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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南齐书-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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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日也’。知朝日东向,夕月西向,斯盖各本其位之所在耳。犹如天子东

西游幸,朝堂之官及拜官者犹北向朝拜,宁得以背实为疑邪?佟之谓魏世所行,

善得与夺之衷。晋初弃圜丘方泽,于两郊二至辍礼,至于二分之朝,致替无义。

江左草创,旧章多阙,宋氏因循,未能反古。窃惟皇齐应天御极,典教惟新,谓

宜使盛典行之盛代,以春分朝于殿庭之西,东向而拜日,秋分于殿庭之东,西向

而拜月,此即所谓必放日月以端其位之义也。使四方观化者,莫不欣欣而颂美。

旒藻之饰,盖本天之至质也,朝日不得同昊天至质之礼,故玄冕三旒也。近代祀

天,著衮十二旒,极文章之美,则是古今礼之变也。礼天朝日,既服宜有异,顷

世天子小朝会,著绛纱袍、通天金博山冠,斯即今朝之服次衮冕者也。窃谓宜依

此拜日月,甚得差降之宜也。佟之任非礼局,轻奏大典,实为侵官,伏追惭震。”

从之。

永明三年,有司奏:“来年正月二十五日丁亥,可祀先农,即日舆驾亲耕。”

宋元嘉、大明以来,并用立春后亥日,尚书令王俭以为亥日藉田,经记无文,通

下详议。

兼太学博士刘蔓议:“《礼》,孟春之月,立春迎春,又于是月以元日祈谷,

又择元辰躬耕帝藉。卢植说礼通辰日,日,甲至癸也,辰,子至亥也。郊天,阳

也,故以日。藉田,阴也,故以辰。阴礼卑后,必居其末,亥者辰之末,故《记》

称元辰,注曰吉亥。又据五行之说,木生于亥,以亥日祭先农,又其义也。”

太常丞何諲之议:“郑注云‘元辰,盖郊后吉亥也’。亥,水辰也,凡在垦

稼,咸存洒润。五行说十二辰为六合,寅与亥合,建寅月东耕,取月建与日辰合

也。”

国子助教桑惠度议:“寻郑玄以亥为吉辰者,阳生于子,元起于亥,取阳之

元以为生物,亥又为水,十月所建,百谷赖兹沾润毕熟也。”

助教周山文议:“卢植云‘元,善也。郊天,阳也,故以日。藉田,阴也,

故以辰’。蔡邕《月令章句》解元辰云‘日,干也。辰,支也。有事于天,用日。

有事于地,用辰’。”

助教何佟之议:“《少牢馈食礼》云‘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

伯某’。注云‘丁未必亥也,直举一日以言之耳。禘太庙礼日用丁亥,若不丁亥,

则用己亥、辛亥,苟有亥可也’。郑又云‘必用丁、己者,取其令名,自丁宁自

变改,皆为谨敬’。如此,丁亥自是祭祀之日,不专施于先农。汉文用此日耕藉

祠先农,故后王相承用之,非有别义。”

