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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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狼王一声低啸,似乎在驱赶,恐吓着我。
奇葩了,难道馒头真的猜对了?
我试探着又往前走了两步。
“敖。。”狼王又是一声长啸,狼群猝然而动,化作十几道黑影,向我扑来。
我头皮发麻,转头就跑,路过方才藏身的大石块时,馒头早已不见人影。
尼玛真卑鄙,我暗自问候馒头八辈祖宗,脚下却没有丝毫停留,‘嗖嗖’没用两秒钟,就爬上了数十米高的大树。
狼群围绕着大树不停转悠,有几只甚至试图爬上大树,不过它们并不是猫科动物,没爬两米就掉了下去,只在树身上留下几道深深的抓痕。
我这才放下心来,掏出兜里皱皱巴巴的香烟点了一支压压惊。
过了半晌,狼群并不退去,而是伸着血红大舌,蹲坐在地休息着,好似要把我守死在树上一样。
这可坏了,犬科野狼非常耐饥,在没有剧烈运动的情况下,可以保持十天左右的生命。
我可不行,就算有着树叶充饥,但没有水分吸取,坚持不了多久的。
真尼玛坑爹啊。
就在我诅咒馒头时,突然听见泉眼处一声短暂的狼嚎。
我寻音望去,只见泉眼处,馒头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狼王身前,狼王一声嚎叫还没完成,就软倒在地,双瞳扩撒,委靡无力。
这正是吞噬过程中野兽的症状。
树下的狼群听见狼王呼唤,立即起身往狼王处奔去。
几秒后,它们以至泉眼附近,可馒头依旧没有完成吞噬。
情势危在旦夕,如果馒头不能及时完成吞噬,下场就只有一个,葬身狼腹。
去救援已经来不及,我溜下树,往后退了十几米,等待最后的结果。
第一卷 第二十八章 只争朝夕
就在狼群扑上馒头的一刹那,狼王身上闪出一丝黑气,韵绕上了馒头,化为纷纷扬扬的淡淡黑雾,飘散在四周。
狼群好像很惧怕那层黑雾,急急退下,并且俯首弓腰,神态跟前面对待白毛狼王的一样。
这时馒头动了,他缓缓摆了摆头,额头冷汗直流。
“师叔,我来救你了。。。。”我大吼一声,冲了上去。。。。
刚跑几步,在馒头面前像哈巴狗一样的狼群又恢复了凶相,站起身来对峙着我。
就在我考虑要不要冲上去时,馒头挥手一扬,黑雾随之撒进了狼群。
狼群低嚎着,瞬时乖坐在地,有两只胆小的,竟然转头往树林深处逃去。
馒头应该是成功的吞噬了狼王,只是不知道那片黑雾是什么,狼王难道是靠着黑雾来指挥狼群的?
“师叔,你没事吧?看你危险,我立即赶回救援。。。。”
“别装了,我没事。”
我还没说完,就被馒头打断了话音,不过听他语气倒是不怎么生气。
“***好险,太大意了,这只狼王竟然是变异过的。”馒头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有气无力的说。
“变异?”我想起了馒头的天赋灵魂变异。
“是啊,经过变异的野兽,会比以前强大几十倍。幸亏你师叔我也不是弱者,不然,今天还就栽在这只狼王上了。”
“师叔啊,那片黑雾是什么?”既然他看穿了我的心思,就不能继续装下去,否则会引起他的反感,我故作诚恳的问。
“听说过死亡契约吗?”
