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空摇滚 (又名非主流穿越)-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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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珀希看着眼前的女子,咬咬唇,垂下眼皮,似思索。
芹儿担心起来:若这人真是傻子,岂非累赘大了?难道还要带上他一面卖艺一面寻亲?!那日见识过与他同行那伙人的阵势,绝非一般,或许此时也在寻他未必?况且他这模样出挑……
“我……我来自海外!我来游玩!”
正思跗着,忽听对方大吼一声,其面色之严正,把柴家兄妹吓一跳。
“那……敢问公子来自海外何处?于此地可有亲属?”芹儿勉强冷静下来,小心翼翼问。
“我……”
“得!摊上傻子了!”柴显对天一叹。
“我……我叫珀希!”
“……”听到他这没来由的自报姓名,柴芹儿嘴角略颤。“原来是珀公子,不知公子可有家人在此?”耐住性子又问。
珀希盯着她,眼睛睁大——水蓝色的眼珠看得芹儿心悸。
“没有!”半晌,语气坚决道。
怎么可能?兄妹俩相视皱眉:那日明明见到一大群人将他护着,看模样听说话也都不是番人,他怎么倒说自己没有家人?
没等他们把这头想通,“珀公子”下面的话才真是骇人——
“我要跟你们一起!”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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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加入他们的乐队,这个念头像百米冲刺般从头脑蹿到舌头——我想,这就是本能。
当那女孩问我从哪里来的时候,我准备了一个半的答案:第一个说出来毫无意义;另外半个……就像它的性质一样,根本不实际。
宫里?就是皇宫吧!那是属于我的地方吗?想想就可怕。而且对这些显然是社会下层的流浪艺人讲,他们一定不信;我已经看出那女孩有点怀疑我的智力是否正常了——该死的语言障碍!
其实我跟他们是一样的。我是说,没有固定的归属……
——或许还有某个似乎能将你完全保护的人?
开玩笑,那样厉害的家伙?!更不要说他收容我的前提。我从不感兴趣灰姑娘故事(除非我是王子),我喜欢看《金银岛》……我是男人。
“公……公子您说什么?”
“Huh?”女孩的提问使我暂停住思考。“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话太唐突了。
“我要和你们一起……弹琴、唱歌……band!”献上最真诚的微笑。
“您说笑呢!”女孩笑得很尴尬。“您是大贵人,怎么跟我们三教九流一般……”
“跟傻子说这些作甚?!”那个不太友好的男孩凑过来——我忽然发觉他们长得很像,或许是兄妹?
他叫我“傻子”,另一个人好像也这么叫过我——
傻小子……
是他们对我这样的白人的称呼?似乎带着贬义。
——不过贬义的称呼有时也是非常亲切的昵称不是吗?
我在想什么?……
“喂!你走不走?!别妨碍我们干营生!”
“不!”我板起脸瞪着他。“我要弹琴!我会弹琵琶!我要……”面对那可爱的女孩:“我要跟你学弹胡琴!”
“哟!”男孩还是不以为然。“还是个好玩乐的小少爷!想学艺?行呐!拜师的礼钱总得献上吧?!”
“‘拜师的礼钱’?”这个词太复杂了。
“公子别理他!我哥没正经!”女孩将他推开。这次,我从她用的称呼里确定他们是兄妹了。
“请问你的名字?”一般来说,自我介绍是友好交往的开始。
“这……”她看看我,神情变得腼腆。“小女子姓柴,名芹儿……”回头指着那个男孩:“这是我哥,柴显!”
“哦……”我把收到的信息在头脑里反复念:柴芹儿、柴显、柴芹儿、柴显……“我叫珀希!”
“呵呵,您说过了,珀公子!”
“我就叫‘珀——希——’!”我纠正道。“柴芹儿娘娘……”*
“噗——哈哈哈哈……”
柴显大笑起来——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刚认识的话,对女士用尊称不是应该的吗?
“我……我的娘诶……”他笑得眼角闪起了泪光,而她的妹妹则惊讶或者尴尬地表情凝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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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傻子拜师不成乱认起娘来了!”