殿中郎顾暠之议:“郑玄称先郊后吉辰,而不说必亥之由。卢植明子亥为辰,

亦无常辰之证。汉世躬藉,肇发汉文,诏云‘农,天下之本,其开藉田’。斯乃

草创之令,末睹亲载之吉也。昭帝癸亥耕于钩盾弄田,明帝癸亥耕下邳,章帝乙

亥耕定陶,又辛丑耕怀,魏之烈祖实书辛未,不系一辰,徵于两代矣。推晋之革

魏,宋之因晋,政是服膺康成,非有异见者也。班固序亥位云‘阴气应亡射,该

藏万物,而杂阳阂种’。且亥既水辰,含育为性,播厥取吉,其在兹乎?固序丑

位云‘阴大旅,助黄锺宣气而牙物’。序未位云‘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

使长大茂盛’。是汉朝迭选,魏室所迁,酌旧用丑,实兼有据。”参议奏用丁亥。

诏“可”。

建元四年正月,诏立国学,置学生百五十人。其有位乐入者五十人。生年十

五以上,二十以还,取王公已下至三将、著作郎、廷尉正、太子舍人、领护诸府

司马谘议经除敕者、诸州别驾治中等见居官及罢散者子孙。悉取家去都二千里为

限。太祖崩,乃止。

永明三年正月,诏立学,创立堂宇,召公卿子弟下及员外郎之胤,凡置生二

百人。其年秋中悉集。有司奏:“宋元嘉旧事,学生到,先释奠先圣先师,礼又

有释菜,未详今当行何礼?用何乐及礼器?”尚书令王俭议:“《周礼》‘春入

学,舍菜合舞’。《记》云‘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又云‘始入学,必

祭先圣先师’。中朝以来,释菜礼废,今之所行,释奠而已。金石俎豆,皆无明

文。方之七庙则轻,比之五礼则重。陆纳、车胤谓宣尼庙宜依亭侯之爵;范宁欲

依周公之庙,用王者仪,范宣谓当其为师则不臣之,释奠日,备帝王礼乐。此则

车、陆失于过轻,二范伤于太重。喻希云‘若至王者自设礼乐,则肆赏于至敬之

所;若欲嘉美先师,则所况非备’。寻其此说,守附情理。皇朝屈尊弘教,待以

师资,引同上公,即事惟允。元嘉立学,裴松之议应舞六佾,以郊乐未具,故权

奏登歌。今金石已备,宜设轩县之乐,六佾之舞,牲牢器用,悉依上公。”其冬,

皇太子讲《孝经》,亲临释奠,车驾幸听。

建武四年正月,诏立学。永泰元年,东昏侯即位,尚书符依永明旧事废学。

领国子助教曹思文上表曰:“古之建国君民者,必教学为先,将以节其邪情而禁

其流欲,故能化民裁俗,习与性成也。是以忠孝笃焉,信义成焉,礼让行焉,尊

教宗学,其致一也。是以成均焕于古典,虎门炳于前经。陛下体睿淳神,缵承鸿

业,今制书既下,而废学先闻,将恐观国之光者,有以拟议也。若以国讳故宜废,

昔汉成立学,爰洎元始,百余年中,未尝暂废,其间有国讳也。且晋武之崩,又

其学犹存,斯皆先代不以国讳而废学之明文也。永明以无太子故废,斯非古典也。

寻国之有学,本以兴化致治也,天子于以谘谋焉,于以行礼焉。《记》云‘天子

出征,受命于祖,受成于学。执有罪反,释奠于学’。又云‘食三老五更于太学,

天子袒而割牲,执爵而酳,以教诸侯悌也’。于斯学,是天子有国之基,教也或

以之。所言皆太学事也,今引太学不非证也。据臣所见,今之国学,即古之太学。

晋初太学生三千人,既多猥杂,惠帝时欲辩其泾渭,故元康三年始立国子学,官

品第五以上得入国学。天子去太学入国学,以行礼也。太子去太学入国学,以齿

让也。太学之与国学,斯是晋世殊其士庶,异其贵贱耳。然贵贱士庶,皆须教成,

故国学太学两存之也,非有太子故立也。然系废兴于太子者,此永明之钜失也。

汉崇儒雅,几致刑厝,而犹道谢三、五者,以其致教之术未笃也。古之教者,家

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以讽诵相摩。今学非唯不宜废而已,乃宜更崇

尚其道,望古作规,使郡县有学,飨闾立教。请付尚书及二学详议。”有司奏。

从之。学竟不立。

永明五年十月,有司奏:“南郡王昭业冠,求仪注未有前准。”尚书令王俭

议:“皇孙冠事,历代所无。礼虽有嫡子无嫡孙,然而地居正体,下及五世。今

南郡王体自储晖,实惟国裔,元服之典,宜异列蕃。案《士冠礼》‘主人玄冠朝

服,宾加其冠,赞者结缨’。郑玄云‘主人,冠者之父兄也’。寻其言父及兄,

则明祖在,父不为主也。《大戴礼记·公冠篇》云公冠自为主,四加玄冕,以卿

为宾。此则继体之君及帝之庶子不得称子者也。《小戴礼记·冠义》云‘冠于阼,

以著代也。醮于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注称‘嫡子冠于阼,庶子冠于房’。

《记》又云‘古者重冠,故行之于庙,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据此而言,弥与

郑注《仪礼》相会。是故中朝以来,太子冠则皇帝临轩,司徒加冠,光禄赞冠。

诸王则郎中加冠,中尉赞冠。今同于储皇则重,依于诸王则轻。又《春秋》之义,

‘不以父命辞王父命’。《礼》‘父在斯为子,君在斯为臣’。皇太子居臣子之

节,无专用之道。南郡虽处蕃国,非支庶之列,宜禀天朝之命,微申冠阼之礼。

晋武帝诏称汉、魏遣使冠诸王,非古正典。此盖谓庶子封王,合依公冠自主之义,

至于国之长孙,遣使惟允。宜使太常持节加冠,大鸿胪为赞;醮酒之仪,亦归二

卿;祝醮之辞,附准经记,别更撰立,不依蕃国常体。国官陪位拜贺,自依旧章。

其日内外二品清官以上,诣止车集贺,并诣东宫南门通笺。别日上礼,宫臣亦诣

门称贺,如上台之仪。既冠之后,克日谒庙,以弘尊祖之义。此既大典,宜通关

八座丞郎并下二学详议。”仆射王奂等十四人议并同,并撰立赞冠、醮酒二辞。

诏“可”。祝辞曰:“皇帝使给事中、太常、武安侯萧惠基加南郡王冠。”祝曰:

