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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青铜时代的蜥蜴战争-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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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痛,考虑问题就不周全。周文王,不能逃避监狱的囚禁,痛哭流涕,身受欺凌,但他自学《易经》,终于通达,取天下而如返掌。”
勾践叹道:“死,是人所畏惧的。可是现在我听到死,在心中却一点惧怕都没有。”(是啊,后面的日子比死还难受呢)。
期限终于到了,临行的时候正是五月,梅子黄熟时节,不知从哪一夜起,整个江南已不觉笼在漫天漫地的云烟雾霭中了。酥雨细触,使树木绿得兴致勃勃,而鸟雀,早已耐不住寂寞,清脆得愈加可人的颤声,引得柔绿的雨林,簌簌地翩然起舞了。
群臣在浙江江畔摆酒钱别,给勾践送行,君臣凄然泪下。勾践神色黯然,挥手而别,忧形于色。坐船渡江的时候,看见鸟鹊啄食江渚的细虾,自由自在,飞去复来。勾践的媳妇触景生情,还爬在船舷上,唱了个歌:“去我国兮心摇,情愤惋兮谁识?” 
陪同勾践入吴为臣妾的(这里“臣妾”是奴婢的意思,甲骨文上看,都是被捆着的,比如那个臣,身子弯来弯曲,双手缚在后面),除了有刚才的歌唱家——勾践的夫人,还有范蠡。一干人到了吴国,俯伏着谒见夫差请罪:“我勾践上愧皇天,下愧后土,自不量力,污辱大王的军士,到鄙国问罪。大王宽赦于我,使我保住须臾之性命,拿着簸箕和扫帚,给您干活,不胜感愧。”
夫差说:“寡人也有过错啊,我这样饶了你,就是对我先君说话不算数啊。”(当初夫差向爸爸阖庐郑重承诺:“必勿忘越!”
勾践吓得要命,赶紧叩首回答:“惟大王怜之!” 
伍子胥在旁边,目如流火,声若雷霆,怒道:“大王,当飞鸟在青云之上,我们尚且还要弯弓射之,现在就停栖在庭堂之下,怎么可以反倒放过。现在的勾践,大厨师就能办了他,岂可再失良机?”
夫差说:“诛杀投降的俘虏,我听说,会祸延三代。我不是敢私爱越国,是怕皇天降罪。” 
伯嚭也赶紧帮忙,顺着夫差说:“伍大夫说的是一时之计,大王说的才是安国之道。” 
于是命令勾践夫妇穿着仆人的衣服,当马夫和饲养员,住在一个石窟里,地点在苏州西南郊外的“木渎镇”, “吴中第一峰”的灵岩山下。
越王勾践现在穿的服装,只比“断发纹身“略强一点儿,是“犊鼻”,也就是司马相如在落魄卖酒的时候穿的那种东西,有人把它理解成“三角裤衩”,实际没有那么惨,应该是围裙,或者叫“作裙”,工作时候穿的,跟工厂里的车工老师傅,或者杀猪的屠夫,穿的围裙差不多,但正前方有块四方的小盖布(像牛鼻子),内侧有个方形的兜,可以放小零碎。
冠也不许带了(顺便说一句,当时的诸侯国君,也戴类似秦始皇那样的冕,只是玉珠子的串串儿少,只有9串、7串不等),勾践就发髻上戴块头巾,经常停着一只蝇子,因为他的工作地点是在马厩,负责给马儿切草。他老伴儿负责洒扫,除粪。老伴儿穿得也惨了,衣服边缘襟领,本来应该是另用一条带纹彩图案的布做的,但她只许用同一块布,没有襟领,而且是“左衽”,这是蛮夷的打扮,中原只有丧服才是“左衽”(衣襟从左腋下绕过)。
勾践养马,一干就是三年,同时还负责给夫差开车——其实准确的说,是走在车前面,牵着马步行——开车是另有驾驶员在车上的,是光荣的职位(挨着大王夫差),还轮不到勾践做。
每逢夫差外出,勾践就步行在前,寸步不离,以便随时听从夫差使唤。吴地的老百姓指着他说:“那仆人就是越王勾践!”“瞧他那鹰钩鼻子,像个鹭鸶。” 
勾践听后,只好忍气吞声,虽然内心十分震怒,但表面上满不在乎,神色愈发恭敬,丝毫看不出任何温怒之色。他只能将一整桶越来越凉的秋天被迫咽下。
夫差有一次出行,登上高台,啸咏远眺,回过眼来,看见勾践坐在马粪堆旁,老婆和范蠡侍坐旁边,虽然蓬首垢面,却非常肃穆,仍然严守着君臣、夫妇之礼。夫差非常诧异(换了一个枭雄的话,就可能因此把勾践杀了)。
夫差有感而发,对伯嚭说:“勾践大小也是一个越王,范蠡不过一介之士。俩人虽在穷厄之地,却不失君臣之礼。寡人伤之。”
伯嚭赶紧跟着煽乎,夫差于是犯了妇人之仁,打算放勾践回国去。
伍子胥立刻入谏,耿耿而谈:“过去,夏桀囚禁了商汤,商纣囚禁了文王,最后释放了他们,反倒被他们所灭。您不记得了吗?大王俘虏了勾践却不加诛,臣认为大王迷惑很深啊,闹不好落得夏商一样的后患啊。”(又在批评,而且把夫差比做桀纣——尽管不是故意的)。
