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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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为五原郡,义宁元年,太守张逊奏改归顺郡。唐武德元年为丰州总管府。六年
省,迁民于白马县,遂废。贞观四年分灵州境,置相州都督府,领蕃户。天宝初
改九原郡。乾元元年复丰州,后入回鹘。会昌中克之,后唐改天德军。太祖神册
五年攻下,更名应天军,复为州。有大盐泺、九十九泉、没越泺、古碛口、青冢,
即王昭君墓,兵事属西南面招讨司。统县二:富民县。本汉临戎县,辽改今名。
户一千二百。
振武县。本汉定襄郡盛乐县。背负阴山,前带黄河。元魏尝都盛乐,即此。
唐武德四年克突厥,建云中都督府。麟德三年改单于大都督府。圣历元年又改北
都督。开元七年割隶东受降城。八年置振武军节度使。会昌五年为安北都护府。
后唐庄宗以兄嗣本为振武节度使。太祖神册元年,伐吐浑还,攻之,尽俘其民以
东,唯存乡兵三百人防戍。后更为县。
云内州,开远军,下,节度。本中受降城地。辽初置代北云朔招讨司,改云
内州。清宁初升。有威塞军、古可敦城、大同川、天安军、永济栅、安乐戍、拂
云堆。兵事属西南面招讨司。统县二:柔服县。
宁人县。天德军,本中受降城。唐开元中废横塞军,置天安军于大同川。乾
元中改天德军,移永济栅,今治是也。太祖平党项,遂破天德,尽掠吏民以东。
后置招讨司,渐成井邑,乃以国族为天德军节度使。有黄河、黑山峪、卢城、威
塞军、秦长城、唐长城;又有牟那山,钳耳觜城在其北。
宁边州,镇西军,下,刺史。本唐隆镇,辽置。兵事属西南面招讨司。
奉圣州,武定军,上,节度。本唐新州。后唐置团练使,总山后八军,庄宗
以弟存矩为之。军乱,杀存矩于祁州,拥大将卢文进亡归。太祖克新州,庄宗遣
李嗣源复取之。同光二年升威塞军。石晋高祖割献,太宗改升。有两河会、温泉、
龙门山、涿鹿山。东南至南京三百里,西北至西京四百四十里。兵事属西京都部
署司。统州三、县四:永兴县。本汉涿鹿县地。黄帝与蚩尤战于此。户八千。
矾山县。本汉军都县。山出白绿矾,故名。有矾山、桑乾河。在州南六十里。
户三千。
龙门县。有龙门山,石壁对峙,高数百尺,望之若门。徼外诸河及沙漠潦水,
皆于此趣海。雨则俄顷水逾十仞,睛则清浅可涉,实塞北控扼之冲要也。在州东
北二百八十里,户四千。
望云县。本望云川地。景宗于此建潜邸,因而成井肆。穆宗崩,景宗入绍国
统,号御庄。后置望云县,直隶彰愍宫,附庸于此。在州东北二百六十里。户一
千。
归化州,雄武军,上,刺史。本汉下洛县。元魏改文德县。唐升武州,僖宗
改毅州。后唐太祖复武州,明宗又为毅州,潞王仍为武州。晋高祖割献于辽,改
今名。有桑乾河;会河川;爱阳川;炭山,又谓之陉头。有凉殿,承天皇后纳凉
于此,山东北三十里有新凉殿,景宗纳凉于此,唯松棚数陉而已。断云岭,极高
峻,故名。州西北至西京四百五十里,统县一:文德县。本汉女祁县地。元魏置,
户一万。
可汗州,清平军,下,刺史。本汉潘县,元魏废。北齐置北燕郡,改怀戎县。
隋废郡,属涿郡。唐武德中复置北燕州,县仍旧。贞观八年改妫州。五代时,奚
王去诸以数千帐徙妫州,自别为西奚,号可汗州;太祖因之。有妫泉在城中,相
传舜嫔二女于此。又有温泉、版泉、磨笄山、鸡鸣山、乔山、历山。统县一:怀
来县。本怀戎县,太祖改。户三千。
儒州,缙阳军,中,刺史。唐置。后唐同光二年隶新州。太宗改奉圣州,仍
属。有南溪河、沽河、宋王峪、桃峪口。统县一:缙山县。本汉广蜜县地。唐天
宝中割妫川县置。户五千。
蔚州,忠顺军,上,节度。《周职方》,并州川曰沤夷,在州境飞狐县。赵
襄子灭代,武灵王置代郡;项羽徙赵歇为代王,歇还赵,立陈余王代;汉韩信斩
