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心作品集-第4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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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句——
秦似的《榕树的风度》:
“榕树,它显得魁伟、庄严、恬静、安详……我敬仰青松,但我却更喜欢榕树……”
戴永夏的《落花吟》:
“她不消沉,不悲观,‘得意淡然,失意夷然’,总是专注地倾心于自己的事业,全心
全意地作着‘护花’的工作。”
金马的《蝼蚁壮歌》:
“万众一心,不畏庞然大物,不自菲弱小,却能叱咤森林,云游四方,所向无敌。”
余家富的《昆仑情思》:
“她的高大磨练我的意志,她的坦荡舒展我的胸怀,她的严寒启迪我的神智,她的神秘
激发我的求知欲。”
韩少华的《雨的精魂》:“是雪……圣洁的雪不就是天地间雄风正气所凝聚成的不死的
精魂么!”
项目桦的《桥》:
“让我们在新长征途中,为早日实现‘四化’,争做‘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先行
官’。”
不必再多引了!从岑献青、陈贵贤、赵丽宏和韩静霆等人的《九死还魂草》、《垂柳
赋》、《冰霜花》和《绣球花》中都看出“美”来!可以说,这本集子里每一篇文章里,都
有“自然”、“生活”和“哲理”,我愿青年人都能读到它。
(本篇最初发表于《人民日报》1984年4月2日。)我家的对联
我对人家墙壁上挂的字画都有兴趣,尤其是对联,这兴趣是从小就养成的。我在一九七
九年写的那篇《我的童年》里曾经提到,我的第一本课文就是一副对联:
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但从这一副对联里还看不出屋主人的身世和襟怀,爱好和性格。在我十一岁那年回到老
家福州去,看见在后厅墙上我的曾祖父画像的两旁,有我的祖父写的一副对联:
每逢佳节倍思亲
原来我的曾祖父是在农历五月五日端阳节那天逝世的。
我国习俗在端阳节那天都给小孩子的手腕上缠上五色丝线,叫做续命丝,祝他长命百
岁。所以每到端阳节我的祖父看到孩子们手腕上的五色丝,就会想到他的父亲,而对“五
丝”能否“续命”,起了悲哀的疑问。
此后,我就注意我们老家的厅堂客室里的每一副对联,其中有许多是我的祖父自己写
的,如:
有为有弗为
这是一对自勉的句子,就充分地描绘出我的祖父的恬淡而清高的性格。
再大一点,在北京剪子巷父亲的客室里,看到一副前清御史江春霖老先生送给父亲的对
联:
楼船犹见汉将军
在上联旁边还有小字,说他“自京南下,阻雪难行”,在芝罘会见了我的父亲,很喜欢
他的“裘带歌壶,翩翩儒将”的风度,就写这一联相赠。父亲对我解释这对联的时候,也说
他和江春霖只是初交,当时江春霖因为弹劾了庆亲王而被罢官,他也很佩服江春霖不畏权贵
的风骨,因此才把这位“交浅言深”的朋友的赠品,张挂起来的。
三十年代初期,父亲的客室里又添上一副萨镇冰老先生送的对联:
升沉不改故人情
说的是他们两位老人家几十年金坚玉洁的友情。四十年代初父亲逝世时,我不在北京,
这些可贵的遗物,都不知哪里去了!
长大以后,到了美国和欧洲,在外国朋友家里当然看不见对联,有的只是画框和祖先的
相片。在日本,旧式的屋子,周围几乎都是纸门,只有“床之间”那一扇墙上可挂字画,但
也不是对联,而是一幅很雅淡的字或画,再供上一瓶一枝花朵,倒也雅洁可喜。日本的亭
园,和中国的相似,有山有水,也许还更古雅一些,但是楹上柱上都没有对联。欧美的林园
更不必说了!
我这一辈子,在师友家里或在国内的风景区,到处都可看到很好的对联。文好,字也
好,看了是个享受。我以为我们中国人应该把我们特有的美好传统继续下去,让我们的孩子
们从小起耳濡目染,给他们一个优美的艺术的气氛!致周达宝
达宝同志:
请代问出版社各位我认识的同志们好!
