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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青莲记事-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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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白风礼数周全,抱拳说:“原来是包公子,多谢公子相助。”
  原庆云哈哈一笑,也不说话。
  
  壁炉也被带了过来,看到我大喜,过来厮磨了许久。
  锦梓说:“先回去再说罢。”便搀我上马。
  曲白风说:“正是,先回我家再从长计议。”
  原庆云千里迢迢赶来救我,不理他我过意不去,可是让我招呼他一起走,又说不出口,一时觉得有些尴尬,僵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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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梓就当看不到这个人,除了刚才向曲白风介绍。
  幸好曲白风好客,说:“包公子和我们一起去舍下歇息吧?”
  原庆云笑道:“如此叨扰了。”便大大方方跟我们去了。
  锦梓脸色如常,也看不出喜怒。
  
  到了曲府,锦梓带来的手下也都到了,小皇帝行踪毕竟暴露了,要一路浩浩荡荡护送回去。
  我私下要塞一万两银票给曲白风,曲家却无论如何死也不肯收,我想想他家经商,以后随便给些便利,也足以赚回这一万两,也便罢了。
  锦梓却说许久未见锦枫,要先去华山探望他才回京。
  我想起这一阵子同锦梓聚少离多,不舍得又分开,想想小皇帝此次公然明路回京,一路要接受官员觐见,也快不了,我们便去趟华山也未必会晚,就笑道:“我同你一起去。”
  锦梓脸上露出一丝喜色,目光温柔地看着我,我也朝他微笑。
  突然原庆云懒懒说:“正好我也要去华山访友,就同你们一路罢。”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忙得很,准备一个重要的topic,唉,我本来第一外语是法语,这个却要用英语做,真是痛苦啊。
昨天刚准备完,最近会更新的。
                  三人行
  打从原庆云很无耻地要做电灯泡以来,锦梓的脸色就没有好过。
  我哭笑不得,只好自己去收拾下要用的物品。我被绑架来,所以身无长物,曲家要送程仪,但锦梓带了钱,我也就推辞了。
  我重新骑到了壁炉的背上,心情很是不错,只有我家壁炉这般英姿飒爽,行走如风又平稳舒服。
  长途跋涉,我心疼爱马,自然不会让它负载两人,因此锦梓就骑了曲家提供的一匹良马,这马虽然也算好马,比起壁炉可就差得远了,连那几匹乌云盖雪也是大大不如。
  因此我便令壁炉放慢了脚步,原庆云也不知哪里弄了匹好马,也能轻松跟上。
  
  锦梓因是一人昼夜兼程赶来的,军中部下没这么快脚程,第二日方才赶到,便由他们护送小皇帝回京。
  小皇帝对这安排很是不满,嘟起小嘴表示委屈,被我教育了一番,让他知道一国之君不能由着性子乱来,最后心不甘情不愿地同意了。
  我看着这孩子不高兴的样子,想起我其实是为了跟锦梓双宿双飞才不跟着皇帝尽忠,不由有一丝丝惭愧。
  不过,我终究要离开他的,这孩子总有一天要自己一个人坐在万人之上,寂寞孤高,享受着人间最大的权力,也承担着天下最重的责任,什么事情都必须他自己做出决断,自己判断,自己掌握,还是少依赖我一些比较好。
  慈母多败儿啊。
  
  于是,我和锦梓,还有很不识相的原庆云同学踏上了探访锦枫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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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角形虽然有稳定性,三人行却绝对是焦头烂额的一件事。
  
  本来已是初春,江南烟华之地,风景很美,我们三人的臭皮囊每个都算得上万里挑一,三人一起鲜衣怒马地出现,回头率不能以寻常计,不时便有什么浣衣妇,采桑女之流给我们抛个媚眼,我们又都春风得意,年少多金,还有什么不痛快的。
  可惜……
  锦梓一直黑着脸,表现出当年冷酷少年的模样儿。
  原庆云倒是完全不在乎,跟我天南地北的狂聊,说得意兴纵横。
  我却要一直偷看锦梓脸色阴晴,不好跟他过于接近。
  