伯嚭则很会说,把夫差比做齐桓公(霸王龙):“齐桓公当年,把‘燕留‘五十里土地割给燕庄公,从而获得扶弱济危的美名。宋襄公仁义之师,不攻打渡河中的敌人,一样被后人称赞,列名霸主。大王诚能效法前人,赦越王回国,也必名冠千古,成就霸名。”
夫差说:“我最近肚子不好,折腾三个月了,很烦。这事等我病好了再说吧。” 
范蠡不是越国人,他也是国际主义战士,来自楚国人,打小长在安徽宣城的穷困家庭,没有父母,跟大哥和大嫂一起过着贫苦的生活。
范蠡小的时候还弱智,一会儿癫狂,一会儿清醒,当时的人都认为他神经不正常,没人理他。他还经常自省(就仿佛气功师的入定),入起定来,就好像盲人一样,什么都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跟聋子一样。
据他宣称,他曾经拜“辛文子”为师,研习治国治军的方策,获得了圣贤的聪明(但这是否属于“入定”时的幻觉,就难说了)。总之他是一个典型的布衣,在当时,布衣从政,是没戏的,政坛都被毫族时代霸占。
范蠡也因此很苦闷,索性又使出小时候的毛病,被发佯狂,不与于世,行为怪异,倜傥负俗,类似现在流长发的小青年;被视为狂人。
这招还真有用。当地的地方官就是“文种”,被范蠡的怪异行为吸引了的注意,派手下人去探访,回来说:此人患有疯癫病,是一个狂人。
文种不以为然,说:“吾闻士有贤俊之姿,必有佯枉之讥。”认为范蠡大智若愚,于是亲自前去拜访。范蠡蹲在狗洞里,看见文种的车马过来了,“汪汪”地冲着文种样狂吠(跟狗一样)。文种一看,这东西是人是狗,下属赶紧掀起衣服挡住文种。
文种说:“我听说,狗见了人就会叫,他叫,是认可我是人。不要怕他。”于是下车给范蠡施礼。
范蠡并不为礼,“汪汪”着跑开了(可能真得了“狂犬病”了)。
次日,范蠡对兄嫂说:“今天又有贵客要来了,您把衣帽借我用用吧。”(是够穷的)。
过了一会,文种果然又来了。范蠡也不抽风了,进退有节、揖让有礼,一副彬彬君子的仪容,(看来是间歇性的病)。范蠡、文种二人一见如故,“终日而语,疾陈霸王之道”,志合意同”,结为终身好友。文种聘范蠡为僚属,朝夕在一起。
俩人算了一卦,发现霸王的征兆出现在东南方,于是抛弃了官职,相邀来到吴国,但是感觉伍子胥在朝中势大,自己难有作为,而且伍子胥总想打楚国,他俩犯不着替伍子胥卖命,征发自己的故国,落个“汉奸”的罪名。于是相邀离开吴国,来到了越国。
越国也并不好混,当时的越国大权臣名叫“石买”,能言善辩,向越王“允常”进言说:“卖弄风姿的女子不讲贞节,自我夸耀的士人不守信用。这种周游列国的宾客,自己找上门来,大概不会是真正的贤人。如果是和氏之壁,谁都会不争价钱地求取的,可是这俩个烂货,周游诸侯却得不到任用,可见没有真才实学,希望君王明察。”
文种因为以前是当官的,贵人出身,而且是在文明先进的楚国当过官,在越国人眼里是老美,就很快得到一个差使,但范蠡因为有抽风的前科,越王不愿意用他,只好在楚、越一带闲游。
文种于是对越王说:“从前有一个小偷在晋国自荐求用,晋国就任用了他,结果战胜了楚国;伊尹背着炊具来到殷都,于是辅佐成汤夺取了天下。有才智的人,君王选拔他们时并不考虑他们路近路远,这就叫做挑选人才的人,必定有帝王必定失败。《易经》上说:‘具有超出世俗之才的人,必定有不能适应世俗的毛病’。建立大功勋的人不拘泥于世俗的见识。”于是范蠡也被录用,但是官还不大。
俩人费了好大劲,终于扳倒石买,后者指挥太湖大战溃败外出带兵,被哗变的军士杀死。范蠡和文种地位隆起。
公元前496年,越王允常病亡,他的儿子勾践继位,范蠡和文种继续得到重用。在这一对儿好朋友的王霸之术”辅导下,勾践蒸蒸日上,没三年时间,就发展到了国破家亡,投降为奴的地步。呵呵。
范蠡的确是个传奇人物,他不但善于谈天气预报,而且能掐会算。以至于身陷吴国为奴期间,夫差都一度很欣赏他,把他招来,想收为己用。
勾践从后面一听,心想坏了,范蠡要不属于我了,不觉得涕泪交加,以头顿地。
然而范蠡仰头答说:“臣在越国而不能辅佐越王为善,致得罪大王,幸不加诛,已经倍感满足,怎么还敢奢望富贵呢?臣闻亡国之臣,不敢语政。”然后和勾践主动钻回石窟。夫差一阵嗟叹。
范蠡除了会算卦,还懂点医学,他听说吴王连着三个月坏肚子,就算了一卦,告诉勾践说:“大王,卦象显示,到‘己巳’日,吴王的病就会好的。我们只要再尝一下他的粪,看看它的颜色,跟他一说己巳日病好,他一定会心存感激的。”
“范大夫,你不远千里来到越国帮我,又为了我,抛家舍子,到吴国来受罪,还要尝粪,我今后怎么感谢你啊。” 
“不是啊,大王,我是说让你尝粪啊!”
