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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塔尖舞者-第10章

小说: 塔尖舞者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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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你安慰两句,还真是难于上青天啊。好,我理解你的为国为民。加以时日,庙堂之上你将是国之栋梁。”
    “恩心,不要挖苦我,我听着刺耳。”
    “不是挖苦,是真心话。你终是要入官场的,不是吗?我知道不该对你有所依赖,可我怕。”
    “不要怕,你不是一个人,我会努力成为你的后盾。”
    “不要这么说,我不要任何人为我牺牲,我会很坚强的。相信我!”
    “不要勉强自己,你现在就很好。如果一个国家需要一个女人来支撑的话,这会让我们很汗颜。”
    “做我自己?那是指在普通的环境中。沾了皇权,我还怎么能纯粹的做我自己?我会被赋予很多职责,会背负许多……”
    恩心哽咽的有些说不下去了,夏文书沉默,篮雪傲走到了自己面前,拍了拍恩心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小姑娘,也许现在很多事情你还无法接受,但时间会让你慢慢适应的。没有人天生就是王者或者首富,也许他们多了点前辈的庇护,但也是后天不断的努力才会让自己走到今天。曾经我想做一个剑客,快意恩仇。可家族赋予了商人的职责,顶着第一的压力很累,但维持着第一是我的使命。就算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也只能咬牙接受。久了,就习惯了。习惯了接受商人的身份,习惯了用商人的法则去经营。然后慢慢的,一切就再正常不过了,一切也就理所当然了。自己在别人眼里成了典范成了楷模。”
    “现在还有快意恩仇的梦吗?”
    “不是梦,它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它和商人的我没有冲突。就像你曾经说得‘世上没有多余的东西,只是看你把它放在什么位置上’。”
    “我知道皇上怎么会那么放心的离开,因为吃准了你们会说服我,是吗?”
    “这是其次,最主要的是,他相信聪明如你怎么会想不明白呢?”
    “皇恩浩荡,恩泽天下。却吃准了我这个小孩。也罢,未来谁又知道呢?”
第十三章 书墨飘香
    作者有话说
    本书写完第十二章,当晚就有人对小舞抱怨:不是平凡人的励志文吗?为什么又落入俗套的让女主当了皇后?
    小舞在此解释一下:十岁被预订为皇后,是给未来的江湖生活做铺垫的。本文着重写的还是女主十岁到十八岁的生活,主要情节暂定为女扮男装在民间的生活,至于后来入住后宫的朝堂生活将会被一笔带过。当然也不排除后期因为情节需要来稍做相应的改动。
    另外,这里还是要感谢对本书提宝贵意见的客官们,谢谢大家的支持啊。希望继续关注《塔尖舞者》,小舞在此跪谢拉!
    正文
    自从皇上回京以后,单文镇商货展的火爆程度也开始慢慢退热了。
    日子继续不紧不慢的进行着,夏文书依然在学堂里早出晚归,李伯一如既往的唠叨,恩心也彻底的开始了自己学生生涯。如果说现在的单文镇与往常相比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除了多了一个恩心这位小娘娘外,就是一向漂浮不定的篮大老板开始在单文镇常住了。
    夏文书为了恩心也是用心良苦,刺绣请了最好绣庄的当家绣师,而琴棋书画则自己亲历亲为的手把手来教。前面也说过,恩心什么都不怕,就怕被人感动,一感动就潜力无限。当然学习的进步也是呈直线上升,惊讶的绣师和夏文书误以为是天才,恨不得倾囊相受。
    就这样秋去冬来,半年过去了。如今,恩心所学已经有些小小的成就,夏文书也不再追得那么紧了,渐渐开始放手让她自己来调配,顶多在个别的时侯在旁边指导一二。生活的步调开始渐渐的放松,恩心也开始了选择性的挑些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去研究。
