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理群文选-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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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这是一次出示”黄牌“,也是萧军朋友所说的”反夺权“的信号。但对政治一
窍不通的萧军却仍然读”不懂“向他传来的明白无误的信息,还是以他所熟悉的”
五四“个性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思维去理解与处理他与《生活报》的冲突,仅仅看作
是宋之的等个别人对他个人的攻击,并立即进行反驳,希望通过正常的争论来明辨
是非;而根本意识不到宋之的们所代表的是中共一级党组织的意志,要求他的是无
条件的服从与自我改造,而不是争辩,和同时期的胡风犯了同一性质的”历史性错
误“。萧军既不听招呼(尽管是由于不懂),接着来的便是无情的公开揭露与打击:
1948年8月26日,《生活报》发表社论,题目是《斥(文化报)谬论》,抓
住《文化报》纪念”八.一五“日本投降三周年社论中的一句话(”各色帝国主义,
一一首先是美帝国主义……“),同期发表的一篇文章(《来而不往非理也》,文
章涉及俄国侨民与当地中国居民的冲突),以及萧军写于1945年抗战胜利时的
旧体诗中”萁豆之煎“一语,给《文化报》及其主编萧军戴上”挑拨中苏民族仇恨
“、反对”人民的解放战争“的帽子,指责萧军自居”救世主“,”故意的遗忘
“”共产党是人民的救星这一基本真理“。由此开始,《生活报》连续发表八篇社
论,组织作家与读者大写批判文章,对萧军及《文化报》进行了有组织、有领导、
有计划的大规模声讨。但萧军仍不觉悟,还是坚持”这不是党的意旨,我与某某人
不能完,将来到中央见了毛主席,谁是谁非一定能弄清楚“,进而以他无所顾忌的
惯常态度,痛加反击,什么”‘帽子满天飞’主义,随便锻炼人罪的主义,这全是
封建社会、过去伪满、以及国民党反动派的得意手法“呀,”欲使所有的人民钳舌
闭口、俯首吞声,企图造成一‘无声的哈尔滨或解放区’“等等。在他的批判者们
看来,这自然都是在与整个党对抗。于是有了最后的”摊牌“:1949年5月,
先由东北文艺协会作出《关于萧军及其《文化报》所犯错误的结论》,最后是中共
中央东北局发布《关于萧军问题的决定》,给萧军作出了”用言论来诽谤人民政府,
诬蔑土地改革,反对人民解放战争,挑拨中苏友谊“的组织结论,并警告说:”如
果萧军坚持他的错误,那么他的荒谬言论,就将成为封建阶级和帝国主义势力在被
中国人民推翻以后所必然找到的反革命政治工具“,从而”完全自绝于人民的文化
行列“,这里的意思也是再清楚不过的了。根据中共东北局的决定,从1949年
6月开始,在全东北地区党内外,各机关,学校,单位,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长达三
个月的”对于萧军反动思想和其他类似的反动思想的批判“,其指向已不是萧军一
人,成了建国后无间断的全民性的大批判运动的先声。
这次大规模批判的具体组织者、时为东北局宣传部副部长的刘芝明写有《关于
萧军及其〈文化报〉所犯错误的批评》的长篇大论,算是理论上的“总结”;后来
与前述两个“决定”、《生活报》的批判文章,并以“萧军在《文化报》放出的毒
草”作为“附录”,合编成《萧军思想批判》一书(作家出版社1958年版)。
今人重读争论双方的文章,可以明显地看到两种不同的“话语”的对峙,萧军所坚
持的“五四”启蒙主义的话语受到了严厉的批评。例如,萧军曾这样告诫年轻人:
遇到人生的曲折,“一点不要呻吟,更不要诉苦,至于希望别人的同情,这乃是弱
者的行为,我们,应该做一个强者”,这本是典型的“五四”个性主义话语;批判
者们却认为这是在宣扬“极端个人主义”(或谓“个人英雄主义”),与一切依靠
“集体(阶级,人民,共产党)”、“个人利益无条件的服从人民的利益”的“集
体主义”相对抗。萧军在《文化报》上发表一篇《偷花者》的短文,批判“损人利
己的人心”,这显然是在发挥“五四”改造国民性的思想;批判者则说他“专心搜
索太阳中的黑点,加以扩大、丑化”,是“对解放区人民的诬蔑和攻击”。萧军对
“五四”人道主义精神的坚持,在批判者的笔下,成了“(宣扬)小资产阶级的超