余,复置代郡;文帝初封代;皆此地。周宣帝始置蔚州,隋开皇中废。唐武德四
年复置。至德二年改兴唐县。乾元元年仍旧。大中从,朱邪执宜为刺史,有功,
赐姓名李国昌。子克用乞为留后,僖宗不许。广明初,攻败国昌,代北无备,太
祖来攻,克之,俘掠居民而去。石晋献地,升忠顺军,后更武安军。统和四年入
宋,寻复之,降刺史,隶奉圣州,升观察,复忠顺军节度。兵事属西京都部署司。
统县五:灵仙县。唐置兴唐县,梁改隆化县,后唐同光初复置,晋改今名。户二
万。
定安县。本汉东安阳县地,久废。后唐太祖伐刘仁恭,次蔚州,晨雾晦冥,
占,不利深入,会雷电大作,燕军解去,即此。辽置定安县。西北至州六十里。
户一万。
飞狐县。后周大象二年置广昌县于五龙城,即此。隋仁寿元年改名飞狐。相
传有狐于紫荆岭食五粒松子,成飞仙,故云。西北至州一百四十里。户五千。
灵丘县。汉置。后汉省。东魏复置,属灵丘郡。隋开皇中罢郡来属。大业初
改隶代州。唐武德六年仍旧。东北至州一百八十里。户三千。
广陵县。本汉延陵县。隋唐为镇州。后唐同光初分兴唐县置。石晋割属辽。
东南至州四十里。户三千。
应州,彰国军,上,节度。唐武德中置金城县,后改应州。后唐明宗,州人
也。天成元年升彰国军节度,兴唐军、寰州隶焉。辽因之。北龙首山,南雁门。
兵事属西京都部署司。统县三:
金城县。本汉阴馆县地,汉末废为阴馆城。隋大业末陷突厥。唐始置金城县,
辽因之。户八千。
浑源县。唐置。有浑源川。在州东南一百五十里。户五千。
河阴县。本汉阴馆县地。初隶朔州,清宁中来属。户三千。
朔州,顺义军,下,节度。本汉马邑县地。元魏孝文帝始置朔州,在今州北
三百八十里定襄故城。葛荣乱,废。高齐天保六年复置,在今州南四十七里新城。
八年徙马邑,即今城。武成帝置北道行台。周武帝置朔州总管府。隋大业三年改
马邑郡。唐武德四年复朔州。辽升顺义军节度。兵事属西京都部署司。统州一、
县三:
鄯阳县。本汉定襄县地。建安中置新兴郡。元魏置桑乾郡。高齐置招远县,
郡仍旧。隋开皇三年罢郡,隶朔州。大业元年初名鄯阳县,辽因之。户四千。
宁远县。齐天保六年,于朔州西置招远县。唐乾元元年改今名,辽因之。有
宁远镇。东至朔州八十里。户二千。
马邑县。汉置属雁门郡。唐开元五年,析鄯阳县东三十里置大同军,倚郭置
马邑县。南至朔州四十里。户三千。
武州,宣威军,下,刺史。赵惠王置武川塞。魏置神武县。唐末置武州,后
唐改毅州。重熙九年复武州,号宣威军。统县一:神武县。魏置。晋改新城。后
唐太祖生神武川之新城,即此。初隶朔州,后置州,并宁远为一县来属。户五千。
东胜州,武兴军,下,刺史。隋开皇七年置胜州。大业五年改榆林郡。唐贞
观五年于南河地置决胜州,故谓此为东胜州。天宝七年又为榆林郡。乾元元年复
为胜州。太祖神册元年破振武军,胜州之民皆趋河东,州废。晋割代北来献,复
置。兵事属西南面招讨司。统县二:
榆林县。
河滨县。
金肃州。重熙十二年伐西夏置。割燕民三百户、防秋军一千实之。属西南而
招讨司。
河清军。西夏归辽,开直路以趋上京。重熙十二年建城,号河清军。徙民五
百户、防秋兵一千人实之。属西南面招讨司。
卷四十二 志第十二
◎历象志上
辽以幽、营立国,礼乐制度,规模日完,授历颁朔二百余年。今奉诏修辽史,
体与宋、金似,其《大明历》不可少也。历书法禁不可得,求《大明历》元,得
祖冲之法于外史。冲之之法,辽历之所从出也欤?国朝亦尝因之。以冲之法算,
而至于辽更历之年,以起元数,是盖辽《大明历》。辽历因是固可补,然弗之补,
史贵阙文也。外史纪其法,司天存其职,《辽史》志是足矣。作《历象志》。
历
大同元年,太宗皇帝自晋汴京收百司僚属伎术历象,迁于中京,辽始有历。
先是,梁、唐仍用景福《崇玄历》。晋天福四年,司天监马重绩奏上《乙未元历》,
号《调元历》,太宗所收天汴是也。穆宗应历十一年,司天王白、李正等进历,
