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第1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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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师父那年说我十八,现在过年也就二十了。”小时迷茫的说。
哎,可怜的娃娃啊,连自己的岁数都不知道。不过话说回来还真是如此,他没有父母、没有亲戚、没有户口本也没有身份证,要想知道自己岁数,确实有点困难。就是不知道现在的科学技术能不能但从肉体查出一个人的岁数。。。。。
之所以要知道小时的岁数,我就是验证下自己的那个猜测,老板娘是不是小时的母亲?!而馒头是不是小时的父亲?如果是,馒头为什么要隐瞒真相?
他们三人都是兽族,从血缘上说很有可能。而且老板娘听见小时自幼跟着馒头长大后,那复杂的情绪让我不禁联想翩翩。
虽然馒头修为才是生死境,跟老板娘有着天壤之别,但也说不准老板娘一时按捺不住自己萌动的春意,跟馒头来个一夜情,然后就有了小时。老板娘由于在包子店肩负着什么重任,不能带孩子,所以才让馒头带着小时在外面晃悠。。。。。
“你再想想,馒头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或者是向你流露过什么不一样的感情、态度之类的。”我循循不倦的诱导着小时的记忆。
“特别?除了他想让我故意去送死外,没有什么特别了。”小时黑着脸,说。
“哎,你这娃娃,不要这么武断嘛。说不上馒头是在磨练你,虽然很危险,但他一直在后面悄悄的保护你呢。”我急忙劝道,可不想将来他们父子相认时,会是一种仇敌见面的架势。
“不是武断,是一种本能的感应。我就感应到馒头不怀好意,所以才跟着你下山,借此离开他。”小时很严肃的说。
“嗯。。。。怎么个感应法?你说说。”我对这个说法来了兴趣,小龙就有个天赋叫做‘第六感知’,可以揣摩到别人的心情、想法。。。。。。。
想到这里,我黯然了,揣摩到又有什么用!还不是死在了我的手里。
“很奇妙,我说不出来,但是可以感应到,似乎馒头要将我的血液抽干,然后扔进一个火炉中去。”小时又言之凿凿的说。
“这么详细?”我失笑道。
血液抽干,再扔进火炉去?!如果算命能算这么详细,就成‘大预言术’了。
“真的,我真的可以清清楚楚的感应到。而且这个噩梦也做了好长时间,自从跟了你以后,才好些。”小时见我不信,急了,站起身来涨红着脸强调说。
“好了,好了,我信!你先回去吧,我再考虑考虑。”我敷衍他说。
对馒头有仇恨,我信。毕竟一个小孩子,从小锻炼他的杀人技巧,未免身处在黑暗之中,性情有些阴暗也在常理之中。而且听说有个古老的杀手机构,他们训练新的杀手,最后的一堂课就是要求杀手杀死自己的师父,或者教官。小时对馒头有仇恨,或者是想杀了馒头,这都有可能。但是那个什么抽血、火炉的梦我是说什么也不相信。
如果真的要这样杀死小时,那他们得多大仇啊。
“那我们什么时候去云南?”小时听见我让他离开,不由失望的问。
“哎,对了,你连自己的岁数都不知道,怎么会知道家乡是在云南?”我突然惊醒过来,诧异的问。
“师父说的,他说在云南一个深山老村中捡到我的。”小时回答说。
“哦,行,快了,到时候通知你。”我随便挥挥手,让他出去。
馒头的话也能信?如果他真的杀了小时父母的话,怎么又会告诉小时线索?再说至善那个老王八也在云南等我呢,怎么敢去?
云南,我好像跟这个省份很有缘,火炮的家乡在云南、严小草在云南唤云山入的道门、馒头在云南古墓跟白狼王签订的死亡契约、至善在云南等我、现在,小时又催着我去云南。。。。。。。。
云南,彩云之南,到底有什么呢?
‘叮叮。。。。。’手机响了。
我接起一看,是沈倩倩的手机号。
“方星,你在哪?”沈倩倩问。
“我在家,你们谈判的怎么样?”我问。
“很顺利,刚刚结束新闻发布会。会场有记者问你为什么没有出场,我告诉他们你病了,正在休假中。”沈倩倩笑着说。
“嗯,现在没事了吧?”我又问。
“嗯。。。。。。还有件事。”
“什么?”
