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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非是非非-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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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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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及评论

2005年最让人疯魔的诡辩书!聪明是一种冒险!和绝代智者的脑筋较量!它是小说+哲学+诡辩+思维训练!北大教授、哲学博导特别推荐

内容简介

如果有人说他在说谎,那么他是不是一个说谎者?只给不为自己理发的人理发的理发师为什么不能给自己理发?长跑冠军为什么追不上乌龟?全能的上帝能否造出一辆自己开不走的车?……啊哈!这么多奇谈怪论,简直走进了一座脑力集中营!!悖论就是这样。按照正确的逻辑推理,却得到矛盾的结果。面对悖论时,我们总有种大脑不够用的感觉。本书邀来了学界的精英,汇聚了世界各国千年来最经典的悖论,制造了环环相扣的智力圈套,让9岁…99岁的读者都来参与,挑战你的思维极限。在其中你将与苏格拉底一辩高下,与纳什一争长短,与庄子一逞机锋!

简介 · · · · · ·

自从人类由野蛮走向文明,就不仅努力探索客观世界的奥秘,也执著地探索着人类思维的奥秘:既寻找客观世界的规律,也寻找人类思维的规律。在探索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人类会发现自己的面前有许多未知,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但在探索人类思维的过程中,除了那些情况外,还有一种特别的现象――悖论。

悖论的特点:按照正确的逻辑推理,却得到了逻辑矛盾,由于这个特点,悖论一直是逻辑学所关注的问题。

在本书中,作者用通俗生动的故事,展现了形形色色的悖论,能使读者在轻松愉快中体验到悖论的特点,也会使读者产生解决悖论的愿望。然而,看似简单的悖论,解决起来却很不简单,需要很坚实的逻辑基础,也要有一定的哲学素养和语言学知识,所以在本书中不可能详细讨论如何解决悖论,而只是提出一个开放的空间。

这是一本向青年学生敞开哲学之门的好书。它融合了中西方哲学的精华,但又是如此有趣生动……

作者简介 · · · · · ·

孟云剑,天秤座。据说这类人有天赋的乞术才华,敏感,审美力强,但害怕孤独。其中的一个,2003年毕业干北京大学哲学系逻辑学专业。 从小到大依次喜欢唐诗、算术、散文和数学函数;高中时最爱听的两个词――笛卡尔坐标和三段论(形式逻辑);大学最爱看的是《资本论》,一度沉迷干艺术尤其是建筑,再后来迷恋文理交叉学科――逻辑学;研究生阶段看得最多的是各种专业史――逻辑史、哲学史、文学史、艺术史、科学技术史等等;现在正在喜欢政治和经济学……多年来一直试图弄明白人是怎样思考问题的。 贯穿始终的是:从小至今喜欢哲学。

本书目录
前言 用你自己的方式思考
引子 
给我一个思考的理由
第一篇 奇遇篇
第一章 克里特岛之旅
第二章 埃里克斯群岛
第三章 丛林中的城堡
第四章 城堡的后花园
第五章 城堡中的大殿
第六章 希思城
第七章 希思城的记忆
第二篇 风情篇……
第三篇 历险篇……
第四篇 娱乐篇……
后记
附录一 对几个概念的讨论
附录二 悖论索引及简介

图书简介:镜子——可以离开身体,从“外边”照见自己,并且基本保持原样。对于思想当然不能祈求完全地“映照”,而只能是“反观”。这种可以用于“反观”的工具是“我们的思维方式”!我们如何思维?也许只有当我们知道什么是“思维”的时候才能真正地感受到“我们的思维”。悖论是一种可以令人接近思维的东西,因为它们是对思维的挑战,当你面对它们时,你就在“思维”了! 。。。

第一部分:序言

如果你确实知道这里有一只手,我们就会同意你另外所说的一切——维特根斯坦

用你自己的方式思考

你可以看见自己的手自己的脚……却看不见自己的头顶,更看不见自己的眼睛。这是一件遗憾的事,不过你可以通过别的手段间接看到,例如镜子、例如拍照、例如摄影等等。你可以记住上课时老师讲的知识,你可以看很多书获得许多能力,于是你“有”了自己的思想,但是却“看不到”!什么是可以“看见”自己思想的工具和手段?当然不会是镜子!

