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妈疼你-第8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沈澜立与马上,垂下眼睛以示接受,再抬起眼时,忽然见到一辆外面都包裹着皮毛的暖车,不知为什么突然心慌起来,没着落似的。
他手中马鞭一指,亲兵张扬立即纵马上前,问已经回到车边的齐山,“车里是什么人?”
“一名女眷亲戚,要送回图国优加城的。”齐山从容不迫地说,眼神平静,说得像真的一样。
因为说车里的是女,张扬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道了一声得得,打开车门。然后,带转马头回到沈澜身边,轻声道,“一个西域大妈。”吓呆了的方初晴和那膨胀的身体,令张扬没信出那衣服下的本主,也不认为惊吓到如此地步的女人会有什么威胁。
沈澜皱了皱眉。
在北境巡视时,经常会遇到大商队,一般情况下,江国两国的军队都不会为难这种商队。可今天为什么心里总是毛毛的呢,难道是因为认识齐山的缘故?他又盯了马车一眼,却半点看不出问题,不禁自潮地想,也许是因为快到要塞了,因为即将成亲而心慌意乱的。
想到要塞中还有个小新娘在等他,他心头一热,再顾不得那辆马车给他的奇怪感觉,一声令下,全队继续前进。
而当北军与商队擦肩而过,方初晴悄悄打开车窗,神情凝望那个身影渐行渐远,从他的马鞭指向她一刻就停止的心跳,终于恢复了,可是那番不舍的滋味,天下间所有的难过加起来都无法比拟。
虽然见过他穿着盔甲,横刀立马的样子,可只有在北境苍凉高远的天空下,才能衬托出他凛冽的气质,坚强如山的风骨。这个男人,的确值得所有女人为之倾倒。
我的英雄,一定要保重,一定不要生气,我一定会回来,和你说个清楚,就算我们不能在一起,我也会当面跟你分手。
第七十二章节 我拒绝
沈澜回到要塞后,并没有看到方初晴出来相迎。不过他以为她是怕羞,也没太在意,心里还觉得怪可笑的。那个女人。。。。那么泼辣,总跟他
对着干,也有害羞的时候吗?
而他一回来,就有无数的公务等着他,他一直忙到深夜才告一段落,却还没有见到方初晴的影子。到这个时候,他心中的疑惑加深了,立即回到住处,结果发现隔壁的房间乌漆麻黑的,一点人气儿也没有。
顿时,他感脖子后面的汗毛全竖起来了,那是在他警惕或者害怕时才有的感觉。方初晴不在吗?她去了哪里?为什么回来后看不到她,他不是愤怒、生气,而是感觉恐惧。或者,他习惯了她住在他的隔壁,习惯了不管多晚,也能看到那温暖的黄|色灯光。
而习惯,真是天下间最可怕的东西!令他一瞬间就慌了神儿。
他喊了一声方初晴的名字,见没人答,想也不想的就野蛮破门而入,吓了张扬等三个亲兵一跳。那可是女人的房间呀,何况方姐姐好歹顶着个皇上秘密信使的头阶,这都半夜了,王爷也太太。。。太不拘小节了吧?就算他们之间一直勾勾搭搭、眉来眼去,还以为身边的人都看不出来似的,就算这一次走的时间长,两人可能相思难奈,但这样做也太不守礼了呀。
三人面面相觑,正考虑要不要劝阻王爷不要无媒苟合,沈澜却又闯了出来,急问,“来人,有谁告诉本王,方初晴跑到哪里去了?”
“方姐姐不在屋里?”林海涛惊讶地问。
王强踹了他一脚,斥道,“这不废话嘛,快去找人。”说着,他也跑了,看起来王爷要发雷霆之怒,还是让张扬一个人顶着吧。好兄弟,总是要舍已为人嘛!
他们不敢怠慢深知方初晴是现在唯一能动了王爷心肝儿的人,所以很快就把要塞的守备负责人提溜儿了来,可是一问之下,守备也不知道方初晴在哪里。
“方姑娘是尊贵无比的人,平时的行动坐卧,出入作息,我们也不敢过问的。您带兵离开后,这边的房子我们只是派人保卫,从不敢进来过,免得冒犯了。”守备感觉到深澜浑身散发着比北境之冬还可怕的寒气,哆哆嗦嗦地说。
“保卫?那人呢?”沈澜淡了克制从心氏升出的恐惧感,咬着牙说。他双手的指关节因为用力握紧而发白,只感觉心一直空下去空下去,然后那笼罩在他心底那多年的黑暗又涌了上来,覆盖了他的全部。
他不会丢了她吧?他不能丢了她!
