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名著电子书 > 金史 >

第114章

金史-第114章

小说: 金史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品。(泰和元年定为二员。)通掌经籍图书。校书郎一员,从七品。(承安五年

二员。泰和五年以翰林院官兼,大安二年省一员。)专掌校勘在监文籍。

著作局。著作郎一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一员,正七品。掌修日历。(皇统

六年,著作局设著作郎、佐郎各二员,编修日历,以学士院兼领之。)

笔砚局。直长二员,正八品,掌御用笔墨砚等事。泰和七年以女直应奉兼。

(旧名笔砚令史,大定三年改为笔砚供奉,以避讳改为承奉。)

书画局。直长一员,正八品。掌御用书画纸札。都监,正九品。二员或一员。

司天台。提点,正五品。监,从五品。掌天文历数、风云气色,密以奏闻。

少监,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教授,旧设二员,正大初省一员。(系籍学生七

十六人,汉人五十人,女直二十六人,试补长行。)司天管勾,从九品。(不限

资考、员数,随科十人设一员,以艺业尤精者充。)长行人五十人。(未授职事

者,试补管勾。)天文科,女直、汉人各六人。算历科,八人。三式科,四人。

测验科,八人。漏刻科,二十五人。(铜仪法物旧在法物库,贞元二年始付本台。)

右属秘书监。

国子监。国子学、太学隶焉。

祭酒,正四品。司业,正五品。掌学校。丞二员,从六品。明昌二年增一员,

兼提控女直学。

国子学。博士二员,正七品。分掌教授生员、考艺业。(太学同。明昌二年

添女直一员,泰和四年减,大安二年并罢。)助教二员,正八品。(女直、汉人

各一员。)教授四员,正八品。分掌教诲诸生。(明昌二年,小学各添二员,承

安五年一员不除。)国子校勘,从八品。掌校勘文字。国子书写官,从八品。掌

书写实录。

太学。博士四员,正七品。(大安二年减二员。)助教四员,正八品。(明

昌二年不除一员,大安二年减一员。)

右属国子监。

太府监。左右藏、支应所、太仓、酒坊、典给署、市买司隶焉。

监,正四品。少监,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掌出纳邦国财用钱谷之事。

左藏库。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兴定三年增一员。)掌金银珠玉、

宝货钱币。(本把四人。)

右藏库。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兴定三年添一员。)掌锦帛丝绵毛

褐、诸道常课诸色杂物。(本把四人。)

支应所。(又作支承所。)都监二员,正九品。掌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

币帛。(大安三年省。)

太仓。使,从六品。掌九谷廪藏、出纳之事。(预除人。)副使,从七品。

酒坊。(部除。)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酝造御酒及支用诸色酒醴。

典给署。本钩盾署,明昌三年更。令,从六品。旧曰钩盾使。丞,从七品。

旧曰钩盾副使。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并管官户。直长一员,正八品。

市买司。天德二年更为市买局。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收买宫中所

用果实生料诸物。

右属太府监。

少府监。尚方、织染、文思、裁造、文绣等署隶焉。(泰和四年,选能干官

兼仪鸾局近上官。)

监,正四品。少监,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大定十一年省,二十一年

复置。)掌邦国百工营造之事。

尚方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金银器物、亭帐、车舆、床榻、帘

席、鞍辔、伞扇及装钉之事。(大定二十年,令不专除人,令人兼。)直长,正

八品。

图画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图画缕

金匠。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罢。)

裁造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龙凤车具、亭帐、铺陈诸物,宫中

随位床榻、屏风、帘额、绦结等,及陵庙诸物并省台部内所用物。(《泰和令》

有画绘之事。)直长,从八品。(明昌三年省,裁造匠六人,针工妇人三十七人。)

文绣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绣造御用并妃嫔等服饰、及烛笼照道

花卉。(贞祐二年,止设官一员。)直长,正八品。(绣工一人,都绣头一人,

副绣头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内上等七十人,次等凡四百二十六人。)