  原庆云看到听众不配合,大概也觉得无聊了,一会儿掏出一个胡笳吹了起来。
  他在胡地待过许久,这胡笳吹得像模像样,颇有苍凉辽阔的意境,我听得很是惊艳了下。
  原庆云因此很得意。
  我怕他得意忘形,加了一句:“好是好,就是悲了些。”
  原庆云对这种“瑕不掩瑜”式的批评完全不介意,继续得意洋洋。
  我怕锦梓吃味,连忙讨好地问:“锦梓,你有何拿手乐器?”
  锦梓还没回答,原庆云已是哈哈大笑:“这小子当年号称是武学奇才,大部分时间都练武了,要说读书可能还凑或,能写两篇文章,琴棋书画可就差得远了。尤其是琴和画,琴是学过两天,不知道弹不弹得出一两首曲子,画是半天也不曾学过。”
  看来当年他们两家交情还真的不错。彼此知根知底,什么老底都能揭出来.
  不过,锦梓还真的是实用主义者,我想的没错。
  锦梓对于原庆云的揭短很不屑,瞥都不瞥他一眼,冷冷道:“我又不做乐伎,这些东西学他作甚?”便拍马越过我们,离原庆云拉开距离。
  原庆云则用眼神表示他觉得锦梓俗不可耐。 
  看来这两人从小就不对盘。
  
  我又好气又好笑,这两人怎么都突然孩子气起来。
  
  投店的时候又是一番情形,锦梓抢先开口要了两间房,原庆云脸色便难看起来。
  但这种立场问题我是要坚决站在锦梓那边的,干脆挽着他手臂表示我对这种安排觉得理所当然,完全不在乎旁人诧异的目光。
  吃饭的时候也很是有趣,原庆云坐下来就先要水晶萝卜糕,我诧异了一下,就看到锦梓黑着脸要了一个爆炒猪肝。
  这两个连对方从小最讨厌的菜也都记得!
  
  吃完饭我就被锦梓拉回房里了,都没来得及看一眼原庆云的反应。
  锦梓这次很直接把我推床上,我抬头诧异地看着他,他就压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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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最近这方面的事不多,倒叫我脸红了。
  锦梓同学表现得异常热情,故意把动静弄得很大,我知道他的用意,心里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待要忍住,又被他折腾得忍不住呻吟出声来,气不过,狠狠掐了他几下。
  锦梓事后一脸正气,伪装不懂伪装得很成功,一点破绽都看不出,害我以为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他就坦然把脸埋在我脖子,搂住我的腰睡了。
  我看着他的睡颜,很少有锦梓比我睡得早醒得晚的时候,所以这副模样我不经常见到。
  忍不住轻轻用指尖画着他的眉心唇角,心中春波一片,荡漾欲碎。
  
  第二天,原庆云脸色很憔悴,眼圈都发黑了,话少了,也沉默了许多。
  我心中有些不忍,但是想想我不忍又能怎样,我爱的是锦梓,这一辈子都要跟锦梓在一起,早已没有资格收留旁人在我心里,爱是两个人的事,如果这点都不能做到,还配说爱吗?
  原庆云是个虽然怪异却很潇洒的人,不会怎样寻死觅活地跟自己过不去,说不定过几个月,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现在这猛药,下得一点都没错。
  我要是态度暧昧,不清不楚,对原庆云才是残忍不负责任的事情,我早已不恨他了,不能这样自私地害他。
  于是,我越发跟锦梓亲热。
  
  这样怪异的气氛持续了好几天,原庆云的话越来越少,脸上笑容越来越难挂住,偶尔也振作一下,作指点江山,兴致勃勃状,迷惑一下我们,叫我们摸不着头脑。可他明显渐渐瘦了。
  即使如此,也还是跟着我们,没有走的意思。
  锦梓连表演都慢慢没兴趣了,有时候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出会神。
  似乎只有我在辛苦忍受这怪异的局面。
  
  还好,过了几天,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这个要命的局。
  这个人昨天傍晚出现的,这样初春时节,依然穿了一袭蓝狐披风,身边一个清秀小童,抱了一张琴,脸依然秀美如好女,眼睛依然温润如玉。
  原庆云看到他就皱起了眉头,说:“你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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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倌微微蹙起他的柳眉,眉目含愁,我见犹怜。
  说来我也半年没见到兰倌,此刻见了,心中倒也有几分欢喜。
  原庆云脸色不好看,兰倌也只是忍气吞声赔笑说:“许久不见你踪影,自个儿气闷,出来走走,不想遇到你们了。”
  这话自然是谎话,他必然是思念原庆云才出来寻找,却不敢这样说,托辞巧遇。
  原庆云冷着脸,正要说什么,我心中不忍,便笑道:“兰倌,许久不见,这次要好好聚聚,同我们一路走罢。”
  兰倌脸上透出喜色来,一闪而逝,又偷偷看原庆云脸色。
  原庆云很不高兴地横了我一眼,我毫不客气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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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叹口气,不说话。
  于是兰倌高高兴兴加入我们的行列。
  
