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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落网鲜妻-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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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突然被人用力一拉,她整个人往前倾,庆幸她反应快,以双手撑住湿淋淋的柏油路,否则这扑倒在地,她全身不湿透才奇怪,“喂!你……”
她很生气的爬起来,连忙拿起掉在地上的雨伞,正欲开口斥责他这个没礼貌、行为又恶劣的大男孩时,却惊愕于他的吃相而呆傻住。
天啊!他饿几天了?瞧他狼吞虎咽的将她好不容易走一大段路,费尽千辛万苦买回来的麦当劳大餐,在一眨眼的工夫被吃得一干二净时,处在错愕中的她,完全忘了该出声阻止他,只是愣愣的睁大眼看着他囫囵吞枣的恐怖吃相。
“好吃吗?”她咬牙切齿的直盯他将啃得精光的鸡骨头往后抛,一想到他将她偷买给被母亲关在地窖,一天未进食也未喝半滴水的哥哥的食物,吃得一点也不剩时,她气得火冒三丈,有股冲动想拿雨伞柄打他。
喝完最后一口热腾腾的玉米浓汤,他捏烂纸杯,以手肘抹了抹嘴角的油渍残渣,见她气呼呼的瞪着他,倏地,黯淡的黑眸迸出炯亮的光芒,同时闪过一抹复杂又诡异的厌恶。
他憎恨女人!尤其是他母亲,让他看清所有的女人,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是虚伪的!没有一个女人会是例外,连她也一样!
“你这恶劣的小孩!你是土匪啊!把我哥哥的汉堡、炸鸡、玉米浓汤全吃光了,我哥哥会饿死的!”想到没饭吃、没水喝的哥哥,她就非常的伤心,“如果……如果我哥哥饿死了,我会要你……啊!”
他突然倾身扑向她,她惊吓得尖叫一声,本能的就往后跳,但仍没逃过他的魔爪。他伸手抓住她的手肘,将想转身跑离的她用力一拉回,像只失去理智的野兽,发狂的张口咬住她的左手臂。
痛……痛……痛呀!好痛啊!他是不是从疯人院偷跑出来的啊!怎么见东西就抢、看人就咬,她到底与他有何深仇大恨,为什么无论她如何推他、甩着手臂,他就是紧咬着她的手臂不放?
“哼!”他讽刺的冷哼一声。她的反应教他感到惊讶,她居然没喊疼也没尖叫的任他咬。
看着她忍受疼痛的紧咬下唇、皱着小脸,就是不肯出声喊半句痛时,他怒火更炽的加重力道,没多久,他鼻息间便闻到微淡的血腥味。
呜……倒霉啊!她是不是遇到一个疯子呀?怎么?那些麦当劳大餐还喂不饱他?没东西吃了,他就要吃人肉了?哦,天啊!她疼得都快麻木、没知觉了。他再咬下去,恐怕手臂真会被他咬掉一块肉。
时间就在这一刻静止了。两人像是在比谁还沉着、较有耐性,一个是紧咬住不放,一个是默不吭声,直至他达到目的,和看在那些食物的份上,才让步的松口放开她。
“你为什么不叫?”看见她手臂留下他的齿痕,并渗出血丝来,似乎很满意自己的杰作般,他冷漠的双眸掠过一抹消逝极快的得意邪笑。
咦?他会开口说话?不是个哑巴?她怔住了。
“这是记号!记住!”虽还是个十五岁大的男孩,但他的命令语气,却有着成熟大人般威严十足的气势,显示出他并非一般普通人家的小孩。
“我不会忘记的!”疼痛快速的向外扩散,虽然他只咬住一小地方,但她觉得疼痛处并不只限于那,而是觉得整只左手臂都很痛。
她轻咬着下唇忍住疼痛,但却遏抑不住盈满眼眶的泪水,颗颗晶莹剔透如珍珠串的泪水,掺杂着雨水滑落她脸颊。
这辈子她恐怕是难忘手臂这伤痛了,以及这个阴阳怪气、意图不明的可怕臭男生!如果他的目的是要她永远记住他,那么他成功了!手臂上这怕是会成为烙印般的伤口,会再再的提醒她今天所受到的攻击。她永远都不会忘记他这可恶之人的!
“很好,我会再回来找你的,这是以后相见的信物。”阴鸶的黑眸,没有十五岁大男孩应有的单纯、天真,只有令人诧异的冰冷。
“见你的头啦!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她气炸的喊完,好像他是会吃人的妖魔鬼怪般,转身拔腿就跑。
遇到他已经够倒霉了!不但害她全身淋湿不知该如何向刘姨交代,还咬伤她的手臂,让她痛得差点没放声大哭起来,甚至还可恶的吃光她偷买给哥哥的食物。
愈想她就愈生气!回去以后,她绝对会认真的三餐祷告,祈祷上天不要让他们再见面,最好让他这恶劣的臭男生离开台湾,滚到远远的南极去当冰人!
