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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厚黑大唐-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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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黑大唐》
作者:凤鸣岐山
第一部潜龙在渊
序章回到唐朝
         天很黑,雨下得极大,即便是隔着纸窗,也挡不住那浓浓的湿气,一盏孤灯一席床,放眼看去,满屋子家具全都是破旧不堪的货色,任是谁也想不到富丽堂皇的越王府内竟然有如此破烂不堪的房间。夜色浓,孤灯暗,风雨飘摇,其情何堪,昏暗的灯光下,林氏默然地看着床榻上那已经昏迷了整整三个月的儿子,眼中满是怜惜之色。   林氏,越王李贞十几个侍妾中的一个,样貌只是中人之资罢了,原本是王妃刘氏的陪嫁丫头,后因某日李贞酒后乱性,珠台暗结,遂有了李晔这么个儿子,在越王四子中排行第三,林氏也因此而成了排名十三的越王侍妾,只不过因着李晔资质平庸,压根儿就入不得越王的法眼,林氏并未因有子而得宠,再加上因故得罪了王妃,林氏在王府内的境遇更是低得可怜,李贞从来也没正眼瞧过他们母子俩。 
  正所谓屋漏偏遭连绵雨,原本就艰难度日的母子俩三月前再遭重创——年已九岁的李晔因掏鸟窝跌下了树,就此陷入了昏迷之中,直到此时依旧没有清醒的迹象。李贞除了草草找过个郎中来看过一次外,就再也没管过李晔的死活。林氏变卖了能变卖的一切,也请了几个所谓的“名医”,只可惜钱是花了不老少,李晔却始终没见转醒,这令林氏伤心到了极点,若不是还存着一丝希望,只怕林氏早已撑不下去了。 
  “水、水、水……”正当林氏发着愣的时候,静静地躺在床上的李晔突然抖动了一下身子,发出一阵低低的呻吟声。 
  “啊,我的儿啊。”林氏惊慌地扑上前去,一把将李晔抱入了怀中,眼中的热泪滚滚而下,洒得李晔满脸都是。 
  “水,水,水……”李晔并没有其他反应,只是有气无力地呻吟着。 
  “晔儿等着,娘这就去,娘这就去。”慌了神的林氏赶忙将李晔的身子放平了,急匆匆地跑出了房门。片刻之后,林氏端着小半碗凉水走了进来,或许是担心水凉了伤儿身的缘故,林氏捂了好一阵子,才将手中的碗凑到了李晔的唇边,小心地喂着。 
  喝完了水的李晔抽动了一下身子,缓缓地睁开了双眼,只是迷茫的眼神中满是惊恐之色。惊恐是自然的事儿,任是谁一觉醒来发现自个儿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免不了都会惊恐的。 
  “我的儿啊,你可总算是醒了,你要是有个好歹,叫娘如何是好啊。”林氏光顾得高兴,却没有发现醒来的李晔明显有些子不对劲。 
  醒了?是醒了,不过醒来的却不是越王四子李晔,而是穿越而来的李贺明。 
  李贺明,某名校工商管理学硕士,某跨国公司中国分公司一部门经理,刚走出校园没多久,属于意气风发,不过却还没形成气候的那一类,顶多也就是个白领阶层,还没摊上金领的边儿。 
  靠!穿越了?不会吧,这等狗屁倒灶的事儿竟然发生在咱身上,完了,回不去了,这他妈的是咋整的?李贺明压根儿搞不明白自己不过就是喝了顿酒,就算是喝高了些,也至于就这么穿越了吧?,心里头又气又怒的李贺明恨不得将该死的老天爷骂个狗血淋头,可着劲地巴扎了下眼,却发现一个不太美妙的事实——确实是穿越了,耳边那阵嘤嘤嗡嗡的哭声就是明证。 
  惨!老子究竟在哪儿?又他妈的到底顶替了谁?面对着林氏的泪眼,李贺明急得虚汗直流,正当其时,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意识从心底涌了出来,李贺明吃惊之余,总算是搞清了现如今自个儿的身份。 
  显庆三年?越王李贞?大唐?老子回到大唐了!对大唐历史颇有些了解的李贺明立时明白了自个儿的处境,心头顿时一阵发虚——再过上个二十来年武则天就要称皇了,她不上台则已,一上台大唐宗室的人头可是滚滚落地,作为李世民第八子的越王李贞就是被杀的头一个,身为越王四子的自个儿只怕也没啥好结果。 
  我靠!开什么玩笑,老子穿越回来就是为了来挨刀的不成?妈的,这个贼老天太过分了!李贺明心头直打颤,小身子抖个不停,气怒交加之下,险些再次昏了过去。 
  “儿啊,你没事吧?别吓娘啊。”林氏正兴奋地抹着眼泪,一瞅见自家孩子那小身子骨颤抖个没完,立时吓坏了,一声惊呼之下,一把将李贺明拥入了怀中。 
