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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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路毁坏,不通丧车,县求发民修治,子真不许。司徒彭城王义康闻而善之,召
为国子博士,司徒左西掾,州治中,临海东阳太守。
茂度子演,太子中舍人;演弟镜,新安太守,皆有盛名,并早卒。镜弟永。
永字景云,初为郡主簿,州从事,转司徒士曹参军,出补余姚令,入为尚书中兵
郎。先是,尚书中条制繁杂,元嘉十八年,欲加治撰,徙永为删定郎,掌其任。
二十二年,除建康令,所居皆有称绩。又除广陵王诞北中郎录事参军。永涉猎书
史,能为文章,善隶书,晓音律,骑射杂艺,触类兼善,又有巧思,益为太祖所
知。纸及墨皆自营造,上每得永表启,辄执玩咨嗟,自叹供御者了不及也。二十
三年,造华林园、玄武湖,并使永监统。凡诸制置,皆受则于永。徙为江夏王义
恭太尉中兵参军、越骑校尉、振武将军、广陵南沛二郡太守。二十八年,又除江
夏王义恭骠骑中兵参军,沛郡如故。
永既有才能,所在每尽心力,太祖谓堪为将。二十九年,以永督冀州青州之
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扬威将军、冀州刺史,督王玄谟、申坦等诸将,经略
河南。攻确磝城,累旬不能拔。其年八月七日夜,虏开门烧楼及攻车,士卒烧
死及为虏所杀甚众,永即夜撤围退军,不报告诸将,众军惊扰,为虏所乘,死败
涂地;永及申坦并为统府抚军将军萧思话所收,系于历城狱。太祖以屡征无功,
诸将不可任,责永等与思话诏曰:“虏既乘利,方向盛冬,若脱敢送死,兄弟父
子,自共当之耳。言及增愤,可以示张永、申坦。”又与江夏王义恭书曰:“早
知诸将辈如此,恨不以白刃驱之,今者悔何所及!”
三十年,元凶弑立,起永督青州徐州之东安东莞二郡诸军事、辅国将军、青
州刺史。司空南谯王义宣起义,又板永为督冀州青州之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
辅国将军、冀州刺史。永遣司马崔勋之、中兵参军刘则二军驰赴国难。时萧思话
在彭城,义宣虑二人不相谐缉,与思话书,劝与永坦怀。又使永从兄长史张畅与
永书曰:“近有都信,具汝刑网之原,可谓虽在缧绁,而腹心无愧矣。萧公平厚,
先无嫌隙,见汝翰迹,言不相伤,何其滔滔称人意邪!当今世故艰迫,义旗云起,
方藉群贤,共康时难。当远慕廉、蔺在公之德,近效平、勃忘私之美,忽此蒂芥,
克申旧情。公亦命萧示以疏达,兼令相报,共遵此旨。”事平,召为江夏王义恭
大司马从事中郎,领中兵。
时使百僚献谠言,永以为宜立谏官,开不讳之路,讲师旅,示安不忘危。世
祖孝建元年,臧质反,遣永辅武昌王浑镇京口。其年,出为扬州别驾从事史。明
年,召入为尚书左丞。时将士休假,年开三番,纷纭道路。永建议曰:“臣闻开
兵从稼,前王以之兼隙,耕战递劳,先代以之经远。当今化宁万里,文同九服,
捐金走骥,于焉自始。伏见将士休假,多蒙三番,程会既促,装赴在早。故一岁
之间,四驰遥路,或失遽春耜,或违要秋登,致使公替常储,家阙旧粟,考定利
害,宜加详改。愚谓交代之限,以一年为制,使征士之念,劳未及积;游农之望,
收功岁成。斯则王度无骞,民业斯植矣。”从之。
大明元年,迁黄门侍郎,寻领虎贲中郎将、本郡中正。三年,迁廷尉。上谓
之曰:“卿既与释之同姓,欲使天下须无冤民。”加宁朔将军、尚书吏部郎、司
徒右长史、寻阳王子房冠军长史。四年,立明堂,永以本官兼将作大匠。事毕,
迁太子右卫率。七年,为宣贵妃殷氏立庙,复兼将作大匠。转右卫将军。其年,
世祖南巡,自宣城候道东入,使永循行水路。是岁旱,涂迳不通,上大怒,免。
时上宠子新安王子鸾为南徐州刺史,割吴郡度属徐州。八年,起永为别驾从事史。
其年,召为御史中丞。前废帝永光元年,出为吴兴太守,迁度支尚书。
太宗即位,除吏部尚书。未拜,会四方反叛,复以为吴兴太守,加冠军将军。
