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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台北人-第37章

小说: 台北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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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的稚气,以及在安全保护下她那种丝毫未受经验世故与人为修养所沾染的自然行态。让我们看看叙述者如何介绍描写丽儿:

我母亲告诉过我,丽儿是舅妈含在嘴里长大的,六岁大,舅妈还要亲自喂她的奶,惯得丽儿上六年级了,连鞋带都不肯自己系。可是丽儿的模样儿却长得实在逗人疼怜,我从来没有见过那家的孩子生得像她那样雪白滚圆的: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连鼻子嘴巴都圆得那般有趣;尤其是当她甩动着一头短发,咯咯一笑的时候,她那一份特有的女婴的憨态,最能教人动心,活像一个玉娃娃一般。然而她那一种娇纵任性的脾气,也是别家孩子少有的……

这里,“女婴的憨态”数字,表达出作者赋予丽儿这一角色的特殊含义。作者就是要加强暗示,丽儿如同婴儿,洁白无瑕。一般儿童,长到十岁,多少应已沾上了点世俗尘埃——除非受到异于寻常的极端保护。所以丽儿是“舅妈含在嘴里长大的”。后来王雄自杀后,全宅惊动,“只有表妹丽儿,我们瞒住了她,始终没有让她知道,因为怕她害怕”。她之受极端保护,又获一明证。

婴儿般的丽儿,所做的游戏,当然是天真无邪的。譬如她跨骑王雄背上,装做骑马;或戴满一身玻璃珠子串成的项链手镯,手擎两球艳红杜鹃花,在花园草地上跳“山地舞”。这些游戏都带着一种自然的,原始的气味,表露出她的童稚无知。然而,就王雄这方面来说,由于他一心一意攀住童稚的幻觉,居然以四十岁的肉身,学着兽行,让丽儿骑在背上,一同玩耍;或用“黑秃秃的巨掌”,满地捕捉红红绿绿的玻璃珠子,来串项链。这样,实在给人一种滑稽、不调和、甚至怪诞的感觉,难怪连不很敏感的叙述者也觉得他“笨拙有趣”。这种不调和的感觉,从作者几句文字构成的一幅生动画面,有力地传达出来:

王雄也围着丽儿,连蹦带跳,不停的拍着他那双大手掌。他那张大黑脸涨得鲜红鲜红的,嘴巴咧得老大,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来。他们两个人,一大一小,一黑一白,蹦着跳着,在那片红红的花海里,载歌载舞起来。

作者一方面暗示,四十多岁的大人停滞在幼童的心理年龄,是多么奇特,不对劲;另一方面却又为了同样的理由,因王雄拒绝接受现实,而特别同情他,怜爱他。作者对这一个刚从行伍退下来当男仆的王雄,所怀的同情与爱怜,除了从小说语气隐约流露外,特别藉由叙述者在全文中惟一发表主观意见的一大段话传达出来:

我在金门的时候,营里也有几个老士兵,他们在军队里总有十来年的历史了,可是我总觉得他们一径还保持着一种赤子的天真,他们的喜怒哀乐,就好像金门岛上的烈日海风一般,那么原始,那么直接。有时候,我看见他们一大伙赤着身子在海水里打水仗的当儿,他们那一张张苍纹满布的脸上,突然都绽开了童稚般的笑容来,那种笑容在别的成人脸上是找不到的。

这里,叙述者可以说是作者的代言人。“喜怒哀乐……那么原始,那么直接”、“苍纹满布的脸上……童稚般的笑容”等语,主要是针对王雄说的,而“赤子的天真”这几个字,和“女婴的憨态”相同,正是王雄拼命想保存的。同段末尾,叙述者又提到一个在海滨月下拉二胡的老士兵,“使我联想到,他那份怀乡的哀愁,一定也跟古时候戍边的那些士卒的那样深,那样远”。这几句叙述者的主观感触,看似与王雄毫不相干,其实正揭露王雄故事的谜底。王雄自己并不知觉,但他的悲剧,他的那份执着,与“那样深那样远”的“怀乡的哀愁”,有绝对不可分离的关系!

