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清白-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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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清白》
作者:明涛
还我清白 正文
不是序的序·本书诞生记(梦呓版
月黑风高,夜深人静。朦胧中,一个衣衫不整的黑影蹑手蹑脚地摸进了一间屋子,轻轻掩上了门。——没办法,我失眠了。翻来覆去睡不着,又不想影响家人的休息,只好悄悄溜到简陋的书房里。上网吧,对,上网。我决定再一次用这种方式来排遣自己的无聊。据说,排遣无聊的各种办法中最简单有效的就数找个人聊天了。对正值血气方刚的爷们而言,当然对象是个迷死人不偿命的青春美少女才妙了。可是,我并不喜欢聊天,尤其不喜欢深更半夜的聊。不然叫老婆大人发现了,一定会石破天惊狂风暴雨的误会以致令我百口莫辩百身莫赎。那就游览网页吧,我这样做了。可是,我一样不喜欢很多“很黄很暴力”的网站。嗯,倒不是一点不喜欢看,谁叫咱自结婚后便一直坚持不懈的要求自个儿做个向柳下惠看齐的“正人君子”呢?更何况咱又深信举头三尺有神明,所谓“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呀,倘若今晚我乱看,没准明晚我就会被人乱看哩!这样的险可冒不得!于是,我不得已又点开了文学网站。三五眼瞟过去,嘿!盛大文学投入1000万的“首届全球华语原创文学大展”?
这个中!500万大奖的彩票咱都敢想敢蒙敢买了,这1000万的,嘿,诱惑啊!一大锅肉,搞不好能喝上口汤呢!况且又不要前期经济投资,又不要承担什么金融风险,又可以解我的郁闷烦躁,顺带还可以发挥一下上帝辛辛苦苦为咱创造的文学天赋……啥都别讲了,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开始写呀!
然而,写什么好呢?说实话咱正构思着一部浪漫主义加现实主义的文学巨著,能叫当今文坛抖几抖的那种。但这样的书是准备铆足了劲奔着《红楼梦》境界写的,怎么着也得“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才行。可这次大展在长内容类型小说上拢共才给几个月的投稿时间!算了,忍痛割爱,换一个吧。想想咱早时最爱看武侠小说,记得还曾写过一部,算是有经验,得,再写一本武侠好了。
似乎有位高人说过,任何伟大的事情都需要呕心沥血的经历千辛万苦方能成功。应该承认,写一部好的武侠小说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件伟大的事,背景、人物、故事、感情、甚至于思想,无一不需要精心的设计,巧妙地安排,以及别具一格的表达等等。像我现在,临时抱佛脚又哪能来得及呢?
既然抱佛脚不行,我就抱佛腿,抱佛胳膊,一直抱到佛受不了,他终于无奈地给了我一个主意:你去看一个故事,然后照着写出来。
那怎么成?我讨厌抄袭!虽然有江郎才尽的人说“天下文章一大抄”,但抄几句经典的话或几个精彩的桥段什么的,尚可以勉强往“引用”、“借鉴”一类的上面靠,而照抄,岂不要羞死人?
佛悲悯的摇头叹息:傻孩子,佛爷爷也讨厌抄袭,你看看我这发型,当年剃度是为了表示去除一切牵挂,全心修行。没成想如今许多人六根不净凡心未泯,吃肉喝酒娶老婆一样不落,只为一个“利”字,就抄袭我刮个光头再披上件被单便冒充和尚了。要不是僧家戒“气”,我早七窍生烟下去踹他们了!哦,所以我让你“看”个故事,不是让你抄,而是让你去亲身经历,像“通灵宝玉”那般。
投胎转世?啊不,不中不中,那得多长时间啊?回来大展早结束了!
佛颔首微笑,好孩子,真纯!不过投胎转世确实费事,我也怕麻烦,这样好了,眼下不是很流行穿越吗?你也穿一次吧。
穿越?乖乖隆地咚,那敢情好啊,我老早就想穿一次过过瘾了!——怎么穿?
