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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铂金se诱惑-第4章

小说: 铂金se诱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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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了,谢谢。”卢修斯将手腕从卢政勋的手里抽了出来,“我来帮你把项圈拿掉吧。另外,不知道我询问一下您的种族,是否失礼?”宠物项圈,只要是主人亲手摘掉,就没什么大不了的。

卢政勋高兴坏了,根本就没听清楚卢修斯问了什么问题,他急急忙忙把头发撸起来,丝毫没觉得自己的动作搭配上外表,是怎样一种逆差。

他在游戏里呆的时间太长了,用游戏时间算,是十二年,现实的两年。那个世界人们不需要虚与委蛇,总是用自己最真实的一面,这让卢政勋的心态已经跟过去的现实有了脱节。

对他来说,一言不合开始扔魔法很正常;一句话不说,也可以因为任务或者敌对种族的出现,立即交上朋友。

同样的,追逐游戏装备和等级的世界里,长得美还是丑他根本不会去在意。

就算长得像一个窝瓜,也不会觉得别扭。

当初创建人物时选的长发,反而让他很怨念:“我一过来,我的装备,就是衣服、首饰、武器全部不见了!你说要是有把刀,把这毛弄短点……哎!刚刚风太大,头发遮眼睛,差点带着你撞到烟囱上,还好还好我的马它活了,自己给绕开了,这里模拟得比全息还真实……你真慢!解开了吗?”

“你从……什么地方过来的?”卢修斯已经解下了项圈,但是他觉得好像发现了一个就算是对他来说也是震惊无比的情况,或者也可能只是他胡思乱想?

卢政勋一脸被踩到痛处的样子:“问这个干嘛?反正我的衣服没了,想回去也回不了。”

他说着话晃了晃脖子,接着,不忙找衣服穿,反而拿起扔在草地上的半截面包和葡萄,一口面包一口葡萄地大吃大嚼起来,还示意卢修斯别客气。

回去?去哪?需要衣服?做成门钥匙的衣服吗?

卢修斯有短暂的犹豫,他知道现在如果要求离开对方根本不会阻挠——卢修斯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魔杖还在对方包里放着呢——但是,如果现在离开,他和这个神秘存在之间的联系也会就此断裂。但是,黑魔王不久前刚刚召唤过他……卢修斯突然想起来了自己刚才就想确定的事情。

他微微侧身,撩起了左臂的袖子,那上边本应该有一个黑色的魔法标记。而主宰他的主人刚刚召唤过他,并且是连续两次招呼他都没有到达的情况下,那么那个标记现在应该是灼热的,而标记周围的皮肤也必定是红肿着的。即使主人已经停止了招呼,但只要轻轻碰触这个标记或者标记周围的皮肤,却依旧会疼痛入骨。

可是现在……不,那标记并没有那些后遗症,实际上,那标记竟然变浅了许多,从深黑,变成了浅灰……

留下!卢修斯瞬间下定了决心,坐了下来,不管这家伙再如何的鲁莽和粗暴。他的力量,他的神秘,都足够铂金贵族冒险。尤其是,在最近几年,黑魔王的理智与谋略和他的容貌一块,因着某种未知的魔法实验,用越来越快的速度消失的情况下。

曾经以为必然的唾手可得的胜利,现在却蒙上了一层不详的迷雾,马尔福家需要一条后路,一条和凤凰社,和邓布利多无关的后路。而眼前的这个意外,谁知道是不是马尔福的祖先送来的机会呢?

“这样的食物,是不是有些太过单调呢?”卢修斯笑着,拍掉了长袍上的草叶和尘土,“不知道我是不是有幸邀请您共进晚餐?”

就在听到“晚餐”时,卢政勋已经不由自主地咽了一口唾沫,动作明显到连喉结的滚动都落在了铂金贵族眼里。

这不能怪他——

游戏里是没有味觉的,吃什么都没味道,他已经有足足两年时间远离酸甜苦辣。

刚刚到手的面包和葡萄,就让他有“这才是美好的生命啊”的感慨,结果,有人嫌它们简陋!

“吃、吃什么?”卢政勋可怜巴巴的,淡绿色的眼睛里却迸射出狼一样的光芒。

之前被绑架,被捆成粽子,被大头朝下的放在马上,卢修斯·马尔福都没有感觉到畏惧,可是此刻,看着那双灼热无比的眼睛,铂金贵族却着实被吓了一跳。不过,这也算是目标达成了吧——大贵族在心里不那么确定的想着。

“比利,准备晚餐,我会在这里和大牙先生共进晚餐。”卢修斯一直知道比利就跟在附近,所以现在正好是用的上他的时候了,随着他的一个响指,比利啪的一声突然蹦了出来,

“小牛排?还是龙虾?”