“啊——?”勾践赶紧一捂嘴。
第二天,勾践请求吴王召见,走到吴王卧室门口,仆人正端着贵吴王的大小便出来。勾践赶紧下拜:“稍等,请让我尝——尝一下大王的便溲,看看病情凶吉。”随即就用手捏了一点粪样,放在嘴里,人工化验了一下,然后面带喜色地扑进屋里。
“大王,下臣勾践恭贺大王。您的贵病,到‘己巳’日就可以好了。”(“己巳”日经学者推算,是公元前489年4月26日,如果要写历史上的今天的话,可以说:“2500年前的今天,吴王夫差拉肚子病不拉了。”)
吴王夫差卧在床上,有气无力地问:“你何以知道?”
“大王,下臣勾践曾经向‘闻粪者’学艺,粪的色味必须和时令气节相顺。我刚才私下尝了大王的贵粪。”
“怎么样?”
“味酸、又苦、又辣,正好和春夏之交的时气相符(此时时气酸戾),是以断定大王‘己巳’日痊愈。”
人在病中就比较脆弱,吴王夫差大为动情,衷心赞叹道:“勾践,仁人也。”
(“闻粪者”也是当时一种行业吗?也为了种地施肥吗?鉴定粪肥的发酵度?最早人们是放火烧掉田间的稻杆杂草,或把杂草锄断沤肥,变成庄稼爱吃的肥料。现在有了“闻粪者”,说明已经使用人畜肥了。庄稼们长得更胖了。)
据范蠡回忆,自从尝了粪以后,勾践就开始口臭。范蠡为了怕勾践伤自尊,就让左右的人都吃“岑菜”,这种植物叶子,天生有一股粪味,跟榴莲差不多。大家满嘴都是这个味,就谁也别说谁口臭了。
鉴于勾践忠心耿耿,到了细致入微,无以复加地步,并且越国连年向吴国奉送珍奇玩好,越国国库空虚,但君臣面无恨色,实在是思想改造非常成功,于是吴王夫差在公元前489年4月26日,如期病愈以后,让勾践搬出石窟,并摆下酒宴,招待勾践,以客礼相待(不再是端着扫帚簸箕的“奴仆之礼”了),并请吴国的臣子礼敬这位“客人”。
伍子胥到场,一看大伙正给勾践劝酒呢,气立刻就不顺了,拂袖而去。旁边伯嚭立刻煽火:“大王,伍大夫是刚勇之人,看见您仁善之心,他惭愧了,逃掉了,是吧?”
夫差说:“然也——”
次日,一宿没睡好觉的伍子胥又跑来了,给心情愉快的夫差泼冷水:“大王,我听说,豺狼,是不能亲近的。狐狸和野鸡搏斗,狐狸故意弯下腰,显出低卑的样子,其实是为了扑猎出击。野鸭,两眼发花,才会被罩入罗网,鱼,贪图痛快,而死于诱饵(伍子胥对小动物观察很细啊)。您怎么可以放弃忠直之言,而听信谗夫之语。暴虐的夏桀登上高处而自知身危,但不知道如何转危为安(又拿夫差比桀纣了,人比人,真气死人)……”
夫差打断,说:“寡人连病三月,您一句话也没来慰问。勾践尝寡人之便溲,这是他的慈祥仁爱。勾践虚其府库,尽其币宝,以奉寡人而面无恨色,这是他的忠信啊。”
“勾践下尝大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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