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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沈家风云之绝代佳男-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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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19章
  从那日起雷锦似乎迷上了给沈擎日礼物的乐趣,一堆堆稀奇古怪或者价值连城的东西往沈擎日面前堆,只为了贪看沈擎日惊喜万分的表情和随后而至的主动搂抱。经常与沈擎日在床上消磨时光到日上三竿,不仅仅是为了下半身的欲望,有的时候甚至只是相拥闲聊。渐渐的雷锦脸黑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以朱玉为首的一干管事的脸却越拉越长。
  “猫儿,你看!”雷锦又拎着一个锦盒大白天跑回了卧房。今天沈擎日很老实的呆在屋子里,听到雷锦的叫声抬起头不怎么感兴趣的瞄了瞄那个锦盒敷衍的说道:“看什么?”说完又低下头摆弄手上的东西。“你在做什么?”雷锦不悦看着沈擎日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他怎么会不如沈擎日手上的那块破布。不过……他究竟在做什么?该不会是女红吧?雷锦惊讶的看着沈擎日穿针引线将另一块布跟刚才的那块缝在一起,他在补衣服吗?
  “我在缝袋子。”沈擎日没有抬头努力的完成自己手上的工作。“缝袋子?”雷锦不满意沈擎日的忽略伸手抢过那堆据说是袋子的破布,“不要管那什么袋子了,你看我给你带来什么好玩的东西了。”沈擎日叹了一口气,心知如果不打发了这个人自己是完不成这个工作了。“好吧,你带来了什么?”说实话这些日子他看宝贝都看麻木了,不过他还是会做出雷锦喜欢的惊喜样子,他大概真的很有演戏的天分。
  “一百零八颗夜光佛珠。”雷锦打开锦盒,盒子里面是一串佛珠。那串佛珠似乎是由小指大小的珍珠串成的,只不过每颗珍珠都发出一种非常淡的绿光,若不仔细看根本察觉不出来跟普通的珍珠有什么差别。
  “夜光珠?不是夜明珠么?”沈擎日听说过夜明珠却不知道夜光珠有什么不同。“不是夜明珠。夜明珠可以在黑暗中自己发光,可是夜光珠如果在全然没有光明的地方是不会发光的,可是却可以将一点点光反射成为绿色的光。”雷锦用手捂住一颗珠子露出一点点缝隙让沈擎日看。
  “哇!变得好亮,很漂亮的颜色。”沈擎日兴奋的说,同时也拖过一颗自己试验。“好像如果在光明的地方就不会发光了。”“是呀,所以叫夜光珠嘛。”雷锦将沈擎日抱到膝盖上面,跟他一起看着串佛珠。“其实这串夜光珠的珍贵之处在这里,”雷锦指着其中一颗珠子说:“你看着光芒中间是不是又一个人形?”
  沈擎日被他一说也认真的看了看:“真的,好像……是一个和尚。”而且每一颗珠子上都有一个人形,姿态各异栩栩如生。“据说这是一百零八罗汉,这串佛珠可是佛门至宝呢。”雷锦把玩着手上的佛珠,可惜在他眼里除了很稀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怎么会有佛门的至宝?”沈擎日可不相信雷锦会信佛,这宝贝八成是在哪儿抢来的吧?果然,就听到雷锦得意的说:“这是前两年我打一个喇嘛身上得来的,后来因为没有什么用处却很稀罕就放在仓库里面,今天突然想到了,你喜欢么?它是你的了。”“喜欢!真的很漂亮,佛门至宝怕是可以驱魔避邪吧。”沈擎日将这串说长不上说短不短佛珠缠在了手臂上,绕了七八圈变成了一个手环。沈擎日举起手臂左右看看然后满意的点点头,回头对开心一笑雷锦说道:“谢谢你。”
