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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孙犁散文集-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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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坊的车回来了!”

当我在村中念小学的时候,有几年的时间,我们家也挂了一辆大车,买了一骡一马,农闲时,由叔父赶着去作运输。

这时我们家已经上升为中农。但不久父亲就叫把骡马卖了,因为兵荒马乱,这种牲口是最容易惹事的。从此,我们家总是养一头大黄牛,有时再喂一匹驴,这是为的接送在外面做生意的父亲。

我小的时候,父亲或叔父,常常把我放在驴背的前面,一同乘骑。我记得有一匹大叫驴,夏天舅父牵着它过滹沱河,被船夫们哄骗,叫驴凫水,结果淹死了,一家人很难过了些日子。

后来,接送我父亲,就常常借用街上当牲口经纪的四海的小毛驴。他这头小毛驴,比大山羊高不了多少,但装饰得很漂亮,一串挂红缨的铜铃,鞍鞯齐备。那时,当牲口经纪的都养一匹这样的小毛驴。每逢集日,清早骑着上市,事情完后,酒足饭饱,已是黄昏,一个个偏骑在小驴背上,扬鞭赶路,那种目空一切的神气,就是凯旋的将军,也难以比得的。

后来我到了山地,才知道,这种小毛驴,虽然谈不上名贵,用途却是很多的。它们能驮山果、木材、柴草,能往山上送粪,能往山下运粮,能走亲访友,能迎婚送嫁。它们负着比它身体还重的货载,在上山时,步步留神,在下山时,兢兢业业,不声不响,直到完成任务为止。

抗日战争时期,在军旅运输上,小毛驴也帮了我们不少忙。那时的交通站上,除去小孩子,就是小毛驴用处最大,也最活跃。战争后期,我们从延安出发去华北,我当了很长时间的毛驴队长。骑毛驴的都是身体不好的女同志。一天夜晚,偷越同蒲路,因为一位女同志下驴到高粱地去小便,以致与前队失了联络,铁路没有过成,又退回来。第二天夜里再过,我宣布:凡是女同志小便,不准远离队列,即在驴边解手。解毕,由牵驴人立即抱之上驴,在驴背上再系腰带。由于我这一发明,此夜得以胜利通过敌人的封锁线,直到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有些得意。

平分土地的同时,地主家的骡马,富农家的大黄牛,被贫农团牵走,贫农一家喂不起,几家合喂,没人负责,牲口糟踏了不少。成立了互助组,小毛驴小牛时兴一阵。成立了合作社,骡马又有了用武之地。以后农村虽然有了铁牛,牲畜的用途还是很多,但喂养都不够细心,使用也不够爱惜。牲口饿跑了,被盗了的情况,时常发生。有一年我回到故乡,正值春耕之时,平原景色如故,遍地牛马,忽然见到一匹骆驼耕地。骆驼这东西,在我们这一带原很少见,是庙会上,手摇串铃的蒙古大夫牵着的玩意。以它形状新奇,很能招揽观众。现在突然出现在平原上,高峰长颈,昂视阔步,像一座游动的小山,显得很不协调。我问乡亲们是怎么回事,有人告诉我:不知从哪里跑来这么一匹饿坏了的骆驼,一直跑到大队的牲口棚,伸脖子就吃草,把棚子里的一匹大骡子吓惊了断缰窜出,直到现在还没找回来。一匹骡子换了一匹骆驼,真不上算。大队试试它能拉犁不,还行!

很有些年,小毛驴的命运,甚是不佳。据说,有人从山西来,骑着一匹小毛驴,到了平原,把缰绳一丢,就不再要它,随它去了。其不值钱,可想而知。

但从农村实行责任制以后,小毛驴的身价顿增,何止百倍?牛的命运也很好了。

呜呼,万物兴衰相承,显晦有时,乃不易之理,而其命运,又无不与政治、政策相关也。

198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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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芸斋梦余  住房的故事

春节前,大院里很多住户,忙着迁往新居。大人孩子笑逐颜开的高兴劲儿,和那锅碗盆勺,煤球白菜,搬运不完的忙乱劲儿,引得我的心也很不平静了。

人之一生,除去吃饭,恐怕就是住房最为重要了。在旧日农村,当父母的,勤劳一生,如果不能为子孙盖下几间住房,那是会死不瞑目的。

我幼年时,父亲和叔父分家,我家分了一块空场院,借住叔父家的三间破旧北房。在我结婚的那年,我的妻子要送半套嫁妆,来丈量房间的尺寸,有人就建议把隔山墙往外移一移,这样尺寸就会大一些,准备以后盖了新房,嫁妆放着就合适了。

墙山往外一移,房的大梁就悬空了,而大梁因为年代久远,已经朽败。这一年夏季,下了几场大雨。有一天中午,我在炕上睡觉,我的妻子也哄着我们新生的孩子睡着了。忽然大梁咯吱咯吱响起来,妻子抱起孩子就往外跑,跑到院里才喊叫我,差一点没有把我砸在屋里。

事后我问她:

“为什么不先叫我?”

