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第3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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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其渐作乎?宝石废矣,又闻有戚里不时之赐,珍玩其渐崇乎?《诗》云‘靡不
有初,鲜克有终’,愿陛下以为戒。”帝嘉纳之。
先是,昺以雷震孝陵柏树,与同官劾大学士刘吉等十余人,给事中周纮亦与
同官劾吉,吉衔之。其冬,昺、纮奉命阅军,军多缺伍。两人欲劾奏守备中官蒋
琮,琮先事劾两人。章下内阁,吉修隙,拟黜之外。尚书王恕抗章曰:“不治失
伍之罪,而罪执法之臣,何以服天下!”再疏争,言官亦论救。乃调昺南京通政
司经历,纮南京光禄寺署丞。
久之,昺用荐迁四川佥事。富豪杀人,屡以贿免。御史檄昺治,果得其情。
寻进副使。守备中官某将进术士周慧于朝,昺擒慧,论徙之极边。岁余,引疾归。
环堵萧然,拥经史自娱。都御史王璟以振荒至,馈昺百金,坚拒不得,授下户饥
民粟以答其意。知县丁洪,昺令铅山所取士也,旦夕候起居,为具蔬食。昺曰:
“吾诚不自给,奈何以此烦令君。”卒弗受。炊烟屡绝,处之澹如。及卒,含敛
不具,洪为经纪其丧。
宋端仪,字孔时,莆田人。成化十七年进士。官礼部主事。云南缺提学官,
部议属端仪,吏先期泄之。端仪曰:“启事未登,已喧众口,人其谓我干乞乎!”
力辞之。已,进主客员外郎,贡使以贽见,悉却不纳。
初在国学,为祭酒丘濬所知。及濬柄政,未尝一造其门。广东提学缺,部以
端仪名上,濬竟沮之。濬卒,始以按察佥事督广东学校。卒官。
端仪慨建文朝忠臣湮没,乃搜辑遗事,为《革除录》。建文忠臣之有录,自
端仪始也。
赞曰:明初重监司守牧之任。尚书有出为布政使,而侍郎为参政者,监司之
入为卿贰者,比比也。守牧称职,增秩或至二品。天顺而后,巡抚之寄专,而监
司守牧不得自展布,重内轻外之势成矣。夫赋政于外,于民最亲。李昌祺、陈本
深之属,静以爱民,况钟、张昺能于其职。所谓承宣德化,为天子分忧者,非耶?
周新、陈选,冤死为可哀。读张褧书,又以见公正之服人者至,而直道之终不泯
也。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
○尹昌隆耿通(陈谔)戴纶(林长懋)陈祚(郭循)刘球(子钺
釪)陈鉴(何观)钟同(孟玘杨集)章纶(子玄应)廖庄倪敬
(盛灊等)杨瑄(子源盛颙等)
尹昌隆,字彦谦,泰和人。洪武中进士及第。授修撰,改监察御史。
惠帝初即位,视朝晏。昌隆疏谏曰:“高皇帝鸡鸣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
而临百官,故能庶绩咸熙,天下乂安。陛下嗣守大业,宜追绳祖武,兢兢业业,
忧勤万几。今乃即于晏安,日上数刻,犹未临朝。群臣宿卫,疲于伺候,旷职废
业,上下懈弛。播之天下,传之四裔,非社稷福也。”帝曰:“昌隆言切直,礼
部其宣示天下,使知朕过。”未几,以地震上言,谪福宁知县。燕兵既逼,昌隆
以北来奏章动引周公辅成王为词,劝帝罢兵,许王入朝。设有蹉跌,便举位让之。
若沈吟不断,进退失据,将求为丹徒布衣且不可得。成祖入京师,昌隆名在奸臣
中。以前奏贷死,命傅世子于北平。
永乐二年册世子为皇太子,擢昌隆左春坊左中允。随事匡谏,太子甚重之。
解缙之黜,同日改昌隆礼部主事。尚书吕震方用事,性刻忮。当其独处精思,以
手指刮眉尾,则必有密谋深计。官属相戒,无敢白事者。昌隆前白事,震怒不应;
移时又白之,震愈怒,拂衣起。昌隆退白太子,取令旨行之。震大怒,奏昌隆假
