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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孙犁散文集-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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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有一副旧玉镇纸,是用六角钱从南市小摊上得到的。每只上刻四个篆字,我认不好。陈乔同志描下来,带回北京,请人辨认。说是:“不惜寸阴,而惜尺璧”八个字。陈说,不要用了。

其实,我也很少用这些玩意儿,都是放在柜子里。写字时,随便用块木头,压住纸角也就行了。我之珍惜东西,向有乡下佬吝啬之誉。凡所收藏,皆完整如新,如未触手。后人得之,可证我言。所以有眷恋之情,意亦在此。

以上所记,说明我是玩物丧志吗?不好回答。我就是喜爱这些东西,它们陪伴我几十年。一切适情怡性之物,非必在大而华贵也。要在主客默契,时机相当。心情恶劣,虽名山胜水,不能增一分之快,有时反更添愁闷之情。心情寂寞,虽一草一木也可破闷解忧,如获佳侣。我之于以上长物,关系正是如此。现在分别了,不是小别,而是大别,我无动于衷吗?也不好回答。“文化大革命”时,这些东西,被视为“四旧”,扫荡无余。近年,又有废除一切旧传统之论,倡言者,追随者,被认为新派人物。后果如何,临别之际,也就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1987年1月7日记——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卷三 芸斋梦余  鸡叫

在这个大杂院里,总是有人养鸡。我可以设想:在我们进城以前,建筑这座宅院的主人吴鼎昌,不会想到养鸡;日本占领时期,驻在这里的特务机关,也不会想到养鸡。

其实,我们接收时,也没有想到养鸡。那时院里的亭台楼阁,山石花木,都保留得很好,每天清晨,传达室的老头,还认真地打扫。

养鸡,我记得是大跃进以后的事,那时机关已经不在这里办公,迁往新建的大楼,这里相应地改成了“十三级以上”的干部宿舍。这个特殊规定,只是维持了很短的时间,就被打破了,家数越住越多,人也越来越杂。

但开始养鸡的时候,人家还是不多的,确是一些“负责同志”。这些负责同志,都是来自农村,他们的家属,带来一套农村生活的习惯,养鸡当然是其中的一种。不过,当年养起鸡来,并非习惯使然,而是经济使然。大跃进,使一个鸡蛋涨价到一元人民币,人们都有些浮肿,需要营养,主妇们就想:养只母鸡,下个蛋吧!

我们家,那时也养鸡,没有喂的,冬天给它们剁白菜帮,春天就给它们煮蒜辫——这是我那老伴的发明。

总之,养鸡在那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是权宜之计。不过终于流传下来了,欲禁不能。就像院里那些煤池子和各式各样的随便搭盖的小屋一样。

过去,每逢“五一”或是“十一”,就会有街道上的人,来禁止养鸡。有一次还很坚决,第一天来通知,有些人家还迟迟不动;第二天就带了刀来,当场宰掉,把死鸡扔在台阶上。这种果断的禁鸡方式,我也只见过这一回。

有鸡就有鸡叫。我现在老了,一个人睡在屋子里,又好失眠,夜里常常听到后边邻居家的鸡叫。人家的鸡养在什么地方,是什么毛色,我都没有留心过,但听这声音,是很熟悉的,很动人的。说白了,我很爱听鸡叫,尤其是夜间的鸡叫。我以为,在这昼夜喧嚣,人海如潮的大城市,能听到这种富有天籁情趣的声音,是难得的享受。

美中不足的是:这里的鸡叫,没有什么准头。这可能是灯光和噪音干扰了它。鸡是司晨的,晨鸡三唱。这三唱的顺序,应是下一点,下三点,下五点。鸡叫三遍,人们就该起床了。

我十二岁的时候,就在外地求学。每逢假期已满,学校开课之日,母亲总是听着窗外的鸡叫。鸡叫头遍,她就起来给我做饭,鸡叫二遍再把我叫醒。待我长大结婚以后,在外地教书做事,她就把这个差事,交给了我的妻子。一直到我长期离开家乡,参加革命。

乡谚云:不图利名,不打早起。我在农村听到的鸡叫,是伴着晨星,伴着寒露,伴着严霜的。伴着父母妻子对我的期望,伴着我自身青春的奋发。

现在听到的鸡叫,只是唤起我对童年的回忆,对逝去的时光和亲人的思念。

彩云流散了,留在记忆里的,仍是彩云。莺歌远去了,留在耳边的还是莺歌。

1987年4月5日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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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芸斋梦余  黄叶