织染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掌织纴、色染诸供御及

宫中锦绮币帛纱縠。

文思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内外

局分印合,伞浮图金银等尚辇仪鸾局车具亭帐之物并三国生日等礼物,织染文绣

两署金线。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省去。)

右属少府监。

军器监。承安二年设,泰和四年罢,复并甲坊、利器两署为军器署,置令、

丞、直长,直隶兵部。至宁元年复为军器监,军器库、利器署隶焉。(旧辖甲坊、

利器两署。)

监,从五品。少监,从六品。丞,从七品。掌修治邦国戎器之事。直长,正

八品。(《泰和令》无,《总格》有。)

军器库。至宁元年隶大兴府,贞祐三年来属。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

(省拟,不奏。)掌收支河南一路并在京所造常课横添和买军器。(大定五年设。)

甲坊署。泰和四年废,旧置令、丞、直长。

利器署。本都作院,兴定二年更今名。同随朝来属。令,从六品。丞,从七

品。掌修弓弩刀槊之属。直长,正八品。

右属军器监。

都水监:街道司隶焉。分治监,专规措黄、沁河、卫州置司。

监,正四品。掌川泽、津梁、舟楫、河渠之事。兴定五年兼管勾沿河漕运事,

作从五品,少监正六品以下皆同兼漕事。少监,从五品。(明昌二年增一员,卫

州分治。)丞二员,正七品。内一员外监分治。贞元元年置。掾,正八品。掌与

丞同,外监分治。(大定二十七年添一员,明昌三年并罢之,六年复置二员。)

勾当官四员,准备分治监差委。(明昌五年以罢掾设二员,兴定五年设四员。)

街道司。管勾,正九品。掌洒扫街道、修治沟渠。(旧南京街道司,隶都水

外监,贞元二年罢归京城所。)

都巡河官,从七品。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分治

监巡河官同此。其泸沟、崇福上下埽都巡河兼石桥使,通济河节巡官兼建春官地

分河道。诸都巡河官,掌提控诸埽巡河官、(明昌五年设,以合得县令人年六十

者选充。大定二年设滹沱河巡河官二员。)散巡河官。(于诸局及丞簿廉举人,

并见勾当人六十以下者充。)

黄汴都巡河官,下六处河阴、雄武、荥泽、原武、阳武、延津,各设散巡河

官一员。

黄沁都巡河官,下四处怀州、孟津、孟州、城北,各设黄沁散巡河官各一员。

卫南都巡河官,下四处崇福上、崇福下、卫南、淇上,散巡河官各一员。

滑浚都巡河官,下四处武城、白马、书城、教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甸都巡河官,下四处东明、西佳、孟华、凌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济都巡河官,下四处定陶、济北、寒山、金山,散巡河官各一员。(凡二

十五埽,埽兵万二千人。)