世上有难道我的事么?保管叫你穿得比谁都有高科技含量!佛自信的笑笑。随后教了我一个“穿越诀”,并且告诉我,只要捻着这个诀,想咋穿就咋穿!唯一的要求是:为了便于时空隧道管理,最好一年只穿一次。哦,一年一次就一年一次吧,好在穿一次只需花个几秒钟,却能在过去未来的时空里任意遨游。当然了,佛还说这诀是个大秘密,一般人别告诉他。
哎!我感动的呀!都说我佛慈悲,真是的呀!烧香,烧香,烧香……
烧完香,我开始准备穿越了。作为一个原则性很强又很负责任的人,首先我叮嘱自己:历史是已经发生过的了,咱穿越,只是去“看看”,千万不要乱动手改变什么,不要影响历史。另外,作为一个追求完美的人,穿越也得讲究专业素质,起码得以古人的形象装束进入古人世界吧?所以我赶忙找到当理发师和小裁缝的朋友,连夜设计了发饰衣着。谁想好不容易倒腾完了对镜一看,娘咧!这不楚留香吗?虽说长得帅要怪咱爹娘赐予的遗传基因太优良,可这副容貌穿过去,立马非迷倒一大批美女不可,那时想不干涉历史都难啊!没奈何,只好又找了位化妆师,狠心海扁了他一顿,叫他比着四大恶人之首段延庆的模样来化,化到最后,果然很像四大名捕的师父诸葛小花。只能这样将就了,我等不急了。草草和朋友们道别,顺手拿了把二胡,我就骑单车来到了一个僻静处。没错,穿越的时候不能叫人看见,否则传出去让央视知道了,春晚非拉我去现场变魔术咋办?——都知道魔术是假的,而我这是真的,咱可不能昧着良心糊弄全国观众。
闲话少说,我已经穿了。因用力过猛,穿过去睁眼一看,乖乖不得了,怎么全是恐龙啊?赶快回来点,却感到很热,往下瞧瞧,一个威猛彪悍的大汉正弯着弓射太阳,好容易射完了,他老婆却趁黑奔月亮上了。这故事有看头,可大家都晓得,估计写出来人们也懒得看,除非乌七八糟乱改一通。但我说过自己是很负责任的人,我尊重历史,怎么能瞎改呢?正直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只能放弃他们又回来点,这次映入眼帘的是一帮裸男裸女正在酒池肉林里追逐淫嬉,吓得我连忙扭过头,以防长角眼,偏又看到一个比我化妆后还老的老头正在渭水钓鱼,钩是直的,还离水三尺。额滴神啊,这群人都疯了么?不行,我得到个文明点的时代去。急抽身,我再穿!哈哈,这回总算如愿以偿,咱到了一个貌似太平盛世的地方:处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家家焚香放炮,热闹非凡。俺心痒了,遂现身找人问了一下,原来是到了大明朝。明朝是有很多传奇的,这也正合了咱要写武侠小说的意。于是欣欣然四处逛了逛。为弄清今天到底为啥这么张扬,又专门跑去看了张官府榜文。呵,巧了,竟然赶上了皇上二十五岁龙诞吉日,正搞普天同庆哩!仔细再瞅瞅,落款日期写着正德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掰手指算了算,这不1516年吗?呀!那个世界知名的英格兰女王加“女巫”玛丽一世今年才出生?看来她比我们的大清官海瑞小两岁呵。至于这正德皇帝嘛,就是明武宗朱厚照了。历史上最具争议的皇帝之一。有人说他荒淫怪诞、乖张腐朽,也有人说他追求个性解放,极具个性色彩。如果记得不错,当年他妈妈张皇后是梦见白龙入腹才生下他的。而这伙计生下就不一般,“粹质比冰玉,神采焕发”,八字也非同凡响:单看地支乃是亥年戌月酉日申时,按时、日、月、年的顺序读就成了“申酉戌亥”,命理上称为“贯如连珠”,主大富大贵。呵呵,这么些八卦的东西咱都知道,可见咱对这段历史的确蛮熟的。就留这儿啦!
看着所有老百姓或真的或装的一脸高兴劲,想想我生活的那个时代,大概没谁这么牛,敢叫天下人一起祝他生日快乐吧?既然这下撞上了,怎么着也得去京城转转,瞧瞧皇宫里的气氛能热烈到什么程度。
嘿,这一去皇宫不打紧,没想自此真叫咱碰上了一个当世传奇。经历之后,咱叫那一个感慨,强,真他什么那个太强了!以至叫俺心潮澎湃,达到了长太息以掩涕兮的地步。所以,回来之后我决定,就算没这个投资1000万的大展,我也要把它记述下来,作为一段珍贵的纪念!