她笑着说:

“我那时心里只有孩子。”

我们结婚不久,不能怀疑她对我的恩爱。但从此我悟出一个道理,对于女人来说,母子之爱像是超过夫妻之爱的。

从这以后,我们家每年就用秋收的秫秸和豆秸,从砖窑上换回几车砖来,垒在空院里存放着。今年添一根梁,明年买两条檩。这样一砖一瓦,一檩一椽地积累起来。然后填房基,预备粮食,动工盖房。

在农村,盖房是最操心的事,我见过不只一家,老人操劳着把房盖好,他也就不行了,很快死去。

但是,老人们仍然在竭尽心力为儿子盖房。今年先盖一座正房,再积攒二年,盖一座厢房。住房盖齐了,又筹划外院,盖一间牲口屋,一间草屋,一间碾棚,一间磨棚。然后圈起围墙,安上大梢门。作为一家富农的规模,这就算齐备了。很觉对得起儿子了。然而抗日战争开始了,我没有住进新房,就离家参军去了。

从此,我开始了四海为家的生活。我穿百巷住千家,每夜睡在别人家的炕上。当然也有无数陌生的战士,睡在我们家的炕上。我住过各式各样的房屋,交过各式各样的房东朋友。

一次战斗中,夜晚在荒村宿营。村里人都跑光了,也不敢打火点灯,我们摸进一间破房,同伴们挤在土炕上,我一摸墙边有一块平板,像搭好的一块门板似的,满以为不错,遂据为己有,倒身睡下。天亮起来,看出是停放的一具棺木,才为之一惊。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其中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我同一个死人,睡了一夜上下铺,感谢他没有任何抗议和不满。

抗战胜利后,我回到了家乡,不久父亲去世。根据地实行平分土地,我家只留了三间正房,其余全分给贫农,拆走了。随后,我的全家又迁来城市,那三间北房,生产队用来堆放一些杂物。年久失修,雨水冲刷,风沙淤填,原来是村里最高最新的房,现在变成最低最破旧的房了。

我也年老了,虽有思乡之念,恐怕不能回老家故屋去居住了。

回忆此生,在亲友家借住,有寄人篱下之感;住旅店公寓,为房租奔波;学校读书,黄卷青灯;寺院投宿,晨钟暮鼓。到了十年动乱期间,还被放逐荒陬,关进牛棚。

古之诗人,无一枝之栖,倡言广厦千万;浪迹江湖,以天地为逆旅。此皆放诞狂言,无补实际。人事无常,居无定所。为自身谋或为子孙谋,不及随遇而安为旷达也。

198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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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芸斋梦余  猫鼠的故事

目前,我屋里的耗子多极了。白天,我在桌前坐着看书或写字,它们就在桌下来回游动,好像并不怕人。有时,看样子我一跺脚就可以把它踩死,它却飞快跑走了。夜晚,我躺在床上,偶一开灯,就看见三五成群的耗子,在地板、墙根串游,有的甚至钻到我的火炉下面去取暖,我也无可奈何。

有朋友劝我养一只猫。我说,不顶事。

这个都市的猫是不拿耗子的。这里的人们养猫,是为了玩,并不是为了叫它捉耗子,所以耗子方得如此猖獗。这里养猫,就像养花种草、玩字画古董一样,把猫的本能给玩得无影无踪了。

我有一位邻居,也是老干部,他养着一只黄猫,据说品种花色都很讲究。每日三餐,非鱼即肉,有时还喂牛奶。三日一梳毛,五日一沐浴。每天抱在怀里抚摩着,亲吻着。夜晚,猫的窝里,有铺的,有盖的,都是特制的小被褥。

这样养了十几年,猫也老了,偶而下地走走,有些蹒跚迟顿。它从来不知耗子为何物,更不用说有捕捉之志了。

我还是选用了我们原始祖先发明的捕鼠工具:夹子。支的得法,每天可以打住一只或两只。

我把死鼠埋到花盆里去。朋友问我为什么不送给院里养猫的人家。我说:这里的猫,不只不捉耗子,而且不吃耗子。

这是不久以前的经验教训。我打住了一只耗子,好心好意送给邻居,说:

“叫你家的猫吃了吧。”

主人冷冷地说:

“那上面有跳蚤,我们的猫怕传染。如果是吃了耗子药,那就更麻烦。”

我只好提了回来,埋在地里。

又过了不久,终于出现了以下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一定有人会认为是造谣的场面。

有一家,在阳台上盛杂物的筐里,发见了一窝耗子,一群孩子呼叫着:“快去抱一只猫来,快去抱一只猫来!”

