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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带个悟空混都市-第2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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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着她投降、告饶、或者反抗。

她褪去衣物后,手腕脚腕处用红线系着的四个小铃铛顿时清幽的响了起来。

合欢铃!

以前我就见过它,不过并没有在意,只是猜想是个普通的装饰。自从狐七七那里知道了合欢铃后,我才发现,被老板娘这么随意带着的装饰品,竟然就是狐族至宝,合欢铃。

“今天我要拿走它,它是我母亲的。”我指着在皎白脚腕处的那件可爱小铃铛,淡淡的说。

老板娘转过头,愣愣的盯着我,半响才说:“它不属于任何一个人,只看它合适谁。”

“哼,你的意思是合欢铃就合适你了?”我冷笑道。

“不错,能将生命奉献给合欢术的人,才有资格拥有它。”老板娘淡淡的说,听她的语气,没有一丝愧疚或者是羞耻之心。似乎,在她看来,这种事情是光荣的,理所当然的。

“我没闲心与你讨论这个话题,做你该做的吧,我时间有限。”我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示意她抓紧时间完成那个仪式吧。

向合欢之神祈祷的仪式,也正是我以前偷窥三年的仪式。

正文 公告

中午更新了一章后,小飞就纠结了。

不是纠结于如何收尾,而是许多书友的指责。

他们告诉小飞说,不管别人怎么谩骂,喜欢的是这本书,就算一天一更,只要把故事写好,还是有忠实的书友支持小飞的。

如果现在用一两万字给完结了,他们接受不了,并且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不负责。

我用了一下午时间,来消化这几句话。确实,小飞一介新人,一路磕磕巴巴走来,无论是猫扑,还是d吧,书友们的热情让小飞难以承受。尤其是悟空吧的吧务们,为了悟空,到处宣传,打广告,而且组织有奖书评等等。

小飞就这样完结了,对得起书友吗?说的现实一点,对得起那些磨铁币吗?连我现在吃的,喝的,以及新电脑,都是从大家的磨铁币而来。

小飞本来是想把这本书草草完结了,重新开新书的。但是现在想想,连第一本都没有处理好,怎么能写好下一本呢?

多的都不说了,小飞没有资格要求大家继续看下去,但是,不管有没有人看,小飞都会按照自己的大纲,将这本书写完,让这个故事再完美一点。

不管别人说什么,小飞都会写下去。

就这样。

至于以后的更新就不说了,建议留下的书友晚一天来看,这样就不会跑空趟。

小飞会努力的。

正文 第八章 同床,共战(一)

当修为到达神话境界后,必须要将灵魂献给某个神祇吗?

这是我沉思着的一个问题。

至善把灵魂献给了地府之神、老板娘献给了合欢之神,那么,老爹呢?

还有我,我该把灵魂献给谁?

蛊神?可是,蛊神并没有索求什么,不能称之为献。

从至善和老板娘的状况可以看出,所谓的献祭,其实就是一种利益交换,用自己的灵魂、人格去换取某些强大的力量,或者神的间接帮助。

比如至善,他换来了百鬼的支援,并且自身修为也大为增长,虽然不知道他现在到底得到了多少地府的力量,但肯定的是,非常强大。

再比如沈老爷子,他只需付出一定的生命,就可以换来‘生命的预言’,做到时间静止这种神话故事中才会出现的场景。

现在,我又碰见了一位,合欢之神的奴仆,老板娘雪莲花。

我感应着她在屋内做着熟悉而又神秘的祭拜仪式,不禁有了一丝欲望。

不是情爱的欲望,而是战斗的欲望。

众神赐予的力量,到底有多强大?我想试试!

力量这个东西很奇妙,我把它理解为元气,元气的多少,就影响着力量的强大与否。当继承了妈妈留下的那部分元气后,我就感觉到自己已经进入了巅峰强者的行列,足以与江血云、老板娘、以及藤野家的那些上忍一较高下。

可没想到好事成双,蛊神又自愿抹去自己意识,将元气留了下来。

这时的我,已经抵达了神话境的巅峰状态,真正的巅峰。在人世间,再也没有可以与我为敌的人,至善不行、老爹更不行。至于眼前的老板娘嘛,我真的有信心去征服她,哪怕还不知道合欢之神给了她什么,我自信,她不是我的对手。

我听说过希腊神话中有爱神,却没听说过什么时候又冒出来个合欢之神,想必也是没有神格的野神,正好拿来练练手,感觉下神的手段。

不过话说回来,也就幸亏有着‘后天灵体’的身体,不然,我绝对会被蛊神如浩海般的元气给撑爆了。现在看来,蛊神实际早就有了这个打算,不然的话,也不会在我步入神话、身体基本化虚、后天灵体成形之时选择离去。

蛊神啊蛊神,你真的看好我可以成仙?

