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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木子美文集-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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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God!”
我以为又猜中了,正激动得有些两眼发亮。
“我以为你会一直这么神奇下去的,我一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你怎么可以猜错呢?”
那一刻,我相当尴尬。
“好吧,你想知道什么?”
“你的电话号码。”
开始他们纠缠半天,没有结果,如今却得来全不费功夫,或许我可以这样认为,游戏本身就是一个陷阱。当然,我完全可以给他们一个虚假的数字或找别的理由搪塞过去,可说实话,他们不讨人厌,还有诱惑你周旋下去的魅力。
我递给David一张小纸片,上面有我的名字和号码。出卖自己如此简单。
David盯着它看了三十秒。如果他饥饿,可能把它想像成一片cookie。
“你在想什么?”
“我要发财了,他们四个要找到你就得贿赂我。”
“真的?”
“哦,我在努力把它背下来,你知道我容易丢东西。”
我们都在紧张地玩着一个轻松的游戏。
我在寻觅那个想见我的人,因为这个个体肯定存在。而他们也在刺探我的偏向,揣测我最感兴趣的是哪位先生,以至不失面子。并且他们相互“掩护”,像炮火中的战友。
Danny给我的印象是平淡的,就是我说的老师。在那之后,他就在争取我的目光,包括我与David对话的时候,甚至他会通过与David窃窃私语吸引我的注意。
“Danny,你是75年的。”
我们的游戏规则是允许一岁误差,所以我还是猜中了。对于Danny,我没有特别感兴趣的话题,那么还是“老师”吧。
“你不认为自己有教师气质吗?”
“如果你说我像运动员,我会更高兴。”
原来如此。
到了Monkey的时候,他还是那么习惯于“我们”的人称用法,所以我们客气地交换了一下关于“我们都想邀请你”的看法。
游戏第二轮规则是:第一轮中没有提问机会的,允许提一个问题,第一轮中发问过的,接受提问。
显然,Richard是迫切地想与我有这晚之后的继续。宝贵的一个提问机会,他问了个愚蠢的问题:
“你能不能给我留下你的地址?”
“不能。”
最后一个问题由Salem提出:“你以前见过我吗?”
他们商量好最后一问要包罗万象的,而Salem总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像刚才那样从我的烟盒里抽出一根Salem,还示意我也抽一根。所以问题的简单出乎我意料。
“没有印象。”
这个回答是真实的,可从口中说出来,居然有些迟疑。
我侧过来认真地看他一眼,有棱角的脸形,倦怠的表情,我希望他会纠缠着再问一个问题,但他真的和Richard不一样。
Salem仿佛看出我的失望,淡然一笑。我不安。
游戏结束。我们离开玻璃房子。那里还有灯光、吧台、酒精,我却感觉荡然无存。
“我可以用车送你一段。”
Salem的声音并不清朗。我们一出来就自然与他们拉开一段。我觉得Salem应该是这个凌晨陪到最后的,应该是的。
Richard走近了,在旁边截了一辆“的士”,拉开车门时,跟他们说着再见,却望着我。
David粗糙地说:“你可以让Salem送你,他有车。”David顶着个篮球,斜搭只书包,依旧那么运动。
Danny挥了个手,Monkey异常平静。
贴着Salem的背。因为雨,我要藏在他的雨披里。马达声响起。
植物清香,这一刻更清晰出现在嗅觉里。这气味是似曾相识的,它从某把精致的、雕花镂空的扇子里散发过。但混合着人的皮肤气味、沐浴露的余香,这植物清香有些奇异。
从背后轻轻抱着Salem的腰,那里没有中年男子的赘肉,年轻真好。
Salem说:“我家就在附近。”我在雨披里,不知道路面的潮湿程度,也无法分辨方向。有时大概是转了个弯,惯性地紧抱一下Salem的腰。
这个整洁、一丝不苟的男人,他开车时感觉是宁静的,走路的样子却带着少年的任性。
Salem的客厅,吊灯华美明亮,沙发上有个灰色大布熊,音响质地不错,流出些轻缓、弥漫的音符。玻璃的椭圆形桌面散着几颗花骨朵形的朱古力。他说他有个妹妹,有时会来玩,今天不在。
Salem的书房,靠边放着几张简易沙发,把它拉到中央,打开,就是床。他看了我一眼,我说:“这不是一张舒服的床。”他把床合起,重新成为沙发。书房的主要内容是电脑和IT方面的书籍。
