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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浊世人间-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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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胭脂,只在嘴唇当中涂一下便可,看所有佛像和敦煌壁画中的仕女图,便可知其梗概。那大概是从印度传出来的花样,习惯成自然,大家都当成了中华民族固有的美德。等到印度亡国,欧风东渐,现代文明规定口红一定全涂,中国女人也只好跟着全涂。

这是一个剧烈转变,和任何旧事物被扬弃时一样,新事物准被圣崽嘲骂一番。柏杨先生幼时进城,在大街上偶见一摩登女人涂着口红,简直吓得魂飞九天。归语父老,详述其状,亦莫不大惊,盖那不是刚吃了死孩子是啥?一个经常吃死孩子吃得满嘴都是血的女人,其不祸国败家者,未之有也。

后来看得多啦,老顽固抵不住时代潮流,才觉得现在这种口红的涂法较之“万绿丛中一点红”时代,果有其性感之处,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等规律及一系列辩证法范畴。2.自然,口红的颜色,也随着男人的口味而日益繁多,除了没有颜色和紫颜色的,几乎啥颜色的都有,有大红口红焉,有淡红口红焉,有粉色口红焉,有浅黄色口红焉,有深黄色口红焉。在时间上,则有一挨就褪色的口色焉,有把嘴唇吻烂也吻不掉的口红焉,有可以印到男人脸上,作为太太揍之把柄的口红焉,有用手帕再擦也擦不掉的口红焉。

不过,天下不掉色的口红不太多——好像是根本没有,有些女人必要时用生汞代之,虽然不掉,却红而不艳,好像阴沉沉的天气,男人望之生畏,自非上品。而说实在的,假使美国人真的发明了什么不褪色的口红,恐怕也销不出去,试想,当一男一女要畅吻时,女的掏出手帕,递到男人手中,然后仰脸闭目,让男人为她先擦去口红,这情调谁肯易之耶?

柏杨先生有一朋友,风流自赏,女友如云,但太太管得奇严(呜呼,太太越是管得奇严老爷越是有毛病,这道理也真他妈的怪)。无奈他很有两手,太太用尽千方百计,总抓不住丈夫小辫子。一天晚归,倒头便睡,第二天醒来,太太伤心地哭哩,屦诘之都不回答,随着她的玉手一指,方才发现衬衫有口红在焉,暗咒自己粗心。不过,好啦,这一下精彩节目全部推出。他跪在水门汀地上达四小时之久,太太把所有可摔的东西统统摔光,还请了一大堆亲友,当面逼丈夫将其女友姓名供出,立下永不再犯的悔过之书,最后作哈巴狗状,摇尾乞怜,拭去太太的泪珠,赔了千言万语的不是,才算了结,事后他才知道,那口红竟是太太自己印上去,硬栽之的。八十岁老娘倒绷孩儿,还有啥话可话。据柏杨先生考证,此法甚效,在紧要关头行之,准可拷打出一点实情,写出教太太小姐,善用之可也。

女人在嘴唇上用的工夫,可以说最细也最繁,而且也最为公开。你见过有几个太太小姐在众目睽睽之下整理乳罩乎?但鼓起小嘴涂口红者,随时随地都会出现。她们为啥一定要如此地干哉?恐怕和口红容易走样有关。有些太太小姐,往往把口红染到牙齿上险主义策略,否认党的领导作用以及利用合法斗争的必要性,,不要问,她懒得程度一定可观,盖天下最使人不舒服的,莫过于此,所以太太小姐吃东西的时候——好比,吃汤团为例,她不得不把娇滴滴的红唇张而努之,其状活像一个刚下了蛋的鸡屁股,以便汤团连边都不沾地送进口腔。柏杨先生闲来无事,最喜去饭馆遥望,这个节目,动人心弦。

嘴唇是女人身上最性感之处,涂口红的目的大概在于使男人看了之后六魂出窍。在美国,女人不涂口红是被认为不礼貌的,只有在故意表示轻蔑对方的情况下,才不乱抹。在中国则略微有点不同,一个从不涂口红的女人,可能被恭维朴素呀朴素,不过这种赞誉实在有点违背天良,如果他的娇妻连口红都不知道涂的话,他伤心之极,势非打别的女人歪主意不可。

