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散文精选-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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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女孩到十五六岁,在当时的山乡已是应该结婚的年龄。早在一年前,家里已为河英准备了婚礼。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新娘子找不到了,两天后,在我们教室的窗口,躲躲闪闪地伸出了一个漂亮姑娘蓬头散发的脸。她怎么也不肯离开,要女教师收下她干杂活。女教师走过来,一手抚着她的肩头,一手轻轻地捋起她的头发……刹时,两双同样明净的眼睛静静相对。女教师眼波一闪,说声“跟我走”,拉起她的手走向办公室。
我在《牌坊》一文中已有记述,我们的小学设在一座废弃的尼姑庵里。几个不知从哪里来的美貌教师,都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都有逃婚的嫌疑。她们都不姓余,但点名的时候,她们一般都只叫我们的名字,把姓省略了,因为全班学生绝大多数都一个姓。只有坐在我旁边的米根是例外,姓陈,他家是从外地迁来的。
那天河英从办公室出来,她和几个女教师的眼圈都是红红的。当天傍晚放学后,女教师们锁了校门,一个不剩地领著河英翻过山去,去与她的父母亲商量。第二天,河英就坐进了我们教室,成了班级里第二不姓余的人。
这件事何以办得这样爽利,直到我长大后还要经常疑惑。新娘子逃婚在山村可是一件大事,如果已成事实,家长势必还要承担“赖婚”的责任。哪部校旱、戏曲一写到这样的事不是渲染得天翻地覆、险象还生?河英的父母怎么会自己的女儿如此干脆地斩断前姻来上学呢?我想,根本原因在于几位女教师的奇异出现。
山村的农民一辈子也难得见到一个读书人,更无法想象一个能识文断字的女人。我母亲因抗日战争从上海逃难到乡下,被乡里人发现竟能坐在家里看一本本线装书和洋装书,还能帮他们代写书信、查核契约,视为奇事。好多年了,母亲出门还会有很多人指指点点、交头接耳,吓得母亲只好成天躲在“城堡”里。这天晚上,这么多女教师一起来到山那边的何英家,一定把她父母震慑了。这些完全来自另一世界的雅洁女子,柔声细气地说著他们根本反驳不了的陌生言词。她们居然说,把河英交给她们,过不了几年也能变得像她们这样!父母亲只知抹凳煮茶,频频点头,完全乱了方寸,最后,燃起火把,把女教师们送过了山岭。
那天夜里,与河英父母一起送女教师过山的乡亲很多,连原本该是河英的“婆家”也在,长长的火把阵接成了一条火龙。
只有举行盛大的庙会,才会出现这种景象。
四
河英是我们学校的第一个女生。她进校后,陆续又有一些女孩进来,教室里满满的,很像一个班级了。
女教师常常到县城去,观摩正观小学的教学,顺便向县里申请一点经费。她们每次回来,总要在学校里搞点花样,后来,竟然开起了学生运动会。
当然没有运动衣,教师要求学生都穿短裤和汗衫来参加。那几天,家家孩子都在缠逼自己的母亲缝制土布短裤衫。这也变成了一种事先舆论,等到开运动会的那一天,小操场的短围墙外面早已挤满了观看的乡亲。
学生们排队出来了,最引人注目的是河英。她已是一个大姑娘,运动衫裤是她自己照著画报上女运动员的照片缝制的,深蓝色的土布衣衫裁得很窄,绷得很紧,身材一下子显得更加颀长,线条流畅而柔韧。我记得她走出操场前几次在女教师跟前忸怩退缩,不断抻拉著自己的短裤,像要把它拉长。最后,几个女教师一把将她推出了门外。门外,立即卷起乡亲们的一片叫,怪叫过后一片嘁嚓,嘁嚓过后一片寂静。河英终于把头昂起,开始跨栏、滚翻、投篮。这一天,整个运动会的中心是她,其他稚气未脱的孩子的跳跳蹦蹦,都引不起太多的注意。河英背后,站著一排女教师,她们都穿著县城买来的长袖运动衣,脖子上挂著哨子,满脸鼓励,满脸笑容;再背后,是尼姑庵斑剥的门庭。这里,重叠著三度景深。
这次运动会的后果是灾难性的。从此,经常可以听到妇女这样骂女儿:“你去浪吧,与河英一样!”好几个女孩子退学了,男孩子也经不起家长的再三叮嘱,不再与河英一起玩,一起走路。村里一位近似于族长的老人还找到了女教师,希望将河英退学,说余氏家族很难看得惯这样的学生。我母亲听说这事后,怔怔地出了半天神,最后要我去邀请河英来家里玩。那次河英来玩了之后,母亲特意牵著我的手,笑吟吟地把她送到村口。村民们都惊讶极了,因为母亲平日送客,历来只送到大门。
这以后,河英对我像亲弟弟一样。我本来就与我的邻座陈米根要好,于是三个人老在一起玩,放学后一起到我家做作业,坐在玻璃窗前,由我母亲辅导。母亲笑著对我说:“你们姓余的可不能这么霸道,这儿四个人就四个姓!”
