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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麦田守望者-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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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得象真人。有几个好演员演得倒是有点儿象真人,不过并不值得一看。一个演员要是真正演得好,你总是看得出他知道自己演得好,这就糟蹋了一切。拿劳伦斯。奥列维尔爵士来说吧。我看过他主演的《哈姆莱特》,是DB去年带了菲芘和我一起去看的。他先请我们吃了顿午饭,然后请我们去看戏。他自己已经看过了,吃午饭时他把戏说得那么好,连我也根不得马上就去看。可我看了却不觉得怎么好。我实在看不出劳伦斯。奥列维尔爵士好在哪里。他有很好的嗓子,是个挺漂亮的家伙,他走路或是斗剑时候很值得一看,可他一点不象DB所说的哈姆莱特。他太象个混帐的将军,而不家个忧郁的、不如意的倒楣蛋。整个戏里演得最好的部分是老奥菲莉姬的哥哥——就是最后跟哈姆莱特斗剑的那个——要动身,他父亲给了他许许多多忠告。父亲一个劲儿给他许许多多忠告,老奥菲莉姬却不住地在逗她哥哥玩,把他的匕首从鞘里拔出来,用各种方法逗他,他呢,却一本正经,假装对他父亲的胡说八道很感兴趣。这的确演得不错,我看了非常高兴,可是象这样的玩艺儿戏里并不多。 
  老菲芘喜欢的只有一个地方,就是哈姆莱特拍拍那只狗的脑袋的时候。她觉得这很好玩,也很有意思,事实上也确是这样。可我非做不可的是,我不得不把那剧本读一遍。我的问题是,遇到这类玩艺儿我总是非自己读一遍不可。要是由演员演出,我总不肯好好听。我老是担心他下一分钟会不会做出假模假式的事来。 
  我买了伦特夫妇主演的戏票,就乘出租汽车到公园。我本应该乘地铁什么的,因为我的钱已经不多了,不过我实在想离开那个混帐百老汇,越快越好。 
  公园里也很糟糕。天气倒不太冷,可是太阳依旧没出来,整个公园除了狗屎和老人吐的痰、扔的雪茄烟头以外,好象什么都没有,那些长椅看去也湿漉漉的,简直没法坐下。这幅景象实在很叫人泄气,而且你走着走着,不知怎的隔一会儿就会起鸡皮疙瘩。这儿一点没有快要过圣诞节的迹象。这儿简直什么迹象都没有。可我还是一直向林荫路走去,因为菲芘来到公园,总是在这一带玩。她喜欢在音乐台附近溜冰。说来好笑,我小时候,也总喜欢在这一带溜冰。 
  可我到了那里,连她的影儿也没见。有几个小孩子在那儿溜冰,还有两个大男孩拿了个垒球在玩“空中飞球”,只是不见菲芘。后来我看见有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孩独自坐在长椅上紧她的溜冰鞋。我想她也许认得菲芘,能告诉我她在什么地方,所以我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问她说:“我问你,你认得菲芘。考尔菲德吗?” 
  “谁?”她说,她只穿了条运动裤和约莫二十件运动衫。衣服上好象全都是疙瘩,你看得出准是她母亲自己做的。 
  “菲芘。考尔菲德。住在第七十一条街,念四年级,就在——”“你认得菲芘?” 
  “不错,我是她哥哥。你知道她在哪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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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不是凯隆小姐班上的?”小女孩问。 
  “我不知道。不错,我想她是那班上的。” 
  “那么说来,她大概在博物馆里。我们上星期六去过了,”小女孩说。 
  “哪个博物馆?”我问她。 
  她好象端了端肩膀。“我不知道,”她说。“在博物馆里。” 
  “我知道,不道是那个有图片的呢,还是那个有印第安人的?” 
