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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从台湾流浪到大西北-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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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周俊鸿出示证件,并问我们要到何处去?

我出示了学生证,并讲准备到阿尔泰去。

“到阿尔泰去,你有边境通行证吗?拿出来看一下。”他瞪着双眼,伸着手向我要通行证。

“什么边境通行证?”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在那发愣。

“什么通行证,就是你到边境去必须先到乌鲁木齐公安局办理边境通行证,否则是不能去的。”那位少数民族警察说着不太标准的汉话,并用手比划了半天,我才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周俊鸿的证明和来疆的理由似乎也不是太充足,但他说他当过代课的人民教师。

觉悟很高的少数民族警察同志对我们说道:“教师中也有坏人。你们两个跟我到派出所走一趟。”

于是我们两个曾经代过课的人民教师,便被他带进了老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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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滞留石河子 吉凶难测卜(三)

更新时间2009…5…3 21:09:10  字数:1488

第三节

我和周俊鸿被那个少数民族警察带到老街派出所,进门之后他叫我们先在院内等着,然后他走进所长办公室向所长汇报工作去了。过了一会儿他出来把周浚鸿喊进办公室由所长讯问,而他自已却转身离去。我被撂在这个冷冷清清的小院里,既无人看管也没有人过问,此时我似乎成了一个被他们遗忘的人。

周俊鸿被他们喊进办公室讯问,大约半个小时了还不见人出来。我想会不会是出了什么麻烦,这时我不知道他们要问些什么?更不知道老街派出所将对我们如何处置?

我在院子里待了半天也不见一个人影,不仅无聊而且着急,心中忐忑不安,似乎在等待着他们的宣判。

但我又一想是福不是祸,是祸也躲不过。

俗话说人正不怕影子斜。我一个穷学生出身的流浪汉,原先在口内一没有作奸犯科,二没有什么劣迹,更不是当时要严厉打击的地富反坏右分子。仅仅是家中不幸成为孤儿,辍学后户口迁移到西安不能落户,为了生活孤单一人流浪新疆。然而下了火车还不到三天,仅仅从乌鲁木齐到玛纳斯,又由玛纳斯刚来到石河子老街半天,既没有犯法,也没有违规,莫明其妙地就被‘公安’揪到了老街派出所,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民警同志为什么让我待在这里?到底派出所又要询问些什么?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周俊鸿从所长办公室里被带了出来,让他像我刚才那样站在院中,随后又把我喊了进去。

老街派出所所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族人,听口音似乎是河北人。他让我先坐下,然后问我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什么地方的人?原先在口内都做些什么?为何跑到了新疆来等等?

我态度老实一一作了回答,并把我的高中学生证和从安徽亳县迁移西安的户粮关系都掏出来给他过目。所长似乎比较满意,既没有表态也没有过多地说话,而后就让我又回到了院里。

过了一会儿,听见办公室里打了一阵电话,所长从里面走出来,把那个少数民族警察喊来,吩咐他将我们两个送到石河子收容所。

当时,我和周俊鸿傻乎乎地不了解他们的用意。也不知道收容所究竟是干什么的?更不知道石河子收容所在什么地方?离这里有多远?我们只有听天由命了……

我们提着包,身不由已地跟着民警同志离开派出所,走出老街,顺着通往农八师大院的马路向东南走去。

当我们一行人走到农八师西边的马路上时,看到路西边有一排长长的砖墙泥顶的平房,门掛一白底黑字的牌子,上面写着‘兵团石河子第二绿洲食品厂商店’,有人进出,里面正在营业。

这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新疆时间),我们感到很饿,不知道这位民警同志要把我们送到哪里去?还要走多远?当时我身上还有两三块钱,就是将我们送进劳改队,也会有有人管饭,但进了什么‘队’或‘所’就绝不会有商店供你购买东西即使有钱也没地方花。为何不在这里的商店买点食品充饥呢?

