浊世人间-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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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那种剃女人秀发办法的一个猛烈反击,站在美感观点和性感观点上,尼姑可以说分数最低,只有阿Q先生穷极无聊,才觉得飘飘然。
孙守依先生有兴趣的是,武曌女士到底当过尼姑没有耶?武女士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女人之一,按一般惯例,一个美貌绝伦的女人,脑筋多半不太够用,盖她用不着去绞脑汁,自有男人们甘服劳役,作犬作马。而武女士则不然,不但漂亮,而且有一般男人所没有的智慧,把南周帝国治理得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只是冤狱太多),这大概是上帝造人,造到她的时候,一时高兴,故意放了些特别材料。史书上是说她当过尼姑,但没有肯定她剃光了头,对于这种既爱漂亮又要出家的女人,佛教有解决之道,曰“带发修行”,真是一举两得的绝妙办法,武女士恐怕是这般炮制。退一万步讲,即令她当初剃光了头,以她那种不甘屈服的倔强个性,也势必整天用布包着。后来,李治先生思慕她的美色,招她进宫。如果她是带发修行,梳洗一番,自可马上动身。如果她已剃发,我也跟你赌块钱,她一定坚持着要等乌丝长了出来才往,否则第一印象竟是光秃秃而铁青青,恐怕啥都别说啦。聪明绝顶如武女士者,她肯冒这个险乎?问题是,当皇帝的都是急色儿,李治先生能等她长一年的头发耶?是以她“带发修行”的可能性最大,且彼时佛教尚未大行,说不定她当的不是尼姑。
(柏杨先生按:这一段是一九六二年写稿时的学问,现在——一九八○年代——剪贴选集时,学问已增,又要自己打嘴。查武曌女士当时确实剃光了头,等头发长了之后才跟李治先生再见面的。这不关李治先生的忍劲,而是宫廷阴谋的一部分,说来话长。)
历史上和头发有密切关系的后妃,还有一个杨玉环,她阁下有一次恃宠而骄得罪了丈夫兼衣食父母李隆基先生,把她赶了出去。绝望之余,计上心来,乃剪了一络秀发送去,李公睹物思人,果然中了圈套。呜呼,于此又可发现头发之妙用矣,那就是说,必要时可以剪之寄之,以拴男人。太太小姐们读到这里,应紧记心头,永不可忘。杨女士乃绝顶聪明之辈,盖女人身上,只有头发剪之不痛,且可再生,剪过后用盐水洒上几滴,硬说是思君得泪落如雨,不要说李隆基先生老矣髦矣,便是年轻小伙子,恐怕都受不了也。如果杨女士是一个死心眼,剪了一大堆手指甲或脚趾甲,甚至索性把鼻子剪掉,或剪掉一个rǔ头,你说那结果岂不一塌糊涂。
剪发寄发,属于“嗲”的一种,妥善用之,无男不摧。
乐矣先生来信谈到照片,说有些女人很漂亮,可是照起相来很不漂亮,而有些女人一团糟,照起相来却美得不得了,是眼睛不可靠乎?抑是照相机不可靠乎?
这问题很严重,柏杨先生也有这种困惑,没有办法找到解答。记得随片登台之风最盛之时,曾晤及数位女明星,皆曾如雷贯耳。若某某小姐,脸上除了皱纹便是粉,尤其可惊的是,其脸上的皮甚松,摇摇然,晃晃然,使人毛骨倒竖。但上得银幕,或上得画版,或照出来的签名照,竟俨然姣好女子。
不仅电影演员如此,京戏演员亦是如此。有很多太太小姐,爱上那个调调儿,谁晓得台底下虽娇艳如花,上得台来,却不堪入目。演后直问别人:“我的扮相如何?”别人嗫嚅以应,致使她粉泪满脸。有一次,我看《拾玉镯》,台上的孙玉姣又娇又俏,又柔又媚,惹得观众坐立不安,朋友曰:“她下得台来,一定把人爱煞。”戏毕逞赴后台,亲睹芳容,该女土竟脸方方而布满雀斑,而且声如流沙。(凡用喉的女子,或歌星,或声乐家,其歌甚美者,其说话的声音似乎都要有点毛病,怪哉。)
这谓之没有“镜头脸”。镜头脸者,洋文曰“砍麦拉非死”,是女人能不能从事电影、电视,以及戏剧等,所有必需靠脸蛋儿漂亮才能吃饭的主要关键。如果没有镜头脸,你便再努力都没有用(如果扮演牛头马面,则自属例外)。如果有镜头脸,则基础已俱,只等盖高楼大厦矣。如果扮相美,下妆后也美,台上美,台下也美,银幕上美,面对面谈心或跳舞时也美,你的前途保管灿烂如铁,有大福享的。
同是桃花人面,竟有上相不上相之分,大概是什么线条作怪,肉眼看不见,镜头上却显示出来。京戏演员虽不拍照,可是在额角上勒之提之,在两颊上贴之黏之,再好的脸都被弄得不成样子矣。而真正不成样的脸,反而被遮盖成一个瓜子形状,妙不可言。
当一个男人,往往会碰到一种场面,太太小姐执其玉照,殷殷相询曰:“你看像不像我?难看死啦。”这时候,就要看你的神通矣,你如果曰:“这相片比你本人差得多啦!”准有甜笑供你欣赏。如果你老老实实曰:“这相片比你本人漂亮多啦。”呜呼,从今以后,你她之间,便结下了大仇,不可不慎。
女人之袜和女人之腿,密不可分,叶敬之先生来信痛诋黑袜,其实不要说诋,便是弄个原子弹,都挡不住。利之所在,市人共趋,美之所在,女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玻璃丝袜独霸腿坛,已三十年,其妙处前已言之,在于穿之跟没有穿之一样。现在黑色长统袜出现,基于人类喜新厌旧的心理,黑色似乎比肉色更能引起男人的高血压。尤其是,黑袜稀疏,肌肤隐约外露,有些太太小姐穿着一身黑,黑衣黑裙,黑袜黑鞋,活像一个小寡妇。咦,天下有比小寡妇更动人心弦的哉?