五
今天,我躺在被窝里,透过玻璃窗死死盯著远处的雪岭,总想在那里找到什么。好久好久,什么也没有,没有红点,也没有褐点和灰点。
起床后,我与母亲谈起河英,母亲也还记得她,说:“可以找米根打听一下,听说他开了一爿小店。”
陈米根这位几十年前的好朋友本来就是要拜访的,那天上午,我踏雪找到了他的小店,就在小学隔壁。两人第一眼就互相认出来了,他极其热情,寒暄过一阵后,从一个木箱里拿出两块芝麻饼塞在我手里,又沏出一杯茶来放在柜台上。店堂里没有椅子,我们就站著说话。他突然笑得有点奇怪,凑上嘴来说:“还是告诉你了吧,最后也瞒不住,这次买你家房子的正是我的儿子。我不出面,是怕伯母在价格上为难。说来见笑,我那时到你家温习功课,就看中了你家的房子。伯母也真是,几十年前就按上了玻璃窗!还说装了四次?”
这个话题谈下去对我实在有点艰难,我只好客气地打断他,打听河英的下落。他说:“亏得你还记得她。山里女人,就那个样子了,成天干粗活,又生了一大堆孩子,孩子结婚后与儿媳妇们合不来,分开过。成了老太婆了,我前年进山看到她,连我的名字也忘了。”
就这样,三言两语,就把童年时代最要好的两个朋友都交割清了。
离开小店,才走几步就看到了我们的校门。放寒假了,校园里阒寂无人,我独个儿绕围墙走了一圈便匆匆离开。回家告诉母亲,我明天就想回去了。母亲忧伤地说:“你这一回去,再也不会来了。没房了,从此余家这一脉的后代真要浪迹天涯了。”
六
第二天一早,我依然躺在被窝里凝视著雪岭。那个消失的红点,突然变得那么遥远,那么抽象,却又那么震撼人心。难道,这红点竟是倏忽而逝的哈雷慧星?
迷迷糊糊地,心中浮现出一位早就浪迹天涯的余姓诗人写哈雷慧星的几句诗。
永远奔驰在轮回的悲剧,一路扬着朝圣的长旗……
39、书海茫茫
像真的海一样,我们既赞美它,又害怕它。远远地看,大海澄碧湛蓝,云蒸霞蔚,但一旦跳入其间,你立即成为芥末,沉浮于汹涌混沌之中。如何泅得出来?到图书馆、书店走走,到街头的报刊亭看看,每次都感到纸页文字对生命的一种威逼。几年前还在热心地讨论“读书有没有禁区”的问题,我是主张对文化人不应有禁区的,但现在却出现了一种意想不到的无奈:必须自设禁区,否则将是时间的泻漏、生命的破碎,从一生的孜孜不倦走向一生的无所作为。
在一个文化不发达的国家,被樱孩过的白纸黑字曾经是令人仰望的符咒,因此,读书很可能成为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不管什么时候,在写字桌前坐下,扭亮台灯,翻开书本,似乎都在营造斯文,逼近神圣。这种误会,制造了无以数计抛掷生命的游戏,而自己和旁人还十分安慰。为此,一些真正把书读通了的人总是反对“开卷有益”的说法,主张由学者们给社会开出一些大大小小的书目,以防在阅读领域里价值系统的迷乱。我赞成这种做法,但这种做法带有常规启蒙性质,主要适合正在求学的年轻人。对于中年人来说,生命已经自立,阅读也就成了自身与阅读对象的一种“能量交换”,选择的重任主要是靠自己来完成了。因此,自设禁区,其实是成熟的表现。
感觉极好的文章少读,感觉不对的文章不读,这是我的基本原则。
感觉极好,为什么要少读呢?因为感觉极好是很不容易的事,一旦找到,就要细细体会,反复咀嚼,不容自我干扰。这就像我看电影,突然遇上一部好片,看完后绝对不会紧接着看另外一部,而会一个人走在江边,走在小路,沉湎很久。我即便知道其他几部片子并不比这一部差,也舍不得一块儿奢侈地吞噬。交朋友也是这样,天下值得交往的好人多得很,岂能都成为往来熟络的密友?推心置腹的有几个,也就够了。到处拍肩膀搂脖子,累死累活,结果一个也没有深交,一个也对不起。阅读和交友差不多,贪心不得。