守备吓得跪在地,筛糠似的抖,实在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其实他很冤枉,因为王爷住的院子除了他的三大亲兵,还有奉命来商讨事情的将领,从没人敢随便进入的。
王爷不在的话,因为院子里住着个虚衔很大的女人,就更没人敢靠近了,这是规矩呀。再说要塞的防守固若金汤,谁能想到会出总是呢?守卫巡逻,确定是定时定点、严守纪律,可要塞防的是外敌进入,里面的人若有什么想法,有的是花招能避开别人的耳目。。。。
但这些话,他不能讲。王爷的名言是:失职就是失职,没有借口。
可是,方姑奶奶怎么会不见的?她从来没用人侍候,而王爷有她侍候,她经常几天不见人影的,而且王爷也没命令过要盯死她呀!到底怎么回事呢?怎么回事呢。。。
“王三娘!”求生的欲望,令被杀气压迫得连呼吸都近乎断掉的守备突然福至心灵,冲口而出。他膝行几步,重重叩首于地道,“在这几天中,只有王三娘一人见过信使大人。王爷今天才回来,事多且忙,恐怕监军还没报告。。。王三娘从宫中脱逃,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寺!”
沈澜心里“咯噔”一下,走上前,揪住守备的衣领,一手就把他举了起来,“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守备大人本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但此时在空中连挣扎也不敢,一连声地道,“卑下实在不知,这事要问监军大人哪。”
沈澜随手丢下他,不用开口,王强已经跑到门外,吩咐站岗的小兵急速似监军大人来。很快,监军跑得气喘吁吁地赶到,一问之下才知道,王三娘在回要塞的第二天,突然带着亲随离开,说是有秘密要务执行,可之后却再没回来。
据她的亲随讲,她们往江国内陆而去,似乎要追击什么人,但一直没追到,然后王三娘忽然打晕了她们,逃跑了。她们以为王三娘是国灰没完成任务,怕受到王爷的责罚,这才跑掉,于是就自己回来了,并报告了监军大人。
“没完成任务?只怕完成得过火了吧?”沈澜心下冰冷地想。
看来是方初晴跑了,可她不会无缘无故地跑掉。她从来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看她伤成那样却为了给无思无我喂奶而宁肯挨疼,不肯吃药就知道了。那也就是说,她就算不想嫁给自己,也绝不会逃跑。甚至,以她的性子,会当面嘲笑他一番吧?那么现在她突然不见了,肯定是无法忍受某些事,气极之下才做出了这么冲动的决定。
他是让王三娘来当媒人的,可现在却是这个结果,就说明那贱人改了他的话,把方初晴气跑了。至于王三娘为什么要这么做,不在他目前考虑的范围内,最要紧的是,得把方初晴捉回来,好好惩罚。被背叛的滋味,他从小到大尝过太多次了,可没人能不留一个字就跑掉。也没有一个人,令他的心这样难受。
“整队,备马,跟本王去追。”他快速简短地发布命令,然后冲到自己的房间,想要找件轻便的骑装换上,以利追击。
王三娘去追击方初晴,肯定是为了杀她吧?既然王三娘跑掉了,就说明十之八九她还活着,不然死无对证,他拿王三娘也没办法。也许,方初晴是跑回和政城去了?他必须、立即、马上抓她回来,哪怕她跑到天边儿去!
无意间,他回头望向书架,她时常站在那儿翻他的书。他多么期望能看到她的身影出现,说刚才的一切不过是她的恶作剧,是为了整他的。可是东西都还在,伊人却身影皆无。只是。。。他突然发现有一本书放得不太对头,好像是有人故意这样做的。
他连忙走过去,把那本书抽出来翻了翻,看到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写出的婚书夹在书中,还有一封回信,凭信上那难看又歪扭的字体就知道是某人的笔迹。上面只有一句话、三个字。。。我拒绝。
她拒绝他的求娶?