下面,诸君就快要看到这个传奇之中的传奇了。看的时候,请您千万千万不要怀疑我是不是真的亲身经历过,我保证我确实去了。还不信?那好,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在故事中露露脸以证明我的话没假。记住,故事中会出现一个貌似诸葛小花且会拉二胡的人,那便是俺了。本书内容简介里那两首词就是俺那时候触景生情写下的哩!当然,我不止一次申明过,咱穿越,一决不吓着别人,二决不有意干涉别人。这是我做人的原则!虽说有几次我因实在看不下去差点忍不住想出手,但好歹还是忍住。毕竟历史已是历史,在没有得到历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历史就是对历史不负责任的表现。你瞧好吧,为了坚持自己的信念,我只会在故事中走个过场,身份角色可有可无,绝对不会影响到情节发展,更不会凭着自个儿帅,去抢主角们夺人的光辉。(高尚,鼓掌!)
好了,写到这,真正的故事要上演了。好几个主人公早已急得不行,谁不想早点露脸啊?!但本着一定要对得起读者的态度,我必须再强调一下:如果您看了上面的文字以为我是个爱胡乱调侃的人,那你就误会我了。真的,我是一个诚实、严谨、勤恳、上进、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有才华有理想有抱负的标准好青年!——嘿嘿,终于逮到机会狠狠表扬自己一下下了。热烈鼓掌!
打罢鼓,敲罢锣,吹罢唢呐,三通闹台圆满打完,开场啦——
第一章 皇宫夜行人
大明正德十一年九月二十四。
皇上的生日。
皇上说:君民同乐。今天得比过大年还热闹。
天下就真的沸腾了。——谁敢不沸腾,就杀头。要不,抢他老婆。
不管你私下里是热血沸腾还是民怨沸腾,总之表面上得沸沸腾腾。
要烧香。要放鞭炮。要点花灯。人人都要穿新衣服,没有新衣服或没有衣服的,要笑得更起劲,否则就算犯罪。要像在深秋里沐浴着春风一般,载歌载舞,通宵达旦。
但光热闹还不行,还要在热闹中更烘托一下皇帝是真龙天子天下共主的事实。所以,热闹也要呈辐射状。辐射的中心,自然是京师;京师的中心,自然是皇宫。
见过皇宫吗?不要笑,古往今来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没见过皇宫,尤其是真皇宫。呵!那巍峨宏伟,那壮丽辉煌,随便找块石头,都雕金镂玉的。而今夜的皇宫可就更皇宫了。火树银花,金吾不禁,真个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不过人们最爱看的,则要数烟花。
唧——啪——
五彩缤纷,姹紫嫣红,天花乱坠,争奇斗艳。
那时节没今日繁华,更没电视电脑,人们能看到的好看东西着实有限。这,足够令人迷醉了。迷醉得谁也没在意仰着的脖子已应该很酸痛了才对,迷醉得谁也没察觉到烟花顶处有一道人影倏然掠过,随着四散飘零的星雨没入宫中。
准确的说,那人影本身,就如同一朵一闪即逝的烟花。
没入宫中的他是个蒙着面的黑衣人,束身的腰带里藏着柄灵蛇般的软剑。此刻,他躲在黑布后面的脸上扫过一丝笑意。那是对自己表现的肯定,也是对四处埋伏着负责皇宫安全的大内高手们的嘲弄。当然,笑是不会耽误脚的行动的。就那么一眨眼,他已悄无声息地潜入储秀宫一间密室里。一间有十二个高手把守的密室。
储秀宫乃后妃居住之所,后来的慈禧就曾住过。而这蒙面人分明一男的,他到这里有什么企图?
外面的烟花还在绽放。黑影已自密室闪身而出。可这回他有点不走运,因为恰巧有个锦衣卫千户巡值经过。那千户的功力想必可以,突觉眼前一花,意识到身边有异,便立即拔刀大喝问:“什么人?”
回答他的仅仅是寒芒一耀。千户的喉管已被洞穿。
不过他并没有白死,就在他倒地的瞬间,周围竟变魔法似的跳出了十数个高手,团团围住了黑衣人。
刀剑并举,每个人眼中都蒸腾着杀气和怒气。哦,别怪咱们发狠,试问阁下半句招呼不打,就轻而易举的从咱哥们眼皮底下摸进皇宫,还胆敢行凶杀人,这要传出去,叫兄弟们以后怎么混?难道真把咱正宗的皇家御用保镖当白吃干饭的菜鸟么?
血战。没触即发。
从大内高手们现身的速度就能看出,他们确实个个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可惜的是,高手也得遵循相对论。面对黑衣人,就算把他们加到一块拧成一个,最多也只能冒充个二流货色。
只是,黑衣人并没有使出绝招干掉这群饭桶。不是他不想,因为他发现了包围圈外的阴影中还站着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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