  娘?这便是我娘?李贺明脑海中不断地闪现出前任主人与林氏相处的点点滴滴,心中不禁一酸,既为自个儿再也看不见前世的爹娘难过,也为着林氏再也见不到她真正的儿子而伤感不已,眼圈不知不觉地便红了起来,或许是因着占据了李晔身体而内疚的缘故,又或许是李晔残存意识尚在的缘由,李贺明很是不争气地流下了眼泪,娘儿俩抱头哭成一团。 
  “娘,时辰已晚,您先去安歇罢,孩儿没事了,只是困得慌。”虽说占据了李晔的身体,可要李贺明叫面前这位既熟悉又陌生的女人为娘,还是艰难了些,不过总这么哭下去也不是个事儿,李贺明也只能硬着头皮开了口。 
  “好,好,好,没事就好。”林氏抹去了眼角的泪水,温和地说道:“明儿个娘就告诉你父王去,娘一定炖只鸡给晔儿补补。” 
  炖只鸡?唉,可怜的娘儿俩,这还是在王府呢,连炖只鸡都成了大事。李贺明心中甚是为林氏不值,可也不想就此多说些什么,只是点了点头,表示自个儿听明白了。林氏又念叨了几句,爱怜地抚摸了一下李贺明那已经清瘦得不成样子的小脸,这才拿上灯,转回了隔壁自己的住所。 
  起风了,原本就大的雨势越发显得大了一些,雨点砸在屋檐上,爆发出一阵紧似一阵的噼啪声,了无睡意的李贺明在黑暗中瞪大着双眼,一双手握成了拳,在心中狠狠地发着誓:大唐,我来了,一切将因我而改变,我发誓! 
第一章一切向钱看
         三天了,李晔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总算是能起床走动一下了,可到了底儿还是没能喝上那碗传说中的鸡汤,无他,他那位便宜老爹压根儿就不在王府,说是打猎去了,至于王妃刘氏那头,得了李晔转醒的消息,就只发了一句话——怎么还没死。得,赏钱没有了,这鸡汤也就喝不成了,这不,连躺了三天的李晔着急着盘算如何搞钱的事儿了。   钱啊钱,有钱的是大爷,没钱您就只能是孙子,这话虽糙可理不糙,搞钱是必须的,可该如何搞钱还真是件麻烦的事儿——赚钱的路子千千万,李晔少说也懂得一大半,毕竟前世那会儿李晔可是商学院的高才生来着,啥子股票、期货的玩得倍儿顺溜,可惜这会儿压根儿就没那类东西,至于那些子吹玻璃、搞钢材之类的玩意儿李晔可就抓瞎了,原理都不懂,瞎整能成不?得,到了这会儿,李晔才算是真儿个明白艺多不压身这么个道理。 
  权力寻租?嘿,那玩意儿来钱最快,权能生钱嘛,放之哪个朝代都是硬道理,只可惜李晔一时半会还用不了,别说上头还压着两个哥哥——十二岁的嫡长子李冲、十一岁的次子李温,即便是年仅七岁的幼弟李规的地位都比李晔要高出不老少,说句不好听的话,李晔这个王子在越王府里头就是个可有可无的货色罢了,除了林氏,谁也没拿李晔当王子看,权力都没有,还寻个鬼租。 
  空手套白狼?将本求利?嘿,那个不难,可惜需要时间和机会,就如今这么个尴尬王子的身份,连王府的大门都不好出,想搞生意简直就是在做梦,再说了,这会儿商人地位低微,只要李晔还想着往上爬,就绝不能自个儿抛头露面去捞钱,那可是要犯天条的。 
  郁闷啊郁闷,别人穿越都能搞个啥子玻璃、钢材的,最不济也能当个兽医、超级农民之类的东东,咋到了咱身上就不成了呢?奶奶的,若是早知道要穿越,怎么着也得突击一下,搞几本基础技术之类的书好生背背,咱也不致于束手无策不是?李晔躺在床上想得头都快破了,也没想出啥子好主意来。 
  “晔儿,用饭了。”正当李晔想得出神之极,满脸笑容的林氏端着个食盘子走进了房间。 
  饭菜很简单,就一碗白粥,一份青菜,再加上一小碟子抄鸡蛋,瞧得李晔心里头直发酸——一个堂堂的王子别说来上几个使唤的丫头了,就连肉都吃不上,啥事儿都得林氏这个当娘的亲自去忙乎,这等日子如何过得下去。 
  月例钱不是没有,虽说林氏母子俩地位低下,可好歹还是王府的主子,月例钱多少还是有些,只是不多罢了,算起来李晔的月例钱就只有可怜的一两银子,别说跟其他兄弟比了,就连王府内的几名管家都比李晔拿得多,而林氏这个十三娘更是可怜,一个月到头只有半两的零碎脂粉钱,母子俩所有的用度都得自个儿来整,便是吃饭也得自己开伙,住的地方就更不用说了,压根儿就是下人房,这么些年来林氏也不是没存下些银子,只可惜这回为了给李晔看病,早花得一干二净了。 
  “晔儿乖,来,多吃点,吃饱了才能长个儿,赶明儿你父王回来了,娘一定炖只鸡给你好好补补。”眼瞅着李晔愣着神,林氏脸上露出了腼腆的神色。 
  “嗯。”李晔用力地点了点头道:“娘,您辛苦了,一块儿吃吧。”若说头前李晔喊林氏娘是为了掩饰,这声娘就是出自真心了——人心都是肉长的,三天来林氏为了照料刚转醒的李晔可是费尽了心力,别的不说,就眼前这份抄鸡蛋便是林氏腆着脸告借而来的,那其中可是充满了浓浓的母爱。 
  林氏没有答话,眼圈一红,两行泪水趟了下来,惊得李晔紧赶着问道:“娘,您没事吧?” 
