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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春秋左传-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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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以知其劝赏也。将刑,为之不举,不举则彻乐,此以知其畏刑也。夙兴夜寐,

朝夕临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礼之大节也。有礼无败。今楚多淫刑,其大

夫逃死于四方,而为之谋主,以害楚国,不可救疗,所谓不能也。子仪之乱,析

公奔晋。晋人置诸戎车之殿,以为谋主。绕角之役,晋将遁矣,析公曰:‘楚师

轻窕,易震荡也。若多鼓钧声,以夜军之,楚师必遁。’晋人从之,楚师宵溃。

晋遂侵蔡,袭沈,获其君;败申、息之师于桑隧,获申丽而还。郑于是不敢南面。

楚失华夏,则析公之为也。雍子之父兄谮雍子,君与大夫不善是也。雍子奔晋。

晋人与之鄐,以为谋主。彭城之役,晋、楚遇于靡角之谷。晋将遁矣。雍子发

命于军曰:‘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简兵蒐乘,秣马蓐食,师陈焚

次,明日将战。’行归者而逸楚囚,楚师宵溃。晋降彭城而归诸宋,以鱼石归。

楚失东夷,子辛死之,则雍子之为也。子反与子灵争夏姬,而雍害其事,子灵奔

晋。晋人与之邢,以为谋主。扞御北狄,通吴于晋,教吴叛楚,教之乘车、射御、

驱侵,使其子孤庸为吴行人焉。吴于是伐巢、取驾、克棘、入州来,楚罢于奔命,

至今为患,则子灵之为也。若敖之乱,伯贲之子贲皇奔晋。晋人与之苗,以为谋

主。鄢陵之役,楚晨压晋军而陈,晋将遁矣。苗贲皇曰:‘楚师之良,在其中军

王族而已。若塞井夷灶,成陈以当之,栾、范易行以诱之,中行、二郤必克二穆。

吾乃四萃于其王族,必大败之。’晋人从之,楚师大败,王夷师熸,子反死之。

郑叛吴兴,楚失诸侯,则苗贲皇之为也。”子木曰:“是皆然矣。”声子曰:

“今又有甚于此。椒举娶于申公子牟,子牟得戾而亡,君大夫谓椒举:‘女实遣

之!’惧而奔郑,引领南望曰:‘庶几赦余!’亦弗图也。今在晋矣。晋人将与

之县,以比叔向。彼若谋害楚国,岂不为患?”子木惧,言诸王,益其禄爵而复

之。声子使椒鸣逆之。

许灵公如楚,请伐郑,曰:“师不兴,孤不归矣!”八月,卒于楚。楚子曰:

“不伐郑,何以求诸侯?”冬十月,楚子伐郑。郑人将御之,子产曰:“晋、楚

将平,诸侯将和,楚王是故昧于一来。不如使逞而归,乃易成也。夫小人之性,

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国家之利也。若何从之?”子展说,

不御寇。十二月乙酉,入南里,堕其城。涉于乐氏,门于师之梁。县门发,获九

人焉。涉入氾而归,而后葬许灵公。

卫人归卫姬于晋,乃释卫侯。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

晋韩宣子聘于周。王使请事。对曰:“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无他事矣。”

王闻之曰:“韩氏其昌阜于晋乎!辞不失旧。”

齐人城郏之岁,其夏,齐乌余以廪丘奔晋,袭卫羊角,取之;遂袭我高鱼。

有大雨,自其窦入,介于其库,以登其城,克而取之。又取邑于宋。于是范宣子

卒,诸侯弗能治也,及赵文子为政,乃卒治之。文子言于晋侯曰:“晋为盟主。

诸侯或相侵也,则讨而使归其地。今乌余之邑,皆讨类也,而贪之,是无以为盟

主也。请归之!”公曰:“诺。孰可使也?”对曰:“胥梁带能无用师。”晋侯

使往。

◇襄公二十七年

【经】二十有七春,齐侯使庆封聘。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

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卫杀其大夫宁喜。卫侯之弟

鱄出奔晋。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冬十有二月乙卯朔,日有食

之。

【传】二十七年春,胥梁带使诸丧邑者具具车徒以受地,必周。使乌余车徒

以受封,乌余以众出。使诸侯伪效乌余之封者,而遂执之,尽获之。皆取其邑而

归诸侯,诸侯是以睦于晋。

齐庆封来聘,其车美。孟孙谓叔孙曰:“庆季之车,不亦美乎?”叔孙曰:

“豹闻之:‘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

《相鼠》,亦不知也。卫宁喜专,公患之。公孙免余请杀之。公曰:“微宁子不

及此,吾与之言矣。事未可知,只成恶名,止也。”对曰:“臣杀之,君勿与知。”

乃与公孙无地、公孙臣谋,使攻宁氏。弗克,皆死。公曰:“臣也无罪,父子死

余矣!”夏,免余复攻宁氏,杀宁喜及右宰谷,尸诸朝。石恶将会宋之盟,受命

而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敛以亡,惧不免,且曰:“受命矣。”乃行。

子鲜曰:“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何以沮劝?君失其信,而国无

刑。不亦难乎!且鱄实使之。”遂出奔晋。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

止使者而盟于河,托于木门,不乡卫国而坐。木门大夫劝之仕,不可,曰:“仕

而废其事,罪也。从之,昭吾所以出也。将准愬乎?吾不可以立于人之朝矣。”

终身不仕。公丧之,如税服,终身。

公与免余邑六十,辞曰:“唯卿备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禄,乱也,臣弗

敢闻。且宁子唯多邑,故死。臣惧死之速及也。”公固与之,受其半。以为少师。

公使为卿,辞曰:“大叔仪不贰,能赞大事。君其命之!”乃使文子为卿。

宋向戌善于赵文子,又善于令尹子木,欲弭诸侯之兵以为名。如晋,告赵孟。

赵孟谋于诸大夫,韩宣子曰:“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蠹,小国之大灾也。将或

弭之,虽曰不可,必将许之。弗许,楚将许之,以召诸侯,则我失为盟主矣。”

晋人许之。如楚,楚亦许之。如齐,齐人难之。陈文子曰:“晋、楚许之,我焉

得已。且人曰弭兵,而我弗许,则固携吾民矣!将焉用之?”齐人许之。告于秦,

秦亦许之。皆告于小国,为会于宋。

五月甲辰,晋赵武至于宋。丙午,郑良霄至。六月丁未朔,宋人享赵文子,

叔向为介。司马置折俎,礼也。仲尼使举是礼也,以为多文辞。戊申,叔孙豹、

齐庆封、陈须无、卫石恶至。甲寅,晋荀盈从赵武至。丙辰,邾悼公至。壬戌,

楚公子黑肱先至,成言于晋。丁卯,宋向戌如陈,从子木成言于楚。戊辰,滕成

公至。子木谓向戌:“请晋、楚之从交相见也。”庚午,向戌复于赵孟。赵孟曰:

“晋、楚、齐、秦,匹也。晋之不能于齐,犹楚之不能于秦也。楚君若能使秦君

辱于敝邑,寡君敢不固请于齐?”壬申,左师复言于子木。子木使驲谒诸王,王

曰:“释齐、秦,他国请相见也。”秋七月戊寅,左师至。是夜也,赵孟及子皙

盟,以齐言。庚辰,子木至自陈。陈孔奂、蔡公孙归生至。曹、许之大夫皆至。

以藩为军,晋、楚各处其偏。伯夙谓赵孟曰:“楚氛甚恶,惧难。”赵孟曰:

“吾左还,入于宋,若我何?”