托宫僚,阴欲树结,潜蓄无君心。逮下狱。寻遇赦复官。父忧起复。谒震,震温
言接之。入理前奏,复下锦衣卫狱,籍其家。帝凡巡幸,下诏狱者率舆以从,谓
之随驾重囚,昌隆与焉。
后数年,谷王谋反事发。以王前奏昌隆为长史,坐以同谋,诏公卿杂问。昌
隆辩不已,震折之。狱具,置极刑死,夷其族。后震病且死,号呼“尹相”,言
见昌隆守欲杀之云。
耿通,齐东人。洪武中举于乡。授襄阳教授。永乐初,擢刑科给事中,历左
右给事。刚直敢言。尝劾都御史陈瑛、御史袁纲、覃珩朋比为蒙蔽,构陷无辜,
纲、珩已下狱,瑛长官,不宜独宥。又言:骁骑诸卫仓坏,工部侍郎陈寿不预修,
粮至无所受,多损耗病民;工部尚书宋礼不恤下,匠役满,不即遣归,多至失所。
瑛等皆被镌责。当是时,给事中敢言者,通与陈谔。举朝惮其风采。久之,擢大
理寺右丞。
帝北巡,太子监国。汉王高煦谋夺嫡,阴结帝左右为谗间,宫僚多得罪者。
监国所行事,率多更置。通从容谏帝:“太子事无大过误,可无更也。”数言之,
帝不悦。十年秋,有言通受请托故出人罪者。帝震怒,命都察院会文武大臣鞫之
午门,曰:“必杀通无赦。”群臣如旨,当通罪斩。帝曰:“失出,细故耳,通
为东宫关说,坏祖法,离间我父子,不可恕,其置之极刑。”廷臣不敢争,竟论
奸党,磔死。
陈谔,字克忠,番愚人。永乐中,以乡举入太学,授刑科给事中。遇事刚果,
弹劾无所避。每奏事,大声如钟。帝令饿之数日,奏对如故。曰:“是天性也。”
每见,呼为“大声秀才”。尝言事忤旨,命坎瘗奉天门,露其首。七日不死,赦
出还职。已,复忤旨,罚修象房。贫不能雇役,躬自操作。适驾至,问为谁。谔
匍匐前,具道所以。帝怜之,命复官。
历任顺天府尹,政尚严鸷。执政忌之,出为湖广按察使。改山西,坐事落职。
仁宗即位,遇赦当还故官。帝以谔前在湖广颇摭楚王细故,谪海盐知县。迁荆王
长史,为王府所厌苦。宣德三年迁镇江同知。致仕归,卒。
戴纶,高密人。永乐中,自昌邑训导擢礼科给事中,与编修林长懋俱侍皇太
孙说书。历中允、谕德。仁宗即位,太孙为太子,迁洗马,仍侍讲读。始成祖命
太孙习武事,太孙亦雅好之,时出骑射。纶与长懋以太孙春秋方富,不宜荒学问
而事游畋,时时进谏。纶又具疏为帝言之。他日,太孙侍,帝问:“宫臣相得者
谁也?”太孙以纶对。因出纶奏付之,太孙由此怨纶。
长懋者,莆田人。以乡荐历青州教授,擢编修。仁宗初,进中允。为人刚严,
累进直言,与纶善。
宣宗即位,加恩宫僚,擢纶兵部侍郎。顷之,复以谏猎忤旨,命参赞交阯军
务。而长懋自南京来,后至,亦出为郁林知州。无何,坐怨望,并逮至京,下锦
衣卫狱。帝临鞫之,纶抗辩,触帝怒,立箠死,籍其家。诸父河南知府贤、太仆
寺卿希文皆被系。
而长懋在狱十年,英宗立,乃得释。复其官,还守郁林,有惠政。其卒也,
州人立庙祀之。
陈祚,字永锡,吴人。永乐中进士。擢河南参议。十五年与布政使周文褒、
王文振合疏,言建都北京非便,并谪均州太和山佃户。躬耕力作,处之晏然。仁
宗立,诏选用迁谪诸臣,祚在选中。会帝崩,不果用。
宣德二年命宪臣即均州群试之,祚策第一。试吏部,复第一。遂擢御史,巡
按福建。方面大吏多被弹击,禁止和买,闽人德之。还奏白塔河上通邵伯湖,下
注大江,苏、松舟楫,多从往来,浅狭湮塞,请开浚。从之,转漕果便。寻出按
江西。
时天下承平,帝颇事游猎玩好。祚驰疏劝勤圣学。其略曰:“帝王之学先明
理,明理在读书。陛下虽有圣德,而经筵未甚兴举,讲学未有程度,圣贤精微,
古今治乱,岂能周知洞晰?真德秀《大学衍义》一书,圣贤格言,无不毕载。愿
于听政之暇,命儒臣讲说,非有大故,无得间断。使知古今若何而治,政事若何
而得。必能开广聪明,增光德业。而邪佞之以奇巧荡圣心者自见疏远,天下人民
受福无穷矣。”帝见疏大怒曰:“竖儒谓朕未读《大学》耶!薄朕至此,不可不
诛。”学士陈循顿首曰:“俗士处远,不知上无书不读也。”帝意稍解。下祚狱,