这次,卢政勋的口水吞出了声。

“你可以不用叫我先生……”还有,是大爷,不是大牙。

不过深知友情脆弱的卢政勋觉得,还是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名为妙,毕竟人家那么真诚,还要请他吃饭,他却说你大爷。

那个小怪物真是神出鬼没的,卢政勋很费解地瞅着小精灵,眼睁睁的看着它“咻”、“咻”、“咻”、“咻”一会消失一会不见,把一件件东西搬来,没多大功夫,就摆出了一整套的桌椅餐具。

好家伙,比他的二连闪厉害多了!

突然的,卢政勋对这个世界的魔法有了兴趣,一心想在吃饭时跟铂金贵族多交流一下,压根儿没想到:既然小精灵这么厉害,为什么卢修斯没有让小精灵带他们回家?

琳琅满目的佳肴被飞快地陈列到洁白的桌布上面,银质餐具里橙色的汤液散发出浓浓的香味。卢修斯这个请客的还没说什么,卢政勋就已经很没面子地大快朵颐起来。

官N代的卢政勋,过去在家里就是小祖宗样的人物,别说什么未来的远大目标,不想去干的事,木一个人强迫他去干,餐桌礼仪?从来不会!

卢修斯就听那边吸溜吸溜、吧唧吧唧的,比交响音乐会还热闹。

“……”面对这么一位客人,原本想要边吃边探听一些消息的铂金贵族,别说张口,就是保持脸上的微笑也成了大问题,只能不断的在心里对自己说:他是魔法“生物”,是“生物”不能用文明的礼仪去要求他!

卢政勋扒着大虾皮,动作熟练无比,在游戏里做梦的时候不知道扒了多少次了……

头一个扒出来的,“叭”的一下扔到铂金贵族还是空着的盘子里。

“你不会是吧?我剥给你好了!快吃!这东西冷了不好吃的。”

看着那个虾,铂金贵族感觉浑身的寒毛都炸起来了,蓝灰色的眼睛有瞬间瞪大了一下,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这么豪放的生物……不愧是以老奸巨猾著称的马尔福,虽然有着短暂的失态,但是很快就就恢复了冷静,他微笑着说:“非常感谢。”但没动刀叉,而是举起了葡萄酒的酒杯,轻轻抿了一口,貌似关心的说,“看来你真是饿坏了,需要再加一些吗?”

卢政勋把桌上的各色美食看了一圈,忽然露出一个可以称之为“腼腆”的笑容:

“够了够了,我的胃口不大。”

“那太好了。”卢修斯像是很夸张的松了一口气,接着笑了起来,仿佛喂饱了这位“大牙先生”也让他非常满足和愉快一样,“因为这个邀请是如此的仓促,和失礼,毕竟在此之前我甚至没有问过您的口味。”

“我?”卢政勋用油腻腻的爪子指着自己鼻尖,“我什么都爱吃,西餐可以,中餐也可以,唔,还是有讨厌的,比如印度咖喱,以前有人从印度飞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点据说很正宗的咖喱,味道很奇怪,不会吃。”

6第六章

西餐?中餐?印度咖喱?虽然并不是十分的确信,但铂金贵族还是明白,这个……应该还是他们这边世界的饮食。至于说飞回来带了正宗的咖喱?卢修斯想起了对方身上的翅膀,他的翅膀能够从印度飞到英国吗?又或者其他的地方?可是在此之前,卢修斯并没见过他的同类,而且……

远在巫师避开麻瓜,建立了自己的国中之国前,精灵、巨龙,乃至恶魔、天使等等强大的魔法生物就已经远离了这个世界,没人知道他们为什么离开。卢修斯一开始以为这个家伙就是从那边,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而跑回来的家伙,可是现在看来,情况好像比他想的更加复杂。

“现在天色很晚了,大牙先生,您要……回家吗?又或者,我有这个荣幸,能够邀请您到马尔福庄园做客?”

虽然刚被黑魔王召唤过,但是对于回到马尔福庄园,卢修斯半点犹豫也没有。毕竟除了好友斯内普,没人能够进入庄园,他依旧能够继续装失踪

谈话算得上愉快——即使谈话不算愉快,卢政勋吃得也很愉快,可这时候一听铂金贵族说要回马尔福庄园,他立即心虚了。

这位要是看到那间书房……不知道还会不会这么好客?

