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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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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据不佞斗胆认为,晋灵公与赵盾之间的矛盾,是国君与强臣之间的权力之争。
赵盾,虽然是个仁义的大臣,对国事也奉公尽瘁好比诸葛亮,但确实他已经权倾内外。他可以直接决策派出多国部队赴中原攻击不服气的附庸国,甚至开创了以卿大夫身份召集列国盟誓的历史先河,而晋灵公则只能虚位拱手,号令走不出禁宫。赵盾主观上是忠的,但客观上已经上侵了晋灵公的权力。所以晋灵公之斗赵盾,是形势使然。在晋灵公一方(包括他身边的宦官们)看来,不杀赵盾,晋灵公永远就是个孱主。(如果不是刘禅暗弱,也会反诸葛亮的。)
董狐的一句“赵盾弑其君”,其实道出了当时人的真正看法。只是董狐给赵盾留面子,在解释自己下此断语的时候,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而只是说了些比较外围的话(出境不出境什么的),给赵盾留了点解释和找借口的余地,但他还是认定了这个事实——“赵盾弑其君”。
晋灵公这谥号,不是好词,“灵”是冥顽的意思。被谥为灵,那就完蛋了,譬如汉灵帝。
史书上给了晋灵公三条罪证:1、拿弹弓子打人2、把煮熊掌不熟的大厨师杀了3、厚敛百姓给自己宫殿搞装修。
但换一个角度来想,这也是晋灵公的无奈。如果君权确实都被赵盾拿去了,他无所事事,那也只能拿弹弓打人玩了,以及把气撒在倒霉的大厨师头上了。至于生活作风奢侈搞装修,未尝不也是一种消极的不满和无奈。
有时候历史会捉弄人。历史规律要求,英雄只能成就一个。诸葛亮的英名,建立在刘禅的“庸”名的基础上,赵盾的“古之良大夫”的美誉(孔子语),与晋灵公的苦郁愁闷的十四年君龄,表里相辅。 
“上帝”(或者“历史”)是个有耐性的木偶戏耍家,又过了十七年,赵盾传下的赵氏家族,还是被满门抄斩了。国君还是胜了。从而最终给这场人间的无常之剧,画上了并不完美的引人深思的问号。 
过程是这样的:
公元前600年,晋成公六年,老赵盾去世,亲儿子赵朔成为接班人。赵朔继续经营赵家封地,并在军队里任职,为人本分,不爱喝酒,光荣地娶到了晋成公的女儿(但是事情就坏在这位金枝玉叶的媳妇身上了)。所谓晋成公,就是那个黑臀。看来小时候屁股上有胎记,不会影响生育。
这位金枝玉叶的媳妇,叫做赵庄姬,嫁到赵朔家以后,不久,赵朔就死了。当然,也有人认为他没有死,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随后出来了一个大色狼。赵朔的叔叔赵婴齐,一点儿叔叔样没有,使劲勾引侄儿赵朔的媳妇。当时的《防狼不完全手册》比现在还不完全,于是赵庄姬遂中招。赵婴齐剥掉她金枝玉叶的外壳,脱衣上床造爱,事泄后,被赵家驱逐——赵家还算有家法,没有大观园那么烂(“扒灰的扒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焦大语)。
赵婴齐有两个哥哥,赵同、赵括,作为赵家头面人物,决定把奸夫赵婴齐驱逐。
但是赵婴齐说:“有我在,栾氏不敢加害咱们赵家。我能通过赵庄姬保护咱赵家。放逐我,两位兄长怕要罹祸了!上帝啊,饶了我吧,都是一个爸生的。”赵同、赵括不听,还是把弟弟赵婴齐放逐了。
赵婴齐一边走,还一边唱:“那谁啊,不要再说想我,不要再说爱我,从此我们之间,只能当当朋友。”从此去了齐国。
由于情夫被驱逐,金枝玉叶的赵朔媳妇呆在赵家倍感生活无聊,她的爱情鸟也已经飞走了,她的更年期却提前来到。作为女人她开始憎恨赵家上下,尤其憎恨两个叔叔。这时候屁股很黑的晋成公死了,儿子晋景公继位。晋景公虽然屁股不黑,但是手很黑。赵庄姬向弟弟晋景公诬告说“赵氏要作乱了!”
晋景公可算是逮着机会了,俗话说“末大必折,尾大不掉”,老赵家势力,盘根错节,炙手可热,尾大不掉,功高震主(这类词在中国文化里真多啊),让人不安,晋景公的权力空间被挤压了。他恨不得这些尾大不掉的白眼狼大夫们都死掉。
正好姐姐赵庄姬前来检举,晋景公遂做了建国以来最大的灭族决定,他宣判:赵家谋反有罪,灭族! 