诸埽物料场官,掌受给本场物料。分治监物料场官同此。惟崇福上、下埽物

料场官与当界官通管收支。

南京延津渡河桥官,兼讥察事。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掌桥船渡口讥察济

渡、给受本桥诸物等事,内讥察事隶留守司。余浮桥官同此。

右属都水监。皇统三年四月,怀州置黄沁河堤大管勾司,未详何年罢。正大

二年,外监东置于归德,西置于河阴。

谏院

左谏议大夫、右谏议大夫,皆正四品。左司谏、右司谏,皆从四品。左补阙、

右补阙,正七品。左拾遗、右拾遗,正七品。

大理寺。天德二年置。自少卿至评事,汉人通设六员,女直、契丹各四员。

卿,正四品。少卿,从五品。正,正六品。丞,从六品。掌审断天下奏案、

详谳疑狱。司直四员,正七品。掌参议疑狱、披详法状。(旧有契丹司直一员,

明昌二年罢。)评事三员,正八品。掌同司直。(明昌二年省契丹评事二员,大

安二年省汉人一员。)知法十一员,从八品。(女直司五员,汉人司六员。)掌

检断刑名事。明法二员,从八品。兴定二年置,同流外,四年罢之。

弘文院

知院,从五品。同知弘文院事,从六品。校理,正八品。掌校译经史。

登闻鼓院

知登闻鼓院,从五品。同知登闻鼓院事,正六品。掌奏进告御史台、登闻检

院理断不当事,承安二年以谏官兼。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

登闻检院

知登闻检院,从五品。同知登闻检院,正六品。掌奏御进告尚书省、御史台

理断不当事。知法,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

记注院。修起居注,掌记言、动。明昌元年,诏毋令谏官兼或以左右卫将军

兼。贞祐三年,以左右司首领官兼,为定制。

集贤院。贞祐五年设。

知集贤院,从四品。(正大元年,授马璘额外兼吏部郎中。)同知集贤院,

从五品。司议官,正八品。(不限员。)咨议官,正九品。(不限员。)

益政院。正大三年置于内庭,以学问该博、议论宏远者数人兼之。日以二人

上直,备顾问,讲《尚书》、《通鉴》、《贞观政要》。名则经筵,实内相也。

末帝出,遂罢。

武卫军都指挥使司(隶尚书兵部。)

都指挥使,从三品。(大定二十九年,以武卫军六十人,兵马一员、副都二

员其职低,故设使,品正四,承安三年升。)副都指挥使二员,从四品。副都一

员,从四品。(初正五品,承安三年升。)判官一员。(承安三年设。)掌防卫

都城、警捕盗贼。

钤辖司。钤辖十员,正六品。(初设二员。)都钤辖四员,从七品。(兴定

三年权设,巡把两宅。)都将二十员,从九品。(大定十六年立名。)掌管辖军

人、防卫警捕之事。(承安元年设万人,内军八千九百四十九人,忠卫二百人,

队正四百人。)

右属武卫军都指挥使司。

卫尉司(大安元年,拟隆庆宫人数定之。)

中卫尉,从三品,掌总中宫事务。副尉,从四品。左常侍,从五品。掌周护

导从仪仗之事。右常侍,从五品。常侍官。护卫三十人(同东宫),奉引八十人

(同控鹤),伞子四人(同控鹤),执旗二人(同仪鸾)。

给事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内谒者兼司宝二员,从六品。(内直

充。)奉阁一十人。(同东宫入殿小底。)阁直二十人。(同宫闱局内直。)

掖庭局。令,正九品。(内直充。),掌皇后宫事务。丞,从九品。(内直

充。)宫令。(宫苑司、仪鸾局兼。)食官。(尚食局兼。)饮官。(尚酝署兼。)

医官。(尚药局、太医院兼。)主藏。(内藏、典给署兼。)主廪。(太仓兼。)

右属卫尉司。

榷货务。(在京诸税系中运司,见钱皆权于本务收。)使,从六品。副使,

从七品。掌发卖给随路香茶盐钞引。

交钞库。使,(旧正八品,后升从七品,贞祐复。)掌诸路交钞及检勘钱钞、

换易收支之事。副使,从八品。掌书押印合同。判官,正九品。(贞祐二年作从

九品。)都监,二员。(见《泰和令》。)

印造钞引库。(大安二年兼抄纸坊。)使,从八品。副,正九品。判,正九

品。掌监视印造勘覆诸路交钞、盐引,兼提控抄造钞引纸。(承安四年,罢四小

库,并罢库判四员。至宁元年设二员,贞祐二年作从九品。)

抄纸坊。(大安二年以印造钞引库兼。贞祐二年复置,仍设小都监二员。)

使,从八品。(贞祐二年同随朝。)副使,正九品。判,从九品。

交钞库物料场。(至宁元年置。)场官。(旧正八品,后作正九品。)掌收

支交钞物料。

随处交钞库抄纸坊。使,从八品。(贞祐二年,设于上京、西京、北京、东

平、大名、益都、咸平、真定、河间、平阳、太原、京兆、平凉、广宁等府,瑞、

蔚、平、清、通、顺、蓟等州,贞祐三年罢之。)

平准务。(元光二年五月设,十月罢。)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勾当

官六员。

右自榷货务以下,皆属尚书户部。

惠民司。令,从六品。掌修合发卖汤药。(旧又设丞一员。大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