“死亡契约?没有,什么东西?”我一脸茫然。
“可以说是一种异术吧,能共享野兽的能力。”
“哇,这么强大?太厉害了。”我胡乱应承着,等待下文。没想到馒头会把这么重要的信息说给我听,当然,我也不认为他已经对我已经推心置腹。有因才有果,推到妹子的后果就是要负责她的后半辈子。
“共享的还有生命。 ”馒头摘下头套,一脸沮丧状,再也没有了前面那种玩世不恭的洒脱。
“共享生命?可是狼的寿命只能活十年左右。”我大吃一惊。这个天赋很厉害,同时也很要命。共享了狼王呼唤,指挥狼群的能力,同时也将馒头的生命绑在了一起。
我乘馒头出神时,偷偷又施了一个灵犀眼。
馒头
境界:兽师境。
生命:3
力量:180
天赋:死亡契约,元气强化,灵魂变异,狼王召唤。
果然,生命降为三年,力量却多少五十点,而且多了一个狼王召唤的天赋。
“哎,当时我正在吞噬狼王元气,虽然有点困难,但成功也是迟早的事。可惜狼群扑了过来,我没有办法,只能用这招了,总比被狼群分尸的好。”馒头长叹一声,盯着地上的狼王说。
“没有办法破解吗?”我这次是真的替他担心,好不容易找个靠山,却是个短命鬼。
“应该有,但是我不知道。”
“这。。。。”
“先不管了,走,带狼群去消灭了警察再说。”馒头说罢,将元气切换在狼王身上。
狼王站了起来,恢复了原先威猛的样子,只不过眼神黯淡许多。它一声长嚎,附近的狼群们纷纷前来听命,不一会,已经聚集了二十多条大小不一的野狼,灰狼。
馒头翻身骑在狼王身上,招呼我也找只狼骑上。狼群在狼王的示意下,对我没有敌意,我找到一只最高大的灰狼,骑了上去。
感觉还行,就是有点矮,行走时,我得微微弓腿。
狼王又是一声嚎叫,率先驮着馒头向林外奔去,狼群逐渐跟上。
到了山谷中,狼群才开始全速前进。顿时,群狼奔腾,呼啸而过,吓得山谷中其它动物四散飞逃,甚至有几只狮子都暂避其锋,悄悄躲过完事。
速度太快了,我顾不上风度,低伏在灰狼身上,紧紧抱住它的脖子。就这,有几次还险些被甩了下去。馒头和狼王本为一体,配合的比较好。只见他稳稳坐在白狼王身上,急速的在山谷中疾奔着,长发飞扬,身后群狼长嚎不断,倒也威风凛凛,气势十足。
太他妈帅了,这才二十来只狼,如果换做千百只虎豹,那场面将是何等壮观!!
半个小时后,我们赶到了幕山脚下。正准备上山时,却见小时满身鲜血,从山上摇摇晃晃的冲了下来。
“小时!怎么会这样?”狼王还没停稳,馒头就飞身而起,迎上小时,搀扶着他问。
小时的awp已经不见,他右手拎着那把黝黑软剑,浑身是血,细看之下,左肩像是被铁锤砸过一般,血肉模糊,白渗的肩胛骨都被砸出裂茬,显然入目。
“那个警察很厉害,感应到了杀机,偷袭了我。不过他也不好过,被我还了一剑。”小时断断续续的说。
“他到底是谁?”馒头猛地回头,原本眯成线的眼睛绷得睁圆,精光绽露,盯着我问。
我没有回答,握住小时的左手,内力缓缓输送了进去。愧疚,懊悔的情绪折磨着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小时只是个孩子,也就十来岁。我什么时候变得折磨无耻了,连个孩子都要利用?
我确实想借小时的手去杀了废柴,但是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小时枪杀底嘉祥时的冷酷,无情,以及馒头的介绍,让我感觉他是个高手,对上废柴应该不会吃亏。而且他的职业是狙击手,一击不中马上撤退,根本不会有什么危险。
我确实没有想到废柴会有如此机警,在江湖人的狙击下,还能反击成功。
“对不起,我没有想到他会厉害到这种地步。”这是我能找到的唯一理由,不是推诿责任,而是真心的自责。
“我不是让你承担责任,而是问他是谁。”馒头怒吼道,他是真的动了杀机。
“他叫费柴,是金城市特种大队队长,也就是以前破获盗墓组织的负责人,拳法很厉害。”
“你怎么会认识他?”