他愣了,感觉心头像有无数根小针在扎,不算很疼,却难受得要命。是他的婚书写得太傲慢了?还是王三娘说得话特别过分?方初晴个死丫头,不管怎么说,为什么不等他回来质问他?为什么不把婚书摔在他脸上?照她平常的行为,她应该有这个反应才对。可为什么,就那么跑了?
他把那本书揣在怀里,以极快的速度换了衣服,出门后发现亲卫队已经整装完毕,虽然人困马乏,但当他一声令下,还是快速集结完毕。
他对赶来的副帅仔细嘱咐了些军和上的事,然后翻身上马,带队飞奔而去。
他把人分散开,向不同方向追击,换马不换人,除了必要的休息,就连吃饭也在马上解决,路过村镇时更是严令当地守卫配合着紧密搜查。可是过了好几天,他几首要追到和政城了,却依然没有方初晴的
消息。别说看到人了,就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找不到。
()好看的txt电子书
就到这时候,他才中心一凛,努力令自己火烧一样的心冷静了下来龙去脉。方初晴只是个普通的奶娘,不是会隐藏行迹的军中细作、斥候,如果在他这样有经验的搜捕下依然踪迹全无,那么一定是他追错方向了。
他追向了江国同陆,也派人分三路追向了临近的宋国,因为方初晴一直说要去马国生活,他也分了人去追,可他偏偏忘记了图国!因为和图国是敌对状态,普通人到图要去几乎算是自己把脖子放在屠刀下。
可他忘记了,方初晴正是图国人,她对图玛格外好奇,又失去了以前的记忆,而这些日子来他没帮她查过什么事,以她的性格来说,太可能自己去探查了。这女人,难道她不知道那是多么危险的事吗?
冷不丁的,他记得多日前在平原上遇到了齐山的商队。当时他为商队中的一辆马车心慌意乱的,似乎有什么感觉。难道,方初晴就在那辆车上?
立即,他叫来张扬,询问当天车里的情景。张扬莫名其妙,但学是仔细描绘了下。虽然张扬提供的信息不多,可他无奈地明白,那个胖胖的西域大妈正是方初晴所装扮。他没有证据,可就是知道。
她是想他死啊!他叹了口气。
她跑去图国,还要去优加城,他怎么能不去找她?而他是图国全军的头号敌人,这一趟 的危险性不言而喻,可他怎么能不去?因为一想到她出什么事,他就受不了。他宁愿自己死,也不愿意她伤了一根头发。
还有,她跟齐山走虽然是明智的、聪明的,可她居然敢背着他和其他男人来往,这是存心气死他呀!
“传令下去世,全队就地休息,一天后再行动。”他吩咐,声音完全平静下来,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如果要去图国找方初晴,他必须好好谋划,安排好军中事务,然后挑选最精干的手下跟着,人不能太多。而虽然他现在气得想杀人,可是他明白,齐山很有些能力,在各国也都很吃得开。跟着他,方初晴暂时不会有危险的。
但不管怎样,他还是得亲自找到她,带回来。
第七十三章节 商务旅行
沈澜决定乔装前往图国的那天,正是十一月十一日,方初晴已经身在图国之内,正处于冥想状态。
如果她没有离开要塞,如果她放弃自尊,现在是不是已经嫁给沈澜呢?是不是感觉更幸福一点呢?怪不得“难得糊涂” 这四个字是很难达到的境界,她做事从来瞻前顾后,没有不顾一切的时候。
因为,她重生前是“天生丽质难自弃”,也就是“天生没有利用价值,男人见了自动放弃”的类型,从不能指望白马王子来拯救,什么都要靠自己,当然会考虑得多些,在那种叫“稳定”的东西到手之前,她不敢扔出自己的筹码。
说起来,这是有点小小的自卑吧?可是。。。此刻她真的有点后悔了。假如,她胡作非为、过得畅情肆意、不管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肯定会活得更痛快。重生的这一次,是老天给的幸运大礼,她何必拘泥于外在,而不顺着自己的心意而活呢?
她爱上沈澜了,这点庸自疑。她很愿意嫁给他,这一点也庸置疑。了不起,当他再有别的女人时,她再抽身而去,潇洒转身,也没有什么不是吗?心痛,才能证明爱过,不然像现在一样空落落的,其实更难受。
她现在突然想起了那句著名的台词:曾经,右倚份真诚滴干情拜灾饿面浅,饿莫气拯西。。。。
不过,想虽然是这么想,要她这么做却很困难,放下心防和丧失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