    这大半年,除了学识增长外,恩心的个子也在噌噌的往上长。刚来这个世界的时侯,这个身体也就一米五左右,现在这半年不知是不是生活条件太好了,一下子就窜到一米五八。不过,看这趋势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毕竟人家还不到十一岁啊。这个世界的女孩十四岁就成年了,自己大概还有三年可以增长吧。
    最近,闲来无事的时侯,恩心就会往篮雪傲的别院跑。那家伙除了偶尔的跑商,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单文镇。自从有了念恩剑,就天天不忘吵着他教自己剑法。狐狸也算大方,除了偶尔为逗她,故意为难外,基本上还算是个好老师。就这样劳逸结合,生活还算有滋有味,当初被选为皇后的郁闷也渐渐散去了不少。
    转眼已到年关了,家家户户开始采办年货,临溯居也不例外,把李伯忙的恨不得有四双手。再过两天篮雪傲就要回京城的家里过年了,临行的时侯约夏文书和恩心去他的别院小酌,两人当然欣然前往。
    说来也很奇怪,夏文书和篮雪傲,一个文人一个商贾,竟然意外的投缘。恩心也乐得其见,毕竟这两位是目前为止真正把自己当作念恩心来看,而非御新国未来的皇后。虽然有时候都会很无耻的欺负一下自己,只是一个腹黑一个狡诈,但还是能真实的感觉到他们对自己的关心。
    单文镇虽然有着南方的气息,但冬天仍是会下雪的。这对于前世生活在南方沿海城市的恩心来说,第一次见雪还是让自己兴奋了好一阵子。结果情绪没把握住,被旁边小酌的两人笑是土老冒,没见识。气的恩心小姐老虎发威,雪团一个接一个的往两人身上伺候过去,整得那两人端着酒杯到处躲,上窜下跳的糗样让恩心哈哈大笑。
    酒过三巡后,三人开始行连字酒令。就是第一个人开头说一句诗,后面的人接着最后一个字开始下一句,循环往复。这是最近夏文书经常爱拿来玩的小游戏,恩心在想,大概一方面是为了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一方面是为了显摆某人的文学造诣吧。看那蓝狐狸积极响应的样子,恩心也不好意思拒绝,只好黑着脸答应了。
    “还是恩心先来吧,不然又说我们欺负弱小,搞不好还会哭鼻子。”听,这像人说的话吗?虽然是在谦让,却做的好似赏赐似的。狐狸的脸不愧是戴了面具的,脸皮厚的一塌糊涂。
    恩心没好气的翻了白眼,就不客气的拿银筷子敲着碗碟,朗声到: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
    “不错,恩心有进步。”夏文书一副孺子可教的语气。接着又道:
    “道是有情人,白首走一生。”
    狐狸道:“生于乱世间,心系苍生愿。”
    恩心自愧不能老是剽窃别人的东西,就苦思冥想起来。大概一盏茶的功夫后,终于憋出:
    “愿君鹏程起,翱于九天间。”
    “有点霸气,可是小恩心,这个‘间’字可不好接啊!”
    “呵呵,接不上来就认输吧,放心,我不会笑话你们的哦。”这半年来,好不容易扳回一成,恩心得意的像只偷到米的老鼠。
    夏文书一脸黑线,但不想放弃,还在冥想。正在这时,门外传来通报声,说是有人来拜访,这才打断了三人的节目。恩心也因小赢一把而毫不客气的从篮雪傲的丽衣坊A走几件不便宜的冬装,一路合不拢嘴的回去了。
    过年了,外面鞭炮噼里啪啦。真是“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临溯居的三人围着火炉在吃年夜饭,其乐融融。当晚还收到了夏文书和李伯的压岁钱,加上之前篮雪傲给的一份,数目加起来可真不少啊。心想自己的私房钱又多了一笔。刚吃过年夜饭没多久,就见镇上的有头有脸的人物来临溯居辞岁。当晚盛况可真是一言难尽啊,众人走后,临溯居的门槛都被踩烂了,真是有够夸张的。当然,恩心可是挣的个满钵金。
    因为单文镇有钱,每年的这个时侯都会有烟花表演,临近城镇的达官贵人也有很多提前来这里观看表演的,听说还是很多小姐公子喜结良缘的地方。
    一行三人关了门就去看热闹了。溯河边上那是人山人海,镇长见恩心一行人来了,赶紧腾出几个好位置来,殷勤的让恩心有些不好意思。
    见镇长那么热心,旁边的很多人都好奇的往这边看过来,不知谁说了一句:
    “呀,那不是我们御新国的小娘娘吗?未来的皇后哎,她今天也来拉?。”
    顿时人群像炸了锅似的沸腾起来。恩心很是尴尬的坐在那里,像动物园的大熊猫,被众人观赏。感同身受,内心也对前世的那些明星们很是同情。人群里议论声不绝于耳,一浪高过一浪。
    “对了,小敏啊,你不是怀孕了吗?赶紧让小娘娘摸摸,说不定能沾上好运,一举得男呢。”
    “哎呀,怎么办,我好激动啊。今天烟火会来了好多名人哦。”
    “小娘娘好可爱哦,她旁边的那人是谁啊,好帅啊!”
