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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千个深吻 [出书版完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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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沧眉

【,】

恋恋故人1

纯洁是在飞机上遇见萧忆山的。

他戴鸭舌帽,墨镜,留胡须,穿黑色阿玛尼肩章修身风衣,姿态十分颓废,登机两分钟就仿若疲惫不堪般垂着头,摆出一幅谢绝打扰的模样。纯洁下意识地多看了两眼,没认出来。

飞行途中她小睡了一会儿,醒来去卫生间。洗手的时候,电光石火一般,突然想起那个颓废男是谁。她抬头自镜子里看见自己惊讶的脸。一时间,有关他情变、酗酒、自甘堕落等负面报道一起从脑海里涌出来,乱纷纷的,孰真孰假,无从知晓。

她对萧忆山的印象还停留在八年前。

他穿白衬衫,黑色束腰小西装,顶着一头凌乱的发,站在台上,低垂着眼眸,唱歌。灯光打在他的头顶时,大屏幕给出面部特写,美到摄人魂魄,密长的睫毛像眼睛的翅膀,温柔地覆盖下来,带着小心翼翼的颤动。

他是对宣传最不合作的歌手,常不按牌理出牌,国内约有八成娱记被他得罪过,但他生得那样美,没有人忍心责备他,人人都纵容他,粉丝们爱他爱到呕心沥血,纯洁也曾是无数粉丝军团中的一个。

那些年,萧忆山红透东南亚,任一专辑都有千万销量,拥有数亿粉丝,歌喉动人至举国披靡,然而却已有五年未出新作。

从卫生间出来,纯洁忍不住又多看了他几眼。

他这副打扮,若说是为了躲避记者,那做得相当成功。只是她很怀疑,今日还有哪家报刊愿意拿他做头条。那群惟利是图的家伙一早就已经抛弃了他。他风头最盛时,万人追捧,一日式微,便是墙倒众人推,下场尤其惨烈。娱乐圈是不缺乏偶像的,江山代有才人出,等着替补他接受朝拜的人太多太多了,萧忆山这个名字已经成了历史。但是,对于纯洁来说,萧忆山是无可替代的。他和她的此生仅有一次的少女时代紧紧联系在一起,任何人都无法取代。

那是十年前。纯洁十六岁,在展鹏中学就读。秋天,班上转来一个男生。一时间,校园的空气都仿佛焕然一新,就连最古板最苛刻的老师到她们班上课,表情都柔和起来。是的,一切都是因为萧忆山。人人都爱这个清冽冷淡的美少年。

但是,这个美少年的功课和他惊人的外貌呈鲜明反比,数学,物理,化学统统不及格。尤其是数学,差得离谱,纯洁觉得他能升上高中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即便如此,老师们都舍不得说太狠的话。班主任常用慈母一般的目光,笑眯眯地看着他说,不要紧,慢慢来。然后转过脸对坐在旁边的她语重心长起来,纯洁,你要帮帮新同学,你可是数学课代表啊。

纯洁的回应是静默。

她因为是萧忆山的同桌,几乎成了全班女生的公敌,就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当然了,她也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萧忆山实在太好看了,叫人不安。年幼的少女还没有学会如何掩饰自己萌动的芳心,只能以沉默来抵制。

萧忆山亦是极寡言少语的一个人,那么多女生曲折迂回地讨好他,他只装作不知道,骄傲得高不可攀。那些年,学校里有一条不成文的法则,只有学习好的男生可以傲气。萧忆山以他的美貌打破了规则。

他上课喜欢随手涂鸦,在课本上乱画,写一些散乱、跳脱的词句,看七龙珠、乱马之类的日本漫画。纯洁与他同桌了两个礼拜,没有说过一句话,他也从不主动和她交谈,像是彼此较劲。直到老师布置了一份社会实践的作业,他们分在了一个组。纯洁作为组长,组织大家讨论,请他发表看法。他说好无聊。然后背着一把破旧的吉他离开。

一年后,他退学参加了一档电视选秀节目,就此一炮而红,成为最炙手可热的偶像明星,整个东南亚的女生都为他疯狂。萧忆山,这世上最耀眼的少年,少女纯洁的初恋情人,几乎也是所有少女的梦中情人。红到如日中天,五年后却忽然像流星一样陨落了,数亿人为他惋惜。

纯洁早已不是昔日的天真少女,但回忆起那段时光,还是不免感到有一些惆怅。十六岁的她是一个胖姑娘,圆圆的眼睛,肥嘟嘟的脸蛋,齐眉刘海。青春期的少女,似乎都有些敏感,常对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缺点耿耿于怀,她对自己的身材很自卑,羡慕那些身材苗条的女孩。