希望是仅此而已,我不想回到以前那种任人摆布,虽然表面上人人对我另眼相看、青睐有加,但暗地里,却策划着阴谋的人生。

仪式时间并不长,但老板娘做的很用心,时不时的轻身飞舞,用一种神秘而虔诚的舞蹈来向合欢之神表达自己的忠诚。不一会,她身上香汗淋漓,两颊之上也是绯红一片,在如丝黑发的衬映下,格外魅惑。

是的,就是魅惑。

美丽这个词,已经不足以描述她此时动人的绝世风情了。

陋室,钢铁都市中一间很普通的陋室。

佳人,倾城倾国、正在翩翩起舞的佳人。

陋室佳人,这个桥段如果用在日本风情会所的那些小姐身上,肯定会起到奇效。

我暗想道。

不错,有思想,就说明我并没有被眼前景象所迷惑。

仪式虽然是虔诚的,但老板娘却故意将元气释放出来,带着暧昧的气息,不断的冲击我的情绪,试图让我心神不宁。

这种伎俩,我在花叶、梦萱、甚至是米虫那里,都见识过,又怎么会上老板娘的当呢?太小看我了。

我斜靠在床头,不耐烦的冲浴室喊道:“你以前就知道我的身份吧。”

这个仪式我看过很多次。应该说是整整三年,当时我只是很白痴的以为她在满屋子找东西。可现在看来,老板娘应该是故意给我看的,而且仅仅是正常的仪式,并没有带上魅惑之术,不然,那时的我,根本抵挡不住。

不是根本抵挡不住,是本来就没有抵挡住,还记得当年我心急火燎的去包子铺试探她,被她斥骂。怪不得她当时会那样愤怒,也许在她眼中,被后辈轻浮是件很丢人的事吧。

可是,当时她完全可以杀了我,或者是拉上窗帘。为什么她要继续给我看?而且一看就是三年,日复一日,日日不断。

“是。”她在浴室中仔细的搓洗着自己的身子,每一个部位都不放过,似乎,从淋浴喷头出来的那些清水,可以将她的内心清洗一样。

水,只能洗去尘埃,并不能洗涤灵魂。

我轻轻嗤笑一声,然后又问:“我偷窥了三年,你当时为什么不杀了我?难道只是因为老爹的关系吗?”

突然,我感应到老板娘猛地停下了动作,身子剧烈颤抖起来,那两团桃红的肉峰,更是以一种微妙的频率在抖动着,似乎很愤怒,很委屈。

有隐情!

我脑子急速转动着,想到些什么,故意轻笑着试探说:“难道你是故意的?”

“不要说了!”

老板娘突然嘶吼一声,尖锐的叫声刺得我耳膜生疼。甚至,我感应到了几滴水珠在她眼眶转悠,不知道是泪水、还是清水情水。

她的嘶吼声很大,但是没有扩散到屋外,只是以线状的形式向我袭来。

神话境的强者,几乎可以算作是半神的存在,一念一动间,皆可杀人。

她的嘶吼声,同样可以,只不过,她想杀的人,却是我。

“雕虫小技!”我淡淡的说了句,然后挥挥手,一面无形的元气盾瞬间而成,轻而易举的拦下了那些携带着杀意的声音。

老板娘没有为一击不成而恼怒,她蹲下身子,低着头紧紧抱住双膝,黑色长发如瀑布般遮住了她,好像,这样就可以遮掩住所有的丑陋。

她就那么蹲在浴室墙角,任凭清水击打,一动不动,看起来有些可怜、有些诡异。

“抓紧时间吧,前面就说了,我很忙。”我又挪了挪身子,找了个合适的姿势说。

“抓紧时间?干什么?”她没有动,只是低低的问。

“决定你的命运,或生、或死。”我躺在床上,淡淡的说。

这话虽然听起来有些吹牛,但我觉得自己说的很认真。

许久,才听老板娘幽幽的说:“你获得了蛊神的力量?”