  他现在可以理解那个为博美人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的皇上的心情了,他现在就有一种想要把全世界拿到沈擎日面前只为了看他开心的笑容,他了解这样是不理智的,可是每当他想起一个稀罕的玩艺就忍不住拿给沈擎日看的冲动,那是一种想要与他分享自己的荣耀、财富、地位的冲动,想要把他宠爱上天的冲动。当他心里、眼里只有他的时候,只为了他而笑的时候他觉得一切都值得。他不是没有矛盾过,也不是没有想到要阻止这一切,可是大概已经迟了,早在他与他再次相见的时候没有杀掉他的时候就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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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20章
  “你在做什么?”“我在缝袋子。”相似的对话在三个时辰之后沈擎日与朱玉之间再次展开。吃过午饭雷锦就被属下找去处理本该在上午就该处理完的事务,留下沈擎日继续进行他的“缝袋子计划”。
  “你缝袋子做什么?”朱玉是那种典型的大男子主义,他认为厨房和针线是女人家的东西,是男人都不应该碰。他缝袋子做什么?当然是将那些已经变成他的宝贝装在袋子里带回家去。有些宝贝实在不能放在一起,例如宝石和琉璃、玉器,如果两种东西放在一起,那么那些玉器、琉璃之类的东西就会被宝石划伤,那样的话他们的价值就要大大的打折扣。他将一块布条做出一个一个的小格子,然后打算捡些小巧的、价值高的放进去,最后再将布条缠在腰里或者腿上……毕竟回家的时候拿着大包袱的话就有一点态惹人注目了。当然这些话他是不会跟朱玉说的,看朱玉用看害虫的表情看自己,大概自己早就在他眼里是“祸国殃民”的祸水了,如果他在说打算“吃不了,兜着走”估计不用雷锦动手他就会被解决在半路上。“没什么。对了朱先生,我什么时候能回家?”雷锦都被他搞成了这样子,朱玉八成迫不及待的要送他回家了吧。
  “沈公子还打算要回家?”朱玉看沈擎日的目光多了一些鄙视。他本来是一介秀才,曾经作过县太爷的师爷,结果为人太不识抬举,最后被县太爷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发配到边疆了,半路上遇到了当时刚刚起步的雷锦这伙马贼,基于官兵的是敌人,那么官兵的敌人就应该是朋友的理念,雷锦顺手将奄奄一息的朱玉带回了老窝。后来朱玉就成了雷锦的师爷,教导这些目不识丁的马贼识字。朱玉本身无儿无女,几乎将雷锦以及四大护卫当成自己的儿女,今天他看到雷锦为了沈擎日事也不做了,武也不练了,把自家的宝贝不管贵重的往沈擎日的前面堆,甚至大兴土木为沈擎日建琴台,根本就是历史上的昏君作为。
  “当然要回家,朱先生前几天说完了,却半天也没有后文,我还当这件事情随风飘去了呢。”说穿了还不是怕雷锦,不然早就应该安排下去了,就知道来欺负我。“好既然如此,三天后爷要去进一批种马,我会安排马车送沈公子回家的。”朱玉这个时候也不顾及那个、这个了,若不是不想惹来沈家这个大敌,他早就打算把沈擎日暗中收拾掉了,红颜祸水呀真是红颜祸水。
  “送我到家道是不必,只要送我到沈家的商号就好了,雷家的人还是不要跟我家人碰面的好,否则难免会多出一些事端。”雷锦千算万算却没有料到家贼难防,在过三天这一切就都结束了。不知道为什么沈擎日居然就写怅惘,这些天雷锦让他尝到了被珍稀的滋味,人都是入奢容易从简难呀。
  “好,我们一言为定。”朱玉好不容易了却一桩心事的样子,一抬眼却看到墙角那堆稀世珍宝,面带难色的说:“不管怎么样我们此行还是秘密的,这行李……还是不要太多的好。”
  沈擎日顺着朱玉的目光看到了雷锦给他的“礼物”,了解的说道:“放心好了,这些东西让我搬我也搬不动,那堆东西我是不会动的。”反正他要拿的东西早就挑好了,那对“破烂儿”他的确不会再动的。
  “我没有别的意思……”被沈擎日一看,朱玉也觉得自己有些小家子气,沈家身为京城第一首富怎么会贪图这些个庸俗之物,沈公子怕是从小看都看烦了,看他把这些东西堆在墙角的举动也该看的出来。
  “我知道,我也没有别的意思。”沈家家训——“钱不怕多,多多益善”。不过他也是由选择性的贪财。两个人个怀鬼胎的相视一笑,便不再谈论这个话题了
  “猫儿,想不想看看马?”一场翻云覆雨下来两个人都有些气喘吁吁,雷锦翻身从沈擎日身上下来,顺手将他带进怀里,虽然觉得有点粘腻腻的却不想动。“看马?不想。”沈擎日心里一惊知道雷锦想要带他去牧场,若是平时他一定会高兴的去透透气,可是他现在是要趁着他不在好落跑呀。“我要好好休息一下,看见好马不能骑,简直太痛苦了,我宁愿不看。”