你的信和《画魂》都收到了,感谢之至。
我还好,只是老伴吴文藻生病,自二月十三日起住进医院,未免忙碌一些,现他高烧已
退,正在调理心、肺、脑部的病。孩子们每天去看,并请有“特护”,请放心。
我已搬家两个月,在和平楼隔壁新楼上。有空请来玩,祝好!冰心三月五日我入了贝满
中斋
我在北京闲居了半年,家里的大人们都没有提起我入学的事,似乎大家都在努力适应这
陌生而古老的环境。我忍耐不住了,就在一个夏天的晚上,向我的舅舅杨子敬先生提出我要
上学。那时他除了在家里教我的弟弟们读书以外,也十分无聊,在生疏的北京,又不知道有
什么正当的娱乐场所,他就常到米市大街基督教青年会去看书报、打球,和青年会干事们交
上朋友(他还让我的大弟谢为涵和他自己的儿子杨建辰到青年会夜校去读英文)。当我舅舅
向他的青年会干事朋友打听有什么好的女子中学的时候,他们就介绍了离我们家最近的东城
灯市口公理会的贝满女子中学。
我的父母并不反对我入教会学校,因为我的二伯父谢葆(穆如)先生,就在福州仓前
山的英华书院教中文,那也是一所教会学校,二伯父的儿子,我的堂兄谢为枢,就在那里读
书。仿佛除了教学和上学之外,并没有勉强他们入教。英华书院的男女教师,都是传教士,
也到我们福州家里来过。还因为在我上面有两个哥哥,都是接生婆接的,她的接生器具没有
经过消毒,他们都得了脐带疯而夭折了。于是在我和三个弟弟出生的时候,父亲就去请教会
医院的女医生来接生。我还记得给我弟弟们接生的美国女医生,身上穿的都是中国式的上衣
和裙子,不过头上戴着帽子,脚下穿着皮鞋。在弟弟们满月以前,她们还自动来看望过,都
是从山下走上来的。因此父母亲对她们的印象很好。父亲说:教会学校的教学是认真的,英
文的口语也纯正,你去上学也好。
于是在一九一四年的秋天,舅舅就带我到贝满女子中学去报名。
那时的贝满女中是在灯市口公理会大院内西北角的一组曲尺形的楼房里。在曲尺的转折
处,东南面的楼壁上,有横写的四个金字“贝满中斋”——那时教会学校用的都是中国传统
的名称:中学称中斋,大学称书院,小学称蒙学。公理会就有培元蒙学(六年)、贝满中斋
(四年)、协和女子书院(四年),因为在通县还有一所男子协和书院,女子书院才加上
“女子”二字。这所贝满中斋是美国人姓Bridgeman的捐款建立的,“贝满”是B
ridgeman的译音——走上十级左右的台阶,便进到楼道左边的一间办公室。有位中
年的美国女教士,就是校长吧,把我领到一间课室里,递给我一道中文老师出的论说题目,
是“学然后知不足”。这题目是我在家塾中做过的,于是我不费思索,一挥而就。校长斐教
士十分惊奇叹赏,对我舅舅说:“她可以插入一年级,明天就交费上学吧。”
考试和入学的手续是那样地简单,真出乎我们意料之外,我是又高兴而又不安。
第二天我就带着一学期的学费(十六元)去上学了。到校后检查书包,那十六元钱不见
了,在校长室里我窘得几乎落下泪来。斐教士安慰我说:“不要紧的,丢了就不必交了。”
我说:“那不好,我明天一定来补交。”这时斐教士按了电铃,对进来的一位老太太
说:“叫陶玲来。”不久门外便进来一个二年级的同学——一个能说会道、大大咧咧的满族
女孩子,也就是这个陶玲,一直叫我“小谢”,叫到了我八十二岁——她把我带进楼上的大
课堂,这大堂上面有讲台,下面有好几排两人同桌的座位,是全校学生自修和开会的地方。
我被引到一年级的座位上坐下。这大堂里坐着许多这时不上课的同学,都在低首用功,静默
得没有一点声息。上了一两堂课,到了午饭时间,我仍是羞怯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同学们
都走了,我也不敢自动跟了去。下午放了学,就赶紧抱起书包回家。上学的第一天就不顺
利,既丢了学费,又没有吃到午饭,心里十分抑郁,回到家里就哭了一场!