“听说有人要请我吃饭,正等着赴约呢。”沈倩倩调皮的说。
“好吧,等着白马王子来接你。”我笑着挂了电话,起身从衣架上抓起外套,走了出去。
不管是为了完成承诺,还是情势需要,现在我都必须跟沈倩倩结婚。大联盟虽然势头强劲,但底蕴还是不稳。投资者都想看到一个稳定、和谐的董事局,这样,他们才可以放下心来跟大联盟合作。
我跟沈倩倩的关系虽然早已公布开,但一天不举行婚礼,大家就一天放不下心来。虽然仅仅是个形式问题,但这个形式,却是大家都很在意的,最起码,可以表现出我的态度来。
结就结吧,米拉和严小草的离去,虽然很痛心,但相对而言,我承受的压力也小了很多,最起码不用再顾忌着米拉的心情、或者是小草的感受。
再说了,我是兽族,不受人间法律管制,多妻制度也很合适嘛。
开车到了和平饭店,沈倩倩早已等在门口。
平日里她不喜奢华,都是素衣淡妆,但今天却浓妆艳抹了一番,烟眉秋目,凝脂红唇,显得别样动人。
今天跟米盟的合作成功,她看起来心情不错,穿着一身休闲装,俏皮的蹦上车,坐在副驾驶位说:“方帅哥,今天怎么这么有兴致啊?”
方帅哥?这是她以前流连风月场所的惯用词吗?
刚认识沈倩倩时,她就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商界精英,以后我们接触过多,她也没有这么随意过,甚至在平日的交往中,还刻意表现出冷漠,自矜的神态。
今天猛地给来了这么一下,我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嗯。。。。帅吗?”我下意识的反问说。
“马马虎虎吧,男人嘛,五官端正,不獐眉鼠目就算是帅哥了。”沈倩倩从小挎包中掏出一张小镜子,检验着自己的妆容是否完好。
“嗯。。。。我咋感觉今天的你跟平时有点不一样啊?”我不由的问了出来。
正文 第125章 另一个沈倩倩
沈倩倩给我的印象,就是有点腹黑、深沉、还有点古板的样子。 这个古板,她可能是仅仅针对我,当时在动物园,她想控制我,所以才刻意表现出这种神态。
“谁都是双面的,我也一样啊,走吧,要请我吃什么?”她满意的将镜子塞进挎包,转头看着我,玩味的说。
本来我是准备来一场烛光晚餐,也好培养培养气氛,以便晚上顺利的拿下她。但是被拒绝了,她说今天是以另一种身份出现在我的面前,不能去那么严肃的地方。
于是,我们去了夜市一条街,从街头一直吃到了街尾,什么臭豆腐、鸡蛋灌饼、羊肉串、小龙虾、肉夹馍的,每样都要了一份,半条街下来,我已经累得走不动路了。
“歇一歇,吃的太多了,感觉肚子都要撑破了。”我捂着肚子,扶着路边一棵柳树,直摇头说。
“夜市不是这样转的,你每样尝一尝就行了,谁知道你这么实在,竟然往饱吃啊。”沈倩倩帮我捶着背,笑话我说。
“不过说实话,味道真的很好吃,吃两口就忍不住了。”我活动了两下腰肢,缓了口气才说。
如果换在前几天,吃再多也不会是这个样子。现在身体不适,那种感冒的症状还没有退去,四肢松软无力,更不要说是指挥着蛊神去帮助消化了。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所以才来夜市吃东西的。”沈倩倩笑着说。
“为什么?”我不由问道。
“因为吃太饱了,就得去消化啊,蹦啊蹦的。”她水汪汪的大眼睛中闪烁着狡黠的目光,拉我上了车。
原来是这样,我看着舞池中疯狂扭动的沈倩倩,恍然大悟。
她带我来了西部钱柜,以前,这里是曲家的产业,还记得在这里跟火炮相逢,跟米拉打架的那情景。不知不觉间,人去物非,当年在一起打架的人,死的死,伤的伤,西部钱柜也变成了大联盟的产业。
想到这里,我不由的端起酒杯喝了满满一口红酒,敬那些死了的、活着的、曾经的兄弟、或者是敌人。
西部钱柜还是那般火爆,舞池中一群少男少女在疯狂的扭动着,时不时还来几嗓子肆意的吼叫,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将心中的压抑发泄出来。。。
是啊,我们才二十岁,这时才是我们的懵动青春。平日里跟那些动辄上百岁的老怪物们打交道,不觉已间,好像自己也变得老成了许多。沈倩倩至少还能来这里放松一下,可是我呢,我想过的日子呢?