对了!责任在卢修斯,不在他!他翅膀上的毛还少着呢!

卢政勋放下啃了一半的鸡腿,坐正,坐直:“咱们都姓卢,是本家,就不说外话了,你看着比我大,我直接叫你卢修斯行吗?你书房里的羽毛,就是我翅膀上面的,我已经拿了,还有的……在哪?”

卢修斯被弄得更加是一头雾水,晕头转向的。他们俩是本家?可是他不是姓大牙吗?还有看着比他大?抛开这些问题不说,翅膀……羽毛……大贵族顿时有点心虚。

“在我的一位好友那里……”

“能要回来就好,”卢政勋一脸开恩地说:“我吃饱了,现在就回去睡觉会出油肚的,我们找个地方逛逛吧?对了,你没怎么吃,不饿吗?”

卢修斯没说,那根毛八成已经被碎尸万段了。不过对方显然也是回避话题,难道是怕跟他回去又被自己关进笼子吗?卢修斯觉得还是有点理解这家伙的小心的,那么,就继续和他逛逛也没什么不可以,只不过,他需要把自己的容貌遮上:“那么,让我来作为您的向导吧。”

虽然说的气定神闲,然而一般在这个时间,贵族们想要娱乐都是在自家举办舞会或者沙龙,至于跑到外边来的,那些底层的享乐。大贵族从来都是不屑的,也从来都不会去寻找。所以,他所知的地点,也不过是对角巷而已。

一听,是一个只有巫师的地方,卢政勋连说了两个“好”。

大贵族表示要稍等一下,将小精灵叫到了一边,让他把自己的魔杖拿回来,不过如果只是这个问题,他当然不会避开人,主要是他还需要小精灵去给斯内普送信,在保平安的同时,让他在伏地魔那里隐藏自己的踪迹——不过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魔杖此时正在某人的包裹里躺着呢,于是也就错过了要回魔杖的机会。

没想到片刻之后,小精灵眼泪汪汪的回来了,他已经给斯内普送了信,可是,却找不到主人的魔杖:“比利是个坏精灵!比利竟然没法完成主人的命令!比利是个坏精灵!”比利在一颗大石头砸着自己的头。

卢政勋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餐桌边溜达过来,“嘿嘿”一笑:“你的魔杖在我这。”

说着,他把手伸进包裹空间里,拿出魔杖以后不直接交还给卢修斯,另只手又伸进去,掏掏掏,掏出一块微微发着光的绿色石头,一拿出来,就往魔杖上面拍。

铂金贵族被吓了一大跳,可是预料中的撞击声音没有出现,石头消失了!

与此同时,魔杖突然迸射出耀眼的光芒,光芒持续了一秒就恢复原状了,魔杖还是魔杖,看起来没有丝毫不同。

卢政勋仍然没有还回魔杖的意思,解释说:“我带着强化石,给你强化一下,你这还是没强化的,像我的……哎!没了,在没了之前全套衣服和武器都已经强化到顶了,这些强化石就是强化以后剩下的,反正我也没用了,正好给你用吧!”

他一边说着,一边变魔术一样从包裹里一块一块地掏出跟之前一样的石头拍到铂金贵族的魔杖上,一连十五次。

最后一次的石头不太一样,是紫色的,卢政勋的表情也变得认真了很多,不再是看都不看地往上拍,而是用一种纸包的黄色药剂先朝魔杖上面抖了一些,再把那块紫色的漂亮石头拍上去。

耳朵里仿佛有“呯”的一声,耀眼的强光穿透树叶的缝隙,甚至在一瞬间超过了明亮的月光。

卢修斯还没恢复视力,已经听到卢政勋说:“好了,强到顶了,你这个魔杖挺有RP的,一次搞定!”

巫师们都是很珍惜自己的魔杖的,或者说,都是很珍惜自己最初的那一根魔杖的,那是一生中与自己最契合的一根。

结果……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被“大牙先生”这么一通拍拍拍。

卢修斯接过魔杖的时候,真的很想发怒。如果不是他从魔杖上感觉到一阵平稳和舒适的话。至少表面上看,对方所作的对于他的魔杖并没有危害:“刚刚那是什么?”

“强化,”卢政勋这才想起来,他的解释根本没说明问题。

“增加魔法攻击力,我不清楚你们怎么计算,在以前,我的魔法攻击力是可见的,强化到十五,增加三百点。”三百点,是个什么概念,卢政勋想了好一会,才突然想起有一个办法可以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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