“我抢了他的女朋友,也就是被你下过血蛊的那个女警察。这次我们来云南,就是为了找到你,给严小草解蛊。”我承认了一切。
馒头沉吟半刻,说:“这事不怪你,出来混的,迟早要还。小时既然走上这条路,难免会受伤,会吃亏。但是,你有责任去帮小时报仇。”
“那是肯定,我跟废柴早已结下了死仇。”小时的伤口已经止住了血,但想要复原,必须做手术。我撤回内力,坚定的说。
“走,去杀了这个废柴。”馒头跨上狼王。
“现在最重要的是抓紧时间给小时做手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建议。
“报仇这玩意,只争朝夕!”他头也没有,双腿一夹,狼王呼啸而去。
“等着我们。”我叮嘱小时一声,翻上灰狼,急追馒头。
。。。。。。。。。。。。。。。。。。
“操,这王八蛋真够贼的。”馒头一把拽下头套,扔了出去。
我们一路顺着淡淡血迹追到了山下,只找到几个越野车的轮印。
废柴被小时伤了之后,果断撤退了。
“费柴?这般手段,心智的江湖人,怎么会去混一个特种队队长呢?”馒头琢磨着废柴的来历。
“我本来以为他只有20岁左右,但见了你们之后,就不敢确认他的年龄了。他身体很强壮,有点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感觉,很耐打。武功是拳法,很普通很直接的一拳,看似不出奇,但很难招架。我有个画门的朋友,以身法见长,却还是躲不过他的拳头。他的左拳不经常用,但威力很大,能抵挡我们的指风。”我努力回忆着废柴的特征,希望能弥补下自己的过错。
“擅长防御的门派太多,没办法确认,拳头能抵挡指风的高手也不少。不过这很普通很直接的一拳就值得琢磨了。据我所知,这样的拳法,只有佛门的血手印。”馒头一样一样分析说。
“血手印?佛教能有这么邪乎的武功?”我印象中的佛教武功,什么如来天王拳,罗汉棍,金刚掌之类的都是很正义的名字,血手印倒像是邪教武功。
“佛门跟佛教完全是两个概念。真正的佛教,根本就不算江湖人,他们不问俗事,只在乎修身自持。佛门则是由佛教的一些败类组成,头顶挂个佛字整日骗钱骗女人。”看样子馒头很是看不起佛门,愤愤的说。
“真正的佛教不管这种有损自己名声的事吗?”我还是不理解。
“都告诉你了,他们不问俗事的。名声?在他们眼里还不如多敲一下木鱼来的重要。”
第一卷 第二十九章 春城
我和馒头背着小时下了山,在山下会合了米虫他们,一起搭车赶到昆明,先把小时送进了医院进行手术。
票子到位了手术自然很顺利,肩胛骨都碎了,医生还信誓旦旦保证说康复后不会留下什么大的后遗症。
当然,前提是我预先交了一百万的押金。
钱是小龙打过来的,现在兽王马戏团火爆的不得了,每天爆满,遇到节假日,五天内的票都预售完了,小龙建议我说赶紧开分店。
馒头把白狼王留在了那个阴森的树林中,那里有狼群的守护,相对来说比较安全一点。
昆明有着‘春城’的美誉,美丽的自然风光、灿烂的历史古迹、绚丽的民族风情,使它跻身为全国十大旅游热点城市。中国的旅游热点,基本上都是鱼龙混杂,三教五流混生活的首选之地,城里钓鱼的,行骗的比比皆是,尤其是算命的道士特别多。
小时做完手术后,馒头守着,我在街上转悠,试图找到严小草。
她的电话关机,也没有固定落脚点,我只能靠着馒头与血蛊之间的微妙联系,隐隐知道严小草在昆明城的西郊。
大观楼,西山,翠湖,凤凰台都在昆明城西,小草到底在哪处呢?我由着脚步漫无目的的游荡着,不觉意间,踏上了凤凰台。
今天是个大晴天,明媚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行走在山路上,两边的小溪流就像是快活的小姑娘,吟唱着潺潺歌谣,轻巧的流向远方。山腰处被雾气韵绕着,朦胧神秘的凤凰台上,不觉下起的离离细雨被微风一吹,变成了飘渺水雾,把周围的一切都掩饰成美奂美轮的世外仙境。
站在台上,万千风光尽收眼底,隐约的山水似乎也活了过来,就像神秘的海市蜃楼一般,引人遐思。
就在这时,一阵急速而过的旋风把细雨的帷幕撕开条条缺口,我看见了一个纤瘦柔弱的身影站在靠近崖便的铁栏处,她似乎与风雨融为一体,凝固成了一尊雕塑样痴立在最边缘处。
正是小草。
阵阵山风吹来,细雨也停了,小草伸出手去触摸虚幻的风景时,我轻轻的上去从后面抱住了她。
小草竟然没有什么剧烈的反应,麻木的转头张望时,被我吻住了嘴。
她笑了,哭了。
笑的比哭的难看,哭的比笑的开心。
“我真想跳进这空虚幻境中去,似乎,那里有我想要的。”小草紧紧的抱着我,浑身颤抖着,精神已经接近了崩溃的边缘。
“我已经找到馒头了,他同意给你祛除蛊虫,跟我回去吧。”我捧起她有皮无肉,惨白慑人的脸颊,轻轻的说。
“不要安慰我了,今天能看见你,我已经心满意足。”小草迷离的双眼望着我,却是那样的空洞,无神。
被幻境迷惑的,不只是小草的神智,还有金蚕血蛊。
就在我想强行背起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