  “那个有印第安人的。” 
  “谢谢,”我说。我站起来要走,可突然记起今天是星期天。“今天是星期天呢,”我对小女孩说。 
  她抬起头来看看我。“哦,那她就不在那儿了。” 
  她费了很大的劲儿在紧她的四轮榴冰鞋。她没戴手套什么的,两只小手冻得又红又冷。我就帮了她一下。嘿,我有多少年没摸过溜冰鞋钥匙啦,可我拿在手里一点也不觉得陌生。哪怕是五十年以后,在漆一样黑的暗地里,你拿一把溜冰鞋钥匙塞在我手里,我都知道这是溜冰鞋钥匙。我把她的溜冰轻收紧以后,她就向我道谢。她是一个很好、很懂礼貌的小姑娘。老天爷,我就喜欢那样的孩子,你给他们紧了溜冰鞋什么的,他们很懂礼貌,会向你道谢。大多数孩子都这样。一点不假。我问她是不是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喝杯热巧克力什么的,可她说不,谢谢你。她说她得去找她的朋友。孩子们老是要去找他们的朋友。真让我笑疼肚皮。 
  尽管是星期天,菲芘和她的全班同学都不会在那儿;尽管外面的天气是那么潮湿、那么糟糕,我还是穿过公园一路向综合博物馆走去。我知道这就是那个紧溜冰鞋的小姑娘所说的博物馆。我对整个搏物馆里的一切熟悉得就象背一本书一样。菲芘进的学校也是我小时候进的学校,我们那时候老是到博物馆去。我们那个名叫艾格莱丁格小姐的老师差不多每星期六都带我们去。有时候我们去看动物,有时候看古代印第安人做的一些玩艺儿。陶器、草蓝以及类似的玩艺儿。我只要一想起这事,心里就非常高兴。连现在也这样。我还记得我们看完所有这些印第安玩艺儿以后,常常到大礼堂去看电影。 
  哥伦布。他们老是放映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电影,先是费了很大劲儿向老裴迪南和伊萨伯拉借钱买船,后来又是水手们打算背叛他。对老哥伦布谁也没多大兴趣,可你身上总是带着不少糖果和口香糖之类的玩艺儿,再说大礼堂里面也有一股很好闻的气味。尽管外面天气挺好,你进了里面总闻到一股好象外面在下大雨的气味,好象全世界就是这个地方最好、最干燥、最舒适。我很喜欢那个混帐博物馆。我记得到大礼堂去的时候得经过印第安馆,那是个极长、极长的房间,进了里面不准大声说话。 
  而且总是老师走在头里,全班的学生跟在后头。孩子们排成双行,每人都有个伴儿。极大多数时间跟我作伴儿的总是个叫作杰特鲁德。莱文的小姑娘。 
  她老爱拉着你的手,而她的手又老是汗律律、粘糊糊的。地板是一色的石头地,你要是有几颗玻璃弹子在手里,随便往地上一扔,它们就会在地上到处乱蹦,发出一片响声,老师就会叫全班同学都停下来,自己走回来查看出了什么事。可是这位艾格莱丁格小姐从来不发脾气。接着你经过那艘挺长、挺长的印第安独木战艇,约莫有三辆混帐凯迪拉克排在一溜那么长,里面约莫有二十个印第安人,有几个在打桨,有几个只是神气活现地站在那儿,每人的脸上都绘着武士的花纹。在独木船的后部有个非常可怕的家伙,脸上戴着面具。他是个巫医。他让我起鸡皮疙瘩,可我还是挺喜欢他。另一件事,你走过时候要是碰了下木浆什么的,其中一个看守就会跟你说:“别碰东西,孩子们。”可他说话的声音总是挺和气,并不象个混帐警察什么的。接着你经过那只太玻璃柜,里面有几个印第安人在擦木棒取火,还有个印第安女人在织毯子。这个织毯子的印第安女人弯着腰,我们都看得见她的Ru房,我们经过的时候,总要偷偷瞧一眼,连姑娘们也那样,因为她们还都是小孩子,跟我们一样没什么Ru房。接着,就在进大礼堂之前,靠近大门旁边,你还经过那个爱斯基摩人。他正坐在一个冰湖里面的窟窿上面,往窟窿里钓鱼。窟窿旁边还有两条鱼,是他已经捉得的。嘿,这个博物馆里,玻璃柜子可真不少。楼上甚至还要多,里面有鹿在水洞边喝水,有鸟儿飞往南方过冬。离你最近的那些鸟全都是剥制的,挂.在一些钢丝上,后面的那些鸟都画在墙上,可你一眼看去,全都象真正往南飞,你要是低下脑袋倒着看,它们甚至显得更快地在往南飞。不过博物馆里最好的一点是一切东西总呆在原来的地方不动。谁也不挪移一下位置。你哪怕去十万次,那个爱斯基摩人依旧刚捉到两条鱼;那些鸟依旧在往南飞;鹿依旧在水洞边喝水,它们的角依旧那么美丽,它们的腿依旧那么又细又好看;还有那个裸露着Ru房的印策安女人依旧在织同一条毯子。谁也不会改变样儿。唯一变样的东西只是你自己。倒不一定是变老了什么的。严格说来,倒不一定是这个。不过你反正改了些样儿,就是这么回事。比如说这一次你穿了件大衣。或者上次跟你排在一起的那个孩子患了猩红热,另换了个人排在你旁边。或者带领学生的已不是艾格莱丁格小姐,另换了别的什么人。或者你听见你妈妈和爸爸在浴室里打了一次架,打得很凶。或者你刚在街上经过一汪子一汪子的水,水上的汽油泛出虹一般的色彩。我是说你反正总有些地方不一样了——我说不清楚我的意思。即使我说得清楚,我怕自己也不一定想说。 