    恩心一脸黑线,真把自己当神仙了,还有啊,她怎么都没听说御新国的女子那么开放的呢?那些大婶也就算了,那些未出嫁的姑娘个个如狼似虎的盯着她旁边的文书哥看,又是怎么一回事啊?反观夏大公子,一脸的从容,好似习惯了这种场合也好似很享受这种被人爱慕的感觉,这是什么人啊,恩心哀叹!大概自己接触的都不是正常品种就是喽。反正自己也够特别的,比他们正常不到哪里去。
    原本想好好放松的大年夜,结果在众人的聚光灯下变得郁闷乏味。
    左等右等,烟火表演终于开始了,真是火树银花不夜天啊!大家的眼球都被吸引了。恩心也没那么拘束的站了起来,望着溯河边上空拿璀璨的烟火好似点点繁星。想起前世的除夕夜带着院里的孩子去江边看烟火的场景。烟火还是那烟火,只是换了时空便物是人非了。说来最近很少做关于前世的梦了,真像老狐狸说的,一切都习惯的变成理所当然了。
    今夜注定狂欢,注定今夜无眠了,“通宵灯火人如织,一派歌声喜欲狂。”大概就是现在这个样子吧?
    临近子夜,溯河边终于安静了下来。看着夜空中慢慢淡下的烟花,不知怎么恩心突然想起>;中寇仲对秀宁说的话:“烟花过后;灿烂瞬间转为平淡。”
    因为三人兴致正高,就沿着河边走走。没有目的,不为别的,只想漫步其上,感受一股惬意,领会一份静谧。风迎面吹过来,沁入心底,有些冷,把刚刚沸腾的气息一点点带走。在这幽美的夜晚中,踏着软绵绵的积雪,沿着河边,慢慢地向前走去。
    想想这半年书墨飘香的日子,想想小酌的三人,想着庭院舞剑的自己,想着想着就走完了御新国的轩辕二年,迎来了又一个春雨绵绵、山花烂漫的日子。
    而恩心也进入了十一岁,离入宫还有七年。
第十四章 春风得意
    十二岁的念恩心已经长到一米六五了,少女豆蔻年华的灵动在她身上已经体现了出来。
    今天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恩心兴致很高,一路上哼着小调去镇里闲逛,顺便帮李伯买点家用。走到单文当铺的时侯,看到铺里的小儿正在把一个穿粗布短衫的年轻人往外赶,嘴里还嚷嚷:“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竟敢拿包破石头来这里当,我看你是穷疯了。”
    年轻人一脸的委屈:“这不是普通的石头,我也不要当很多钱,给点路费就成,你就行行好吧!”店小二当他是来找事的,没再理他。
    看年轻人一脸老实样,恩心对他怀里的那包石头好奇起来,随即就走过去问:“这位大哥,能让我看看这石头吗?”
    年轻人也没藏着掖着就打开了布包,里面有几块鸡蛋大类似于鹅卵石的圆形石头,石头表面虽有人工打磨的痕迹,但也很光滑。恩心暗忖,总觉得哪里有些不一样,但又一时想不起是什么。就索性对年轻人说:“大哥这石头怎么卖?”
    “这也是关外捡来的,你给个价吧。够我回去的路费就成。”
    “大哥打算走水路还是旱路啊?”
    “水路。姑娘问着干什么啊?”看年轻人一脸的傻样,就说:
    “你这石头我看着形状挺有趣,如果水路的话,一两银子足够了,说不定还有节余,你觉得呢?”
    “姑娘怎么说就怎么办吧,老实说,我身上实在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要不也不会卖石头了。”
    恩心掏出银子,从年轻人那里抱过石头,也不管他千恩万谢的样子就回临溯居了。
    回到家,没来得及和李伯打声招呼,就一头钻进了书房。东翻西翻的,终于在一本名为《三国物产》的书里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这果真不是普通的石头,而是紫水晶特有的矿石。紫水晶是玄鸣国的特产,在这个大陆上是只有皇族和一些大贵族才用的起的稀有宝石。
    看着石头上有点点红色的斑迹,像是血。看样子,尽管外观被人打磨成了不起眼的石头,还是引起了别人不要命的争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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