阶级观点,反对阶级与阶级斗争学说”。至于萧军对“五四”爱国救亡主题的继承
与发挥,更是被批判者视为鼓吹“狭隘的民族主义”也即“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
“反对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反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如此等等。这里展开的
正是一场“话语权力”的争夺战,批判者严厉指责萧军“向革命阵营中散布反动思
想,企图涣散与破坏我们的统一意志,混乱我们的思想战线,削弱我们精神上理论
上的统一与集中”,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其结果是争论的一方利用自已掌握的政治
经济权力,根本剥夺了对方的话语权,以维护“精神理论”上的绝对“统一与集中”,
树立“革命话语”的不容置疑的权威:这样的结局与解决方式,影响是深远的。
人们在回顾这场争论时,还会注意到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中的一段话:
“当被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所压迫的时候,萧军曾经反对这种统治;但当真正建立了
新的统治,这种统治服从于人民的利益,而并不服从于萧军之流的个人利益的时候,
萧军就转而反对人民的统治了”。判决萧军“反对人民的统治”,显然不符合事实
;但所提出的问题却是实质性的,即知识分子与“新的统治(政权)”的关系。这
在1948年是一个迫待回答的现实政治问题,无论是知识分子自身,还是新政权
这一方,都是如此。这也是这场争论的要害所在。我们由此而注意到了萧军与批判
者的一场论战:先是《生活报》在批判萧军对苏联的态度时提出:“我们必须无条
件的拥护苏联,信仰苏联,尊重苏联”;萧军则反驳说:“我们——中国人——拥
护苏联是‘有条件’的”:“一,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二,苏联是世界上首
先以平等、真正的友谊……对待被压迫民族——首先是中华民族——的国家”;
“只有在这两大前提条件下,中国人民,世界人民,中国共产党,世界共产党,才
能‘无条件’拥护它,信仰它,尊重它……。除此以外就没有别的”。这里所说,
自然不只是对苏联而已。它表明了萧军这样的知识分子的一个基本立场与原则:他
们对一切——国家,政党,政权,学说……——的拥护、信仰、尊重都是“有条件”
而非“无条件”的。具体的说,萧军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新政权,无疑是拥
护、信仰、尊重的,因此批判者把他视为“反党、反人民、反新中国”的政治上的
反对派,会引起他如此强烈的反感。但他的拥护、信仰、尊重又是有条件的:第一,
这是因为他认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政策和方针、所信仰的主义”是“正确”的,
“那些真正的好的共产党员”的行为、作风、精神使他没有任何“怀疑”:这是他
独立观察、思考,自觉选择的结果,即使在受到批判以后,他也因信仰的一致,对
中国共产党继续持支持的态度。第二,他在“拥护、信仰、尊重”的同时,仍然
“不满”于“党内个别的恶劣现象和个别不好的人”,他要保留独立批评(以至批
判)的权利,他在无端遭到批判以后,更要坚持的,也正是这样的权利。在他看来,
“拥护”与“批评(批判)”并不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第三,如果拥
护对象本身发生了质变,从而失去了拥护的前提,他要保留自己的必要时反对的权
利。萧军的这一立场与态度是一贯的;而延安时期的中共及其领导是容忍了萧军的
这一“既拥护又保持独立批判权利”的选择的,因而尽管时时发生冲突,仍然与其
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但现在面临新政权的建立,要求思想、理论与精神、意志,
政治与组织上的高度集中和统一,萧军这类知识分子依然要保持“独立性”(尽管
对萧军而言是拥护前提下的独立性),就难以再接受与容忍了。因此,批判萧军所
