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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孙犁散文集-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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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对西方散文的发展、流派、现状、得失,就真的那么了解吗?也不见得。他们对中国的散文传统,虽然那样有反感,以斩草除根为快事,但他们对这方面的知识,常常是非常无知和浅薄的。人云亦云,摇旗呐喊,是其中一些人的看家本领。

我还是希望你们多写,总结一下经验教训,并多读一些书。中国的,外国的都要读。每个国家,都有它的丰富的散文宝库,例如我们的近邻印度和日本,好的散文作家就很多。

但是,每个国家的文学,也都有质的差异,有优有劣,并不是一切都是好的,也不会凡是有现代称号的,都是优秀的。



春安

孙犁

4月1日——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卷六 耕堂文论 谈杂文

杂文这一名目,不见于《昭明文选》,也不见于《唐文粹》,却见于宋初编辑的文学总集《文苑英华》。《文苑英华》用二十九卷的篇幅(卷351—379),选录了它所谓的杂文。它又把杂文,按不同的性质,分为十五类。即:问答、骚、帝道、明道、辨论、赠送、箴戒、谏刺、纪述、讽谕、论事、杂制作、征伐、识行、纪事。其中明道、谏刺两项,又各附杂说。

这种分类,显然是不科学的,也是混乱的。例如明道和辨论;箴戒和谏刺;纪述和纪事;杂说和杂制作,就很难区分,可以归并。实际上,它所收罗的这些杂文,归并成三大类也就可以了。这就是:说理,纪事(包括记人),讽谕(也就是寓言)。

应该说,杂文是散文中的一体,而这一体,是把那些容易定名称的文章,分出去以后,汇集其余而成。因为形式杂,内容杂,所以再给杂文分类,就更困难。我们姑且不要去责备《文苑英华》分类上的缺点。它为我们确立了一个杂文的名目,列出了几百篇文章,让我们阅览,得识中国的杂文,源远流长,在唐代(它主要收集的是唐文)已经有这么精粹的杂文范本。对于编者,后人是只有感谢欣慰之情了。

《文选》是中国最早的一部文学总集,它对文体的分类,不过是:赋、诗、骚、诏、表、书、序、论、碑文等等。这种分类法,一直被沿用。但是,文章的体式,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花样越来越多。有些文体,过去是大户,是热门,后来就消歇了,没有了。这主要与政治、社会情况有关,与实用有关。例如古文中的诏、表、制、策等等形式,现在就只能在书本上见到了。新的复杂的社会生活,要求新的多样的表达形式,新的文体,应运而生,是很自然的事。唐以后,杂文这一形式,因为能包罗万象,运用自如,就来了个大发展。

表现方法,也越来越丰富灵活了。

文章一事,也很难说。诏、表虽然没有了,代之而起的是讲话、决议和报告。碑传之体,一直不衰,现在重视的是悼辞。诗词为性灵抒发之工具,人们一直把握着,广泛运用。

至于书、序、论之作,那就更触目皆是了。

但是,杂文是一种比较灵活的文体,它的动向,不只有纵的开发,还有横的渗透。把一些原有自己疆土的文体,变化归纳在自己的版图之内。

请同志们打开鲁迅的杂文集。其中除了杂感随笔以外,还有通信(论创作和翻译),序跋(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第二集等),有记人记事的类似小说速写的,如《阿金》,也有完全是散文的,如《为了忘却的记念》。此外有记典故的,记时事的,和有关文籍史料的文章。一些严肃的理论,如《对左翼作家联盟的意见》,也编辑在内。

鲁迅把这些文章,编入杂文集,当然不是权宜之计,是有根据的,有传统的。

现在有人认为杂文就有一种:鲁迅的杂文。杂文就有一种笔法:鲁迅的笔法。这是一种误解。杂文绝非鲁迅一家,古典的先不说,“五四”以后,写杂文的人很多,有成就有风格的也不少。上海是繁华之地,报纸副刊多,杂文登的也多。人称海派杂文。京派地处幽燕,国事一直纷扰,除故作闲适者外,有内容有感触的杂文也常见。鲁迅成为杂文的泰斗和象征,领袖杂坛,有时代的和他个人的因素。时代需要他这样的杂文,他也勇于献身,并具备写好这种文章的素质。海外有些评论家,国内也有一些人跟随,以为鲁迅的杂文,不是文学创作,并假惺惺地为他惋惜,是何居心,不得而知。