“怎么了?”我焦急起来。
“公子说笑了,我哪是什么‘娘娘’!您……您管我叫芹儿就成了!”柴芹儿拍拍我的手背说,然后背过去也大声笑了起来。
于是,“娘娘”被我丢入禁用词汇名单,跟“皇上”、“大人”等一起。
接着,我理解了什么是“拜师的礼钱”——
“我没有钱。”对他们遗憾地摊开手。
“啐!没钱拜什么师?!哪有人白传手艺?!”柴显咬着草茎不屑地对着屋顶——我们在一座显然是废弃的破旧小房子里,一股霉烂味,我昨晚睡觉的地方是一堆干草。
不过他说的很对,我确实应该交学费,但是……先看看自己身上的内衣,然后是脚那头已经折叠放好的衣物,有两件装饰品摆在上面。
“休听他胡言!”芹儿大声说话打断我去拿东西的动作,用很严厉的眼神看我:“公子切莫玩笑了!还是讲明住处,待我们二人将您送回去吧!想必公子的家人正急呢!”
“我没有家人。”不自觉说了句悲凉的话。
“公子?……”她被触动了——到底是女孩。
“那些不是我的家人,”我对她解释那天的情况,半虚构半真实,配上忧郁的表情。“我来自海外,他们觉得我很……不一样。”指一下自己的脸。“就跟我住在一起……听我弹琴、唱歌!”我赶紧补充:他们不会理解出别的意思吧?我可不想被歧视!
“就你?!”柴显一副鄙夷的神情凑过来问——他的肤色很深,方形脸,逼近了看有点滑稽。
“我会弹琵琶!”终于想起吉他已经不在我身边了——他们会怎么处理它?
他们怎么看待我的事故?会试图找我吗……
“琵琶?!得,咱这儿有盏柳琴!跟琵琶也差不多,你给大爷和‘娘娘’弹一曲!”
“你还胡说!”芹儿气愤地推开她的哥哥,回头看我也很惊讶:“你真会琵琶?”
那只叫做“柳琴”的乐器被递到我手上——它简直就是缩小版的琵琶!
“弹啊?别说你玩不了土玩意?!”柴显的抱臂站在那里,语气咄咄逼人。
“好……”我回答着站起来……
“哎呀!”芹儿的尖叫。
“啐!你个不羞的野人!”柴显冲过来将我推坐回去,我才意识到自己只穿着内衣——这拘谨的世界。
“抱歉……我……”我对已经背过脸去的女孩道歉,顺手拎起衣服——已经干了,被烤过——先把裤子穿上。
勉强收拾好后,芹儿小姐才战战兢兢地转身过来,松一口气。
镇静下来,看着手里的乐器,显然没有我在宫里见到的那样精致,而且很旧,手指抚过那脆弱的四根弦……
“给!拨子!”
芹儿递给我的东西是拨片,竹子做的,而且大。我拿它往弦上用力一拨——不可思议,声音竟然跟曼陀林一样!
太好了!
这对我来说显然是比琵琶还顺手的乐器,仅次于吉他!
我丢下不合手的拨片,直接用手指弹奏起来。
* * *
眼前的情景让柴家兄妹看傻了眼。
尤其是柴显。原以为这怪模样少爷不过会几下子指法,勉强弄得了那琴而已,谁晓得竟是这样得心应手,听得他这所谓的“行家”都眼红了。
虽说指法略有出入,而那曲子却异常新鲜动人,起落折伏全不照常理传出,听得人心随动,显然是被折服了。
直见他后来狠命拨弦子,柴显才反应过来,赶忙将这传家的营生器物夺下——
“作甚呢?!琴都被你拆了!”
“抱歉……”珀希明白过来,连忙点头赔笑。
“啧!才给你几分颜色?就要开染坊了!”柴显拍抚着琴,恼怒道。
芹儿也看了珀希好一阵才开口,说的竟是自己都不明白的话——
“公子……当真要随我们卖艺?”
珀希怔一下明白过来,猛点头:“是的!我要卖艺!”
“可是……”将他打量一番,咬起嘴唇。“我看公子的相貌……”
“不!我会藏的!”珀希急了,动手抓来衣服作势裹在头上。“我喜欢弹琴唱歌!”