  “没,没事,娘这是高兴的。”林氏擦去眼角的泪水,露出了慈爱的笑容,看着李晔道:“晔儿懂事了,娘这是开心啊,娘吃过了,晔儿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哎,那个混球!一想起被自个儿顶替的那位的斑斑劣迹,李晔也只能在心中苦笑不已——说起来原先那位倒也不是啥坏人,就是皮了些,还是属于没心没肺那等皮法,啥子上房揭瓦,爬树掏鸟、顺手牵羊之类的事儿可是没少干,偏生智商还不高,每回做了恶事总让人抓了个现行,林氏落到如今这个境地,跟原先那位的不争气着实大有关联。 
  吃,甭管这饭菜有多难吃,为了哄林氏开心,怎么着也得往下吃不是?李晔前世那会儿可是官宦人家出身,成年后混迹的又是商场,啥好吃的没吃过,面前这等白粥、青菜的,着实有些子难以下咽,不过为了林氏的一片苦心,李晔还是装出一副吃得无比畅快的样子。 
  “晔儿,过些天就是你父王的生辰了,算日子也就是三、五天的事儿,快了罢,你父王也该回来了,娘想啊,晔儿你总是这么下去可不成,学堂还是要去的,读了书才能懂道理,将来也好出仕,回头娘跟你父王说说,让你再回学堂去啊,别怕,不就是跟先生道个歉吗,再怎么说也是你不对……”林氏一边看着李晔用饭,一边碎叨叨地说着话儿,眼里头满是怜爱之色。 
  恶寒!一想起将癞蛤蟆装入学堂老夫子的枕头里的“往事”,李晔身上的寒毛都竖了起来,很是为前任的英勇事迹“感佩”不已:臭小子还真是笨得可以,坏事做了也就做了,没啥大不了的,自个儿偷偷去乐呵也就是了,可那混球倒好,愣是把这事儿当美事宣扬了出去,这回好了,得罪了老夫子不说,还被自家老爹下令吊起来痛打了一番,真是个混帐加三级的家伙,笨到家了。 
  咦,等等,生辰?哈哈,有了,老子的“钱途”有着落了!李晔的眼睛陡然间亮了起来…… 
   
第二章空手拜寿
         贺寿可是件大事,别说李贞贵为亲王了,便是民间稍有些脸面的人家,每逢家主寿辰都得可着劲闹腾一番的。自打两天前李贞游猎归来,得知李晔已转醒,倒也高兴地赏了林氏十几两银子的,说是让林氏给李晔换上身新衫,省得拜寿时丢了王府的脸面。   脸面那玩意儿顶个屁事,按李晔的想头,那些银子拿来买鸡,少说也能买上百把只的,要不当本钱来搞搞生意也不错,可惜李晔做不得主,到了末了那十几两的银子大部分都变成了此刻李晔身上那套还算看得过去的新衣,只不过跟身边的几个兄弟姐妹身上的绫罗绸缎一比,这身新衣依旧寒酸得紧,更别提那帮子兄弟姐妹手里头还捧着各色名贵礼物,空着手的李晔简直就像个要饭的小乞丐,哪有半分王子的模样。 
  越王李贞,唐太宗第八子,时任相州刺史,说起来也算是很有才干之人,文的、武的都很有两下子,与太宗第十子纪王李慎并称纪越双王,在大唐宗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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