黑袜流行,已成必然趋势,阴历年拜年时,我还赫然发现有红色长统袜者,大骇,当时就看了半天。说不定到了明年,红袜大行,人人看了红袜都不再稀奇,而轮到看了绿袜稀奇矣。女人身上的花样变化最巨,一年一个样,一月一个式,以便男人们应接不暇,爱不忍释。因此似乎将来还有长统黄袜、长统蓝袜、长统花袜,以及长统的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袜问世。问题不在于流行啥,而在于有没有福气消受啥也。
补遗
柏杨先生对女人的高跟鞋谈得够多啦,前些时胡适先生抨击缠足,某圣崽立刻反攻,在报上发表谈话,把高跟鞋、缠足相提并论,以证明洋大人也跟中国同样地惨无人道,并振振有词曰:“此用与十步与百步之分也。”阅后不禁又要发风湿。哀哉,中国之一直弄不好,与这些圣崽有关,盖缠足是生理上的变形,而高跟鞋仅不过是一种化妆术而已,相差岂五十步哉?现代女人,不想穿高跟鞋时,穿一辈子平底鞋都可,且想高时高之,想低时低之。缠足的太太小姐,能如此乎?抗战时日本飞机滥炸,警报一响,女人们把高跟鞋脱下来,抱之鼠窜。缠足的太太小姐,又能如此乎?譬如该圣崽的女儿,穿了十年高跟鞋,发现其坏处,马上脱掉,依然故脚,若是缠了十年的金莲,便没啥办法也。
孟轲先生是有名的雄辩家,其词汹汹,好像很理直气壮,其实往往经不起考验,盖“五十步”与“百步”,到底不同。有人抵抗了三天便垮,有人却抵抗了三百年才垮,你能说差不多哉?时代一天一天前进,不要说五十步之差,便是一步半步之差,悬殊便大,结果就不得了啦。
谈高跟鞋谈得太多,非故意如此,实在是可谈之处层出不穷,读者先生纷纷责以何薄于平底鞋,为啥不肯一开尊口?夫平底鞋乃中国的国粹,古诗词上吟咏女人鞋的,便属此鞋,不但性感,而且充满佳话,似乎比高跟鞋更一言难尽。
性心理学上,男人有一种“拜脚狂”。郁达夫先生便有一篇文章,写他的女友“老二”每逢吃饭时,看见盘里的藕,就想到二小姐的脚璧鸠鲁自然哲学的比较,表述了青年马克思最初的哲学观点,就食欲大振,就多吃几碗。把女人的脚硬生生缠成残废,乃这种心理发展到极致的一种反动。由拜脚狂自然会连带产生“拜鞋狂”(性心理学上似乎无此名词,用柏杨先生所独创,吃美援饭的教授圈,有良心未混者,将此送往瑞典,得了诺贝尔奖金,你一半,我一半,绝不食言),见了女人的鞋便气喘如牛,高跟鞋硬邦邦而庞庞然,无此苗头,平底鞋恰盈手握,才有些魅力。
从前文化人欢宴时,常脱下漂亮侍女的绣鞋,把酒杯放在绣鞋里行酒,那情景教人恨不早生两百年,盖现代人只知灌黄汤,无此雅兴。纪晓岚先生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此特别杜撰一文,大加痛斥,曰某家大族,在祠堂祭祖时,其中一个酒杯示警。我想那老祖宗也属于圣崽之流,小伙子荒唐起来,比这要精彩百倍的花样都会演出,仅只把酒杯放在绣鞋里,有啥了不起乎?恐怕老祖宗年轻时,搞得更烈。孔丘先生的“恕道”,一到了圣崽手里,例宣告破产。