镜子——可以离开身体,从“外边”照见自己,并且基本保持原样。对于思想当然不能祈求完全地“映照”,而只能是“反观”。这种可以用于“反观”的工具是“我们的思维方式”!

我们如何思维?也许只有当我们知道什么是“思维”的时候才能真正地感受到“我们的思维”。

悖论是一种可以令人接近思维的东西,因为它们是对思维的挑战,当你面对它们时,你就在“思维”了!

如果一个人爱问“为什么”,那说明这个人很好学;而如果一个人爱琢磨“为什么问这个问题”,那么这个人就是在思考了,因为他(她)可能即将看见其中存在的更深刻的问题。

时代到了今天,谈论个性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了,可是逐渐地就连追求个性也变成了时代的共性。

奇装异服已经不能将自己与别人区分开了,五彩缤纷的发型已经不如保持原有的发色更显得个性了,我们还能怎样诠释自己的个性呢?

为自己设计服装,旨在表现自己独特的审美观点,可是如果你有一套独特的审美观点,那么无论在什么时候你的一举一动、你的言谈举止就都会体现出属于你的个性。如果你形成的不仅是一个独特的观点,而是一种独特的思维方式,那么你的生活又将会是怎样的独特?我也猜不出!

我想那一定就是你自己的模样!

前 言 给我一个思考的理由

每次看到变魔术的节目时,我的好奇心就会被无止境地激发起来,它似乎已经接近一种对人类能力的超越。记得有一种魔术是将一个球变成一堆球,很玄妙,后来听一位朋友说数学家已经证明将一个球分割成几部分后能再重新组合成与原球一般大小的两个球!我更迷惑了。

很小的时候我们就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古时候有一个楚国的生意人为了促销,就做起了广告——这种形式在中国多数地方又称为“吆喝”——我卖的矛锋利无比,世上没有它刺不穿的盾牌;但同时他还经营盾牌,于是又说——我卖的盾坚固无比,世上没有能刺穿它的矛!经过宣传销量增加了,有一天一位过路人听见叫卖声,就走过去问这位生意人:“你说你的矛是世上最锋利的,盾是世上最坚固的,那么用你的矛刺你的盾会怎样?”于是我们现在就用“矛盾”一词来指那些互相抵触、前后不一致的事。令人感到有趣的是,前几天我在街上走,路过某家大商场时,有人走到我身边问我:“要大片吗?”我没理睬就走了,可是那人紧追不舍,于是我对他说,假的太多(假盗版)。这人赶紧说,绝对不会,我每天都在这儿,要是假的你找我,保证给换。我说,那不行,你要是不在这儿,我到哪儿找你去?他急忙说,肯定在,肯定能找着。我说,我还有事,过几天还来这儿,下次再找你买。他急了, 脱口而出,那你到哪儿找我去!

你看,生活多可爱!

“悖论”这个词作为专业词汇在中国使用的时间还不太久,原因是矛盾的语言或事情常常被视为错误而遭到拒绝。但悖论的涵义要比平常使用“矛盾”一词的范围更广泛,它有很久的历史,只是汉语中不这样叫而已。比如上面的“矛与盾的故事”就是悖论的一种。

悖论与普通的智力题不同,它不是开发智力的而是训练思维能力的。我们能从后面的悖论中发现:每个悖论都很有趣,这不是人为的描述或安排,其实原因在于每个悖论都是对人们日常思维的挑战。在面对悖论时,常识或者直觉往往令我们晕头转向,总有种大脑不够用的感觉。

那么,到底什么是悖论?都有哪些悖论呢?悖论为什么有趣?……。

“看着你自己,噢!不是从镜子里。什么?水里?请闭上你的眼睛!让我们开始吧!”

第二部分: 奇遇篇'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 1 7 Z 。 c O m'

飞机刚刚降落在美丽的克比特岛上,娜娜和维维就冲下了飞机。海边的风令人精神爽朗,远处时常能看到鱼儿跳出了海面,在空中飞舞。克里特岛之旅

克里特岛之旅

一、“水果是什么?”