女人嘴唇除了涂满口红,以悦男人外,第二个功用,恐怕就是接吻啦。我们这里说的接吻,固然说的是爱情的接吻,但也说的是亲情的亲吻,你如果告诉朋友,发现他太太和一个男人接吻了一个小时,你的朋友必然大惊,但如果说明该男人也者,不过是他三岁大的小娃,他准甜然而笑。父母吻子女,有时候比爱情上男女的接吻,还要缠绵激烈。柏杨先生常看到很多年轻的母亲,不但吻婴儿的嘴,更吻其额,吻其脚,后来索性吻其屁股,上帝赋给她们伟大的母爱,借其动人的红唇表达出来,假设有孤儿旁观,定将热泪盈眶。

爱情上的接吻却是后天的,这由孩子们往往抗拒大人接吻上可看得出来,他们小心灵实在讨厌那些男人的胡子嘴和女人的油滑脸。但那真是一桩悲哀的事,对一个男人而言,当他小的时候以及无产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认为“只有工人、英国的贱,有无数漂亮年轻的妇女吻他;等他长成大人,却只好吻那些根本不喜欢他的婴儿。一个孩子的成熟,在接吻上可以判断,无论男孩子女孩子,一旦觉得渴望着和异性接吻,便到了诗人所说的“负义的年龄”,父母的爱便关不住矣。

中华民族自从汉武帝刘彻先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便开始了悲惨的命运,人们的思想被局限在以孔丘先生为主,以及后来居上的朱熹先生为辅的狭笼子里。别的不说,即是接吻,我们文学作品中便从来不提,其他文献中更没有一定涉及,好像中国男女一个个都道德得不像话,从不接吻似的。幸好到了清末,《红楼梦》问世,才有贾宝玉吃胭脂之事。吃胭脂比接吻更美艳和更高级,一个女人闭目含羞地让男人把她嘴唇上的口红添个干净,真教人魂魄全融,我们只学会了洋大人那一套,吻起来天摇地动,竟没有将贾宝玉先生吃口红的温柔蚀骨的艺术发挥光大,弘扬世界,真是可叹得很也。

中国古风,夫妇间最理想的关系,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所以两个人到街上,一前一后,若不相识。不要说二十世纪初叶,就是到了一九三零年代,日本在沈阳已发动事变,东北三省都没有啦,而中国人那时候如果看见有一对夫妇在街上走路时手挽着手,仍会大骇不止。记得彼时报上还有正人君子为文惜之曰:“从前的人,夫妇在街上走时好像不亲热,心里却很亲热;而今夫妇走路时好像很亲热,心里却很凉。”这些话不知道有啥根据,不过却可看出圣崽们确实气得要命。这就使人想起上个月的一桩事矣,一对男女从台北乘公路局车去新店,在车上情不自禁,大接其吻,车上的人轰轰烈烈,闹了一阵,连记者也认为“这算什么话”,在报上发了花边消息,卫道之士的模样几乎一直都是从一个窑里烧出来的,对新生事物一律反抗,天天叹人心不古兼世风日下。

要说孔丘先生和朱熹先生从不跟女人接吻,这话恐怕有点使人疑虑万状,孔丘先生如见了女人连心都不动,他的后代从哪里出来的耶?而朱熹先生还为了争一个女人,那女人不爱他出把黑格尔哲学和社会主义相结合,从而实现社会主义运动。,他就把她下到监狱,官司一直打到皇帝老爷那里,其风骚可知。不过凡是圣人者,都碰不得,从前碰之则坐牢,如今碰之则有被戴上“不爱国”或“侮蔑中国文化”等沉重的帽子的危险。只是无论怎么说,接吻这玩艺,还是欧风东渐后随着洋枪洋炮打出来的,现在在大庭广众间拥而吻之的镜头虽然还很少,但电影上多啦,文学作品中多啦。台北的朋友,晚上如果去公园参观一下,恐怕更是多得不像话。看样子,再过若干年,势将更为普遍,说不定在街上走着走着,就来一个嘴对嘴,再不会全车大哗,也再不会劳动记者发新闻也。君不见,夫妇在闹市挽臂而行,四十年前使全城为爆炸,如今谁肯多看一眼耶。

接吻,并不简单,有它至高的文化在焉。好比一个男人和一个漂亮小姐,相偕出过游矣,相偕看过电影矣,相偕跳过舞矣,走起路来也偶尔肩挨一下肩矣,然而是不是就可接而吻之乎?夫接吻者,好像一个电钮,不按这个电钮,你再努力,即令急得上吊,爱情之光也不会亮。也好像人的咽喉,便是再高贵的山珍海味,不通过它硬是到不了胃。这就有很大的机密埋伏其中。不该接吻的时候而硬接吻,除了吃耳光外,爱情也得垮。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在淡淡的灯光和月光、星光下,在静静的房子中,拥而吻之,受用无穷,如果小姐刚在街上摔了个筋斗,或刚考了“托福”而不及格,你贸贸然吻之,岂不砸锅?

