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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风起兰芳-第21章

小说: 风起兰芳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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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这才懊恼的拍了拍自己高耸胸脯,以前无论是什么人第一次来到秣陵教坊她都能巧妙的用言语摸清来人真正身份,只是刚才被那名太监喝了几回,竟然忘了这一茬,这绝对是她少有的失职行为,只是此时再返回去询问无疑不妥。
少妇懊恼的神色没有持续多久,一闪而收,道:“女儿们,不管是什么来头,只要他来到我们秣陵教坊,我们就要让他满意而归,怜梦,怜心,你们两人下去侍候。”
“是,妈妈。”被叫到名字的两名女子脆生生的应了一声,从人群里走了出来,其余女子脸上露出又是羡慕又是不屑的神色,所谓女儿爱俏,鸨儿爱钱,下面那人无疑不符合俏的标准,只是妓女也要吃饭,又俏又有钱的嫖客毕竟不多,她们的大部分收入还是要从富商巨贾手中所得,才会有如此矛盾的心理。
自从王福等人进来后,整个大厅安静了许多,大多数人说话都客意压低了声音,王福根本听不清任何人讲话,他扫了一下围在自己身边的数十名侍卫便明白了原因,低声向田成吩咐了几句。
田成脸上露出一丝为难之色,见王福用眼连瞪了数下,才不甘的点了点头,又向侍卫首领吩咐了几句,那名侍卫首领也是为难的看了看王福,见王福脸上神情坚定,只是低声发布命令,听到命令的侍卫连忙起身向门外走去,刹时间,王福所带的数十名侍卫除了首领外走得干干净净,大厅中重新空荡起来。
没有那么多骠性大汉坐在身边,厅中众人压力顿时大减,声音也渐渐大了起来,不过,令王福失望的是众人谈论最多的还是风花雪月,丝毫没有对满清击败李自成的反应。
其实王福实在太心急了,他也不想想,他自己才刚刚接到满清击败李自成的消息,普通民众又如何这么快就得到消息,何况这里本身就是妓院,当然谈风月的多。
“老爷,你要的姑娘来了。”
少妇娇滴滴的声音响起,王福转头看去,只见刚才那名少妇身后有两名十八九岁的少女向自己款款而来,一人穿着水绿的绸衣,一人穿着火红的轻纱,绿的如幽兰,红的如芍药,人末近,一阵香风已飘进王福的鼻端。
这两名女子长相清秀,脸上还带着良家女子的羞涩,虽然离绝美还有一段距离,却也是难得的佳丽,秣陵教坊果然无愧为应天府最有名的官妓院之人,单单两女若是稍小一点的妓院,恐怕已经可以作头牌了。
“奴家怜梦,怜心拜见老爷。”离王福数米远,两女已是盈盈下拜,向王福行礼。
王福抬了抬手:“不必多礼。”
“谢老爷。”说完,两女如穿花蝴蝶般的来到王福身边,紧挨着王福一左一右坐下。
听到对方没有将自己的头牌李香君请出来,田成正要发火,见王福毫无生气的模样,田成心中暗暗纳闷,只得将火气压下,向那名老鸨模样的少妇挥了挥手:“快把酒菜端上来。”
少妇看到王福身边只剩下两个人,心中也是暗松了一口气,连忙点头,不一会儿,王福面前的桌子便摆满了各色佳肴。
“老爷,喝酒,这可是最好的状元红。”
“老爷,尝尝这个鸭块,这是金陵板鸭,本坊的招牌菜,鸭子都是专门饲养,只取三个月的嫩鸭,又香又滑。”
酒菜一上来,怜梦,怜心两人就围着王福倒酒夹菜,尽心侍候,可怜王福还是第一次如此享受,虽然心中不停的催眠自己现在是皇帝,不是以前那个还在苦苦找工作的学生,只是身体却不听使唤,不但手脚无措,而且脸上也渐渐红了起来。
看到王福的反应,怜梦,怜心两女大奇,若王福年轻十岁,两女肯定会认出他是一个欢场初哥,偏偏王福的这具身体虽然白白胖胖,保养的非常好,只是怎么看也不下三十岁,这个年代若是三十岁的富家子弟才第一次进入欢场,说出去谁也不信。
在大厅中喝花酒的嫖客多数不是太有钱之人,有钱而象王福这样不要雅间执意要坐大厅的人毕竟不多,怜梦、怜心两人在秣陵教坊的缠头之资虽非高得离谱,也非大多数人付得起,他们身边的姑娘自然也远较两女逊色,对两女如此服侍一个大胖子,而他们连小手也没有摸过,心中羡慕之余也忿忿不平起来,不过,他们还记得先前王福等人进来的一群护卫,只敢小声的议论。
面对其他人做梦都想的艳福,王福却是有苦自知,他是不折不扣的初哥,即使两女再出色,他也做不出在大厅广众之下和两女调情之事,只得将精力放在四周,听到大部分的窃窃私语都指向自己,更是哭笑不得。
眼见根本听不到什么,王福倒是有点后悔坐在大厅里了,正当王福有点坐立不安时,又有数人跨进大门,来者都头戴方巾,身着长衫锦衣,手摇折扇,一幅文士打扮,这些人年龄都在二十多岁。
看到进来的众人,王福明显的感到身边的怜梦、怜心两人眼睛都闪亮了一些,甚至本来偎在王福身边的娇躯也挪开,变得端坐起来。
“来人是谁?”尽管王福并没有与怜梦、怜心两女有任何纠葛的打算,不过,看到两女明显转变的态度,心中也不由微微吃味。
那边怜梦却仿佛没有听到王福的问话一样,只是怔怔的看着进来之人,怜心一个机伶,重新将身子靠近王福,低声道:“老爷,那是东林党学子,中间一人正是鼎鼎有名的侯方域侯公子。”
“侯方域。”王福点了点头,没想到没见到李香君,却先见到侯方域,心中升起一股厌恶,此人虽然是偏偏佳公子,世代受大明皇恩,却毫无气节可言,清军南下,复社四公子中此人率先投敌,不但与坚持抗清的方以智不能相比,只是与祖上蒙古出身,在清军南下时却甘于清贫,至死不出仕的冒辟疆也不能相提并论。
只是可惜了李香君这样的奇女子,竟然会看个这样猪狗不如的男子,看着身边如梦用希冀的眼光望着侯方域,王福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在怜梦耳边低声问道:“你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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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明血》
书号1281190当一个民族气运到了最衰竭的时候,总有人挺身而出,他们明知必死而无怨无悔,以自己的鲜血向敌人发出最后的怒吼。
大明的黄昏同样不缺乏热血之士,“有投降将军,无投降典史。”的阎典史;十七岁即组织义勇军抗清,十八岁被俘坚贞不屈的夏完淳;做事犹柔寡断,最后豫然与城殉难的史可法……
一只蝴蝶扇动翅膀,闯入历史的逆流,当王福发现自己成为弘光这个短命皇帝后,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撬动历史,改变本民族既将沉沦数百年黑暗的命运,而是一心逃跑,将自己置于安全之地。
只是当他真要面对扬州十日,嘉定三日这样血淋淋的事实时,王福发现自己突然犯了傻,不再想着如何逃跑,他要为这最后的王朝尽上自己一份心力,哪怕为此粉骨碎身。
为抵挡满清野蛮的入侵,无数热血男儿汇聚在大明旗帜下,用自己的生命捍卫生养他们的土地,为此哪怕流尽鲜血。
他们所流之血是为明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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