  我走着走着,就从口袋里掏出那顶猎人帽,戴到头上。我知道不会遇到什么熟人,再说外面的天气又潮湿得那么厉害。我一边走,一边想着老菲芘怎样在每星期六象我一样上博物馆。我想着她怎样观看我过去常常看的同一些玩艺儿,怎样每次看的时候她这个人总会有所不同。我这样想着,心里虽然说不上沮丧,却也不会快活得要命。有些事物应该老保持着老样子。你应该把它们搁进那种大玻璃柜里,别去动它们。我知道这是不可能办到的,不过这照样是件很糟糕的事。嗯,我一边走,一边就想着这一类事。 
  我经过体育场,就停住脚步看两个很小的小孩子玩跷跷板。有一个孩子比较胖,我就把手搁在瘦孩子那一头,帮他们平衡,可你看得出他们不喜欢我在他们旁边,我也只好走了。 
  接着发生了一件很好笑的事。我走到博物馆门口,忽然不想进去了,哪怕白给我一百万块钱我也不想进去。我这会儿就是没那个心情——可我刚才还眼巴巴地穿过整个混帐公园来到博物馆,恨不得尽快进去呢。要是菲芘在里面,我或许会进去,可她不在里面。因此我就在博物馆门口叫了辆出租汽车上比尔特摩了。我心里并不怎么想去,可我已他妈的跟萨丽约好啦。 
 第17节
  我到那儿的时候还很早,所以我就在休息室钟旁的皮椅上坐下,看那些姑娘。许多学校都已放假,这儿总有一百万个姑娘或坐或立,在等她们的男朋友。有的姑娘交叉着腿,有的姑娘并不交叉着腿,有的姑娘大腿好看得要命,有的姑娘大腿难看得要命,有的姑娘看去为人很不错,有的姑娘看去很可能是只母狗,如果你对她有进一步了解的话。 
  这委实是一片绝好的景色,你要是懂得我意思的话。可是说起来,这景色看了也有点叫人泄气,因为你老会嘀咕着所有这些姑娘将来会有他妈的什么遭遇。我是说在她们离开中学或大学以后。你可以料到她们绝大多数都会嫁给无聊的男人。这类男人有的老是谈着他们的混帐汽车一加仑汽油可以行驶多少英里。有的要是打高尔夫球输了,或者甚至在乒乓球之类的无聊球赛中输了,就会难过得要命,变得非常孩子气。有的非常卑鄙。有的从来不看书。 
  有的很讨人厌——不过在这一点上,我得小心一些。我是说在说别人讨人厌这一点上。我不了解讨人厌的家伙。我真的不了解。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的时候,跟一个叫哈里斯。梅克林的家伙同屋住了两个月。他这人非常聪明,可又是我所遇到的最最讨人厌的家伙。他说话的声音极其刺耳,可又一天到晚讲个不停,简直没完没了。更可怕的是,他从来不讲任何你听得入耳的话。可他有一个长处。 
  这个表子养的吹起口哨来,可比谁都好。他一边铺床,或是一边往壁橱里挂着什么——他老是往壁橱里挂着什么——真叫我受不了——他一边干着这类玩艺儿,一边就吹着口哨,只要他不是在用刺耳的声音讲话。他连古典歌曲都能吹向秀(约227—272)魏晋之际玄学家、文学家。“竹林七,可他绝大部分时间只吹着爵士歌曲。他都能吹最地道的爵士歌曲,象《白铁屋顶忧伤曲》之类,而且吹得那么好听,那么轻松愉快——就在他往壁橱里挂什么东西的时候——你听了都会灵魂儿出窍。自然啦,我从来没告诉他我认为他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我是说你决不会走到什么人身边直截了当地说:“你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可我还是跟他同屋住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月,尽管我把他讨厌得要命,原因是,他的口哨吹得真是好极了,是我听到过的最最好的。所以说我不了解讨人厌的家伙。也许你瞧见哪个挺不错的姑娘嫁给他们的时候心里不应该太难受。他们中间绝大多数并不害人,再说他们私下里也许都是了不得的口哨家什么的。他妈的谁知道?至少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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