“筮日筮宾,肇加元服。弃尔幼志,从厥成德。亲贤使能,克隆景福。”醮酒辞

曰:“旨酒既清,嘉荐既盈。兄弟具在,淑慎仪形。永届眉寿,于穆斯宁。”

永明中,世祖以婚礼奢费,敕诸王纳妃,上御及六宫依礼止枣栗腶脩,加

以香泽花粉,其余衣物皆停。唯公主降嫔,则止遗舅姑也。永泰元年,尚书令徐

孝嗣议曰:“夫人伦之始,莫重冠婚,所以尊表成德,结欢两姓。年代污隆,古

今殊则,繁简之仪,因时或异。三加废于士庶,六礼限于天朝,虽因习未久,事

难顿改,而大典之要,深宜损益。案《士冠礼》,三加毕,乃醴冠者,醴则唯一

而已,故醴辞无二。若不醴,则每加辄醮以酒,故醮辞有三。王肃云‘醴本古味,

其礼重;酒用时味,其礼轻故也’。或醴或醮,二三之义,详记于经文。今皇王

冠毕,一酌而已,即可拟古设醴;而犹用醮辞,实为乖衷。寻婚礼实篚以四爵,

加以合卺,既崇尚质之理,又象泮合之义。故三饭卒食,再酳用卺。先儒以礼成

好合,事终于三,然后用卺合。仪注先酳卺,以再以三,有违旨趣。又《郊特牲》

曰‘三王作牢用陶匏’。言太古之时,无共牢之礼,三王作之,而用太古之器,

重夫妇之始也。今虽以方樏示约,而弥乖昔典。又连卺以锁,盖出近俗。复别

有牢烛,雕费采饰,亦亏曩制。方今圣政日隆,声教惟穆,则古昔以敦风,存饩

羊以爱礼,沿袭之规,有切治要,嘉礼实重,宜备旧章。谓自今王侯已下冠毕一

酌醴,以遵古之义。醴即用旧文,于事为允。婚亦依古,以卺酌终酳之酒,并除

金银连锁,自余杂器,悉用埏陶。堂人执烛,足充鸑燎,牢烛华侈,亦宜停省。

庶斫雕可期,移俗有渐。”参议并同。奏可。

晋武太始二年,有司奏,故事皇后讳与帝讳俱下。诏曰:礼,内讳不出宫,

近代讳之也。建元元年,太常上朝堂讳训。仆射王俭议曰:“后讳依旧不立训。

礼,天子诸侯讳群祖,臣隶既有从敬之义,宜为太常府君讳。至于朝堂榜题,本

施至极,既追尊所不及,礼降于在三,晋之京兆,宋之东安,不列榜题。孙毓议

称京兆列在正庙,臣下应讳,而不上榜。宋初博士司马道敬议东安府君讳宜上榜,

何承天执不同,即为明据。”其有人名地名犯太常府君及帝后讳者,皆改。宣帝

讳同。二名不偏讳。所以改承明门为北掖,以榜有“之”字与“承”并。东宫承

华门亦改为宣华云。

汉末,蔡邕立汉《朝会志》,竟不就。秦人以十月旦为岁首,汉初习以大飨

会,后用夏正,飨会犹未废十月旦会也。东京以后,正旦夜漏未尽七刻,鸣钟受

贺,公侯以下执贽来庭,二千石以上升殿称万岁,然后作乐宴飨。张衡赋云“皇

舆夙驾,登天光于扶桑”。然则虽云夙驾,必辨色而行事矣。魏武都邺,正会文

昌殿,用汉仪,又设百华灯。后魏文修洛阳宫室,权都许昌,宫殿狭小,元日于

城南立毡殿,青帷以为门,设乐飨会。后还洛阳,依汉旧事。晋武帝初,更定朝

会仪,夜漏未尽十刻,庭燎起火,群臣集。傅玄《朝会赋》云“华灯若乎火树,

炽百枝之煌煌”。此则因魏仪与庭燎并设也。漏未尽七刻,群臣入白贺,未尽五

刻,就本位,至漏尽,皇帝出前殿,百官上贺,如汉仪。礼毕罢入,群臣坐,谓

之辰贺。昼漏上三刻更出,百官奉寿酒,大飨作乐,谓之昼会。别置女乐三十人

于黄帐外,奏《房中之歌》。江左多虞,不复晨贺,夜漏未尽十刻,开宣阳门,

至平旦始开殿门;昼漏上五刻,皇帝乃出受贺。宋世至十刻乃受贺。其余升降拜

伏之仪,及置立后妃王公已下祠祀夕牲拜授吊祭,皆有仪注,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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