白马非马。

——公孙龙子

一年我们公司休假,我就想出去玩几天顺便休息休息,正好我的两个侄女也放暑假,我就带她们去克里特岛旅游。没想到从此却落下一个毛病,就是总爱在说话时加上一句“我没说谎,这是真的”,我现在说的可是真的。

飞机刚刚降落在美丽的克比特岛上,娜娜和维维就冲下了飞机。海边的风令人精神爽朗,远处时常能看到鱼儿跳出了海面,在空中飞舞。

旅游团住进了“摩天饭店”,这个岛上没有高层建筑,一幅世外桃源般的自然景观。“摩天饭店”是一小片木质的阁楼,院中奇花异草,芳香怡人。岛屿不大,岛上居民也不多,但却具有自身独特的风情。

午饭后,娜娜和维维转眼就不见了。我一个人在岛上转悠,岛上零零散散的到处都是当地居民摆的小摊,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我边看边走到一个卖水果的小摊前,拿起一个从没见过的有点像苹果的东西,“这是什么水果?”

“这是沙那门,不是水果。”

“是蔬菜吗?”

“怎么会是蔬菜。”

我真不知这个“沙那门”该算什么,“那它是什么?”

“沙那门就是沙那门,还能是什么?”

我指着边上的椰子说,“它们不都是水果吗?”

“水果?水果是什么东西?”

“这些就是水果。”

“不是水果,你还是买点尝尝吧。”

反正没吃过,尝尝,“啊……这是什么味?”摊主自己咬了一口,“啊,又酸又甜呀!”反正一克里(岛上货币,价值约等于人民币一角)能买五个,就买了几个。回来的路上我碰到一个克里特岛人在树下喝“茶”,就过去与他聊天;过了一会儿他请我喝“茶”,却有一股怪味,“这是什么茶,味很怪?”“噢……不知道是什么‘茶’,岛上人都喝这个,能消暑。”后来我请他吃一个“沙那门”,问他什么味?他说:“又酸又甜,我很爱吃!”连撒谎都一样!

我回到“摩天饭店”的阁楼上,两个孩子都已睡着了。我静静的躺着,还在想那个摊主说的话,“水果是什么东西?——有这么多水果,他竟然问我什么是水果,不对,是问水果是什么?水果……?”这使我想起思想极为繁荣,素有“百家争鸣”之称的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故事。

当时在这“百家”之中有一个学派叫“名家”,这个学派的人大都喜爱辩论。公孙龙就是其中之一,后来成为赵国平原君的门客。他擅长“假物取譬”,有一个著名的“白马非马论”,就是说白马不是马。他说,白是用来指颜色的,而马是描述形状的;颜色不是形状,形状也不是颜色。所以当说颜色时与形状无关,而说形状时与颜色也没有关系,现在合在一起说是不行的。比如要在马圈中找一匹白马但没有,而只有黑色的马,就不能说有白马。既然不能说有白马,那么就没有所要的马,所以白马不是马。如果这样说,那“沙那门”就是“沙那门”,而不是水果或蔬菜。这就好比问“马是什么?”现代的科学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给出许多定义,比如生物学、动物学、地质学等等。可是,这种称呼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人类约定的,在不同的人类语言中“马”也有不同的称呼,在英语中除了“horse”作为“马”的通称外,还细分了许多类别,各有不同的词与之对应;而在汉语里我们通常是在前面加修饰语组合而成,比如“蒙古马”、武侠书里的“大宛宝马”、“汗血宝马”什么的。可见对类别的区分是其中的关键。

其实“白马非马论”是一个不严格的悖论,因为它并不产生矛盾,虽然它与人们的常识不同。对类别概念的认识才是其中的关键。公孙龙的目的是要区分名实相符的问题,但在现在看来这是另一个问题,即种属关系的问题。“马” 是一个抽象概念,是人类从实践中总结出的类的概念,也就是将多种物体根据相同的性质统一成一个类别,这个类别包括的是这些物体共同具有的性质 ,而不是各自具有的所有性质。只要是马当然就具有颜色,但颜色却不是区别“马”与其他物体的本质属性,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颜色也可以作为一个类,比如“白色”就包括所有具有“白”的属性的物体,白马或者白纸当然都属于“白色”这个大类。公孙龙实际是将“马”这个类取消了,因为按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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