真是“伴君如伴虎”,晋景公真敢干啊。他立刻要对赵家下手。但是,慢着!赵家人多势众,闹不好反把晋景公咬了。十七年前,晋灵公反被赵盾弄死了就是例子。晋景公读史有智慧,吸取上一代的教训,知道得先组织一批别的大家族来帮忙,光靠自己国君一族的兵力是不够的。
当时,栾氏(栾书家族)、士氏(士会家族),韩氏(韩厥家族),还有郤氏,都是晋国大牌大族。他们拥有各自的封邑和封邑上的军队。晋景公给他们暗中下达了召集令,其中栾氏、郤氏愿意出兵,甘愿为君先驱,去灭赵家。对他们来讲,实质上是借刀杀人,以此达到排挤赵氏的目的。而韩厥因为亲赵,则顶着压力,没有出兵。
终于,屠夫们凑齐了,晋景公和几家联兵,采取突然袭击,冲进赵同、赵括家里,把赵同、赵括在内几百个脑袋纷纷切掉。
所谓“族大逼君”,连主子都忌恨赵家了,没办法,赵同、赵括这两家就只有都被干掉了。公元前583年的晋国都城,用于排泄城市垃圾的河流上,流淌出赵家几百人的血和头颅。
可以稍微告慰一下赵同、赵括的就是,他们俩的死,也是咎由自取。
老赵家啊,最早一辈的赵衰,为人温良恭俭让,是冬日暖阳,被晋国人尊敬怀念;到赵盾时候已经比较炎热可畏了;到了赵氏三弟兄,赵同、赵括、赵婴齐这仨小子(赵盾的异母兄弟),就发展到了得意忘形、肆无忌惮的地步了。总喜欢占大头,欺负人,吹牛皮,吓唬群众,人缘很差(这也是幸福家庭后代的必然规律,先人鞠躬谨慎,后人倨傲忘本,使劲折腾——要不怎么叫“烧包”呢。)
赵氏三“烧包”之中,赵婴齐生活作风出了问题,被逐,较早脱离晋国政治圈,可以不谈。余下的赵同、赵括哥俩,那是目空一切、恣意横行,议论军政,专好拣大话吹,一贯站在错误的一边。晋楚必阝之战,他们跟先轸的孙子一起叫嚣,逞能,闹着要出击,结果大败,,追究责任时,先轸的孙子被杀,这俩却丝毫不思收敛。
接着,栾书领军出征巴尔干,遭遇楚军,这俩又是盲目讨战,牛皮吹得山响,脖子一梗一梗(高干子弟,长期庇护于父兄羽翼之下,都这样),气得栾书就想上去砍脖子。
俗话说,“肉腐出虫,鱼枯生蠹””,龙虾放久了也长蛆。再高级的东西放久了也会变质。高贵家族世袭维持下去,也必然衍生出妄自尊大的变态,以及脑子进水的白痴。金玉其外,败絮其内。折腾久了,老百姓在下面受罪,他们自己也延祸上身。
所以大家族都要有家法,遇上不肖的子弟,都要乱棒打死,以免祸害全族。比如对于赵同赵括这俩,应该及早掐死。但是,即使防微杜渐,一个家族延伸久了,也难免败家子辈出,“蛆”多得打不光,成为家族溃烂的起点疮。同时树大招风,在与其它家族的斗争中,它也变成其它家族们眼中的钉子。内有败家子,外有恶邻推,没有哪个家族能熬得太长久。最后,只能像红楼梦的贾府一样,成为白茫茫的一片真干净。“怨府”这个词,就是一个家族大了,招惹的恩仇最后埋葬了它。
所谓富贵不过三代,良有以也。
晋国这个大树枝上,合计赵家垒巢四十个年头,中间养出三个害群之鸟,赵同、赵括、赵婴齐。一朝西风发难,全巢倾覆,只剩下赵武这么一枚完卵。赵氏被人大放血,一度鼓胀得不可一世的牛皮囊,顷刻瘪成光秃秃一张败皮,在风中扑扇着。 
赵家最后一枚完卵,是赵武。
惨案发生时,赵朔的媳妇赵庄姬,既然是晋景公的姐姐,金枝玉叶,又是首告老赵家谋反有功的,当然不在被屠杀之列。她带着身孕,去弟弟晋景公的深宫里,随后生下赵武,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赵氏孤儿”。 
这时候,韩厥(此人是赵盾提拔的,对赵家有情有谊)来找晋景公,说:“赵衰的功勋、赵盾的忠诚,如果竟没有后代来继承,做善事的人恐怕就要畏缩了。《周书》说‘不敢侮鳏寡’。”于是晋景公指定赵武当了赵家的新的掌门人。
韩厥是怎样求情的呢,这里需要多罗嗦两句。韩厥说:“大禹、商汤这些古代圣王的后人,数百年来,一直在享福,不管遇上多坏的国君,都不敢剥夺他们后人的封邑福禄,为什么呢,就是因为祖上是大牌啊。”