逮其家人十余口,隔别禁系者五年,其父竟瘐死。其时,刑部主事郭循谏拓西内
皇城修离宫,逮入面诘之。循抗辩不屈,亦下狱。英宗立,祚与循皆得释复官。
祚再按湖广。以奏辽王贵烚罪有所隐,与巡抚侍郎吴政逮至京,下狱。寻
赦出。时王振用事,法务严峻,祚上言:“乃者法司论狱,多违定律。如侍郎吴
玺误举主事吴軏,宜坐贡举非其人律,乃坐以奏事有规避律斩。及軏自经死,狱
官狱卒罪应递减,乃援不应为重罪,概杖之。一事如此,余可推矣。天时不顺,
灾沴数见,未必非此。”帝是之,以其章示法司。寻改南京,迁福建按察使佥事。
有威惠,神祠不载祀典者悉撤去。久之,以疾归,卒。
祚天资严毅,虽子弟罕接其言笑,独重里人邢量。量博学士,隐于卜,敝屋
数椽,或竟日不举火。祚数挟册就质疑,往往至暮。
郭循,字循初,庐陵人。居官有才誉。既复职,进郎中,以尚书魏源荐,擢
广东参政,有剿寇功。景泰初卒。
刘球,字廷振,安福人。永乐十九年进士。家居读书十年,从学者甚众。授
礼部主事。胡濙荐侍经筵,与修《宣宗实录》,改翰林侍讲。从弟玭知莆田,
遗一夏布。球封还,贻书戒之。正统六年,帝以王振言,大举征麓川。球上疏曰:
帝王之驭四裔,必宥其小而防其大。所以适缓急之宜,为天下久安计也。周
伐崇不克,退修德教以待其降。至于玁狁,则命南仲城朔方以备之。汉征南越
不利,即罢兵赐书通好。至于匈奴,虽已和亲,犹募民徙居塞下,入粟实边,复
命魏尚守云中拒之。
今麓川残寇思任发素本羁属,以边将失驭,致勤大兵。虽渠魁未歼,亦多戮
群丑,为诛为舍,无系轻重。玺书原其罪衅,使得自新,甚盛德也。边将不达圣
意,复议大举。欲屯十二万众于云南,以趣其降,不降则攻之。不虑王师不可轻
出,蛮性不可骤驯,地险不可用众,客兵不可久淹。况南方水旱相仍,军民交困,
若复动众,纷扰为忧。臣窃谓宜缓天诛,如周、汉之于崇、越也。
至于瓦剌,终为边患。及其未即骚动,正宜以时防御。乃欲移甘肃守将以事
南征,卒然有警,何以为御?臣窃以为宜慎防遏,如周、汉之于玁狁、匈奴也。
伏望陛下罢大举之议。推选智谋将帅,辅以才识大臣,量调官军,分屯金齿
诸要害。结木邦诸蛮以为援,乘间进攻,因便抚谕,寇自可服。至于西北障塞,
当敕边臣巡视。浚筑沟垣,增缮城堡,勤训练,严守望,以防不虞,有备无患之
道也。
章下兵部。谓南征已有成命,不用球言。
八年五月雷震奉天殿。球应诏上言所宜先者十事。其略曰:
古圣王不作无益,故心正而天不违之。臣愿皇上勤御经筵,数进儒臣,讲求
至道。务使学问功至,理欲判然,则圣心正而天心自顺。夫政由已出,则权不下
移。太祖、太宗日视三朝,时召大臣于便殿裁决庶政,权归总于上。皇上临御九
年,事体日熟。愿守二圣成规,复亲决故事,使权归于一。
古之择大臣者,必询诸左右、大夫、国人。及其有犯,虽至大辟亦不加刑,
第赐之死。今用大臣未尝皆出公论。及有小失,辄桎梏箠楚之;然未几时,又复
其职。甚非所以待大臣也。自今择任大臣,宜允惬众论。小犯则置之。果不可容,
下法司定罪,使自为计。勿辄系,庶不乖共天职之意。
今之太常,即古之秩宗,必得清慎习礼之臣,然后可交神明。今卿贰皆缺,
宜选择儒臣,使领其职。
古者省方巡狩,所以察吏得失,问民疾苦。两汉、唐、宋盛时,数遣使巡行
郡县,洪、永间亦尝行之。今久不举,故吏多贪虐,民不聊生,而军卫尤甚。宜
择公明廉干之臣,分行天下。
古人君不亲刑狱,必付理官,盖恐徇喜怒而有所轻重也。迩法司所上狱,多
奉敕增减轻重,法司不能执奏。及讯他囚,又观望以为轻重,民用多冤。宜使各
举其职。至运砖输米诸例,均非古法,尤宜罢之。
《春秋》营筑悉书,戒劳民也。京师兴作五六年矣,曰“不烦民而役军”,
军独非国家赤子乎?况营作多完,宜罢工以苏其力。
各处水旱,有司既不振救,请减租税,或亦徒事虚文。宜令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