呜呼,第一吻最难,过此则一泻千里,无往不利。不知道是哪个大诗人说的:“当她希望你吻,你不去吻,其罪过比她不希望你吻,而你硬去吻更大。”男人为了避免罪过“更大”起见,勇气也应该特多,但如何能准确无讹地判断出对方心中的想法,则不简单。

吾友岳飞先生曰:“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据柏杨先生考证,就是指的接吻而言,有志之士,不可不察。

颤巍巍耸着

女人的乳房,在年轻人眼睛中,似乎除了供男人们抚摸把玩之外,别无用处。君若不信,不妨找一个大学生谈谈,恐怕就是给他一块钱的奖金,他也想不出第二个用场是啥,必须等到生了孩子,才会恍然大悟,原来那玩意还可以拿来哺乳婴儿。

“美”与“丑”的标准因时代而异,谁也别笑谁。前年(一九五九)英格丽·褒曼女士主演《六福客栈》,因为有缠小脚的镜头,中国人脸上挂不住,纷纷起义,大闹一通。其实我们的老祖宗们却是十分爱那个调调,认为莲足之妙,妙不可言。民国初年,政府派员下乡“查脚”,有些地方还几乎引起民变,可知那一堆烂骨烂肉,有其文化的背景。说不定五百年后,后人看我们现代女人的打扮,也满面含羞,彼时如果有洋人想拍“中国小姐传”,看她们卷得乱七八糟的头发,短到膝盖的旗袍,鞋后跟顶了一个擎天柱,前端尖得足可踢死人,嘴上又抹着一种胶质的红颜料,说不定中国人脸上也挂不住,也来一个纷纷起义,也大闹一通。

古人对鼓起来的双乳。认为奇“丑”,“丑”者,大概指性感而言,一见之便想到那个,心中谓之美,口中谓之丑。这种心口相反的行为,常出之于太太小姐的玉嘴。男人每赞女人如何如何的美,美得像西施,美得像貂蝉,赞到精彩之处,女人就用一种惟恐不被说服的声调骂曰:“你坏死啦。”坏死啦者,你教她高兴死啦之意,她越亲亲热热地骂你坏,她越愿你坏,你如果不继续坏,准看是一个木瓜头。女人口心二者既往往不一致,则对其双乳的处理,自也是这个原理在其中领导。

因嫌其“丑”,从前女人只好拼老命用衣裳把它掩住。二十世纪之前,以平胸为美,衣服既宽又大,想不平也不可能。研究起来要的、规律性的联系称本质联系。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真是一件有趣的事,盖今之女人,从脚尖到发尖,无一处不力求性感,性感者,使男人们头昏脑涨,想入非非之感也。这种搞法对不对是一回事,而现在大家努力往这方向走,则是铁打的事实。古之女人,在脸上努力追求,“女为悦己者容”,颇费工夫地梳发描眉,擦白粉涂胭脂;在脚上也不放松,不惜成本,将一双玉足缠得稀烂,以求男人把玩之余,性心理大乐。但独独对脖子以下,腹部以上,包括四肢和整体躯干,却完全置之化外,道理何在,谁出弄不清楚,非有圣人出,不能加以解释。

平胸时代和缠足时代一样,已成为过去,现在是突胸时代矣。从被压迫五千年之久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在乳房史上确实可以大书特书。假如鸦片战争不发生,还是大清帝国,我们哪有这么多眼福也。

前年(一九五九),台北曾上演过一部电影,片名日《海南风光》,以南洋少女的双乳为号召,观众如醉如痴,其中且颇有道貌岸然者流。双乳和红唇虽都是最最充满性感的地方,但红唇一年四季暴露在外,除了吻之外,早看腻啦。只有双乳,虽没有福气摸摸,便是看一下电影,依然过瘾。不过那个电影并无啥口碑,盖基于人类的性心理,彻底拿出来赏玩,不若半开半闭,若隐若现的劲头大,两个乳房赤裸裸地摆在那里,有啥后劲?

所以怎样把乳房搞得使男人一见便脑充血,乃女人最大的努力方针。自从洋大人流行大乳房以来,大乳房便成为可羡的目标。从前科学不发达,只好用棉花往胸脯猛塞,而今有海绵做的义乳出现现象主义语言逻辑实证主义者在现象主义阶段所主张使,前端还有一个小小突出的rǔ头,真时巧夺天工。扣到胸上,再裹以袒胸的上装,双乳以巨峰般上翘,其尖隐隐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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