Salem的卧室,宽敞,带了closet,床的主调是浅绿——春天的睡眠。床前小桌放了份昨天的英文早报。他还来不及阅读。
“换一种音乐吧!”我提议。
Salem从CD架上找出张专辑《流浪》(Bunned)。英国乐队Happy Mondays的第二张专辑,主唱Shaun Ryder是个喜欢享用“肯德基”(乐队称海洛因为“肯德基”)的家伙。
明亮、多彩,掺入一些上世纪70年代的灵歌和60年代的迷幻,旋律支离破碎。
听着一个吸毒歌手的古怪的超现实主义的充斥着毒品俚语和性恐吓的声音,开始我们的Happy Monday。
我平躺在浅绿的床上,又长又肥又薄的白衬衫脱去了,穿着浅绿的IOOI牌子休闲裤和无袖针织背心。其实,春天一样的睡眠与颓废的音乐是多么地不调和。
植物清香掠过鼻子,我出现在Salem的阴影里。
他深蓝色的衬衫解开了上面两粒纽扣,能看见他象牙色的皮肤,银链跟着垂下来。
Salem轻轻用唇碰了一下我的嘴唇,像一个晚安吻,接着,湿润、带着点儿急迫的舌头伸进来了。我吮了一下他的唇,闭上眼睛,寻找着温柔的舌头,它灵巧,骄傲,调皮,稍稍卷起,我轻轻舔着。
“你的舌头很特别,滑润,灵活。”Salem像位Salesman在赞叹少女的珠链。
他开始有些激动地搂住我的双肩,拨开我散乱的棕色染发,从额到颊到唇,顺着尖巧的下巴,吻向我敏感的颈部。我的针织背心、休闲裤、内衣、内裤一件件剥落。春天的颜色褪去了,Shaun
Ryder的歌还在唱。灯灭了。
我的手在他的肩部、胸部、腰部、背部游走,他的皮肤很健康,很光滑,甚至有着孩子的稚嫩,我抚摸着他,身体由清凉变得温润,我很想做一朵怒放的花,很想跟他纠缠,不顾死活地纠缠。
我们的呼吸都变得急促。他揽起我的腰,我的头微微后仰,那感觉像躺在雨天的天台上,望着灰蒙蒙的雨,你的身体像要随时倾斜着,滑落,在下坠中感知着大地、海洋,什么也抓不住。
我渴望一种强悍,黑暗中的坚强。也许会疼痛,也许让人沸腾,也许直到身体不属于自己。
我是Shaun Ryder的一个音乐元素,背叛、执迷;我曾经用烟头烫伤虎口,疤痕还在;我也曾经是一个因为考不到第一名而当着妈妈的面自残,用刀片把双膝盖割得鲜血淋漓的孩子。
可此刻,我只想要一种真实,真实的器官,真实的胀痛,真实的喘息,真实的乏力。
Salem什么都不能给我。无法相信,他激动、他急迫、他剧烈、他喘息,最后却是柔软的。
他伏在我的身体上,我们停止了亲吻、抚摸、纠缠,甚至一度停止了呼吸。我忽然怀疑雨天出来是种幻觉,我并没有打伞,没有淋湿橙色的鞋子,没有和他们做过游戏。只是一直待在室内,听着音乐,等待着睡意的降临,然后爬上床,盖上被子,到梦中去。睡着的夜都是一样的。
Salem从我的身体滑下,起床,开灯,去客厅倒了杯水。
我丝毫没有吃惊。许多人都是不健康的。Salem也不例外。
“我没有感情,在恋爱的年纪到来前就已经不相信爱情。我和所有女人可以上床,但关系不会超过三天。一夜之间我疯狂,我以为爱上了,第二天又把她忘掉。One…night Stand是种理想的方式。它不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任何改变和负担。”
Salem第一次性体验,是跟两个女同学在一起。那时,Salem在西安上大学,是不羁的,让人心疼的坏小子。
一整夜几乎都是独白。有几次,Salem在猛烈地咳嗽,我轻轻拍着他的背。他的侧影好看,像一头受伤的小象困在泥沼中,耷拉着耳朵。我有让眼睛湿润的冲动。终于明白为什么在飘着Blues音乐的玻璃房子里,他看起来倦怠,漫不经心,又适当照顾着别人的情绪。
他没有感情,没有爱过。
一夜无眠。台灯的亮光把浅绿的床烤得慵懒,却缺乏舒适。
天亮时,我赤脚跑进浴室,Salem拿起喷头,把我的头发淋湿,涂上“沙宣”泡沫顺着水,在他的手中和我的身体上漂浮,他的身体贴着我的背,在水声中,俯下头,在我耳垂轻轻咬了一下。我背着手,用手指轻轻划着他的腿,水淌过我的指尖,珠状滴落地面,在带泡沫的水面消失。
Salem仔细地为我擦干头发,用一条蓝色的浴巾把我裹起来。然后为我提来一双大大的拖鞋。
Salem重新穿上那件深蓝色的衬衫,套上一条黑色棉质长裤。对着镜子,涂上“比夫”泡沫,用电动须刨,推动下巴刚长出不长的“草”。
我穿上了又长又肥又薄的白衬衫,站在大大的拖鞋里。看着他。
“你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Salem侧过脸来问。他的眼睛由于睡眠不足而布满血丝。
“你没有名字。你说的。”我回答,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你是她们当中年纪最小的,我有种犯罪感。”
我没有说话,看见了梳妆台上有个精巧的玻璃瓶,写着“檀香”。
“如果你下次在Blues见到我怎么办?”