小说里,叙述者和王雄的两三次聊天,显得都漫不经心,在情节发展上好像没什么重要性,然而实际上,却是了解王雄悲剧含义的主要关键。对白总是寥寥数句,但每次都牵涉到“怀乡的哀愁”。一次,使我们得知他少年时在湖南乡下,曾与“白白胖胖”十岁“小妹仔”定亲,而使我们窥知他痴恋丽儿的原由,或部分原由。(这个小妹仔,在老娘要打她屁股时,总躲到王雄身后,所以王雄对她也曾是个“卫护者”。)另一次,使我们得知他的身世:他本在湖南乡下种田,十八岁时,有一天挑谷子上城去卖,一出村子就被人截去打日军,“一混便是这么些年,总也没能回过家”。紧接着又有几句对白,非常重要,因为作者隐约向我们暗示,王雄为什么后来采取跳海方式自杀:

“表少爷,你在金门岛上看得到大陆吗?”有一次王雄若有所思的问我道。我告诉他,从望远镜里可以看得到那边的人在走动。

“隔得那样近吗?”他吃惊的望着我,不肯置信的样子。

“怎么不呢?”我答道,“那边时常还有饿死的尸首漂过来呢。”

“他们是过来找亲人的,”他说道。

“那些人是饿死的,”我说。

“表少爷,你不知道,”王雄摇了摇手止住我道,“我们湖南乡下有赶尸的,人死在外头,要是家里有挂得紧的亲人,那些死人跑回去跑得才快呢。”

显然,当王雄被丽儿舍弃,被“过去”舍弃,他还是不肯接受现实,接受喜妹,而决定回老家“找亲人”去。我上文中提到,这篇小说的叙述者并不明显参与情节发展,他的存在也不明显牵连王雄的命运。但在这次“聊天”中,他却不知不觉地向王雄指示出一条最后的“出路”,因而暗中影响到王雄的命运。

然而我们这个为追寻理想而杀死自己肉身的主角,是否终于找到了他的理想?是否终于找到了他的亲人?不然。这里,我们暂且抛开灵魂存不存在的问题不论。让我们姑且假设,人死后,灵魂真的会去寻找“挂得紧的亲人”。可是,就算王雄的灵魂真的飞回故乡,回到了湖南湘阴乡下的老家,他还找得到白白胖胖的十岁“小妹仔”吗?他还找得到拿着扫把打小妹仔屁股的老娘吗?二十多年已经过去。时间永远不能回溯。即使老娘、小妹仔还活在人间,她们已经不是当年的老娘和小妹仔,永远不能再符合凝固珍藏王雄心底的影像。所以,他是无论如何找不到他们的了。

为了加强暗示这一点,作者让王雄的尸体“被潮水冲到了岩石缝中,夹在那里,始终没有漂走”。也就是说,作者以王雄尸体夹在石缝,没能漂向大陆的具体事实,来象征他无法找到亲人,来暗示由于时光不能逆流,他根本没法子寻得他的理想。既然无法找到当年的小妹仔,王雄那依然不肯屈服的“灵魂”,就又回到丽儿家的花园,天天夜里浇杜鹃花,呕心沥血,继续卫护丽儿还没失去的“童真”。我们注意到,叙述者去认尸时,王雄的尸体已腐坏不堪,只有他的手掌出奇地没有变形。作者以此暗示,王雄虽然身死,灵魂仍不屈服,既抓不回小妹仔,他还要用他那双“巨掌”,灌溉杜鹃花呢!

我已提到,我们读者可从这篇小说的客观叙述,处处拾得叙述者本人没有体会到的神秘含义,而听到作者的弦外之音。这个戏剧故事的结尾,便是一个好例子。篇尾二段,写的是王雄自杀约一年后的情景。丽儿的母亲,自从家里发生“那桩不吉利的事情”,就失去健康,夜夜失眠。她悄悄对叙述者说:

“天天夜里,我都听见有人在园子里浇水的声音。”

对此,我们这个大专毕业的年轻叙述者,当然有十分理性的,合乎逻辑的解释:“母亲说过,舅妈是个神经极衰弱的女人,一辈子专爱讲鬼话。”然而,读者读到此,又紧接着看到满园杜鹃花异样盛开的情形,就会隐约觉出作者另有含义,事情并不似叙述者的解说那样简单,那样能够理喻。事实上,这里“魂兮归来”的暗示,早在小说开端就有了准备。在全文第二段,叙述者就说过:

王雄之死,引起了舅妈家一阵骚动。舅妈当晚便在花园里烧了一大叠纸钱,一边烧,一边蹲在地上念念喃喃讲了一大堆安魂的话。

先是舅妈在花园里烧纸钱“安魂”。于是灵魂归来,安定在花园,卫护丽儿的童真。前面后面,很巧妙地相对呼应。另有一点很值一提,即有关杜鹃的一则古代神话:按《说文》,古蜀王,望帝(杜宇)淫其相妻,惭,亡去,化为杜鹃鸟。春天来时,杜鹃哀鸣泣血,其血化为杜鹃花。白先勇显然取用这一典故,将其神秘含义揉入小说内,暗示王雄和杜宇一般,由于“情”的执着而魂兮归来。又,根据辞海,杜鹃(鸟)“鸣声凄厉,能动旅客归思,故亦称思归、催归”。这和王雄的“怀乡的哀愁”也暗中吻合。