“那拜师的礼金呢?!”柴显忍不住找茬。
“我……”珀希咬动牙齿,忽然看到眼前裹在衣服里挂落下来的物件——香囊和玉佩。
“公子不必多礼!这些器物何其贵重?值不得换这点手艺。公子若不嫌弃,我教便是!”芹儿一眼看出那些东西精致,尤其是那玉佩价值不菲,怕这他犯傻,自己也不能做趁人之危的缺德事。
珀希却似没听进她说话,依旧将那两件东西盯着,有些入神了。半晌,略转动眼珠,先是对她微微一笑,神态腼腆:“谢谢你。”
随即将那堆衣服放下展开,小心地取下两只挂件,捏着那玉佩展转地看,神色阴郁。
河对岸,堤边。
沈境望着前方坐着那背影,埋首叹气,略摇下头,径直走去——
“启禀圣上……”刚一出口,觉得自己声气大了点,眼下这人怕会惊到。
结果却纹丝不为所不动。
收住声,艰难地继续:“已经下令至扬州州府,派遣专人沿河道搜寻……”——一直不知该怎么称呼这人,此时更不好提他名字。“请圣上放心。”
对方无言,沈境稍抬头,见他双眼还看着河水。
“陛下,朝中已在筹备接圣驾返京了,大小事务怕也累下不少了……”七情六欲乃人之常情,却不该属于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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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
“好了,”这声音,嘶哑无力,仿若久病。“朕知道。”高涉试图挥手,却又感觉重达千斤。
“微臣失礼了。”沈境艰难闭下眼:“望陛下节哀,龙体珍重。”随即拱手退下。
河水比昨日已经平息许多了——老天果然是刻意的。
来无影,去无踪;可恨的是,这来去之间却被他遇上了。露水一场,美不胜收,却烟消云散得让人措手不及。
这份伤是落下了,不知何时得消,抑或愈渐加重?
“皇上,”八喜又来了,催他歇息吗?“老奴斗胆请示皇上,大人那盏琴……”
琴?!高涉先是直直背,立刻又倏地站起,双目圆睁——
“将它收好,随驾放置……不可擦拭!”
“遵旨。”
对了,还有他的琴!既然他是带上琴来的,又怎么能舍了它去?!虽说这理由荒唐脆弱地只能安慰自己,如溺水时抓着的稻草:哼!好小子,就算你不在乎朕,却不能不在乎你那宝贝吉他!还不快乖乖回到朕身边,让朕等久了……可是要挨罚的。
嘴角兀自微笑着,不免诡异。
………………
*“娘娘”这个称呼,小P一直以为那是对女士的敬语,而且“娘”又是妈妈的意思。这跟英语里mom和ma’am感觉很像,没想到那只是对皇室女子的专称。
**柳琴的声音跟mandolin还真像~~~外型也是。。
第三章
“The sun is shininggg……”
“呵呵,珀希公子唱的什么?听着真好!”
“Huh?”我转过头,对芹儿腼腆地笑:“太阳在……发光!”
“哦,原来是这意思。”她继续微笑点头。我感慨:他们终于明白我只是语言表达不流畅,智力是绝对正常的。
该死的!忍不住又抓抓背——现在这身衣服又硬又粗糙,刺得皮肤很不舒服。芹儿说我以前那身衣服太华丽了,不适合流浪艺人穿,让她哥哥帮我卖掉,换成普通的衣服。因为那些衣服其实很值钱,我把多余的钱(一大串硬币)都交给了芹儿,作为生活费——她算是乐队经理吧!
因此,虽然柴显对我仍然不太友好,但从实质看来,我真的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了。
可惜乐队没有名字。我昨天问起,芹儿说他们不过是“走江湖卖艺的”——真是谦虚,我从上次听演出就觉得他们算是不错的艺术家了。
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跟他们一起出场。老实说,就像芹儿担心的,我的外型实在是个麻烦。虽然已经用布折成帽子,把最显眼头发学柴显的样子梳成髻,盖了起来,可刚才路过的几个行人全都回头观望过我们。
而且,如果那个人正在找我的话……
突然的恐慌,不止一次了,只要一想到与他有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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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磨蹭啥?!”
粗暴的吼声像一块巨石投入思维的混沌旋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