人。这就是说,这是几个不大肯“额外”消费的主儿,那些很有职业经验的小姐们是不愿意浪费时间和心情在这些人身上的,个个避之夭夭了。可客人既然点了“小姐作陪”这一项,就得服务不是,妈咪倒是挺会因材用人的,立刻就想到了我来。
    还没有进六号间的门,就迎面碰上一个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白晓荼!”他大叫。
    我被吓了一跳的同时也立刻就认出这个男人是谁来了,他正是那个和我曾经有过一段来往的编辑方志林。第一次的,我心里有了一点难堪的感觉。我佯装着没有听见也没有看见,试图从旁边走过去,但没有成功。
    “白晓荼。”他一把拉住了我。“你怎么会在这里?”
    “谁是白晓荼?”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先生您认错人了。”
    方志林凝视了我好半晌,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他慢慢地问:“那———你怎么称呼?”
    “罗红。”
    “罗红,罗红‘‘‘‘‘‘‘‘‘”他喃喃道,脸上的神色有些古怪。
    “方总!方总!”包间里有人在喊着。“你不要想着逃跑啦!”
    他没有理会,却自嘲地对我说:“我这个‘总’可不是什么大款,只是个总编罢了。”
    里面又在一叠声地喊着,他不得不回应了。“来了,来了!”
    他一时像是忘了自己先前是为了什么出来的,又心神不属地回头向包间里走去。迟疑了几秒钟,我把头一抬,做出一个微笑来,跟在他的身后也走了进去‘‘‘‘‘‘‘‘‘‘‘‘
    自此以后,方志林成了“忘情谷”的常客。他隔三岔五地就会出现在这里,有时是和三四个同事或客户,更多的时候则是他一个人来坐坐,而且无一例外的会来找我作陪。
    很快地,关于他和我暧昧的绯闻就成为了流传得最广的故事了,甚至还有人言之凿凿地说方志林已经是在离婚进行中,家里正是“战火纷飞”了云云。我的人缘向来就不是很好,被人说三道四早已是寻常之事了,但我却很是为方志林感到委屈了。他真的是很屈的,我们之间确确实实并没有什么暧昧可言,他每次来是找我作陪的,可我们总是各自喝着各自的酒,连话都难得说上几句的,他也再没有叫我“白晓荼”,而是和别人一样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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