第二天我补交了学费。特意来送我上学的、我的二弟的奶娘,还找到学校传达室那位老
太太说了昨天我没吃到午饭的事。她笑了,于是到了午饭时间,仍是那个爱说爱笑的斋二同
学陶玲,带我到楼下一个大餐厅的内间,那是走读生们用饭的地方。伙食不错,米饭,四菜
一汤,算是“小灶”吧。
这时外面大餐厅里响起了“谢饭”的歌声,住校的同学们几乎都在那里用饭。她们站着
唱歌,唱完才坐下吃。吃的是馒头、窝头,饭菜也很简单。
同学们慢慢地和我熟了,我发现她们几乎都是基督教徒,从保定、通县和北京或外省的
公理会女子小学升上来的,也几乎都是住校。她们都很拘谨、严肃,衣着都是蓝衣青裙,十
分朴素。刚上学的一个月,我感到很拘束,很郁闷。圣经课对我本来是陌生的,那时候读的
又是《列王纪》,是犹太国古王朝的历史,枯燥无味。算术学的又是代数,我在福州女子师
范学校预科只学到加减乘除,中间缺了一大段。第一次月考,我只得62分,不及格!这
“不及格”是从我读书以来未曾有过的,给我的刺激很大!我曾把它写在《关于女人》中
《我的教师》一段里。这位教师是丁淑静,她教过我历史、地理、地质等课。但她不是我的
代数教师,也没有给我补过课,其他的描写,还都是事实。以后在一九一五年的暑假里,由
培元蒙学的一位数学教师,给我补了这一段空白。但是其他课目,连圣经、英文我的分数几
乎都不在95分以下,作文老师还给过我100加20的分数。
慢慢地高班的同学们也和我熟了,女孩子究竟是女孩子,她们也很淘气,很爱开玩笑。
她们叫我“小碗儿”,因为学名是谢婉莹;叫我“侉子”,因为我开始在班里回答问题的时
候,用的是道地的烟台话,教师听不懂,就叫我在黑板上写出答案。同学中间到了能开玩笑
的地步,就表示出我们之间已经亲密无间。我不但喜爱她们,也更学习她们的刻苦用功。我
们用的课本,都是教会学校系统自己编的,大半是从英文课本翻译过来的,比如在代数的习
题里就有“四开银角”的名词,我们都算不出来。直到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国留学,用过qu
arter,那是两角五分的银币,一元钱的四分之一,中国没有这种币制。我们的历史教
科书,是从《资治通鉴》摘编的“鉴史辑要”。只有英文用的是商务印书馆的课本,也是从
ABoyAPeach开始,教师是美国人芬教士,她很年轻,刚
从美国来,汉语不太娴熟,常用简单的英语和我们谈笑,因此我们的英文进步得比较
快。
我们每天上午除上课外,最后半小时还有一个聚会,多半是本校的中美教师或公理会的
牧师来给我“讲道”。此外就是星期天的“查经班”,把校里的非基督徒学生,不分班次地
编在一起,在到公理会教堂做礼拜以前,由协和女子书院的校长麦教士,给我们讲半小时的
圣经故事。查经班和做大礼拜对我都是负担,因为只有星期天我才能和父母亲和弟弟们整天
在一起,或帮母亲做些家务,我就常常托故不去。但在查经班里有许多我喜欢的同学,如斋
二的陶玲、斋三的陈克俊等,我尤其喜欢陈克俊。在贝满中斋和以后在协和女子大学同学时
期,我们常常一起参加表演,我在《关于女人》里写的《我的同学》,就是陈克俊。
在贝满还有一个集体活动,是每星期三下午的“文学会”,是同学们练习演讲辩论的集
会。这会是在大课堂里开的。
讲台上有主席,主持并宣告节目;还有书记,记录开会过程;台下有记时员,她的桌上
放一只记时钟,讲话的人过了时间,她就叩钟催她下台。节目有读报、演说、辩论等。辩论
是四个人来辩论一个题目,正反面各有两人,交替着上台辩论。大会结束后,主席就请坐在
台傍旁听的教师讲几句评论的话。我开始非常害怕这个集会。第一次是让我读报,我走上台
去,看见台下有上百对的眼睛盯着我看,我窘得急急忙忙地把那一段报读完,就跑回位上
去,用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