“如果你跟我Say Hello,我就跟你Say Hello。”
看着Salem打开那个玻璃瓶,在袖口和衣领很讲究地擦了擦。
“你应该擦一点儿在耳后。”
“那是女人,有感情的女人。”
早晨的阳光下,细菌飞扬,我在辨别哪片细菌名字叫“One…night Stand”。

随笔 过桥般从我身上走过

我在窗台上堆满了书,其中一本白色封面,黑色封底,用纷乱而安静的图文讲述一个旅程的白日梦。
开头写道:“我知道自己是有那么一点儿不高兴,我相信或以为每个人都是这样的,然而它追逐着我,像一次童年时缠在凉鞋旁边的一个塑胶袋,丢也丢不掉。”
第一次见他是两年前吧,春末或者夏初,有些凉意,下着小雨。那天,我七拐八拐进了一间酒吧,和许多人喝酒,看一幅幅打在墙上的摄影幻灯,多数是与树与公路有关的,末了,作品的主人奇怪地说:“很久以来,我都深受尾椎骨突出的折磨。”
我从侧面看着他似乎被白恤衫拉长的尾椎骨,很想知道它裸露着突出的样子,但我留在位子上一动也没有动。不是胆小,二十岁以后,我已经不能正确命名爱情了,所以不知道接近他的正确方法。
离开酒吧时,带走他白日梦的书,没有多看他一眼,之后的两年里,没再见过他,几乎忘记了他。
生活一直颠沛着,我像骑扫帚的小女巫一次次划开夜的心脏,更多时候如灰尘颗粒一般浮在空中,游离着,碰撞着,始终不愿放置在没有风的地方,始终有那么一点儿不高兴。
所以真没想到再次见到他居然又是在酒吧,正如没想到在酒吧第一次见到暗恋已久的树熊。
那天,王磊在碟瓦散乱着头发嚎唱:“春天已来了,交配的季节已到了??”全场的女孩子都疯得不可收拾。树熊忽然闪了进来,我大叫他的名字,又要了一支太阳啤挨在他边上坐着。这个成天告诉别人怎么做意大利面条的树熊,不太适应我跟他共用一只烟灰缸,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一口口地喝酒,有些青春残忍。
音乐太吵了,我闷闷地在U型吧台的这端望着那端,正好那端有个长发男人也望着这端。我怀疑只是因为越来越长的刘海让我像只神秘的小乌鸦。
也许我们都习惯了发生点儿什么,固执的眼神开始毫不隐瞒地在一条线上来往,有那么几秒,他来了一个深呼吸,与我对抗下去,正是投我所好的默默燃烧。
就像火车进入隧道的片刻,我看到一个被黑暗包围的车窗从苍白变成彻底的黑暗,他终于抿了一下嘴角,用慢慢的速度合上眼睛。我忽然记起真的在哪里见过这样一个车窗,是本白色封面,黑色封底的书,里面的第一幅作品。
是他?!
我拉了一下树熊:“你认识对面那个男人吗?他是??”我说出一个两年前的那个夜晚知道的名字。树熊愣了愣,朝对面望了几秒:“我不确定,我应该见过他一面,你可以问他啊!” 我真的朝他大叫,他什么也没听清,灿烂地笑着,端着酒杯绕到我们这边来,他的第一句话是:“我可以认识你吗?”我跟树熊面面相觑,原来真的是啊,树熊拍着他的肩膀:“刚刚还问起你呢!”我加了句:“我还记得你的尾椎骨突出。”
这个局面注定了它的戏剧性。坐在树熊和他的中间,我有点儿慌乱,夹杂着伤感的乱。
我在假设:
第一,如果只是我跟树熊在一起,我会从头到尾跟他喝闷酒,就像听令人疲倦的《克莱因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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