她快速的往后门冲去,没有回头,隐约之中,除了淅沥哗啦的大雨声,她似乎还听见来了一群人称呼他为小少爷,以及他大吼着要她牢记他的名字——鬼刹!
鬼刹?有人取这么古怪又阴森的名字吗?难道不会觉得不吉利?
难不成他与哥哥一样,只因命中带煞,所以迫于无奈才必须取些禁忌的名字?
忍不住的,她打了个寒颤。并非是因他的姓鬼,而是他浑身散发出的阴森气息,令她连想到自冰冷地窖来的厉鬼!
这更加深她的恐惧、她的印象,想要忘记他,似乎已是件困难的事。
第一章
     在太平洋中,除了亚洲边缘的海岛及澳洲、纽西兰外,尚有许多大小岛,星罗棋布,这些岛屿称为大洋洲,它是由三大岛所组合而成,名称各是美拉尼西亚、玻里尼西亚和密克罗尼西亚。
就以玻里尼西亚而言,指的是经度一百八十度以东的大小岛屿,分属十三岛,其中以夏威夷岛、萨摩亚岛和社会岛及中途岛最为重要。
而这些岛屿,大部分是珊瑚礁岛,地势低平,面积狭小,如社会岛的首府大溪地,就是珊瑚礁岛。其余小部分则是火山岛,如夏威夷岛的八个主要岛屿,全由海底火山爆发所形成。此区海域广阔,岛屿众多,故玻里尼西亚即是“多岛”之意。
提起这块弥足珍贵,尚未被污染的人间乐土——大溪地,几乎可以说是各国观光客的最爱。在那所见的不单只有美丽的风景、自然的环境而已,更是繁华都会人士享受自然、回复宁静心情的绝佳去处。
社会岛,就是由这样无数个面积大小不一,仿佛是遗世独立的海岛所组合成的。只不过“恶魔岛”却是个例外。它位于社会岛最北方,同大溪地一样,是隶属于法国的海外属地,但为私人产业,产权属于日本鬼冢家族。除了该家族成员与原先就居住于此的岛屿外,严禁外人登陆。
“恶魔岛”虽为法国属地,但却拥有自治权,不被法国所管辖、干涉。俨然是个只挂着法国属地招牌的独立小国。
它和大溪地一样,既为海岛,自然少不了迎风招展,成行成林的椰子树,更少不了碧海蓝天的自然美景。海水是既清澈又透明,透明到可以直视海底的礁岩,清楚的看见来回遨游嬉戏的一大群各类各色的热带鱼。至于天空,更是晴朗、清澄得只见耀眼的宝蓝,和干净得像无一丝尘垢的白云。
照理说这样令人赞叹不已的风光,祥和得仿佛是座世外桃源,怎会取名为让人听之就怯步的“恶魔岛”?是故意恫吓外来人才这么做的?还是鬼冢家族特意标新立异,才取名为“恶魔岛”?还是岛上真住有恐怖的恶魔?
据当地原住民的透露,“恶魔岛”原先是鬼冢家族入住后,为了吓阻外来人的侵犯,以及符合鬼冢家条的行事作风才特意取的。七年前老岛主终于找到为了被赶出家族,却横死于台湾街头的儿子鬼冢洋介之子——鬼冢鬼刹。
鬼刹有着比撒旦更邪恶俊美的,以及一副充满魅力的高大壮硕身材,只可惜幼小心灵受到伤害,造成他性情随着年龄的增长,愈来愈乖戾孤僻,行事阴狠到六亲不认,至于手段更不用讲了,残酷凶暴得令人不寒而栗。也因此,岛屿上的原住民,才会唤他为“恶魔”!称这座被鬼冢家族所拥有的私人岛屿为“恶魔岛”!
