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第7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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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结无宁岁。臣窃不忍良民受害,愿授臣本州土官知府,流官总理府事,而臣专
备蛮贼,务擒捕殄绝积年为害者。其余则编伍造册,使听调用。据岩险者,拘集
平地,使无所恃。择有名望者立为头目,加意抚恤,督励生理。各村寨皆置社学,
使渐风化。三五十里设一堡,使土兵守备,凡有寇乱,即率众剿杀。如贼不除,
地方不靖,乞究臣诳罔之罪。”帝览其奏,即敕总兵官柳溥曰:“以蛮攻蛮,古
有成说。今莫祯所奏,意甚可嘉,彼果能效力,省我边费,朝廷岂惜一官,尔其
酌之。”
弘治九年,总督邓廷瓒言:“广西瑶、僮数多,土民数少,兼各卫军士十亡
八九,凡有征调,全倚土兵。乞令东兰土知州韦祖鋐子一人,领土兵数千于古
田、兰麻等处拨田耕守,候平古田,改设长官司以授之。”廷议以古田密迩省治,
其间土地多良民世业,若以祖鋐子为土官,恐数年之后,良民田税皆非我有。
欲设长官司,祗宜于土民中选补。廷瓒又言:“庆远府天河县旧十八里,后渐为
僮贼所据,止余残民八里,请分设一长官司治之。”部议增设永安长官司,授土
人韦万妙等为正、副长官,并流官吏目一员。是年,裁忻城县流官,留土官知县
掌县事,亦从廷瓒奏也。十二年,韦祖鋐率兵五千助思恩岑浚攻田州,杀掠男
女八百余人,驱之溺水死者无算。副总兵欧磐诣田州,兵乃解。
嘉靖二十七年,那地州土官罗廷凤听调有劳,命袭替,免赴京。四十二年录
平瑶功,授东兰州、那地州土官职。
庆远领州四。河池,弘治中以县升州,改流官。其东兰、那地、南丹皆土官。
县五,忻城土官。又长官司二,曰永安,永顺。
东兰州,在府城西南四百二十里。宋时有韦君朝者,居文兰峒为蛮长,传子
宴闹。崇宁五年内附,因置兰州,以宴闹知州事,俾世其官。元改为东兰州,韦
氏世袭如故。洪武十二年,土官韦富挠遣家人韦钱保诣阙,上元所授印,贡方物。
钱保匿富挠名,以己名上,因以钱保知东兰州。既而钱保征敛暴急,民不堪命,
拥富挠作乱。广西都司讨平之,执钱保正其罪,仍以其地归韦氏。
那地州,在府城西南二百四十里。宋熙宁初,土人罗世念来降,授世职。崇
宁五年,诸蛮纳土,遂置地、那二州,以罗氏世知地州。大观中,析地州置孚州。
元仍为地、那二州。洪武元年,土官罗黄貌归附,诏并那入地,为那地州,予印,
授黄貌世袭土知州,以流官吏目佐之。
南丹州,宋开宝初,土官莫洪胭内附。元丰三年置南丹州,管辖诸蛮,历世
承袭。元至正末,莫国麒纳土,命为庆远南丹溪洞安抚使。明洪武初,安抚使莫
天让归附。七年置州,授莫金知州,世袭,佐以流官吏目。金以叛诛,废州置卫。
后因其地多瘴,迁之宾州。既而蛮民作乱,复置土官知州,以金子莫禄为之。
忻城,宋庆历间置县,隶宜州。元以土官莫保为八仙屯千户。洪武初,设流
官知县,罢管兵官,籍其屯兵为民,莫氏遂徙居忻城界。宣、正后,瑶、僮狂悻,
知县苏宽不任职。瑶老韦公泰等举莫保之孙诚敬为土官,宽为请于上官,具奏,
得世袭知县。由是邑有二令,权不相统,流官握空印,僦居府城而已。弘治间,
总督邓廷瓒奏革流官,土人韦保为内官,阴主之,始独任土官。
永顺司、永安司,旧为宜山县。正统六年,因蛮民弗靖,有司莫能控御,耆
民黄祖记与思恩土官岑瑛交结,欲割地归之思恩,因谋于知县朱斌备。时瑛方雄
两江,大将多右之,斌备亦欲藉以自固,遂为具奏,以地改属思恩。土民不服,
韦万秀以复地为名,因而倡乱。成化二十二年,覃召管等复乱,屡征不靖。弘治