《青楼艳妓》电影,有一个镜头,女主角伊丽莎白·泰勒从床上爬起来,用脚趾挑起地板上的毛巾。伊女士是有名的玉女,艳丽盖天下,然而她的那双玉足,实在不太高明,和她的脸型及身材,迥然不同。贵阁下曾留意过那镜头乎?她的脚掌甚宽,而大趾骨凶恶突出,属于最劣一型,不知导演先生怎的瞎了眼,硬让她往外露也。她的脚天生只能穿高跟鞋,穿平底鞋准砸,盖高跟鞋可以遮掩,无论你是啥脚,塞进去都差不多,而平底鞋则是最典型的势利眼,对漂亮的脚固锦上添花,对丑陋的脚则落井下石。那就是说:平底鞋穿到漂亮的脚上,益增其美,穿到丑陋的脚上,却益增其糟焉。最漂亮的玉足和最漂亮的身段一样,必须瘦削,脚趾宜长,脚背宜平,脚掌宜狭,穿到窄窄的绣花鞋中,珊珊而行,圆肤一步一溢,不要说张君瑞先生要跳花墙,便是柏杨先生,恐怕也都要跟着跳花墙。
所以穿鞋是一种天大学问。有些太太小姐深知自己的脚很美,除了大典或非常非常正式的场合外,平常都以平底鞋为主,既舒服,又能吸引男人的眼。然而也有些太太小姐朱熹借用佛教“月映万川”说加以解释:“本只是一太极,而,看别人穿平底鞋妙不可言,便不管自己脚的模样,硬也穿之,弄得小脚以下,像拖着一双鲇鱼,叫人看啦,恶心也不好龇牙也不好,大伤元气。
平底鞋的种类多矣,从古老的布鞋到最新流行的皮鞋,花样之多,不亚高跟,而且还另有独创。在缎子面上绣龙绣凤,是最古老的一种。而最近则在上面缀着五光十色的亮片,日下或灯下,发着亮亮闪光。然而无论如何发展,总不过在零件上用工夫,其形式固古今中外,都差不多;有圆口的焉,有方口的焉,有尖口的焉,有微露趾缝的焉;有浅帮的焉,有深帮的焉,有不浅不深的焉。最近台北市面上忽然又流行起来韩国鞋,鞋尖之处,状如一钩,昂然翘起,好像武侠小说上练武功的江湖女郎,书中交代,有谁惹她,她只一踢,那钩子里有浸过毒药的钢针,当者无不丧命。奉劝年轻朋友,小心为妙。
平底鞋最温馨的一种,为睡鞋焉,有《睡鞋词》曰:“红绣鞋,三寸整。不着地,偏干净。灯前换晚装,被底勾春情。玉腿儿轻翘也,与郎肩儿并。”惜哉,这种情调今人没有了矣。现代女人,不要说叫她们穿睡鞋,便是叫她们穿袜睡,恐怕都不干。
最后几事
“补遗”之后,仍有一些大函,或未复,或续来,整理归纳,再分别讨论,以垂千古。
一
刘克勤先生指出,为啥不研究女人的“皮包”乎?我想这应该划人另一范围,该另一范围将包括全部服饰,若皮包、若披肩、若套鞋、若别针、若足够普通人家吃一辈子的貂皮大衣等等,而我们现在研究的天的思想。,纯属肌肤之亲,不能相混也。
不过皮包似乎与其他服饰有一点不一样,那就是皮包跟乳罩差不多,为现代女人不可须臾离也之物。除了拥有巨大“本钱”,哪个女人不戴乳罩乎?即令是侍从如云,亦从无一个女人不带皮包者也。上自英国女皇,下至市场满嘴“格你娘”的女菜贩,无不人手一包,其重要可知。
有人说女人没有秘密,其实她们只是没有别人的秘密,对于自己秘密,则保持得固紧通风,像一个太空舱。其秘密藏在两处:一处为肚皮,一处则为皮包。一个如果贸然翻看女人的皮包,那简直非倒霉不可。相反地,一个人无论男女,如果随时都可翻她的皮包,那份交情,就别往深处再打听。盖女人的皮包里啥都有焉,若镜子、若梳子、若发夹、若粉盒、若香水、若眉笔,这是“见得人”的一类。另有“见不得人”的一类:若包着鼻涕的纸;若当票(刚把丈夫的西服当掉,买了一件披风,正在夸口,被你掏出当票,她还能混哉?);若刚接到手,尚未找到机会毁之的情书(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