又届深秋,黄叶在飘落。我坐在门前有阳光的地方。邻居老李下班回来,望了望我。想说什么,又走过去。但终于转回来,告诉我:一位老朋友,死在马路上了。很久才有人认出来,送到医院,已经没法抢救了。

我听了很难过。这位朋友,是老熟人,老同事。一九四六年,我在河间认识他。

他原是一个乡村教师,爱好文学,在《大公报》文艺版发表过小说。抗战后,先在冀中七分区办油印小报,负责通讯工作。敌人“五一”大扫荡以后,转入地下。白天钻进地道里,点着小油灯,给通讯员写信,夜晚,背上稿件转移。

他长得高大、白净,作风温文,谈吐谨慎。在河间,我们常到野外散步。进城后,在一家报社共事多年。

他喜欢散步。当乡村教师时,黄昏放学以后,他好到田野里散步。抗日期间,夜晚行军,也算是散步吧。现在年老退休,他好到马路上散步,终于跌了一跤,死在马路上。

马路上车水马龙,行人熙熙攘攘,但没有人认识他。不知他来自何方,家在何处?躺了很久,才有一个认识他的人。

那条马路上树木很多,黄叶也在飘落,落在他的身边,落在他的脸上。

他走的路,可以说是很多很长了,他终于死在走路上。这里的路好走呢,还是夜晚行军时的路好走呢?当然是前者。这里既平坦又光明,但他终于跌了一跌。如果他是一个舞场名花,或是时装模特,早就被人认出来了。可惜他只是一个离休老人,普普通通,已经很少有人认识他了。

我很难过。除去悼念他的死,我对他还有一点遗憾。

他当过报社的总编,当过市委的宣传部长,但到老来,他愿意出一本小书——文艺作品。老年人,总是愿意留下一本书。一天黄昏,他带着稿子到我家里,从纸袋里取出一封原已写好的,给我的信。然后慢慢地说:

“我看,还是亲自来一趟。”

这是表示郑重。他要我给他的书,写一篇序言。

我拒绝了。这很出乎他的意料,他的脸沉了下来。

我向他解释说:我正在为写序的事苦恼,也可以说是正在生气。前不久,给一位诗人,也是老朋友,写了一篇序。结果,我那篇序,从已经铸版的刊物上,硬挖下来。而这家刊物,远在福州,是我连夜打电报,请人家这样办的。因为那位诗人,无论如何不要这篇序。

其实,我只是说了说,他写的诗过于雕琢。因此,我已经写了文章声明,不再给人写序了。

对面的老朋友,好像并不理解我的话,拿起书稿,告辞走了。并从此没有来过。

而我那篇声明文章,在上海一家报社,放了很长时间,又把小样,转给了南方一家报社,也放了很久。终于要了回来,在自家报纸发表了。这已经在老朋友告辞之后,所以还是不能挽回这一点点遗憾。

不久,出版那本书的地方,就传出我不近人情,连老朋友的情面都不顾的话。

给人写序,不好。不给人写序,也不好。我心里很别扭。

我终觉是对不起老朋友的。对于他的死,我倍觉难过。

北风很紧,树上的黄叶,已经所剩无几了。太阳转了过去,外面很冷,我掩门回到屋里。

198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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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芸斋梦余  菜花

每年春天,去年冬季贮存下来的大白菜,都近于干枯了,做饭时,常常只用上面的一些嫩叶,根部一大块就放置在那里。一过清明节,有些菜头就会鼓胀起来,俗话叫做菜怀胎。

慢慢把菜帮剥掉,里面就露出一株连在菜根上的嫩黄菜花,顶上已经布满像一堆小米粒的花蕊。把根部铲平,放在水盆里,安置在书案上,是我书房中的一种开春景观。

菜花,亭亭玉立,明丽自然,淡雅清净。它没有香味,因此也就没有什么异味。色彩单调,因此也就没有斑驳。平常得很,就是这种黄色。但普天之下,除去菜花,再也见不到这种黄色了。

今年春天,因为忙于搬家,整理书籍,没有闲情栽种一株白菜花。去年冬季,小外孙给我抱来了一个大旱萝卜,家乡叫做灯笼红。鲜红可爱,本来想把它雕刻成花篮,撒上小麦种,贮水倒挂,像童年时常做的那样。也因为杂事缠身,胡乱把它埋在一个花盆里了。一开春,它竟一枝独秀,拔出很高的茎子,开了很多的花,还招来不少蜜蜂儿。