元年委官抚之,众愿取前地,别立长官司。都御史邓廷瓒为奏,置永顺、永安二
司,各设长官一,副长官一,以邓文茂等四人为之,皆宜山洛口、洛东诸里人也。
自是宜山东南弃一百八十四村地,宜山西南弃一百二十四村地。议者以忻城自唐、
宋内属已二百余年,一旦举而弃之于蛮,为失策云。
平乐,初为县,元大德中改平乐府,明因之。洪武二十一年,广西都指挥使
言:“平乐府富川县灵亭山、破纸山等洞瑶二千余人,占耕内地,啸聚劫夺,居
民被扰,恭城、贺县及湖广道州、永明等县之民亦被害。比调卫兵收捕,即逃匿
岩谷,兵退复肆跳梁。臣等欲于秋成时,统所部会永、道诸军,列屯贼境,扼其
要路,收其所种谷粟。彼无粮食,势必自穷,乘机擒戮,可绝后患。”。从之。
二十九年迁富川县于富川千户所。时富川千户所新立于矮石城,典史言:“县治
无城,恐蛮寇窃发,无以守御,宜迁城内为便。”从之。弘治元九年,总督邓廷
瓒言:“平乐府之昭平堡介在梧州、平乐间,瑶、僮率出为患,乞令上林土知县
黄琼、归德土知州黄通各选子弟一人,领土兵各千人,往驻其地。仍筑城垣,设
长官司署领,拨平乐县仙回峒闲田与之耕种。其冠带千夫长龙彪改授昭平巡检,
造哨船三十,使往来府江巡哨,流官停选。”廷议以昭平堡系内地,若增土官,
恐贻后患。况府江一带,近已设按察司副使一员,整饬兵备,土官不必差遣,止
令每岁各出土兵一千听调。诏从其议。
府江有两崖三洞诸僮,皆属荔浦,延袤千余里,中间巢峒盘络,为瑶、僮窟
穴。江上诸贼倚为党援,日与府江酋长杨公满等掠荔浦、平乐及峰门、南源,执
永安知州杨惟执,杀指挥胡翰、千户周濂、土舍岑文及兵民无算。而迁江之北三,
来宾之北五,皆右江僮,亦时与东欧、西里及三都、五都诸贼相倚附,马多人劲,
俗号为划马贼。常陈兵走岭东,掠三水、清远诸县,还入南宁、平南、武宣、来
宾、藤、贵,劫府库。已而劫来宾所千户黄元举,杀土吏黄胜及其子四人,兵七
十余人,又杀明经诸生王朝经、周松、李茂、姜集等,白昼劫杀,道绝行人。隆
庆六年,巡抚郭应聘、总督殷正茂请讨。诏总兵官李锡督军进剿,并调东兰、龙
英、泗城、南丹、归顺诸土兵,而以土吏韦文明等统之,攻古西、岩口、笋山、
古造及两峰、黄洞等寨,斩获贼渠,余党窜入仙回、古带诸山,搜捕殆尽。乃移
檄北三、北五,趣其归降。峒老韦法真同被掳来宾、迁江民蒙演等诣军前乞降,
许之,乃定善后六策以闻。初,荔浦之峰门、南源,修仁之丽壁,永安之古眉诸
巡司,为诸僮所夺。至是议改土巡检,推择有才武者,给冠带管事,三载称职,
始世袭。
万历六年,北山蛮谭公柄挟毒弩,肆伤行旅,每一出十百为群。自杀黄胜后,
复聚党以三千人出仚凤山、龟鳖塘,与河塘韦宋武傍江结寨。时义宁、永宁、
永福诸僮群起,相杀掠,道路不通。会咘咳寨蓝公潺执土吏黄如金,夺其司。
巡抚吴文华檄守巡道吴善、陈俊征永顺白山兵及狼兵剿之,平横山、咘咳诸巢。
诸瑶请还侵地及所掳生口,愿输赋为良民,遂班师。
右江十寨,隆庆中,总督殷正茂击破古田,即以檄趣八寨归降,得贷死。于
是寨老樊公悬、韦公良等踵军门上谒,自言十寨共一百二十八村,环村而居者二
千一百二十余家,皆请受赋。右江兵备郑一龙、参将王世科,谓十寨既请为氓,
当以十家为率,赋米一石。村立一甲长,寨立一峒老,为征赋计。而以思古、周
安、落红、古卯、龙哈立一州,属向武土官黄九畴;罗墨、古钵、古凭、都北、
咘咳立一州,属那地土官黄旸;皆为土知州。已,移思恩守备于周安堡,而布
政使以为不便,总制乃议立八寨为长官司,以兵八千人属黄旸为长官,黄昌、韦
富皆给冠带为土舍,亦各引兵二百守焉。久之,十寨复聚党作乱,据民田产,白
昼入都市剽掠,甚至攻城劫库,戕官民。总制刘尧诲、巡抚张任急统兵进剿,斩
首一万六千九百有奇,获器仗三千二百,牛马二百三十九。帝乃升赏诸土吏功,