作者这一类的“弦外之音”,此起彼落,在全篇小说里回旋颤荡,等待知音者之聆听品赏。例子不胜枚举。丽儿考上中学后,头一天准备上学,穿上一身笔挺的童军制服,神气十足,“顷刻间,她好像长大了许多似的,俨然是一副中学生的派头了”。王雄推三轮车出来,一眼看到她,“好像猛吃了一惊似的,呆望着丽儿,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必须等到丽儿“猛推了一把”,他才走动,可见他发呆的程度。这里,叙述者的意思,不过是说丽儿的模样和平日不同,使王雄吃了一惊。然而细心的读者会感觉到,王雄这种可以说是“震惊”的反应,并不是丽儿打扮和平日不同这么一件小事,可以刺激引起的。初读时,我们不易领会,但再读三读时,我们就会了解,王雄之所以猛吃一惊,是他猛然之间发现丽儿长大,突然她不再能十分符合凝固在他心中的“小妹仔”的影像了。果然不久她真的开始摆脱他。丽儿一天长大多少,两人间的距离也就增加多少。作者用丽儿拒坐三轮车上学的事实,来影射她不再需要“宫车”;她已开始伸向尘俗世界,不肯再接受王雄精神上的卫护。

丽儿之开始舒伸向俗世,在小说情节里是埋伏着证据的。入中学之前,她是百分之百的真,百分之百的纯。她的心,如同一块洁玉(“活像一个玉娃娃”),不掺杂一丝尘世的污垢,喜怒哀乐完全出乎自然。她表现的,是天性,而非人性。她对王雄的感情,也不混杂丝毫世俗价值观念,两个人是完全平等的游伴。然而进入中学后,她开始“长大”,像所有身心健全的孩子那样长大。她开始接受俗世的价值观念,因王雄只是一个仆佣而变得看不起他,练习英文时指着他说“Youareadog”。又因王雄长相丑陋(“像一头大猩猩”),怕被人笑话,而拒绝他的保护。

丽儿脱离王雄后,王雄变得格外沉默,孤独徘徊花园内,完全退缩到自己里面去了。他不修边幅,“满脸的胡子渣,头发长出了寸把来也没有剃,全头一根根倒竖着,好像个刺猬一般”。把根根头发倒竖的头颅,喻为“刺猬”,诉诸视觉,异常生动。但作者亦存心用“刺猬”这个意象,影射王雄的心理状态。刺猬是极端孤独的动物。极端内向的动物。它素食,不侵犯别的动物,但受到重大威胁时,会为了自卫而冒死反伤威胁者。在这样一个看似平易无奇的意象里,作者暗示出王雄当时的绝对孤独,并隐约预示王雄对喜妹威胁的反攻。

然而这篇小说的首要意象,是舅妈家的那个大花园。我们注意到,故事情节多半在这个宽敞的花园里进展。一开头,作者即通由叙述者向我们交代说明,舅舅生前是做大生意的,死时留下了一大笔产业。所以我们不会觉得奇怪为什么在人口拥挤的台北市,舅妈母女居然住得起这么一幢“三百多坪的大花园洋房”。让我们看看这大花园大致是什么样子:

舅妈家的花园十分宽敞,新植的草木花树都打点得非常整齐,中间是一块绿茸茸的朝鲜草坪,四周的花圃里却种满了清一色艳红的杜鹃花,许多株已经开始打苞了……那丛芭蕉树……

这里的描绘,以及这之后又几次的描绘,使我们看到一个红颜绿色,一尘不染,充满春日朝气的人间天堂,而故事的大半,实际上也发生在杜鹃花开放的春季,值得注意的一点,即作者每每让童稚的嬉笑与纯真的欢乐,弥漫在这春日的花园里,这人间的天堂里。如此,叙述者首次进入花园,“便听到!丽儿一连串清脆滑溜的笑声”。丽儿把王雄当马骑,“乐不可支的尖笑着”。在绿茸茸草地上,丽儿赤足跳山地舞,王雄也一同蹦着跳着,“在刀”片红红的花海里,载歌载舞起来。小说末段,叙述者听了舅妈的“鬼话”,来到花园,发现杜鹃花异样盛开。这时,丽儿正和一群女孩子在园里捉迷藏,“女孩子们尖锐清脆的嘻笑声,在春日的晴空里,一阵紧似一阵的荡漾着”。

这个大花园,在本质上,可比《红楼梦》的大观园。同样彩色鲜艳,同样整齐美观,而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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