感觉不对的文章不读,这一点听起来不难理解,事实上不易做到,因为我们在阅读时常常处于一种失落自我的被动态势,很少打开感觉选择的雷达。其实,即便是公认的世界名著,年轻时老师都是说必须读只能遵循,到了中年发觉与自己的感觉系统不对位就有权利拒读。人家好端端一本书,你也是好端端一个人,没有缘分就应该轻松地擦肩而过,如果明明别扭还要使劲儿缠在一起难受半天,多不好。
我所说的“感觉不对”,主要是指一些让我们感到某种不舒服的文章,或者做作,或者伪饰,或者炫耀,或者老滑,或者跋扈,或者酸涩,或者嫉妒,那就更要避开。如果我们误会它们了,我们也没有时间和兴趣去解除误会。避开了,误会也就不成其为误会。也许我们会出于某种传统的责任感对这种文章予以批评,但这种责任感往往是以否定多元合理为前提的。人有多种活法,活着的文明等级也不相同,住在五层楼上的人完全不必去批评三层楼的低下,何况你是否在五层楼还缺少科学论证。也有极少数文章让我们感到一种无以名状的邪恶和阴毒,才读几句就像吃了一个苍蝇,最好的办法也是赶快推开。
有些朋友不理解:雪白的纸,乌黑的字,怎么能印出一篇篇这样的文字来呢?这是一种好心肠的痛苦,但不客气地说,这种痛苦产生于文化禁锢下的习惯和文化暖房里的梦幻。生活格局的开放,书报市场的开拓,使各色社会情绪有了宣泄的机会和常葫,从总体看来不是坏事。例如嫉妒,既然有一批人成功了,难道那些暂时末成功的人连嫉妒一下都不可以?雨果说,一片树叶受到阳光照耀,它的背面一定是阴影,阳光越亮,阴影越深。树叶尚且如此,何况是人。白纸黑字不会只反射阳光,它们也传导阴影。把阳光和阴影加在一起,才是一个立体的社会。因此,不仅要允许嫉妒,也要允许做作,允许伪饰,允许炫耀,允许老滑,允许跋扈,允许酸涩,当然,也要允许你的不舒服,允许你的不理睬。从事事关注、事事难容,转变为关注不多、容忍很多,这应该是我们社会观众的一大进步。
以文字犯案,当不在容忍之列。但是我仍然要说,不要在文字官司上过于敏感。几百年的你争我斗,几十年的匕首投枪,使我们报刊上的有些文章保留着一种近乎本能的剑拔弩张、刁酸促狭,这是一笔沉重的历史旧帐,不幸让这样几个作者肩负着,是很值得同情的。他们缺少法律常识,缺少人格概念,从来没有把人间的名誉当一回事,与他们打官司,自己也要回到人生的启蒙期,真是何苦来着。他们的日子一般都过得不宽裕,因为根据经验,人的生态和心态是互为因果的,一打官司,他们就要赔偿大笔的名誉损失费,从人道主义的立场看,又于心何忍?前不久我在东南亚的一些城市间独个儿漫游,遇到一位相知多年的佛学界朋友,问他这些年在干些什么,他居然说一直在打一桩名誉官司,我听他介绍了案情,觉得他遇到的事情在我们这里只能说是一种谁也不会在意的家常便饭,对他如此认真深感困惑,就笑着请教:“佛家讲究宽容,你这样打官司与佛教理义有抵触吗?”他回答,“如果我不去制限他们,他们还会继续伤害众生,因此我这一拳出去十分慈悲!”我似乎有所憬悟,但回来一想,又觉得这毕竟与整体环境有关。整体环境还很不卫生,你就没法对落在身上的尘埃过于认真。有一个卫生的念头就好,慢慢来,别着急。
在这中间,唯一需要花点口舌对付一下的,是报刊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