假节。未拜,以将军假节,徙为吴郡太守,率军东讨。又为散骑常侍、太子詹事。
未拜,迁使持节、监青冀幽并四州诸军事、前将军,青冀二州刺史,统诸将讨徐
州刺史薛安都,累战克捷,破薛索儿等,事在《安都传》。又迁散骑常侍、镇军
将军、太子詹事,权领徐州刺史。又都督徐、兖、青、冀四州诸军事,又为使持
节、都督南兖徐二州诸军事、南兖州刺史,常侍、将军如故。时薛安都据彭城请
降,而诚心不款,太宗遣永与沈攸之以重兵迎之,加督前锋军事,进军彭城。安
都招引索虏之兵既至,士卒离散,永狼狈引军还,为虏所追,大败。复值寒雪,
士卒离散,永脚指断落,仅以身免,失其第四子。
三年,徙都督会稽东阳临海永嘉新安五郡诸军事、会稽太守,将军如故。以
北讨失律,固求自贬,降号左将军。永痛悼所失之子,有兼常哀,服制虽除,犹
立灵座,饮食衣服,待之如生。每出行,常别具名车好马,号曰侍从,有事辄语
左右报郎君。以破薛索儿功,封孝昌县侯,食邑千户。在会稽,宾客有谢方童等,
坐赃下狱死,永又降号冠军将军。四年,迁使持节、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
陵随二郡诸军事、右将军、雍州刺史。未拜,停为太子詹事,加散骑常侍、本州
大中正。六年,又加护军将军,领石头戍事;给鼓吹一部。七年,迁金紫光禄大
夫,寻复领护军。后废帝即位,进右光禄大夫,加侍中,领安成王师,加亲信二
十人。又领本州中正,出为吴郡太守,秩中二千石,侍中、右光禄如故。元徽二
年,迁使持节、都督南兖徐青冀益五州诸军事、征北将军、南兖州刺史,侍中如
故。
永少便驱驰,志在宣力,年虽已老,志气未衰,优游闲任,意甚不乐,及有
此授,喜悦非常,即日命驾还都。未之镇,值桂阳王休范作乱,永率所领出屯白
下。休范至新亭,大桁不守,前锋遂攻南掖门。永遣人觇贼,既返,唱云:“台
城陷矣。”永众于此溃散,永亦弃军奔走,还先所住南苑。以永旧臣不加罪,止
免官削爵,永亦愧叹发病。三年,卒,时年六十六。顺帝升明二年,追赠侍中、
右光禄大夫。子瑰,升明末,达官。永弟辩,太宗亦见任遇,历尚书吏部郎,广
州刺史,大司农。辩弟岱,升明末,吏部尚书。
庾登之,字元龙,颍川鄢陵人也。曾祖冰,晋司空。祖蕴,广州刺史。父廓,
东阳太守。登之少以强济自立,初为晋会稽王道子太傅参军。义旗初,又为高祖
镇军参军。以预讨桓玄功,封曲江县五等男。参大司马琅邪王军事,豫州别驾从
事史,大司马主簿,司徒左西曹属。登之虽不涉学,善于世事,王弘、谢晦、江
夷之徒,皆相知友。转太尉主簿。义熙十二年,高祖北伐,登之击节驱驰,退告
刘穆之,以母老求郡。于是士庶咸惮远役,而登之二三其心,高祖大怒,除吏名。
大军发后,乃以补镇蛮护军、西阳太守。入为太子庶子,尚书左丞。出为新安太
守。
谢晦为抚军将军、荆州刺史,请为长史、南郡太守,仍为卫军长史,太守如
故。登之与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为之佐,意甚不惬。到厅笺,唯云“即
日恭到,”初无感谢之言。每入觐见,备持箱囊几席之属,一物不具不坐。晦常
优容之。晦拒王师,欲使登之留守,登之不许,语在《晦传》。晦败,登之以无
任免罪,禁锢还家。
元嘉五年,起为衡阳王义季征虏长史。义季年少,未亲政,众事一以委之。
寻加南东海太守。入为司徒右长史,尚书吏部郎,司徒左长史,南东海太守。府
公彭城王义康专览政事,不欲自下厝怀,而登之性刚,每陈己意,义康甚不悦,
出为吴郡太守。州郡相临,执意无改,因其莅任赃货,以事免官。弟炳之时为临
川内史,登之随弟之郡,优游自适。俄而除豫章太守,便道之官。登之初至临川,
吏民咸相轻侮,豫章与临川接境,郡又华大,仪迓光赫,士人并惊叹焉。十八年,
迁江州刺史。疾笃,征为中护军。未拜。二十年,卒,时年六十二。即以为赠。
子冲远,太宗镇姑孰,为卫军长史,卒于豫章太守,追赠侍中。炳之,字仲
文,初为秘书、太子舍人,刘粹征北长史、广平太守。兄登之为谢晦长史,炳之
往省之。晦时位高权重,朝士莫不加敬,炳之独与抗礼,时论健之。为尚书度支