我以为鲁迅杂文,在当时能起到那样大的影响,并非偶然。是因为:一、他的杂文的时代作用;二、他的杂文的战斗实绩;三、他的文章的功力示范。

确实如此。当年每逢读到他的一篇杂文,都会感到:这不只是投枪、匕首;更是号角、战鼓;一字一句,都具备十里埋伏,八面威风,所向披靡的力量。可惜这种讲法,目前已被看作陈词滥调,为很多人听不进去了。

鲁迅的杂文笔法,也不只是一个笔法。如果学不到精神,只学到皮毛,那就只能照虎画猫,玩弄一些挖苦、俏皮、讽刺的字眼,成为浅薄平庸之作。

关于鲁迅笔法,延安时期,有人提出“还是鲁迅笔法”,受到批评。这种笔法,也就没人再敢研究。现在又有人提出:

“还是鲁迅杂文的土壤”,运用这种笔法,好像又有了更深厚的根据。土壤,经过半个世纪,可能还会有些变化,不会和鲁迅时代完全相同。

我以为,学习杂文,不能只学鲁迅一家,也要转益多师。

也不能只学他的杂文,还要学习他的全部著作,包括通信和日记。学习鲁迅,应该学习他的四个方面:他的思想,变化及发展。他的文化修养,读书进程。他的行为实践。他的时代。

不能把鲁迅树为偶像。也不能从他身上,各取所需,摘下一片金叶,贴在自己的著作、学说之上。比如“改造国民性”,如果认为我们的国民性,一无是处;而外国的国民性,毫无缺点,处处可作中国人的榜样,恐怕就不是鲁迅的本意。

对中国传统文化,也是如此。再比如“拿来主义”,如果以为捡拾外国人的洋破烂,如旧西服之类,也是鲁迅的拿来主义,那恐怕就很糟糕。对西方文化,也是如此。鲁迅确实主张,并且身体力行,借鉴外国的进步文化成果。但如果认为凡是外国的,就都是好的,可以拿来的,那就像他讽刺西崽相的文人一样:“英文,英文,一笑,一笑了。”

改造国民性,老实说,并不是一两篇小说,一两个新的学说,所能奏效的。如果是那样,“五四”以来,这么长的时间,早该改造好了。这要靠政治、经济、教育、法制,共同努力,才有希望。当然,文学也是一种教育手段。但近来一些论者,又不愿承认这一点。你不承认文学可以教育人民,又如何实现你的改造国民性的宏愿呢?恕我直言,如果只靠当前这些文学作品,慢说改造国民性,连你那个大杂院的居民性,也改造不了分毫!

“文化大革命”以后,我们的杂文,有很大的发展,很大的成绩。名家辈出,形式多样。继续吸收古今中外杂文创作的经验,杂文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

1986年10月20日改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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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耕堂文论 关于“乡土文学”

去年冬天,绍棠来津晤谈时,曾说:他要给一个刊物编一个特辑,名叫“乡土文学”,到时要我在前面写几句话。对于绍棠,我是“有求必应”的,因为我知道,他不会给我出难题。他的一些想法,我也常常是同意的。但在谈话当时,我并没有弄清这四个字的含义,也没有细想为什么绍棠要编辑这样一组文章。我还是点头答应了。过了两天,当他同一群人来舍下合影留念时,他又对我说了一次,我说:“我年老好忘,到时候你催促我吧!”

前几天绍棠果然来信催稿了。对于绍棠,我一向也是“有催必动”的。对这个题目,仍觉茫然,不得要领。因此,我托邹明同志写信去问,究竟要我写些什么。绍棠的回信未到,我已经沉不住气,只好在这里揣摩着写。

记得鲁迅先生,在许钦文初写小说时,曾称他的小说为“乡土文学”。我想,这不外是,许钦文所写都是浙江绍兴一带的人物故事、风土人情,甚至在人物对话方面,也保留了一些方言土语。所以鲁迅给了他这样一个称呼。这个称呼,很难说是批评,但也很难说是推崇。因为,鲁迅自己也写了很多篇以家乡人民生活为背景的小说,他并没有自称过这些小说为“乡土文学”。别人也没有这样称谓过,也不应该这样称呼。这已经不是什么“乡土文学”,而是民族的瑰宝。