  “嘿嘿嘿,是你太诱人了。”雷锦贼笑几声大手抚上了那片富有弹性的高耸,轻浮的捏了几下。“所以,明天我要睡大觉,别想拖着我去受罪。”沈擎日媚眼一横,否决的雷锦的馊主意,心里却怦怦乱跳,好在是激|情刚过,心跳未平气息未稳,否则怎么也瞒不过雷锦这种高手的耳朵。
  “好吧,等天再暖一点的时候我带你去牧场,感受一下‘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景色,比起精致的江南风光别有一番风味。”雷锦看沈擎日累的眼睛似乎都睁不开了,觉得反正以后还有的是时间,也就不再强求。
'21'第21章
  第二天,雷锦为了能够在一天之内将事情办好,天还没有大亮就起身了。沈擎日一直等到确定雷锦真的走了才跳下床,先是在一堆长袍里面找出他预先藏好的衣裤,然后将早就缝好的布袋子缠到了小腹与腰之间,这个布袋子就是这些天他一直在缝的那个,是在一条一尺见宽的长布上,缝上一块一块好像补丁的布片,只不过是三边固定成了一个个好像是口袋的东西,口袋里面就放着一些例如夜明珠、宝石、玉佩这类小巧却价值很高的宝物。
  沈擎日将有口袋的一面与自己的身体贴在一起,白布一面朝外,长布很长足足可以在沈擎日的身上绕三圈,可见里面的东西一定不少,幸亏都是小东西,不然绑在身上大概就成了大胖子了。沈擎日缠好了布条固定住,然后活动一下觉得似乎不影响行动,然后才穿上中衣,套上外衣。在镜子里仔细看了看,如果不将他的裤子脱下来应该不会被发现,就算是发现了不解下来还是不会知道里面装着东西,看起来好像是绷带一样……对了,沈擎日一拍脑袋,翻箱倒柜找到了一瓶雷锦为他准备的伤药,这是为了开始的时候他那个地方不小心裂开时候用的,现在早就已经用不着了。沈擎日将伤药撒在布条与布条之间,一股淡淡的药味弥漫开来,这下子就更像绷带了。
  将自己打理好了沈擎日看看离约定的时间还早,就坐下来仔细打量这间他生活了将近一个月的地方。正对自己的地方是房间的大门,门外是楼梯,下了楼梯是一个花厅,他平时都是在那里吃饭。门的左边是一个大书柜,那是雷锦为了让他打发时间从书房搬来的,书柜临窗的一边是一个书案,上面还摆着他没有画完的《八骏图》,那是雷锦央求他画的,打算挂到牧场的大厅里,他还笑言等画完了马再画个猴子,贴到马廊里“避马瘟”。书案的旁边就是窗口了,窗外的大杨树据说有一百多年,雷家牧场以前是一个富人的别庄,后来让雷锦看中了买回来做了老窝。那棵大树上他们两个人还一起看过月亮,就是那一天他才知道雷锦其实也不是一味的只会掠夺,原来他也能出口成章,几乎是那一天开始,两个人才有心灵上的交集。窗子接下来靠墙的一边是一个大衣柜,里面原来都是雷锦的衣服,现在有一半的衣服是他的,只不过大部分都是那种里面什么也不用穿,脱起来很容易的长袍,不过都是新做的,料子非常的柔软,他身上的这个布条就是从一件白衣上拆下来的。衣柜在下来就是一个梳妆台,与大门正对这,若是坐在梳妆台前,可以从镶在台上的三面不同角度的铜镜里看到房间的各个角落,有很多次他就坐在梳妆台前让雷锦亲自给他梳头发,雷锦曾经赞叹他的头发好像缎子一样柔美亮丽。梳妆台的旁边是一个屏风,屏风后面就是一个通往浴池的小门。浴池是天然的温泉水,每当身体极度疲劳的时候泡在里面真是绝佳的享受,不过他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被雷锦抱着来的。然后就是那张大床,那张床他与雷锦几乎消磨了两人相处的大部分时间,开始他痛苦多于欢娱,可是这阵子他却享受到了天堂般的乐趣,一是因为身体被开发了,二是因为雷锦总是作足了前戏,不会像开始那样不顾他的感受。沈擎日别开脸看向房间里最后的角落,那个地方放着的是雷锦给他的琴,每天晚上吃过晚膳,若不是马上上床,雷锦都会让他为他弹一端,当然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回到床上,却是他们两个人之间最和平的时光。在这个房间里充满了他与雷锦之间的回忆,从最初的帮匪与肉票之间的关系,到主人与宠物直到今天的有些对等的宠爱,痛苦的回忆也有甜蜜的回忆也不是全然没有。不过,回忆终究是回忆了,从今天起一切都将是回忆。
  “咚!”一粒石子击在窗户上,这是他与朱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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