正赶上老干部抱着猫在阳台上散步,他忽然动了试一试的兴致,自报奋勇,把猫抱到了筐前,孩子们一齐呐喊:

“猫来了,猫来捉耗子了!”

老人把猫往筐里一放,猫跳出来。再放再跳,三放三跳,终于逃回家去了。

孩子们大失所望,一齐喊:“废物猫,猫废物!”

老人的脸红了。他跑到家里,又把猫抱回来,硬把它按进筐里,不松手。谁知道,猫没有去咬耗子,耗子却不客气,把老干部的手指咬伤,鲜血淋淋,只好先到卫生所,去进行包扎。

群儿大笑不止。其实这无足奇怪,因为这只老猫,从来不认识耗子,它见了耗子实在有些害怕。

十年动乱期间,我曾回到老家,住在侄子家里。那一年收成不好,耗子却很多,侄子从别人家要来一只尚未断奶的小猫,又舍不得喂它,小猫枯瘦如柴,走路都不稳当。有一天,我看见它从立柜下面,连续拖出两只比它的身体还长一段的大耗子,找了个背静地方全吃了。这就叫充分发挥了猫的本能。

其实,这个大都市,猫是很多的。我住的是个大杂院,每天夜里,猫叫为灾。乡下的猫,是二八月到房顶上交尾,这里的猫,不分季节,冬夏常青。也不分场合,每天夜里,房上房下,窗前门后,互相追逐,互相呼叫,那声音悲惨凄厉,难听极了:有时像狼,有时像枭,有时像泼妇刁婆,有时像流氓混混儿。直至天明,还不停息。早起散步,还看见一院子是猫,发情求配不已。

这样多的猫在院里,那样多的耗子在屋里,这也算是一种矛盾现象吧?

城狐社鼠,自古并称。其实,狐之为害,远不及鼠。鼠形体小,而繁殖众,又密迩人事,投之则忌器,药之恐误伤,遂使此蕞尔细物,子孙繁衍,为害无止境。幼年在农村,闻父老言,捕田鼠缝闭其肛门,纵入家鼠洞内,可尽除家鼠。但做此种手术,易被咬伤手指,终于未曾实验。

198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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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芸斋梦余  夜晚的故事

我幼年就知道,社会上除去士农工商、帝王将相以外,还有所谓盗贼。盗贼中的轻微者,谓之小偷。

我们的村庄很小,只有百来户人家。当然也有穷有富,每年冬季,村里总是雇一名打更的,由富户出一些粮食作为报酬。我记得根雨叔和西头红脸小记,专门承担这种任务。每逢夜深,更夫左手拿一个长柄的大木梆子,右手拿一根木棒,梆梆的敲着,在大街巡逻。平静的时候,他们的梆点,只是一下一下,像钟摆似的;如果他们发见什么可疑的情况,梆点就变得急促繁乱起来。

母亲一听到这种杂乱的梆点,就机警地坐起来,披上衣服,静静地听着。其实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过了一会儿,梆点又规律了,母亲就又吹灯睡下了。

根雨叔打更,对我家尤其有个关照。我家住在很深的一条小胡同底上,他每次转到这一带,总是一直打到我家门前,如果有什么紧急情况,他还会用力敲打几下,叫母亲经心。

我在村里生活了那么多年,并没有发生过什么盗案,偷鸡摸狗的小事,地边道沿丢些庄稼,当然免不了。大的抢劫案件,整个县里我也只是听说发生过一次。县政府每年处决犯人,也只是很少的几个人。

这并不是说,那个时候,就是什么太平盛世。我只是觉得那时农村的民风淳朴,多数人有恒产恒心,男女老幼都知道人生的本分,知道犯法的可耻。

后来我读了一些小说,听了一些评书,看了一些戏,又知道盗贼之中也有所谓英雄,也重什么义气,有人并因此当了将帅,当了帝王。觉得其中也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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