盖《乙未元历》也。圣宗统和十二年,可汗州刺史贾俊进新历,则《大明历》是
也。高丽所志《大辽古今录》称统和十二年始颁正朔改历,验矣。《大明历》本
宋祖冲之法,具见沈约《宋书》。具如左。
宋武帝大明六年,祖冲之上《甲子元历》法,未及施用,因名《大明历》。
上元甲子至宋大明七年癸卯,五万一千九百三十九年算外。
元法:五十九万二千三百六十五。
纪法:三万九千四百九十一。
章岁:三百九十一。
章月:四千八百三十六。
章闰:一百四十四。
闰法:十二。
月法:十一万六千三百二十一。
日法:三千九百三十九。
余数:二十万七千四十四。
岁余:九千五百八十九。
没分:三百六十万五千九百五十一。
没法:五万一千七百六十一。
周天:一千四百四十二万四千六百六十四。
虚分:万四百四十九。
行分法:二十三。
小分法:一千七百一十七。
通周:七十二万六千八百一十。
会周:七十一万七千七百七十七。
通法:二万六千三百七十七。
差率:三十九。
推朔术:
置入上元年数算外,以章月乘之,满章岁为积月,不尽为闰余。闰余二百四
十七以上,其年有闰。以月法乘积月,满日法为积日,不尽为小余。六旬去积日,
不尽为大余。大余命以甲子,算外,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也。小余千八百四十九
以上,其月大。
求次月:
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二千九十。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大余满六旬去之,命如
前,次月朔也。
求弦望:
加朔大余七,小余千五百七,小分一。小分满四从小余,小余满日法从大余,
命如前,上弦日也。又加得望,又加得下弦,又加得后月朔也。
推闰术:
以闰余减章岁,余满闰法得一月,命以天正,算外,闰所在也。闰有进退,
以无中气为正。
推二十四气:
置入上元年数算外,以余数乘之,满纪法为积日,不尽为小余。六旬去积日,
不尽为大余。大余命以甲子,算外,天正十一月冬至日也。
求次气:
加大余十五,小余八千六百二十六,小分五。小分满六从小余,小余满纪法
从大余,命如前,次气日也。
求土王用事:
加冬至大余二十七,小余万五千五百二十八,季冬土用事日也。又加大余九
十一,小余万二千二百七十,次土用事日也。
推没术:
以九十乘冬至小余,以减没分,满没法为日,不尽为日余,命日以冬至,算
外,没日也。
求次没:
加日六十九,日余三万四千四百四十二,余满没法从日,次没日也。日余尽
为灭。
推日所在度术:
以纪法乘朔积日为度实,周天去之,余满纪法为积度,不尽为度余。命以虚
一,次宿除之,算外,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也。
求次月:
大月加度三十,小月加度二十九,入虚去度分。
求行分:
以小分法除度余,所得为行分,不尽为小分,小分满法从行分,行分满法从
度。
求次日:
加一度。入虚去行分六,小分百四十七。
推月所在度术:
以朔小余乘百二十四为度余,又以朔小余乘八百六十为微分,微分满月法从
度余,度余满纪法为度。以减朔夜半日所在,则月所在度。
求次月:
大月加度三十五,度余三万一千八百三十四,微分七万七千九百六十七,小
月加度二十二,度余万七千二百六十一,微分六万二千七百三十六,入虚去度也。
迟疾历:
(表略)
推入迟疾历术:
以通法乘朔积日为通实,通周去之,余满通法为日,不尽为日余。命日算外,
天正十一月朔夜半入历日也。
求次月:
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日余皆万一千七百四十六。历满二十七日,日余
万四千六百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