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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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帝元嘉四年五月,京都疾疫。
孝武帝大明元年四月,京邑疾疫。大明四年四月,京邑疾疫。
日蚀: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有蚀之。有司奏免太尉。诏曰:“灾异之作,
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眚,
勿复劾三公。”黄初三年正月丙寅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庚申晦,又日有蚀之。
黄初五年十一月戊申晦,日有蚀之。后二年,宫车晏驾。
魏明帝太和初,太史令许芝奏日应蚀,与太尉于灵台祈禳。帝诏曰:“盖闻
人主政有不得,则天惧之以灾异,所以谴告使得自修也。故日月薄蚀,明治道有
不当者。朕即位以来,既不能光明先帝圣德,而施化有不合于皇神,故上天有以
寤之。宜励政自修,以报于神明。天之于人,犹父之于子,未有父欲责其子,而
可献盛馔以求免也。今外欲遣上公与太史令具禳祠,于义未闻也。群公卿士,其
各勉修厥职。有可以补朕不逮者,各封上之。”魏明帝太和五年十一月戊戌晦,
日有蚀之。太和六年正月戊辰朔,日有蚀之。(见《吴历》)。
魏明帝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魏齐王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日有蚀之。《纪》无。正始三年四月戊戌朔,
日有蚀之。《纪》无。正始六年四月壬子,日有蚀之;十月戊寅朔,又日有蚀之。
正始八年二月庚午朔,日有蚀之。是时曹爽专政,丁谧、邓飏等转改法度。会有
日蚀变,诏群臣问得失。蒋济上疏曰:“昔大舜佐治,戒在比周;周公辅政,慎
于其朋。齐侯问灾,晏子对以布惠;鲁君问异,臧孙答以缓役。塞变应天,乃实
人事。”济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终至败亡矣。正始九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
之。
魏齐王嘉平元年二月己未,日有蚀之。
魏高贵乡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日有蚀之。甘露五年正月乙酉朔,日有蚀
之。按谷永说,正朝,尊者恶之。京房占曰:“日蚀乙酉,君弱臣强。司马将兵,
反征其王。”五月,有成济之变。
魏元帝景元二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景元三年三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晋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晦,日有蚀之。泰始七年五月庚辰,日有蚀之。泰
始八年十月辛未朔,日有蚀之。泰始九年四月戊辰朔,日有蚀之。泰始十年三月
癸亥,日有蚀之。
晋武帝咸宁元年七月甲申晦,日有蚀之。咸宁三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晋武帝太康四年三月辛丑朔,日有蚀之。太康六年八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太康七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乙亥,诏曰:“比年灾异屡发,邦之不臧,实
在朕躬。震蚀之异,其咎安在?将何施行,以济其愆?”太尉亮、司徒舒、司空
瓘逊位,弗许。太康八年正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太康九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
之。后二年,宫车晏驾。
晋惠帝元康九年十月甲子朔,日有蚀之。晋惠帝永康元年四月辛卯朔,日有
蚀之。晋惠帝永宁元年闰三月丙戌朔,日有蚀之。晋惠帝光熙元年正月戊子朔,
日有蚀之。尊者恶之。七月乙酉朔,又日有蚀之既。占曰:“日蚀尽,不出三月,
国有凶。”十一月,宫车晏驾。十二月壬午朔,又日有蚀之。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戊申,日有蚀之。永嘉二年正月丙午朔,日有蚀之。
永嘉六年二月壬子朔,日有蚀之。明年,帝崩于平阳。
晋愍帝建兴四年六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帝为刘曜所虏。十二月乙
卯朔,又日有蚀之。明年,帝崩于平阳。
晋元帝太兴元年四月丁丑朔,日有蚀之。
晋明帝太宁三年十一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晋成帝咸和二年五月甲申朔,日有蚀之。晋成帝咸康元年十月乙未朔,日有
蚀之。咸康七年二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咸康八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正朝,
尊者恶之。六月,宫车晏驾。
晋穆帝永和七年正月丁酉朔,日有蚀之。永和十二年十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晋穆帝升平四年八月辛丑朔,日有蚀之,不尽如钩。明年,宫车晏驾。
晋哀帝隆和元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晋海西公太和三年三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太和五年七月癸酉朔,日有蚀之。
明年,废为海西公。
晋孝武帝宁康三年十月癸酉朔,日有蚀之。晋孝武帝太元四年闰月己酉朔,
日有蚀之。太元六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太元九年十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太元十七年五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太元二十年三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明年,
宫车晏驾。海西时有此变。又曰,臣有蔽主明者。
晋惠帝永兴元年十一月,黑气分日。晋惠帝光熙元年五月癸已,日散,光流
如血,所照皆赤。甲午,又如之。占曰:“君道失明。”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乙亥,黄黑气掩日,所召皆黄。案《河图占》曰:
“日薄也”。其说曰:“凡日蚀皆于晦朔,有不于晦朔者,为日薄。虽非日月同
宿,时阴气盛,掩薄日光也。占类蚀。”永喜二年二月癸卯,白虹贯日,青黄晕
五重。占曰:“白虹贯日,近臣不乱,则诸侯有兵,破亡其地。”明年,司马越
杀缪播等,暴蔑人主。五年,胡破京都,帝遂见虏。一说王者有兵周之象。永嘉
五年三月庚申,日散,光如血,下流,所照皆赤。日中有若飞燕鸟者。
晋愍帝建武元年正月庚子,白虹弥天,三日并照,日有重晕,左右两珥。占
曰:“白虹,兵气也。三、四、五、六日俱出并争,天下兵作,王立亦如其数。”
又曰:“三日并出,不过三旬,诸侯争为帝。”
晋安帝隆安四年六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晋安帝元兴二年四月癸巳朔,日有
蚀之。晋安帝义熙三年七月戊戌朔,日有蚀之。义熙十年九月己巳朔,日有蚀之;