复分八寨为三镇,各建一城,而以东兰州韦应鲲、韦显能及田州黄冯克为土巡检,
留兵一千人戍之。于三里增建二堡,自杨渡水为界,垦田屯种,给南丹卫,通道
庆远、宾州,使思恩、三里联络不绝,于是右江十寨复安辑输赋。
三十二年,桂林、平乐瑶、僮据险肆乱,杀知县张士毅,焚劫无虚月。总督
应槚檄总兵官顾寰督兵进剿,擒斩四百八十四,俘获男女三百四十,牛马器械
甚众。守臣以捷闻,并上佥事茅坤、参将王宠、都指挥钟坤秀、参政张谦、百户
吴通等功状,各升荫有差。
平乐界桂、梧,西北近楚,清湘、九嶷,郁相樛结。东南入梧,溪洞林箐,
多为瑶人盘据。自数经大征后,刊山通道,展为周行,而又增置楼船,缮修校垒,
居民行旅皆帖席,瑶、僮亦骎骁驯习于文治云。
梧州,汉之苍梧郡也。元至元中,改置梧州路。洪武元年,征南将军廖永忠、
参政朱亮祖等既平广东,引兵至梧州境。元达鲁花赤拜住率官吏父老迎降,亮祖
驻兵滕州。于是浔、贵等州县以次降附。二年并南流县于郁林州,普宁县于容州,
并藤绵皆隶梧州府。四年置梧州守御千户所。二十三年置容县守御千户所。
广西全省惟苍梧一道无土司,瑶患亦稀。万历初,岑溪有潘积善者,僣号平
天王,与六十三山、六山、七山诸瑶、僮据山为寇,居民请剿。会大兵征罗旁不
暇及,总制凌云翼檄以祸福,积善愿归降输赋,乃贷其死,且以其子入学。议者
谓七山为苍、藤信地,六山为容县、北流中冲,北科为六十三山咽喉,怀集为贺
县诸村出入之所。因立五大营,营六百人,合得三千人,设参将及屯堡三十治焉。
而怀集瑶贼,在正德中已雄据十五寨,环二百余里,为州县患。官军屡讨之,归
降,然盘互如故,往往相结诸峒蛮劫掠,杀百户朱裳及把总罗定朝,村民畏之,
东西走匿。都御史吴善檄总兵戚继光征兵于罗定、泗城、都康诸土司,分五道,
命参将戴应麟等击金鸡、松柏诸寨,斩渠魁,抚四百余人。时郁林瑶亦桀骜,数
纠诸生瑶破诸村寨,入寇兴业县。兵巡道副使王原相告于总制,调兵击破之,诸
瑶悉平。
浔州,江曰浔江,东城门曰浔阳,郡名取焉。洪武八年,浔州大藤峡瑶贼窃
发,柳州卫官军擒捕之。二十年,知府沈信言:“府境接连柳、象、梧、藤等州,
山溪险峻,瑶贼出没不常。近者广西布政司参议杨敬恭为大亨、老鼠、罗碌山生
瑶所杀,官军讨之,贼登岩攀树,捷如猿狖,追袭不及。若久驻兵,则瘴疠时发,
兵多疾疫,又难进取,兵退复出为患。臣以为桂平、平南二县,旧附瑶民,皆便
习弓弩,惯历险阻。若选其少壮千余人,免其差徭,给以军器衣装,俾各团村寨
置烽火,与官兵相为声援,协同捕逐,可以歼之。”帝以蛮夷梗化,夙昔固然,
但当谨其防御,使不为患。如为寇不已,则发兵讨之,何必团寨。
永乐三年,总兵韩观奏桂平县蛮民为乱,请发兵剿捕。帝命姑抚之,勿用兵。
宣德四年,总兵山云讨浔、柳二州寇,并诛从寇二千四百八十人,枭首境上。七
年,云奏斩获桂平等县蛮寇覃公专等首级数。帝顾左右曰:“蛮寇害我良民,譬
之蟊贼害稼,不可不去。然杀之过多,亦所不忍。虽彼自取灭亡,朕自以天地之
心为心也。”九年,云奏浔州等处蛮寇劫掠良民,指挥田真率兵于大藤峡等处,
前后斩首九十六级,归所掠男妇二百三人。
正统元年,兵部尚书王骥奏:“桂平大藤峡等处蛮寇,攻劫乡村。因调广东
官军二千人,今已逾年,军器衣装损坏,宜如贵州诸军例,予践更。”从之。二
年,山云奏:“浔州府平南等县耆民言:‘大藤峡等山,瑶寇不时出没,劫掠居
民,阻绝行旅。近山荒田,为贼占耕,而左、右两江,人多食少,其狼兵素勇,
为贼所惮。若选委头目,屯种近山荒田,断贼出没之路,不过数年,贼徒坐困,
地方宁靖矣。’臣已会同巡按诸司计议,量拨田州等府族目土兵,分界耕守,即
委土官都指挥黄竑领之。遇贼出没,协同剿杀。”从之。七年,瑶贼蓝受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