  兰倌很是吃苦耐劳,把书童遣回家去,自个儿动手伺候原庆云饮食起居,宛如家妾。害我直担心锦梓看到原庆云的大爷待遇对自己的境况有所不满。
  原庆云给他买了匹还不错的马,四人一起骑马,这马年岁小,性子烈,原庆云只求速度能赶上我们的行进,却不管马儿好不好驾驭。兰倌早年吃过苦,并不算是身子很好的人,骑这样的马,自然不会好过。
  壁炉走得极稳,我的大腿内侧还磨破了几处呢,兰倌辛苦可想而知,却咬牙忍住,依旧言笑殷殷
  
  四人行和三人行大不相同,很像以前在现代和女友各自携伴同游,四人两对,最是高兴的。
  我甚至多了许多游山玩水的兴致。
  唯一在心里不舒服的,也许只有原庆云。
  感情熬人,别人确是帮不上忙的。
  不管怎样,我们这个旅游团整体气氛还不错。
  
  这一日,投在洛阳一家客栈兼酒楼“醉仙楼”。
  不知道为什么,古代的酒楼大部分都是此类名字,想来和当时商人受教育程度低,创意有限的缘故。
  不过这家醉仙楼在当地却是数一数二,十分有名的大酒楼,地位等同于五星级酒店。
  我们四人要了一桌酒,坐在窗边看街景,洛阳虽比不得江南繁华,却也是个大城,人来人往,热闹非常,衣着也并不大敝旧。
  此时突然进来好几个穿着丝绸长衫,却腰挂宝刀宝剑的青年,引得许多人侧目,他们全然不觉得,犹自高声谈笑.
  其中还有人拿着铁扇和判官笔的.我诧异地盯了几眼,问:“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江湖侠少?”
  锦梓淡淡看了一眼,转过脸去,明显表达了不屑的态度。
  原庆云笑起来。
  
  那几位侠少先是作风雅状吟了几首诗,据我看这几首诗比起我的文采都有点不如,实在愧为古人。
  但是他们互相赞赏了一番,状甚钦慕。
  接着开始谈论自己行侠仗义的往事,这个倒还有点可听性,可惜描述方式流于浮夸。而且大家老是抢着说话,很影响效果。
  我听得头昏脑胀时,他们突然话题一转,开始聊起“楚腰纤细掌中轻”,“醉卧美人膝”的青楼韵事,谁家粉头美貌,哪个红姑娘多情,谁善画,谁善琴,顿时个个兴致勃勃,口沫横飞,从此执著在这个话题上不再换了。
  突然上来一个提着一篮杏花的青衣少女,这时节有杏花可算得上早生,少女又生得清丽,不少人解囊购买,连锦梓也给我买了几支,我朝他笑了笑表示高兴。原庆云看着那女孩儿,轻笑道:“这丫头生得不错,倒挺有点小家碧玉模样。”
  那女孩本来看到我们这一桌大帅哥早已粉面通红,此刻听了他的话低垂着脸跑开了,兰倌只当什么都没听见,想来也习惯了,端的好脾气,若是我,至少也会给他几个白眼,给他点苦头吃。
  那卖花女捂着脸跑开,却慌不择路,一头撞进一个穿着蓝绸长衫的矮胖子怀里。
  那矮胖子一副暴发户模样,后面两个家丁跟着,颇有王老虎的架势,突然一个水汪汪的小美人儿跌进怀里,顿时有“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的惊喜交加,忘却身在何方,只当错走青楼,一把搂住卖花姑娘,淫笑道:“小美人儿,让爷香一个!”说这就要搂住狂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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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花女吓得尖声哭叫。
  人人侧目,却多有敢怒不敢言的表情。
  我皱起眉,正待出面干预,突然那边侠少们中间站出一个人,穿着杏黄|色长袍,背着一把剑,二十左右年纪,面目长得也颇为英俊。
  侠少们坐得稍远,估计正等着小姑娘过去卖花,突然被一个矮胖子出来败坏了兴致,自然很怒。
  况且行侠仗义又是他们的正业,当这个被扶助的苦主还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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