说实在的,我对“乡土文学”这个词儿,也就是有这么一些印象,其中恐怕还有错误之处。

我又联想到绍棠这些年的一些言论和主张。他在好几个地方说,他是“一个土著”,他所写的是“乡土文学”,是田园牧歌。他又说,他写的越“土”,则外国人看来就越“洋”,等等。

看来,他好像是在和别人赌什么不忿,自己要树立一个与众不同的标榜。

这可能也有客观方面的激励,我是不大清楚的。我看的当代作家的作品很少,不敢冒充了解当今的文坛。

就我个人的认识来说,我以为绍棠其实是可以不必这样说,也可以不必这样标榜的。因为,就文学艺术来说,微观言之,则所有文学作品,皆可称为“乡土文学”;而宏观言之,则所谓“乡土文学”,实不存在。文学形态,包括内容和形式,不能长久不变,历史流传的文学作品,并没有一种可以永远称之为“乡土文学”。

当然,任何艺术品种,都有所谓民间的形式,或称地方的形式,例如戏曲。但是,这种形式并非永久不变的,它要进入都市,甚至进入宫廷。一为文人墨客所篡易,就不永远是乡土的了。艺术又是不胫而走的,不分东西南北的,宫墙限制不住它,城墙也限制不住它,它又可以衣锦还乡,重新进入荒山僻野,为那里人民所喜爱,并改变着那里人民的艺术爱好、艺术趣味。

古之于今,今之于古,外洋之于中国,中国之于外洋,其规律也是如此。

在文学史上,南宋以来,又有所谓“市民文学”,好像是与“乡土文学”对立的。其实这一名词,也很难成立。平话形式的梁山故事,固然可以说是“市民文学”,但一成为《水浒传》,就很难这样说。城市是个非常复杂的所在,人也是很混杂的,它固然可以是首善之区,藏龙卧虎;但也可以是罪恶的渊薮,藏污纳垢。以城市来划定一种文学形式是不稳定的,因此是不科学的。

凡是文艺,都要有根基,有土壤。有根基者才有生命力,有根基者才能远走高飞。不然就会行之不远,甚至寸步难行。

什么是文艺的根基呢?就是人民的现实生活,就是民族性格,就是民族传统。根基也在受内在和外来的影响,逐渐变动。

因此,凡是根基深的文学艺术,它就可以为当时当地的人民所喜爱,它就可以走到各个地方去,为那里的人民所接受,它就可以传之永久。

绍棠当前所写的,所从事的,只要问根基扎得深不深,可以不计其他。我以为绍棠深入乡土,努力反映那一带人民的生活和斗争、风俗和习惯,这种创作道路,是完全可以自信的,是无可非议的。自己认真做去就可以了,何必因为别人另有选择,自己就划地为牢,限制自己?作家的眼睛,不能只注视人民生活的局部,而是要注视它的全部。绍棠不要把自己囿于运河两岸。没有一成不变的“乡土文学”,就像人间并没有世外桃源一样。不管多么偏远的地区,人民的生活,也在不断变化。外来的东西,总是要进来的,只要民族的根基深,传统固,自信力强,那是没有什么可怕的,也无需大惊小怪。

当然,我们不能提倡媚外文学。在三十年代,鲁迅把那种讨好外国人,以洋人的爱好为创作标准的文学,称做“西崽相”的文学。

1981年2月18日午饭之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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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耕堂文论 再谈通俗文学

——致贾平凹同志

平凹同志:

一月四日从北京发来的信,今天上午就收到了,出奇的快。寄一封平信到西安,要十天,挂号则更慢。可见交通之不便了。所以你不来天津,我是完全理解的,并以为措施得当。目前出门,最好不要离开团体,如果不是跑生意,一个人最好不要出门。

上次从西安来信,也收到,曾仔细读过。原以为你能看到我写的关于《腊月·正月》那篇文章,就没有复信。谁知道那篇文章写了已经半年,到现在还没有刊出。不过,我猜想,你在北京可能知道了它的内容,有些话就不在这里重复了。

你到北京去参加了那么隆重的会,是很好的事,这是见世面的机会,不可轻易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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