这也是一种菜花。它的花,白中略带一点紫色,给人一种清冷的感觉。它的根茎俱在,营养不缺,适于放在院中。正当花开得繁盛之时,被邻家的小孩,揪得七零八落。花的神韵,人的欣赏之情,差不多完全丧失了。

今年春天风大,清明前后,接连几天,刮得天昏地暗,厨房里的光线,尤其不好。有一天,天晴朗了,我发现桌案下面,堆放着蔬菜的地方,有一株白菜花。它不是从菜心那里长出,而是从横放的菜根部长出,像一根老木头长出的直立的新枝。有些花蕾已经开放,耀眼地光明。我高兴极了,把菜帮菜根修了修,放在水盂里。

我的案头,又有一株菜花了。这是天赐之物。

家乡有句歌谣:十里菜花香。在童年,我见到的菜花,不是一株两株,也不是一亩二亩,是一望无边的。春阳照拂,春风吹动,蜂群轰鸣,一片金黄。那不是白菜花,是油菜花。花色同白菜花是一样的。

一九四六年春天,我从延安回到家乡。经过八年抗日战争,父亲已经很见衰老。见我回来了,他当然很高兴,但也很少和我交谈。有一天,他从地里回来,忽然给我说了一句待对的联语:丁香花,百头,千头,万头。他说完了,也没有叫我去对,只是笑了笑。父亲做了一辈子生意,晚年退休在家,战事期间,照顾一家大小,艰险备尝。对于自己一生挣来的家产,爱护备至,一点也不愿意耗损。那天,是看见地里的油菜长得好,心里高兴,才对我讲起对联的。我没有想到这些,对这幅对联,如何对法,也没有兴趣,就只是听着,没有说什么。当时是应该趁老人高兴,和他多谈几句的。

没等油菜结籽,父亲就因为劳动后受寒,得病逝世了。临终,告诉我,把一处闲宅院卖给叔父家,好办理丧事。

现在,我已衰暮,久居城市,故园如梦。面对一株菜花,忽然想起很多往事。往事又像菜花的色味,淡远虚无,不可捉摸,只能引起惆怅。

人的一生,无疑是个大题目。有不少人,竭尽全力,想把它撰写成一篇宏伟的文章。我只能把它写成一篇小文章,一篇像案头菜花一样的散文。菜花也是生命,凡是生命,都可以成为文章的题目。

1988年5月2日灯下写讫——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卷三 芸斋梦余  转移

我终于要离开这个大院了。

一九五一年,从天津山西路移居此院。先住后面小屋,又搬到后院楼上,再搬到正房中间,又搬到正房西侧。除去“文革”三年,没有离开过。

三十七年间,私人之事有:我之得病,母亲去世。文革中,白昼轮番抄家,寅夜聚众入室。限两小时,扫地出门,流放到佟楼去等等。国家之事有:反胡风,反丁陈,三年困难,文化革命,大地震等等。他人之事,亦变幻百端,不及详记。

人们都说我不愿搬家。人的感情是复杂的,这也很难说清楚。我之迟迟不搬,实由于惰性,并非因为这里是宝地。

大院之变化,乃时代之缩影。在这里,静观默察,确实看到了,近似沧海桑田的自然景观;也体会到了,无数翻云覆雨的人情世态。很多是过去不能懂得的。

十年动乱,大地震,是人性的大呈现。小人之用心,在于势利,多起自嫉妒。卑鄙阴毒,出人意表。平时闷闷,唯恐天下不乱。一遇机会,则乘国家之危,他人之不幸,刀砍斧劫,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几年以前,一位老同事,曾对我说:再遇大乱,还有老百姓,像根据地那样,掩护我们吗?我笑而不答。心想:不出大门,五步之内,会遇到什么人,什么事,都很难说。这位同事有心脏病。“文化大革命”时,因为他老婆的关系,有一派人保他,没有受过什么罪,所以还会有以上想法。他好像有什么预感,很快就搬走了。

青年作家某,曾对我感叹说:人,不怕贼偷,就怕贼琢磨。我以为是名言,深记不忘。

在这里,我是最老的住户,人熟地熟,都是好事。但这个地方,常常引起我不愉快的回忆,和对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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