郎,不拜。出补钱塘令,治民有绩。转彭城王义康骠骑主簿,未就,徙为丹阳丞。
炳之既未到府,疑于府公礼敬,下礼官博议。中书侍郎裴松之议曰:“案《春秋》
桓八年,祭公逆王后于纪。《公羊传》曰:‘女在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
无外,其辞成矣。’推此而言,则炳之为吏之道,定于受命之日矣,其辞已成,
在官无外,名器既正,则礼亦从之。且今宰牧之官,拜不之职,未接之民,必有
其敬者,以既受王命,则成君民之义故也。吏之被敕,犹除者受拜,民不以未见
阙其被礼,吏安可以未到废其节乎?愚怀所见,宜执吏礼。”从之。迁司徒左西
属。左将军竟陵王义宣未亲府板炳之为咨议参军,众务悉委焉。后将军长沙王义
欣镇寿阳,炳之为长史、南梁郡太守,转镇国长史,太守如故。出为临川内史。
后将军始兴王浚镇湘州,以炳之为司马,领长沙内史。浚不之任,除南太山太守,
司马如故。
于时领军将军刘湛协附大将军彭城王义康,而与仆射殷景仁有隙,凡朝士游
殷氏者,不得入刘氏之门,独炳之游二人之间,密尽忠于朝廷。景仁称疾不朝见
者历年,太祖常令炳之衔命去来,湛不疑也。义康出藩,湛伏诛,以炳之为尚书
吏部郎,与右卫将军沈演之俱参机密。顷之,转侍中,本州大中正。迁吏部尚书,
领义阳王师。内外归附,势倾朝野。
炳之为人强急而不耐烦,宾客干诉非理者,忿詈形于辞色。素无术学,不为
众望所推。性好洁,士大夫造之者,去未出户,辄令人拭席洗床。时陈郡殷冲亦
好净,小史非净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士大夫小不整洁,每容接之。炳之好洁反
是,冲每以此讥焉。领选既不缉众论,又颇通货贿。炳之请急还家,吏部令史钱
泰、主客令史周伯齐出炳之宅咨事。泰能弹琵琶,伯齐善歌,炳之因留停宿。尚
书旧制,令史咨事,不得宿停外,虽有八座命,亦不许。为有司所奏。上于炳之
素厚,将恕之,召问尚书右仆射何尚之,尚之具陈炳之得失。又密奏曰:“夫为
国为家,何尝不谨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虑非哲王御世之长术。炳之所行,非
暧昧而已。臣所闻既非一旦,又往往眼见,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纵而不纠,
不知复何以为治。晋武不曰明主,断鬲令事,遂能奋发,华暠见待不轻,废锢累
年,后起,止作城门校尉耳。若言炳之有诚于国,未知的是何事?政当云与殷景
仁不失其旧,与刘湛亦复不疏。且景仁当时事意,岂复可蔑,朝士两边相推,亦
复何限,纵有微诚,复何足掩其恶。今贾充勋烈,晋之重臣,虽事业不胜,不闻
有大罪,诸臣进说,便远出之。陛下圣睿,反更迟迟于此。炳之身上之衅,既自
藉藉,交结朋党,构扇是非,实足乱俗伤风。诸恶纷纭,过于范晔,所少贼一事
耳。伏愿深加三思,试以诸声传,普访诸可顾问者。群下见陛下顾遇既重,恐不
敢苦相侵伤;顾问之日,宜布嫌责之旨。若不如此,亦当不辩有所得失。臣蠢,
既有所启,要欲尽其心,如无可纳,伏愿宥其触忤之罪。”
时炳之自理:“不谙台制,令史并言停外非嫌。”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
事不足伤大臣。尚之又陈曰:“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咨都令史骆宰,宰云不
通,吏部曹亦咸知不可,令史具向炳之说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听纳。此非为不
解,直是苟相留耳。由外悉知此,而诬于信受,群情岂了,陛下不假为之辞。虽
是令史,出乃远亏朝典,又不得谓之小事。谢晦望实,非今者之畴,一事错误,
免侍中官。王珣时贤小失,桓胤春搜之谬,皆白衣领职。况公犯宪制者邪?不审
可有同王、桓白衣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