我向周俊鸿讲了我的这一想法,周俊鸿说必须得到‘护送’我们的民警的同意,才能去买。

于是我回过头来向身后的少数民族的民警同志征求意见:“同志能不能让我们去商店买点东西吃?”

他开始有些惊诧,随后有点不悦,最后还是勉强地答应了我的要求。

“只能一个人去,你去吧。要快点!”他不耐烦地说道。

我赶紧点了点头说道:“谢谢了。”

我将手中的提包交给了周俊鸿,转身向路边的商店跑去。

他们二人站在路旁的一棵白杨树下等我。

进了商店,里面购买东西的顾客并不多,我来到一排用土块筑成的柜台前,掏出钱和粮票买了两包名曰‘芳草’的饼干,又买了两瓶汽水。

然后走出商店,回到民警和周俊鸿的跟前。我先让民警同志品尝,他可能是怕有碍‘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规定,因此他表示了拒绝。

于是,我递给了周俊鸿一包饼干、一瓶汽水,我们俩边走边吃着饼干,喝着汽水,在民警同志的‘护送’下,顺着一条两边长满一排排黑榆树、白杨树和柳树的石子路,向石河子的南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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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走进收容所 体验人生关(一)

更新时间2011…7…17 23:56:37  字数:1586

世界人民近些年来纷纷离乡背井,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已达到史无前例的地步……

——联全国人口基金会《世界人口形势报告》

第一节

我和周俊鸿被老街派出所的一个民警带着,走过石河子“指挥部”环形马路,穿过石河子“商业处”,来到荒芜人烟的南郊。我们继续顺着两边遍布卵石、长着许多杂草和荆棘的羊肠小道,朝着南山方向荒凉开阔的戈壁走去。

午后的骄阳似火,炙烤着大地。放眼望去地面被烤得冒起青烟,杂草与蒿稞如同晒焦的干柴,此处连一点生命的迹象也找不到。

我们两个并肩向南缓行,已热得满头是汗,口干舌燥,二人索性把外衣脱掉,搭在肩上,提着小包走在戈壁小道上。

回过头来再看那位民警同志,由于身体肥胖,走起路来显得更加吃力。他的形象比我们也强不到哪里去,只见他把大盖帽摘掉拎在手上,外衣纽扣也全部解开,挺着肚子,袒露着胸怀,照样是热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他一摇一晃地在我们后面走着活像一只旱鸭在摆动。

今天他在老街汽车站门前盘问我们,并向我们索要什么边境“通行证”,目的是在这修正主义大敌当前的时候,必须加强防止投敌叛国的措施。但是我们哪有那东西?于是他不容分辩地将我和周俊鸿带进了老街派出所,经过所长的反复讯问,最终也没有发现我们有什么越轨的行为。为了收场甩掉包袱,他便把我们移交给了石河子“收容所”,无形之中也就将我们两个没有着落的流浪汉,由老街地方上的派出所“引渡”到兵团处置。从而阴差阳错、歪打正着地赶上了石河子地区的单位到“收容所”招收劳力,导致了我和周俊鸿没过几天都成为了一个光荣的生产建设兵团中的“军垦战士”。

世界上的事情真是难以预料。有时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即因祸得福。

让我们始料不及的是,后来竟然应验了老子的名言:“祸兮,福之倚;福兮,祸之所伏”。

我们在烈日炎炎的戈壁小道上走了半个多小时,突然在茫茫的荒野中出现了一个既像古代的城堡,又像旧社会地主庄园的孤零零大院。它东西长大约有百米,南北宽约有七八十米,院墙及房屋都是用土坯或泥土夯筑而成,房屋的后墙作为院墙,上面既没有窗户也没有洞孔,房门一律向里开。房顶均为平顶,在房顶的前后又垒有几十公分高的垛墙,上面还扯有铁丝网。大院的四角筑有高高的岗楼,岗楼上有荷枪实弹的武警在放哨。