她的改变是在萧忆山离开之后。那一年,她忽然长高了好几公分,小腿变得修长,个子也挺拔高挑起来,婴儿肥的脸蛋渐渐变成了秀气的鸭蛋脸。她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有时候,她照镜子,心里会生出一些小小的遗憾。因为没有让萧忆山看到已经变得漂亮的自己。

当然啦,那都是少女时代的傻念头,现在她是决不会这样想的。少年心事惘然平,她早已不是十年前的青涩女孩,不必为谁长的好看,显得漂亮。她已经能够接纳自己的缺点。书上说,这是成熟的标致。

是的,她已经变成了一个成熟世故的人。在本城颇具名气的杂志社谋得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生活正向她展开美好的一面。

***

飞机抵达圣罂机场。纯洁的手机收到卓越的简讯说,还在公司开会,不能接机。她静默半晌,微微苦笑一下,拖着行李箱去外面等的士。

夜晚的机场人不是很多,她看见萧忆山上了一辆凯迪拉克,来接他的人是Eric,年过半百的音乐制作人。当年,正是他一手捧红了萧忆山。现如今,萧忆山在沉寂五年后,再次回到国内,这位昔日伯乐前来接机,意味着什么呢?

纯洁的职业敏感不禁蠢蠢欲动,嗅出一些不寻常的信息。

作为一个纯粹的粉丝,她当然希望萧忆山复出,毕竟像他这样养眼,唱得又好,又有才华的歌手不多见。如今的一些青少年偶像,简直不知道他们在唱些什么,就像此刻的士司机所播放的某女歌手的单曲,宛如魔音穿脑。

纯洁靠在后座上,忍不住闭上眼睛。

恋恋故人2

翌日清晨,进了杂志社,发现办公室的女性都在八卦萧忆山。她打开电脑,登陆MSN,页面跳出资讯框。娱乐首条就是萧忆山回国的消息。

莉莎激动地大声嚷嚷:“我要第一时间采访他,以尝多年夙愿。”

年纪稍长、资历较深的苏珊抬头笑道:“有这么夸张吗?”

莉莎双手抚胸做夸张状,“当然啦,他是我二十五年来唯一的偶像,他的每一张专辑我都有收藏……”

苏珊骇笑:“你唯一的偶像可真多。”

舒婷也在旁深表赞同,道:“老实说,国内的这些男明星,确实还属萧忆山长得最好,气质出众,又有神秘感。那么多痴情少女渴望知道他的消息,哎,我们可以做他的专访哎……”

莉莎立刻拍掌同意,怂恿她,“你去跟凯瑟琳建议吧,下期的专访就做他。”

苏珊起身整理一下发梢衣领,不以为然道:“他长的再帅,也不过就是一个过气明星,凯瑟琳是不会对他感兴趣的——时间不早,我得去摄影棚,不跟你们八卦了……”说着,就提起她那只真伪难辨的银白色古琦包出门去了。

莉莎继续对着电脑上的萧忆山发花痴,忽然抬头对对面的纯洁道:“唉,你知道吗,我当初之所以会进这一行就是因为他啊……”

纯洁头也不抬,道:“你中毒了。”

莉莎的表情十分陶醉,“是啊,他就是我的毒药。他要是复出的话,我一定要做他的访谈,我要问他的初恋,初吻,初夜……”

“这是时尚杂志,还是八卦杂志啊?”纯洁笑起来。

“管他呢,反正是读者最想看的。”

纯洁笑笑,不再答话,屏幕下方的MSN显示卓越登陆,她正准备点开对话框,和他说话,他的状态立刻转为忙碌,她没来由的有些生气。

直到午饭过后,他才发了笑脸过来,询问她这两个礼拜的旅程情况。谈话是断断续续的,她说了一堆,他则是间隔五分钟、十分钟才回上两句,又有事要出去。纯洁顿时兴味索然,干脆关了MSN,专心工作。

***

办公室里八卦萧忆山,本来只是茶余饭后的消遣。没想到的是一个礼拜后的选题会上,安妮真的提议专采萧忆山。她亦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消息,说他的新专辑很快就要上市,而近日的网络投票显示,盼望他复出的粉丝已到达五十几万,各大网媒都在为其复出造势,他是时下最热的热点。

大家谨慎地讨论了一番,最后主编凯瑟琳点头表决,询问:“那么,由谁来负责这件事?”说着眼睛看向纯洁,但莉莎已经第一时间举手,铿锵有力地:“我,我去!”

