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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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身上带的钱是少,那十人呢,一百人呢,一列火车有多少人?每天有多少列火车?
通常扒手,都特别注意保养自己的双手。黄挺利的一双手,洁白、柔软、细嫩,天生手指特别细长,不做扒手,简直是浪费。其实,现在的黄挺利,已经用不着自己亲自动手了,好歹也是个大哥,留着小弟是干吗的。不过,干一行,爱一行,不要说偷窃,连杀人都有可能成为一种爱好,兴趣,世间还有什么不能爱好的,只要你敢想,就没有不可能。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随着一叠又一叠的大团结,落入了黄挺利的口袋,负责这条线上的扒手团伙不干了。不过扒手一向眼尖,消息也特别灵通。乔四一党人刚上车,他们就留意上了。有些人是不能偷,也不敢偷得。乔四哥几个,是什么身份,他们明白的很。别说黄挺利只是顺手偷点,就算真的踩盘子,他们也只能干瞪眼,受着。不过,让人欺负上门了,还要装尿泥一声不吭,那也太窝囊了,以后还怎么混。
“这位大哥,您踩盘子过界了吧。。。。。。”,伸手不打笑脸人,尤其是一个微笑的女人。说话的女孩子,年纪大约十八九岁,个子很高,一米七左右,长发披肩,鹅蛋形脸,眼睛很大,只是神情有些冷。满脸的笑容掩饰不住那冷傲的气息,像一朵带刺的玫瑰。她就是后来大名鼎鼎,黄瘸子集团唯一的女性骨干成员,老婆浪八。
“哦。。。”,黄挺利哑然,如果对方是位男性,那不用他说话,身旁的大山东子,狼狗,早掏出家伙,干净利落的强者为尊了。可一个小女孩微笑找上他,他还真有点不知所措。男人,要有风度,和一个小女孩计较算什么本事?
“小妹妹,长的不错嘛。。。。。”,狼狗,色狼,都是近亲,同宗。他疵着两个大板牙,双眼色迷迷的盯着浪八胸脯直看。男人吗,食色性也。
“干什么,干什么,往哪看呢。。。。。。”,一个五短身材,肥头大耳,体重足有两百多斤的男孩,挡在了浪八面前,他就是日后黄瘸子集团的另一骨干,八戒。
“操,妈的,不想活了。。。。。。。”,对女人客气,那是风度。对男人,还客气个鸟,狼狗撸胳膊就准备动手,不过被黄挺利拦住了。
“狼狗,我们是扒手,是贼,不是亡命徒。。。。。”,黄挺利从不承认自己是黑社会,打打杀杀不是他的追求,也太没技术含量,他只是暂时帮兄弟忙而已。他的理想,是成为中国的贼王,一统扒手世界。既然是贼,那就应该按贼的规矩来。让他交出扒窃的钱财,并且保证以后不在这条线上混,那肯定是不可能。好歹他是个大哥,这么没面子的事他做不出来。那只有一个解决方法了,比偷技,胜者为王。
火车餐车中部,一位面部臃肿,体型和八戒有的一拼的中年男子,正在大口啃食着一只烧鸡,一看就是有钱人呀。那年头,普通人除了过年过节,肉都舍不得买,可以啃食烧鸡的人,能没钱吗。中年男子的腿部,小腿腕处,高高鼓起了一大块,根据黄挺利和浪八的经验,铁定是绑了厚厚的一打钞票。这个难度可不小,贴着肉绑钱,极其微小的动作,都会让人察觉,怎么下手?不过,高手比拼,有挑战,才有乐趣,不然怎么一较高下。
浪八甩了甩头发,一屁股做到了中年男人跟前。女人,一定要了解自己的优势。善于把握运用自己的特殊能力,女人最大的本钱,不是学识,而是自己。脸蛋,胸,屁股,就是老天赐予女人最佳的财富。
浪八要了一份米饭,一份西红柿炒鸡蛋。那年头,能在餐车消费的,基本都属于白领,普通人有钱也舍不得这么败呀。她吃饭的姿势,非常优雅,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注意力全在一旁的死胖子身上。她洁白粉嫩的藕臂,有意无意的不断碰向一旁的死胖子。想要靠美色,让对方紧张,最好能让对方起兴趣,想入非非,那就更好了。扒窃之道,其精髓就是四个字“趁其不备”,神偷是不存在的,那是武侠小说。若是被人察觉,死死捂着钱袋,那只能抢。偷窃如果变成了抢劫,那还叫扒手吗?