我立刻意识到这里是一座警戒森严的监狱。

我和周俊鸿拖着沉重的脚步,跟着那位民警路过监狱朝西开的铁栏杆大门时,看到门口挂着一块足有两米多长白底黑字的木牌,上面写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八师看守所”。透过大门的栏杆,可以看到一些犯人正在院子里放风,有的还带着脚镣,随着走动发出“哗啦……哗啦”响声。

然而民警带着我们并没有停下脚步,向南又走了二三十米,出现了一个与监狱只有一墙之隔,比前者小上一半的院子。仍旧有一个铁栏杆大门,门上也挂着一块白底黑字的木牌,上面写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八师收容遣送所”。

他带着我们两个继续向南走,当走到西墙的尽头又转向东没走多远便来到一处紧靠大院墙壁建造的几间房子门前,这就是农八师“看守所”兼“收容所”领导的办公室和警务人员的值班室。

民警让我们在门口等候,他进屋去办理交接手续,随后他与“收容所”负责人一起出来握手告别,把我们撂到这里算完成了任务,扬长而去。

我和周俊鸿被这里的新领导接收后,叫进办公室又像热剩饭的一样再次被讯问:叫什么名字、多大年龄、什么成份、什么出生、干过什么工作、有无劣迹?等等。讯问完毕,然后登记,便成了他们所里的两个“新成员”。

最后我们被一个年轻的武警带着离开了他们的办公室,又由南面返回到“收容所”的大门。我和周俊鸿被关进了一个鱼龙混杂、形形色色、男女老少皆有的上百人的“收容所”大院里。

从而结束了我进入新疆刚刚三天的流浪生活。随即开始了我在这块陌生、古老、荒凉而又寂寞的戈壁滩上,且失去人身自由被“收容”的生活。

此时是公元一千九百六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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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走进收容所 体验人生关(二)

更新时间2011…7…17 23:57:37  字数:2965

第二节

中国的收容遣送制度始于1951年,经过了几个阶段的沿革。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收容遣送制度主要针对国民党散兵游勇、妓女、社会无业游民等人群,政府通过组织其劳动改造,转化为从业人员予以安置。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三年困难时期,大量灾民背井离乡,涌入城市,收容救济灾民成为一项主要任务。

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流动人口剧增,因贫困而流浪、乞讨的比例减少,开始出现逃避计划生育的人,以乞讨作为生财之道的人,逃婚、逃学、逃债的人等等。为此,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将乞讨者和“其它露宿街头生活无着落的人”列为收容遣送对象。

1991年,国务院发出第48号文,将收容对象扩大到“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经济来源”的“三无”人员。而在执行中“三无”往往变成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三证”缺一不可。这就是说最初的制度设计上,收容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但在特定的历史条例下,它演变成了一项限制公民基本宪法权利的制度。

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现行收容遣送制度的疑问:这个机构到底是干什么的?在这引起众怒的案件中,暴露出现行收容遣送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自愿”与“强制”的界限模糊,使收容几乎变成了一种强制行为。

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收容救助管理办法》(草案),该《办法》的第一条规定:“为了救济、教育和安置和安置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以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特制定本办法”。

有人评论,新《办法》的出台,体现了更多的人性化的色彩,表明了社会的进步。(《乌鲁木齐晚报》记者见证《收容走进历史》)

四十年前,我因户口由安徽亳县迁移西安,当地派出所不给落户。为了生活被迫怀揣户口四处奔波寻找工作,觅求一个栖身之地。自1963年4月2日到6月25日,用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开始由西安到兰州,经宁夏到达茫茫无际的内蒙古乌兰布和大沙漠乌达矿区,投奔老乡帮找工作,结果无功而归。在返回的途中,又从兰州跑到青海西宁,求助在那儿工作的老同学帮助联系工作,但他已调回原籍,结果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回到西安仍然不能落户,无法生存。我只好怀揣户口再次登上西行的列车跑到兰州、嘉峪关、玉门镇,直至最后流浪到我国地旷人稀的新疆。期望能找到工作,有碗饭吃,能以得到一个安身之所。但我从来没想过进监狱或什么收容所。

谁料到刚来新疆还没有三,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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