凯瑟琳的目光移到她脸上,略顿一下,简洁说了句:“好。”

莉莎顿时就像打了鸡血,脸色都红了,眼睛也比平时亮,控制不住的流露出喜悦表情,朝对面的纯洁猛抛媚眼。纯洁眨了眨眼睛,表示恭喜她。

会议一散,莉莎就拉着纯洁陪她去购物,要为自己挑选两件名牌服饰。

纯洁建议她穿杂志社借来拍片的样品,但她毅然决然地拒绝了,一副大无畏的样子,要为萧忆山视钱财如粪土。不过,在逛了几个名牌店之后,她就不那么大无畏了,最后在纯洁的“再三”建议下,购了两件名牌小饰品,也算是对得起萧忆山了。

晚上近十点,两人吃了便饭,准备打车回去,在路口站了半天也没有等到一辆空车,无奈去乘地铁,路过一家西餐馆,纯洁忽然看见路边一辆车,十分眼熟。

她绕过去看了一下车牌。没错,是卓越的。

于是很高兴地拿出手机拨电话给他,响了三声之后,电话被挂断了。

通常他有应酬时会挂断,稍后找借口走开,再回电给她。纯洁很耐心等着,顺便告诉莉莎,自己的男朋友在附近,可能载她们回去。

果然,三分钟后,卓越回电了。他说:“我在开会,稍晚打给你。”

纯洁一愣:“你在公司?”

“是啊,在开新品研讨会。”

“都这么晚了……” 纯洁又转头看了看那辆雪佛兰,

“没办法啊,我回家再打给你,早点休息。”

“……”

纯洁挂了电话,举头四处一看,寻到一间装修雅致的西餐馆,心里涌起一股冲动,想要进去确定一下,但两条腿却像钉子一样钉在地上。

车子在这里也说明不了什么,万一是别人开他的车呢;再则,倘若他真的在里面,也只是让彼此难看罢了。

莉莎凑过来问道:“怎么样?你男朋友怎么说?”

纯洁勉强笑了一下,道:“他有事,不太方便……”

***

晚上回去,纯洁有些心神不宁,想发信息详细问问,又碍于自尊。她素来以洒脱与冷静自居,羞于与那一类死缠烂打的怨妇为伍,主张情人之间应该保有足够的空间。如今,这套理论反倒把自己弄得两难了。

直到第二日上班,卓越才终于从MSN冒头,发来消息解释说,昨天回去的太晚,怕吵到她休息,所以没打电话。他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纯洁反而更加火大,立刻叉掉对话框,下线。这种烂到毫不用心的借口,她是连看也不要看的。

稍后冷静下来,心底便隐隐冒出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卓越是家中独子,家境富裕,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他的前途是被规划好的,接管家族企业,并将之发扬光大,是他毕生的重任。

纯洁光知道卓家有钱,但究竟富裕到什么地步,并不是太清楚,好像在外地还有两家工厂吧。她与他交往的时候,并没有考虑过这方面的因素。

那时是在英国,周围富裕的留学生也有不少,他们找女朋友未见得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她和卓越一起亦早有心理准备。反倒是他们回国后仍在一起,叫她的两个闺蜜略觉诧异。

他们结识于一个留学生舞会。后来,他通过朋友的Facebook找到她,不知是时间过剩,抑或是生活中没有其他的娱乐消遣,经常给她留言,免费奉送一些英式小笑话。两个礼拜后,他约她出去,她去了。三个月后,他们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与她想象里的爱情相比似乎快了一些,其实对比其他留学生,已经算慢的了。

他比她年小一岁,性格外向,活泼开朗,属于那种阳光男孩型,开一辆雪佛兰轿车,据说副驾上曾载过很多女生,其中不乏金发碧眼的洋妞。纯洁有时也纳闷,不知他何以钟情自己。

她是那种相对严肃的女生,因为家境普通,所以读书格外拼命,业余给报刊撰稿,写些文艺评论类的文章。生活上理性得一丝不苟。她那一种美也是中性的,纤长身材,短发,精光透亮的眼睛,有种介于理性与热情之间的气质。这种气质令她与众不同。——当然,这句话是卓越说的。他还说,她的身上有一种清艳,自己第一眼就被她吸引。

纯洁只当作是情人间善意的恭维。她对他的感觉,就像是杂志上说的那种,比喜欢多一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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