猛然间,我发现自己失去了目标,似乎在这种环境下,最能引起内心的那种堕落情绪。
在忽明忽暗的镭射灯光下,沈倩倩惟妙惟肖的身材更是显得凹凸有致,猛然看去,她的身影似乎变成了一条摆动着的游鱼,双手不停的在芊细的腰肢、浑圆的臀部划过,挑动着我的心弦。。。。。当然,同时也挑动了别人。
几个红毛绿发的小混子慢慢向沈倩倩围了过去,在他们眼里,似乎是看到了今晚的香艳猎物。
我苦笑一声,起身向着舞池走了过去。在这种场合,最容易出现英雄救美的事情,可惜,我真的不需要去用这种方式在沈倩倩面前表现。
几个混子嬉皮笑脸的对沈倩倩说着什么,还不时的用身体敏感部位去接触沈倩倩,看来他们这种事情做得已经很熟练了。沈倩倩没有怒骂,只是从晃动的身影间隙中看着我笑。
虽然身体无力,但对付几个小混子还是很轻松的。一把抓过离沈倩倩最近的那个绿毛混子,直接就扔出了舞池,砸碎了舞池边上的几张桌椅。
其他几个混子张牙舞爪的冲了过来,在元气探知下,他们的动作显得那么缓慢,笨拙。我无趣的摇摇头,三下五除二将他们打倒在地后,拉着沈倩倩走出了舞池。
“方星,你好厉害哇。”沈倩倩激动的红着脸,拉着我的手臂说。
“厉害吗?打倒几个小混子也算是厉害?”我坐在自己桌前,疑惑的看着沈倩倩,不知道她今晚演的是哪一场戏。
“当然了,保护女孩子是你的职责,每个女孩子都喜欢这种被人保护的感觉,我也一样。”沈倩倩嘟着嘴,看着我说。
“以你的身份,似乎不需要别人保护吧?在金城市,谁敢打沈家大小姐的主意?”我淡淡的说。
以前的沈家大小姐,今天变成了一副可怜兮兮的邻家小女孩状,我确实有点接受不了。
听见这话,沈倩倩才恢复了些常态,失落的端起酒杯,猛喝了一口,失望的说:“你能不能不要提起我们的身份?就当我们以前不认识。”
“为什么?”我不解的问,虽然我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事,但也不至于那么不堪回首吧。
“我今天只想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跟你邂逅在酒吧,这样轻松点。”沈倩倩低着头,沉声说道。
听她这么说,我才明白了缘由。我们两人之间,已经牵扯的太多,死去的沈老爷子、被强迫离开金城的沈若赫、以及现在的大联盟等等。所有的这些,不断的加深着我们之间的隔阂感,直到现在,不但没有消除,而且越来越严重了。
我跟沈倩倩认识时,只是相互利用的关系。她想让我在动物园帮她,而我想借用沈家的威望,为自己增加些筹码。直到后来,沈老爷子遇刺,她被沈若赫监视,一直到跟我去日本,发生的种种事情,才让我们俩很偶然却又必然的走到了一起。
我们之间,不存在爱与不爱的联系,似乎只是利益纠缠至深后自然而然产生的一种别样感情。我相信,以沈倩倩的身世,她心中的白马王子,肯定不是我。而我,虽然出身低微,但女人却不少,对她也并不是很倾心。
可生活总是充满了戏剧性,最相爱的,结不了婚;而我们这两个利益结合体,却要马上举行婚礼。
沈倩倩从我约她出来吃饭,应该是明白了些什么,正因为如此,她才选择以这种方式出现在我面前,希望淡化我们之间那层抹之不去的利益关系。
“好吧,我们什么都不谈,喝酒。”我端起酒杯,笑着对她说。
沈倩倩感激的看了我一眼,然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也不知道喝了多久,更不知道喝了多少,我们俩都喝醉了,她给我讲小时候的事,学钢琴,她把咖啡倒在按键上;学画画,她画出来的,却是戴着瓜皮帽的沈老太爷。。。。。
我也给她讲小时候的事情,掏鸟窝、采野果、跟老爹上山挖药、甚至连偷看小花洗澡也说了,引来她一阵嘲笑,罚了我两杯酒。
直到后来,我隐隐记得好像郭乘风带着几个小混混来了,还让那几个小混混拿刀砍着自己的手指什么的。。。。。。
第二天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阳光透过暖色的窗帘照射进来,刺得我两眼生疼。我头昏脑涨,迷迷糊糊的用手遮住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