臃肿的中年人,对于浪八的动作,宛若未见,依然低头啃食着那只烧鸡“我的眼里只有你”,这可把浪八气坏了。女人,无论喜不喜欢一个男人,都无法忍受被人无视。尤其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万千追求她的男人,她都看不见,偏偏就喜欢盯着那唯一无视她的男人发飙。
“啊,我的头好晕。。。。。”,浪八忽然捂着头,摇摇晃晃的,把头部趴在了身旁中年男人的肩膀上。不过,让她想不到的是,她这百试百灵的杀手锏,竟然失效,中年男人大煞风景的肩膀抖动,把她头部弹开,换了个座位,继续啃食。人类的肢体语言,极其丰富,有些话,未必一定要从嘴中说出来才能让人明白。透过死胖子的双眼,浪八看到的是深深的厌恶,完了,貌似把她当成鸡了。
“哼。。。”,受到了这种打击,浪八也没有脸皮再继续呆在餐车了,她冷哼一声,愤怒的起身离开,把车厢外的狼狗,大山东子,笑得差点岔气。
“笑什么笑,有本事你们来呀。。。。”,浪八颇不服气,她又没输,她偷不到,黄挺利也未必能偷到,大家半斤八两,谁胜谁输,还不一定呢。
冷笑挂在黄挺利脸上,混黑道,他不如三个兄弟够狠,但在扒手界,他就是天,他就是神,这是他的世界,没有人可以在他的世界战胜他,谁都不能。他低头趴在狼狗耳朵上,悄悄地说了几句话,狼狗点了点头,转身离开。大约十分钟过后,狼狗拿了一件破旧的雨衣走了回来。南方天气炎热多雨,行人多有带雨伞、雨衣的习惯。那年头的雨衣,都是厚厚的绿色人造革,极其宽大,把人从头到脚,彻底包住,臃肿不堪。黄挺利冷笑着批上雨衣,又化了化妆,化妆后的黄挺利,和个肮脏的叫花子有的一拼。
火车依然行驶,换了座位的中年人,继续吃喝,一只烧鸡吃完了,再来一只。闲着也是闲着,吃饱了再说。那年头的火车,人山人海,车座底下,行李架上都是人。餐车,说白了就是给没买上座位的有钱人休息的。不消费,谁让你座呀。黄挺利批着厚重、脏兮兮,沾满泥巴的大雨衣,一屁股坐到了中年人旁边。脸上还有一些泥泞,中年人顿时厌恶的屁股挪向一旁,扭过了头去,生怕那脏兮兮的雨衣,弄脏了他的衣服。时间一分一秒的渡过,胖子吃的津津有味,眼不见为净,看到黄挺利那肮脏的模样,还让他怎么吃。
扒手,自然是越不被人注意越好,你要是看着我,那我还怎么下手。黄挺利座在那里,打着瞌睡,昏昏欲睡的倚在了车座靠背上。不知何时,收到信的乔四、小克、郝瘸子、李正光等人,集体站在车厢外,看自己兄弟表演。当然,也有一点威胁的意思。黄挺利若是赢了则罢,若是输了,乔四可不管什么贼的规矩。他的为人,一向是拳头大就是硬道理,老子就是规矩,就是铁律。迷迷糊糊睡了一觉的黄挺利,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缓缓走了出来,随着他的走出,乔四忍不住为自己兄弟鼓起掌来。
厉害,实在是太厉害了,黄挺利先是利用人都嫌贫爱富的特点,让中年人不屑看他。然后,最重要的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他的雨衣是披在身上的,而不是套在身上。这也就是说,他的双手,根本没有套进雨衣袖子里。白花花的人民币,厚厚的一大叠,晃得人眼睛发晕。浪八和斗败的母鸡一样,耷拉着脑袋,低头不语。黄挺利的战术高超是不假,但她倒没有觉得有多牛。让她自愧不如的是,就算给她这种机会,她还是一样有可能失败。因为,再高超的战术,最后的成功原因,还是要看偷技。能悄悄割开人的裤子,把绑钱的绳子切断,顺势把钱和绳都握住,并且让对方没有一丝察觉,这可不是一般的难度。中途稍微有一点微小的差错,后果不堪设想。
“我败了,输得心服口服,从此这条线路就是你的了,有你一天,我们绝不到这条线上偷窃。。。。。”,浪八、八戒,和他们的十几个小弟,不甘的低下了头。愿赌服输,想不服输也不行,真当乔四等人是过来看表演的呢。
“哈哈哈,不用,这条线还是你们的,我没兴趣,走了。。。。。”,黄挺利放声大笑,甩手把刚偷到的大叠人民币,扔给了浪八,得意的带着狼狗、大山东子扬长而去。他出手,纯粹是因为兴趣,爱好,区区一条线路,他还没放在眼里。他的为人,一向秉承着侠盗自居,心里极其有抱负。偷盗,是他的终身职业,要么不做,做就要做到最大,一统偷盗界,所有线路,全是我的。
第七十七章 风云再起
“沈阳。。。沈阳。。。。我的故乡。。。。。。”,北上的列车,在满车东北人哼唱的囚歌当中,缓缓驶入了东北境内。世上没有不通风的墙,乔四一党人,尚未抵达哈尔滨,电话铃声已经传遍了整个哈市,大街小巷。
警车呼啸,风驰电闪。大批的干警,部队官兵,疯狂涌向了火车站。哈市的天空,一时风起云涌,草木皆兵。
“四哥,我们是不是下车换走水路。。。。”,肥肥李正,满嘴酒气,摇摇晃晃的出现在乔四面前。他的双眼,闪动着狡點的光芒。酒精,没能麻痹他的意识,反而使他更加清醒。虎父无犬子,老爹是公安局长,儿子怎么会不知道警方的行事方法。这么明目张胆的跑回去,不收拾你收拾谁呢?