辛巳,将盟于宋西门之外,楚人衷甲。伯州犁曰:“合诸侯之师,以为不信,

无乃不可乎?夫诸侯望信于楚,是以来服。若不信,是弃其所以服诸侯也。”固

请释甲。子木曰:“晋、楚无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大宰

退,告人曰:“令尹将死矣,不及三年。求逞志而弃信,志将逞乎?志以发言,

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参以定之。信亡,何以及三?”赵孟患楚衷甲,以告叔向。

叔向曰:“何害也?匹夫一为不信,犹不可,单毙其死。若合诸侯之卿,以为不

信,必不捷矣。食言者不病,非子之患也。夫以信召人,而以僣济之。必莫之与

也,安能害我?且吾因宋以守病,则夫能致死,与宋致死,虽倍楚可也。子何惧

焉?又不及是。曰弭兵以召诸侯,而称兵以害我,吾庸多矣,非所患也。”

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曰:“视邾、滕。”既而齐人请邾,宋人请滕,皆

不与盟。叔孙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国也,何故视之?宋、卫,吾匹

也。”乃盟。故不书其族,言违命也。

晋、楚争先。晋人曰:“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人曰:“子

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岂专在晋?”

叔向谓赵孟曰:“诸侯归晋之德只,非归其尸盟也。子务德,无争先!且诸侯盟,

小国固必有尸盟者。楚为晋细,不亦可乎?”乃先楚人。书先晋,晋有信也。

壬午,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赵孟为客。子木与之言,弗能对。使叔向侍

言焉,子木亦不能对也。

乙酉,宋公及诸侯之大夫盟于蒙门之外。子木问于赵孟曰:“范武子之德何

如?”对曰:“夫人之家事治,言于晋国无隐情。其祝史陈信于鬼神,无愧辞。”

子木归,以语王。王曰:“尚矣哉!能歆神人,宜其光辅五君以为盟主也。”子

木又语王曰:“宜晋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无以当之,不可与争。”晋荀

寅遂如楚莅盟。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

“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

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

曰:“床第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

章,赵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桑》,赵孟曰:“武请受其卒

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曰:“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

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曰:“‘匪

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文子告叔向曰:

“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

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文子曰:“其

余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

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宋左师请赏,曰:“请免死之邑。”公与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

“凡诸侯小国,晋、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安靖其国家,

以事大国,所以存也。无威则骄,骄则乱生,乱生必灭,所以亡也。天生五材,

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

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以诬

道蔽诸侯,罪莫大焉。纵无大讨,而又求赏,无厌之甚也!”削而投之。左师辞

邑。向氏欲攻司城,左师曰:“我将亡,夫子存我,德莫大焉,又可攻乎?”君

子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乐喜之谓乎?‘何以恤我,我其收之。’向

戌之谓乎?”

齐崔杼生成及强而寡。娶东郭姜,生明。东郭姜以孤入,曰棠无咎,与东郭

偃相崔氏。崔成有疾,而废之,而立明。成请老于崔,崔子许之。偃与无咎弗予,

曰:“崔,宗邑也,必在宗主。”成与强怒,将杀之。告庆封曰:“夫子之身亦

子所知也,唯无咎与偃是从,父兄莫得进矣。大恐害夫子,敢以告。”庆封曰:

“子姑退,吾图之。”告卢蒲弊。卢蒲弊曰:“彼,君之仇也。天或者将弃彼矣。

彼实家乱,子何病焉!崔之薄,庆之厚也。”他日又告。庆封曰:“苟利夫子,

必去之!难,吾助女。”

九月庚辰,崔成、崔强杀东郭偃、棠无咎于崔氏之朝。崔子怒而出,其众皆

逃,求人使驾,不得。使圉人驾,寺人御而出。且曰:“崔氏有福,止余犹可。”

遂见庆封。庆封曰:“崔、庆一也。是何敢然?请为子讨之。”使卢蒲弊帅甲以

攻崔氏。崔氏堞其宫而守之,弗克。使国人助之,遂灭崔氏,杀成与强,而尽俘

其家。其妻缢。弊复命于崔子,且御而归之。至,则无归矣,乃缢。崔明夜辟诸

大墓。辛巳,崔明来奔,庆封当国。

楚薳罢如晋莅盟,晋将享之。将出,赋《既醉》。叔向曰:“薳氏之有后于

楚国也,宜哉!承君命,不忘敏。子荡将知政矣。敏以事君,必能养民。政其焉

往?”

崔氏之乱,申鲜虞来奔,仆赁于野,以丧庄公。冬,楚人召之,遂如楚为右

尹。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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