从此,如帝王般主宰“恶魔岛”上所有一切的鬼刹,冷血无情的作风就像燎原的熊熊大火,其声名广传在社会岛的每一个角落,震撼着诸岛屿的原住的人心。
就在三年前,一群不怕死而不将他警告的话当一回事的十个波拉波拉马的土着,结伴私闯“恶魔岛”,抢滩上岛不到一刻钟,全被五马分尸,死状凄惨的以小叶舟送回波拉波拉岛。
据“恶魔岛”的土著描述,他们看见一个犹如自上天降来的神呆悍将,在炽热的艳阳下,他壮硕宽大的背后散发着璀璨耀眼的银光,以傲睨万物之姿高举着锐利的日本武士刀,大开杀戒的手刀侵略者。
自此,他“冷血恶魔”之名不胫而走。社会岛的土著一听到“鬼刹”这两个字,便闻风丧胆、毛骨悚然,一致认同的称呼他为“恶魔”,他所居住之岛屿也唤为“恶魔岛”。
他们虽封他为冷血、可怕、恐怖的恶魔,却也将他当成是万能的上帝、或是可呼风唤雨的天神一样膜拜。不知从何时开始流传,土著们一听到“鬼刹”这两个字,虽会心生畏惧,但更会不由自主的肃然起敬,当他是统御者般尊敬他、服从他。
“老爹,鬼剃真有这么恐怖吗?”听完温臣不知是自己瞎说,还是根据流传在社会岛的传言,像说般描绘给她听,温欢兴致缺缺的趴在栏杆上望着清澈见底的碧绿大海,频频忍住晕船想呕吐的冲动。
飞抵至大溪地,再从巴比堤市的机场,搭机至波拉波拉岛的冢斗机场,再转搭乘轮船前来“恶魔岛”。这二十多个小时候的折磨,真的让她头昏目眩,胃痉孪来得快哭了。
温臣拿着望远镜,不停调整焦距观察“恶魔岛”,注意力全集中在该如何上岛而不会被发现,完全没瞧见她脸色发白,也不晓得她身体不舒适。
“岂止是恐怖,他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恶魔!服侍他的仆人说,在那里每个人都是战战兢兢的谨慎做事,就生怕稍加不小心惹怒他,而被他给杀了。”温臣可没有夸大其辞,所说的全是有根据的事实。
“这么危险,那我们还上岛去做什么?”老爹疯了啊,竟要白白去送死?整个人提不起劲的温欢,一听岛上住个杀人魔,刹那间像是被电击到般,突然弹跳起来的转身瞪着一脸兴奋异常的温臣。
思绪完全被价值连城的古董、宝物所占据的温臣,根本没注意到女儿畏惧的惊呼声和害怕的眼神,只是情绪高昂的反复计划着该如何上岛,又如何潜入恶魔堡偷回画,再如何全身而退。
“小欢,你忘了我们冒险前来‘恶魔岛’的目的了?”文际勘察得差不多了,温臣放下望远镜,只瞥了她一眼,拿出腰际口袋中的地图,开始研究该从何处上岸才不会被发现。
“没有。”老爹根本不用刻意的提醒她,这么重大的事情,身为温家一分子的她,岂敢忘?
qizon  qizon  qizon
意兴阑珊的远眺出现在水平线彼方,一座姿容壮丽的巨大海岛。在这晴空万里之际,岛与山连接所构成的天际线,壮伟得直教人崇拜又赞叹!
她错愕得怔住了!这就是传说中可怕的“恶魔岛”?老爹骗人!一点都不可怕,瞧它山势雄伟壮丽,风景绝美得仿佛像座飘浮在海上的梦幻之岛,根本不如想像中那么恐怖,也不似那些土著所描述的,像座死亡之岛般有阴森的感受。
“没有忘最好。记住!我们是来要回我们温家那张齐白石的‘黛玉葬花’图。”温臣是温家第三十三代传人,理所当然得由他负责找回失窃的画,毕竟画可是在他手上弄丢的,若找不回来,他可无脸去见在地下的列祖列宗。
不过,这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他想洗刷耻辱。
想他温臣虽不是鼎鼎有名的神偷,在偷窃界中也没有几个人知道他这一号人物的存在。他自认他的偷技虽不怎么高超厉害,但也还不至于瞥脚到被同行戏谑称为“瘟神”。这可真是个毕生的奇耻大辱!
虽然行窃十次有九次失败,一次是靠运气侥幸成功,但失败的九次中,他失手可从未被逮捕过,而那唯一成功到手的宝物,明明就是价值连城、人人抢着要的罕有稀世珍宝,就因为宝物主人是知名的富豪商人,也结识了不少黑道中重量级的大人物,又与政警界的关系非比寻常,害得他从偷到手至今十一年,宝物仍销赃不出去,非但那些收藏家和捐客不敢买,他自己还差点因此惹祸上身。
至今,他仍是黑道追杀的对象,警方更是急着想破案,只可惜没有人知道那件轰动国际、震惊偷界的窃案,其实是他这个没啥名气的小偷干的。
想来他就觉得好笑。的确,凭他尚可搬上台面秀一下的偷技,是不可能会有人怀疑那件案子是他干的,就算他开诚布公承认,恐怕打死也没有人会相信。
同行的人虽然知道他手上有件价值不菲,却又不知道是什么珍贵宝物,但就因为他十偷九败的纪录,便开始以讹传讹说他是偷窃界“瘟神”的投胎转世,恶劣的将此消息散布给那些收藏家和捐客,造成人人不敢买他的货,即使他将货免费倒贴送给他们,他们都未必肯收。
他们一致认定他是人如其名的“瘟神”,与他打交道只会徒惹一身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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