“哼,不用,我倒想看看,这次回东北,有谁想抓我。。。。”,狂妄,说白了是一种极度的自信。往事如烟,不堪回首,既然这条道,已经没有回头路了,那就一往无前走到底。
山花开了,漫山遍野,乔四淡淡的看向窗外,孙悦的影子慢慢浮现在他的心头。家乡的你,还好吗?多少个不眠的夜晚,多少个想念的黑夜,他强迫自己忘掉一切,用酒精女色,麻木自己的神经。他终于明白了孙悦说的那句话,饱含着多少无奈:“你是一个流氓,而我是一个天使,我们之间,是永远不可能的。。。。”
辛辣无比的二锅头,和一团火般在乔四胸口燃烧。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扇紧闭的窗户,不想打开,不愿打开。现在,这扇窗要开了。女子无才便是德,如果孙悦能和李正光的黑玫瑰一样,没有抱负,只为爱人而活,那该有多好。可这是不可能的,真那样的话,乔四还会这么爱她吗?她还是乔四的孙悦吗?
老婆浪八、八戒,带着十几个小弟,走进了车厢,来到了黄挺利面前。良禽择木而栖,扒手,求得无非是财,弄点钱而已,谁当老大都一样,关键是能带着兄弟们发财。不过,巾帼不让须眉。浪八心比天高,傲比海深。她可不单是只想要钱那么简单。以她的美貌,如果她想要钱,一定有许多富贵的男人,排队等着娶她。
马云说过,态度决定一切。老婆浪八神情非常严肃,以至于黄挺利不由自主的站起身来。她异常郑重的盯着黄挺利双眼,缓缓说道:“我只想问你一句话,你能否成为中国第一个贼王。。。。”。浪八的眼中,闪烁着期盼已久的光芒。扒手,一个没有前途,没有希望,地位还不如卖肉小姐、抢劫犯、和黑社会高的低下职业,她多希望,有个男人可以勇敢的站出来,一统偷盗界,重振古时侠盗的光辉。
“我就是贼王。。。。。。”!四周喧闹的嘈杂声,瞬间变得异常安静。只有黄挺利那充满骄傲自信的回答,回荡在车厢内,久久不能停歇。
天才还是疯子?猖狂还是自信?黄挺利并没有正面回答浪八的问题,只是说出了一句让浪八目瞪口呆,不知所措的话。冷傲的浪八,质疑的看着黄挺利双眼,想要从中找到一丝破绽。黄挺利毫不畏惧的针锋相对,眼神充满坚定,没有丝毫犹豫,惶恐,以至于浪八冷傲的表情,逐渐变得越来越暖,越来越温柔。美女爱英雄,她曾经发过誓,非英雄不嫁。而扒手中的英雄,就是贼王。在这一刻,黄挺利那残废嬉皮的形象,变得高大起来。恋爱中的女人最美,同样,充满自信的男人,最具魅力。
“好,我跟你。。。。。。”,中国文字,真的害死人,一字之差,意思即变得扑朔迷离。浪八并没有说“我们跟你”,她说的是“我跟你”,可惜,男人大多在小事上比较粗心,尤其是像黄挺利这种没文化的男性,压根就没听出这句话有什么不妥。好追的女孩,爱的或许直接,但未必完整,更未必保险。反倒是那些心高气傲的女性,一旦被征服,将会彻底陷入爱河,为了心爱的男人不顾一切,甚至疯狂到自杀殉情。浪八的性格,注定了她日后凄惨的下场。男人,要娶一个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