发出的“警告”不仅是针对萧军个人而己,这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如果从以后的“发展”来看这一次批判,它在很多方面都是开了“先例”的。
比如,这次批判第一次涉及新政权下的言论自由问题。对此,前述东北文艺协
会《关于萧军及其《文化报》所犯错误的结论》中,有一个结论:“我们认为,所
谓言论自由与批评自由,是有一定的历史内容和阶级立场的,因此,在人民民主的
新中国,凡发表对人民有益无害的言论和批评,都应当有自由,如果某种言论和所
谓‘批评’直接反对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如萧军所发表的反动言论,则不应有自由”。
这又是一个“我们”体的权威判决,以后就成了无需讨论的前提。其实这一前提恰
恰颇为可疑甚至是危险的。因为它以“是否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言论自
由”的尺度,这是一个非法律的,带有浓重意识形态性质的标准,对它的解释具有
极大的弹性与主观性,任何掌权者都可以根据这一标准所蕴含的“我说你有罪(违
反了人民根本利益)你就有罪”的逻辑,剥夺任何异己者的言论自由。萧军的批判
者刘芝明自己在20年后的“文化大革命”中,也就是被这同一逻辑推向了审判台:
这样的批判者难逃被批判者的命运的悲剧,在共和国的历史中恐怕也不是个别的。
东北局《决定》中最后一条是:“停止对萧军文学活动的物质方面的帮助”。
对于萧军,这一条才是真正“致命”的:正象萧军夫人王德芬后来的《萧军简历年
表》里所描述的那样,“纸张来源停止了,银行贷款取消了,《文化报》各个分销
处不准代办了,各学校单位不许订阅了”,在“各种行政手段”的干预下,不仅
《文化报》被迫停刊,连萧军自己也只得老老实实地按组织“安排”到抚顺煤矿去
“改造思想”。这正是意味着中国知识分子命运的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在国家管制
一切的体制下,离开了执政者的物质支持,知识分子是什么事也不能做的,面对强
大的,无所不至的行政手段,几乎不可能有任何独立的选择。在这意义上,萧军个
人主持的《文化报》的停刊,是一个象征:从此作为“自由职业者”的知识分子已
不复存在,所有的知识者都成了国家的雇员,他们的精神劳动也被完全纳入了国家
计划的轨道——这种情况直到改革开放后的8、90年代才有了新的变化。
对萧军的批判,开创了一种“大批判”思维与“大批判”文体,刘芝明的长篇
“总结”即是一个代表作。所谓“大批判”思维是指这样一个思维路线:先判定被
批判者有罪(或者仅根据有限的材料,上纲上线,定下某个罪名),然后再四处搜
集罪证,就象那怀疑邻居是小偷的古人一样,被批判者一言一行在批判者的眼里,
都是“别有用心”,从字里行间去搜寻罪恶性动机。于是,或“张冠李戴”(把萧
军小说中的人物的思想,甚至是作者批判的思想,当做作者本人在“放毒”),或
“掐头去尾”(如萧军在《新年献辞》一文中列举了许多错误倾向,表示“无论党、
政、军、民有犯之者均在……反对之列”,批判者将“有犯之者”这一限制词删去,
就变成对整个“党、政、军、民”的全盘否定与诬蔑了),或“移花接木”,甚至
“偷梁换柱”(如《文化报》曾发表过一篇《丑角杂谈》,文中有一句:“在丑角
当权时,有血有肉的人,都成了被随便凌辱的‘尸丑’”,这本是泛指一种社会现
象,批判者却把“在丑角当权时”一语改装成“共产党尽让那些‘丑角当权”’,
然后作为作者的观点大加讨伐),如此等等。这类大批判文章,表面上充满“革命
义愤”,其实是罗织罪名而无所不用其极,影响是恶劣的。
东北文艺协会的《结论》中的一段话也颇引人注目:“既然中国的进步文艺界
还是以革命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居多数”,“中国的反革命势力也就不能不在某种
程度上反映于进步文艺界中的某些不稳定的分子”,据说这是“阶级斗争中的一种
现象”,大概也就是后来经常说的“新动向”吧。对“革命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
的特别警惕,及对“进步文艺界”某些人的不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