我没有回答,只是冷冷的看着她,或者说感应着她。

老板娘缓缓的站起身来,长叹一声,自言自语般说:“老天真是不公,他努力了上百年,也没有获得蛊神的亲睐,没想到你这小子倒是得天独厚,占了大便宜。”

“老天嘛,它对谁公平过?对我的母亲公平过吗?”我面色平静的说,好像是说别人母亲一样,波澜不惊,情绪没有一丝变化。

老板娘失神了,她闭上眼,面目不住的抽动着。

悔恨?痛苦?还是害怕?我猜测着她此时的心情。

许久,她才缓缓走出浴室,就那么湿淋淋的向我走来。刚刚出浴,被热气呵得有些发红的皮肤看起来像是熟透了的桃子,一触就能碰出水来;偶尔滴落的水珠也带着些许淡淡的香气,让整间居室都变得春色无边,暧昧十足。

不得不说,老板娘确实是个佳人。

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你想要我的命?”她赤裸裸的站在我面前,没有一丝羞愧,很坦然的问。

“你有死的理由。”我此时的心境,很平和,没有动怒,也没有生气,甚至,她赤裸而魅惑的身体在我看来,只是一具死气沉沉,没有一点温度的腐肉。

我敢保证,她那张光鲜的人皮下,一定包裹着腐烂、恶臭、发黑的肉体。

肉黑、血黑、心,更黑。

“那就试试吧,到底谁能要谁的命。”说着,老板娘动手了

她俯下身子,开始解我的扣子。

看着她这般动作,我不由笑了。

善解人意的女人,总是能让人舒心,她知道我要什么,也知道自己擅长什么,所以,我们才能同床、共战。

神话境的女人,尤其是擅长合欢之术的女人,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女人,而是一种天材地宝了。以前我记得馒头说过,他用一个珍贵的蛊虫,才换来与花叶的一夜,由此可见,花门女子是多么的受江湖人欢迎。

我也一样,要杀她,同时还要获得她的精元。

老板娘知道我的心思,所以才有这般动作。

她更不是俯首就擒的人,不管对手多么强大,总要拼一拼的。

她平静的解开我的衣服,褪去裤子,然后熟练的坐了上来,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水到渠成。

当然,这只是表面的。

在我进入她体内时,两人的元气就开始激烈的碰撞了,这次不再是简单的吸取,而是生死之战。

为了复仇,或者是为了更强大,更好的活着。

在这一刻,我迷失了自己。

我跟至善、老爹又有什么区别?一样的不择手段,就连复仇这种光明正大的事,也要牵连上些好处。

可是,我身不由己。

即将要面对老爹、至善,我不得不利用所有可以利用的,给那杆不怎么公正的天平上加点筹码。

活着,谁不想啊。

老板娘想活着,我更不想死。

可不巧的是,我们之间只能有一个可以活下去。

正文 第九章 同床,共战(二)

合欢术,我最先接触的是在花叶那里,她体内可以形成一个熔炉般的元气场,将男女双方的元气相互融合、淬炼,起到滋阴补阳的作用。 当然,如果她想,也可以单向吸取对方的元气,就如在火车上那次,我差点被她吸个气尽而亡。

老板娘身为神话境巅峰强者,虽然实力还未到达高阶,但在合欢术这一方面,已经可以算作是人间至尊了。我跟她交欢很多次,却一直感应不出她是怎么做到的,要知道,元气并不像空气那样,可以随意流动。它必须遵从着一定的线路,或者媒介来达到目的,比如经脉、灵体,以及御兽术、日本上忍的精神类召唤术法等等。

跟老板娘交欢,我就感觉自己的状态已经超脱了肉欲的范畴,那种温暖、惬意的情愫很微妙,也很神圣,一不注意,就会心甘情愿的迷失在其中。

这只是在精神上的迷惑,而在肉体上,各种舒畅的感觉不言而喻,我只需要躺着,便可以享受到皇帝般的待遇,甚至,皇帝可能都没有尝试过这般的美妙乐趣。

老板娘的娇躯虽然在不停的摆动,但这只是给我感官上一些刺激,实际上,所谓的合欢之术,都是在体内完成的。她体内的元气化作清风细雨,如软绵小手、又如豆蔻小舌,轻轻摆弄着,浅尝着那玩意,一刻也不曾歇息。

当初,我被老板娘俘虏时,就是在这个关口一泄千里的,她的这种手段,我真的无法拒绝。

泄,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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