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义熙十三年正月甲戌朔,日有蚀之。明年,宫车晏驾。
晋恭帝元熙元年十一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宋少帝景平二年二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文帝元嘉四年六月癸卯朔,日有蚀之。元嘉六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十
一月己丑朔,又日有蚀之,不尽如钩,蚀时星见,晡方没,河北地暗。元嘉十二
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元嘉十七年四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元嘉十九年七月
甲戌晦,日有蚀之。元嘉二十三年六月癸未朔,日有蚀之。元嘉三十年七月辛丑
朔,日有蚀之,既,星辰毕见。
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丙戌朔,日有蚀之,既,列宿粲然。孝武帝大明五年九
月甲寅朔,日有蚀之。
明帝泰始四年八月丙子朔,日有蚀之;十月癸酉,又日有蚀之。泰始五年十
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后废帝元徽元年十二月癸卯朔,日有蚀之。顺帝升明二年九月乙巳朔,日有
蚀之。
升明三年三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吴孙权赤乌十一年二月,白虹贯日,时地又频震。权发诏,深戒惧天眚。
晋武帝泰始五年七月甲寅,日晕再重,白虹贯之。晋武帝太康元年正月己丑
朔,五色气冠日,自卯至酉。占曰:“君道失明。丑主斗、牛,斗、牛为吴地。”
是时孙皓淫暴,四月降。
晋惠帝元康九年正月,日中有若飞燕者,数月乃消。王隐以为愍怀废死之征
也。晋惠帝永康元年十月乙未,日斗,黄雾四塞。占曰:“不及三年,下有拔城
大战。”晋惠帝永宁元年九月甲申,日有黑子。按京房占:“黑者,阴也。臣不
掩君恶,令下见百姓恶君。”日重晕,天下有立王。晕而珥,天下有立侯。故陈
卓曰:“当有大庆,天下其参分乎?”三月而江东改元朔,胡亦改元朔,跨曹、
刘疆宇。于是兵连积世。
晋元帝太兴四年三月癸亥,日有黑子。辛亥,帝亲录讯囚徒。晋元帝永昌元
年十月辛卯,日有黑子。
晋明帝太宁元年正月己丑朔,日晕无光;癸巳,黄雾四塞。占曰:“君道失
明,臣有阴谋。”是时王敦陵上,卒伏其辜。
晋成帝咸康元年七月,白虹贯日。咸康八年正月壬申,日中有黑子。丙子,
乃灭。
晋海西公太和四年四月戊辰,日晕厚密,白虹贯日中。太和六年三月辛未,
白虹贯日,日晕五重。十一月,桓温废帝。张重华在凉州,日暴赤如火,中有三
足乌,形见分明,数旦乃止。
晋安帝元兴元年二月甲子,日晕,白虹贯日。明年,桓玄篡位。晋安帝义熙
元年五月庚午,日有采珥。义熙十一年,日在东井,有白虹十余丈,在南干日。
依司马彪说,则灾在分野,羌亡之象也。
晋恭帝元熙二年正月壬辰,日晕,东西有直珥各一丈,白气贯之交匝。
晋孝怀帝永嘉五年三月丙申夜,月蚀既;丁酉夜,又蚀既。占曰:“月蚀既
尽,夫人忧。”又曰:“其国贵人死。”
安帝义熙九年十二月辛卯朔旦,月犹见东方。按占,谓之“侧匿。”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十一月己卯朔,日始出,色赤如血,外生牙,块垒不员。
明年二月,宫车晏驾。
孝武帝大明七年十一月,日始出四五丈,色赤如血,未没四五丈,亦如之。
至于八年春,凡三,谓日死。闰五月,帝崩。
后废帝元徽三年三月乙亥,日未没数丈,日色紫赤无光。元徽五年三月庚寅,
日晕五重,又重生二直,一抱一背。
文帝元嘉中,有两白虹见宣阳门外。
后废帝元徽二年八月壬子夜,白虹见。元徽四年正月己酉,白虹贯日。
后帝升明元年九月乙未夜,白虹见东方。
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
◎州郡一
○扬州南徐州徐州南兖州兖州
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尧都,土界广远,济、
河为兖州,海、岱为青州,海、岱及淮为徐州,淮、海为扬州,荆及衡阳为荆州,
荆、河为豫州,华阳、黑水为梁州,黑水、西河为雍州。自虞至殷,无所改变。
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汉初又立徐、梁
二州。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凉,改梁曰益,
凡为十三州,而司隶部三辅、三河诸郡。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
州;司隶所部如故。及三国鼎歭,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
得九焉。吴又分交为广。魏末平蜀,又分益为梁。晋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统,
凡十有六州。后又分凉、雍为秦,分荆、扬为江,分益为宁,分幽为平,而为二
十矣。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
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
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及至宋世,分扬州
为南徐,徐州为南兖,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
司,分广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兖
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兖,
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内
史、侯、相,则以升明末为定焉。
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
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今以班固马
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
《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
不书。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自汉至宋,
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若唯云“某无”者,则
此前皆有也。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扬州刺史,前汉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
平吴治建业。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别见),肥乡(别见)、元城(汉旧县,
晋属阳平)二县,后省元城。又侨立广川郡(别见),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
隶魏郡。江左又立高阳(别见)、堂邑二郡(别见),高阳领北新城(别见)、
博陆(博陆县,霍光所封,而二汉无,晋属高阳。)二县。堂邑,领堂邑一县,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