韩厥的意思是说,当时有这样一种历史传统,只要祖上有功有德,后代不管有没有本事,就都应该得到照顾。韩厥认为这种现象是对的,因为,如果功勋家族的后人不能享福,那长此以往,别的家族看到了这一点,哪个家族还再愿意给国君卖命啊。(这大约属于一种延期支付的激励吧,类似股票期权,让没有功劳的后代也可以享福,但是却能激励当初的立功者,这也是有道理的啊。所以,无功受赏,有时候也是行的通的啊。)所以,黄帝、大禹的后代们没有立什么功,但周武王照样把他们封为诸侯,就是这个道理。按照这种道理,鉴于老赵家祖上是对晋君立过功的,按历史习惯,子孙就应该得到延期支付,那么您现在就应该提供给赵武以特殊的恩遇,虽然赵武的爹爹辈犯了罪。
于是晋景公把没收的赵家土地,划回给赵武,并且指定赵武为赵氏家族的新的掌门人。赵庄姬赵武娘俩,通过这场劫难,地位反倒提高了。
以上都是《左传》的说法。
但是,《史记》作者司马迁则另有一种接近小说家的说法。司马迁说:故事是这样的,进谗言的不是赵庄姬,而是那个放狗咬赵盾的屠岸贾,他到晋景公时代还活着呢,他恨死了老赵家了,不禀报晋景公,暗中发兵屠杀赵同、赵括、赵婴齐、赵朔四家,四家人头全部落地。其中赵朔最慷慨,闻讯并不逃跑,坐在家里等刽子手来收,他说:“赵家忠于晋国,历代皆然,我怎么可以违抗君命,畏死出逃,给先人带来耻辱呢。”于是赵朔这一家也被干掉了。
赵朔的媳妇赵庄姬,则带着身孕逃跑到弟弟晋景公的宫里藏下。可恶的屠岸贾听说赵庄姬在公宫里生孩子了,就进去武装搜索。
看见警察来搜查,按照戏台上和司马迁的说法,赵妈妈就把孩子藏在裤子里,急得很,生怕他哭。乖孩子还真争气,没哭,躲过了检查。
孩子是怎么藏在裤子里,似乎史学届还没有研究的兴趣,戏台上的群众更是糊里糊涂地瞎演,不求甚解是国人的特长。如果你穿着一个张惠妹那样的裤子,我想你无论如何是塞不进去一个孩子的。但是古代的裤子得天独厚,里边可以藏很多东西,因为它根本没有裤裆,就是两个裤筒,吊着,像风铃一样,而且是系在膝盖以下,所以腰胯以下可以藏个花篮。其实当时没有裤子,就是这种半裤筒的东西,叫做胫衣。因为私处没有东西遮羞,所以男女都要穿裙子袍子。我想赵妈妈立在产床旁边,侍女扶着,一袭长袍垂下,胯下吊着一个孩子,掩盖在袍子里边,自由地悬挂着,像舞台上的魔术师,等搜查的人一走,立刻从下边大变出一个活人。
这也就是司马迁所说的——“置儿绔中”。
总之,我们要感谢当时的衣服。所谓绔,也就是刚才说的胫衣,是一种短的布筒子,两头空,把其上端绑在膝盖上,一直垂覆到鞋面。膝盖以上则是光着的,显得飘逸又性感(现在一些少数民族还有这种穿法)。但是大腿和大腿以上是光着的,所以外面必须用“下裳”(类似裙子)罩住,以免泄漏私处。男女都是如此。
因此我们也就知道,古人在地面席子上坐的时候,特别是对于贵族,必须是跪姿,这样就不用担心露点了。如果两腿朝前坐着——叫做“箕踞”,那是不行的。箕踞腿往前伸,势必泄露下体私处,是严重耍流氓的姿势,像荆轲临死时那样“箕踞”,是为了羞辱秦始皇。杀不了秦始皇,就让老秦看看我的下体,也算泄恨!
“女”字,就是一个女孩规规矩矩地跪坐着。一直到唐代,我们都是这么跪坐着,屁股压在脚后跟上,这实在是受了裤子设计的限制。后来逐渐有了裤子,也就是胫衣慢慢向上连起来了,有了档,但仍然是开裆裤,慢慢才过度成死裆裤,于是也就可以俩腿朝前地坐着了,甚至可以坐椅子了。
说这么多就跑题了,回到赵庄姬的话题。赵庄姬绔中藏婴儿,逃脱了检查,但是,保不齐还会来啊。于是,两个知名的忠义门人就出来了——杵臼、程婴,准备营救赵武。他们采取了类似狸猫换太子的手法,具体来讲,就是找了个别人家的孩子,假冒赵武,穿上有钱人家的好衣裳,杵臼抱着,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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