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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我恋爱,我容易吗?-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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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原地又瞎琢磨了一会儿,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没脸见蔷薇,几次转身想撒丫子走人,又硬生生地停下,这样逃避下去似乎也不是个办法,在学校这一亩三分地上就是俩蚂蚱都有再碰面的一天,何况俩活人了,万一哪天蔷薇在人潮汹涌中发现我正挺滋润地闲逛,她还不立马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丧失理智地跳出来当众痛斥我就一网络盗版陈世美呀,那我名声就彻底臭了,走到哪儿都得被充满正义感的人民群众排了队鄙视,时不时还要挨些不法分子的黑砖什么的。这都还是小事,万一再被莎莎听到什么风言风语,跑到学校找出蔷薇跟我来个当堂会审……那我除了雄躯一震倒地装死之外,实在没什么活路了……想到这里我连打数十个寒战,不行,今晚一定要和蔷薇说清楚。

  “蔷薇……那个……还……还没走哪……”我终于鼓足勇气上前打了个招呼,刚说完就后悔不已,由于紧张过度,这句开场白糟透了,恐怕光凭这句话就足以令我直冲本年度十大缺心眼排行榜之首。

  蔷薇娉婷的身形明显一僵,香风拂动中,她将身子转了过来,深潭般的双眸还带着依稀的清傲与固执。

  在蔷薇清澈的目光下,我尚还幼小的心灵紧张无比,总觉得自己藏在骨子里的那点儿肮脏龌龊都已无法遁形,我就好像是一名日本甲级战犯,正在接受以她为代表的万千人民无声的审判。

  “你就这么希望我走吗?”蔷薇很平静地问我,眼神深处却泛起一丝伤感。

  这话直中我要害,我说是不对,说不是也违心,只好一阵干咳,顾左右而言他。

  见我没回答,蔷薇也没有继续追问,只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我能不能陪她到民院路走走。她的提议恰中我下怀,我担心的正是蔷薇碰到莎莎会露出我那点儿风流背景,现在能把蔷薇先带走,自然没有不答应之理。

  于是我给莎莎发了个短信,说我同学酒后斗殴被人揍了个映日荷花别样红,我把丫送医院止血去,半小时后回来。莎莎连回好几个短信,反复嘱咐我千万不要参与其他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直到我对天发誓,一定会珍惜有用之身好继续为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后,才答应让我去。

  走在民院路上,迎面是喧闹的人群、微凉的风。一路上我和蔷薇都没有说话,她似乎在想什么,而我是不知道如何开口。

  老实说我从没想过我会有今天,竟然会犯愁怎么对一名女孩子说byebye。认识莎莎前,寝室的哥们儿刚给我开了个盛大的party,庆祝我的被甩终于勇冠中原。面对这惨淡的人生,我一直以为我要永远镇守“光棍联盟”的伟大阵地了,顶多发情的时候去网上花言巧语闷骚一下,等到我老死之后,在我的墓碑上肯定刻着,“这个人自号情圣,可他最大的遗憾是——他把他纯纯的处男之身献给了棺材,他是所有光棍们的领头羊,绝大多数男人的耻辱……”但不久后令所有人跌碎板牙的事发生了,有个叫莎莎的天使硬是一头栽入我的怀抱,后又冒出个蔷薇纠缠不清,现在更是见了鬼了,我竟然在犯愁怎样劝一名美女别喜欢我。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我只想出一个,上帝他老人家一定在蹲厕所。

  正在我低头苦思的时候,蔷薇终于开口了,“你怎么不说话了,你不是很能说吗?”

  “夜,很黑呀……”今天脑子有点进水,我没敢乱说话,假装很深沉地望了望天,说了一句连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话。

  “现实的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蔷薇慢慢放缓了脚步,很认真地打量我,我觉得她眼神中充满了求知与好奇,就和刚进医学院的学生拿着手术刀望着实验桌上的小蛤蟆的眼神一个样。

 

二十三 久别重逢(下)(2) 
小北风  
 

  我打脊梁骨往上蹿寒气,刚装的酷样全部崩溃,直觉告诉我如果不主动坦白的话,肯定和那些小蛤蟆一样位列仙班,“我其实就一俗人,到哪儿都能划拉一簸箕那种。长的有些原始,在这个普遍玉树临风的时代自我安慰属于最另类的那款。生活水平也不高,尚停留在脚踏两轮奔小康的阶段。性格更是典型的小市民,就是那种别人的什么便宜都想占占,自己的便宜一点儿也不想被人占的德性。打小儿的几次鹤立鸡群也不是因为自己是鹤,而是因为其他人实在都是鸡……”

 
  “呵呵……你的幽默还是和网上一样……”蔷薇忍不住掩嘴轻笑起来,打断了我诚恳的自我剖白。

  她的笑容很好看,给人一种清新的,带着点点朝露的感觉。

  “你笑起来真漂亮,刚才经过你身边那白面胖子脸都红了。”面对美色,很不要脸地,我又习惯性地油嘴滑舌起来。

  “算了吧,”蔷薇止住笑声,轻巧的双眉微皱了皱,“你的甜言蜜语我早已领教过了,虽然很醉人,但不要再骗我了,好吗?”

  …………

  “蔷薇,”我脸色前所未有地郑重,既然话题已经进行到这儿,我决定借此和她说清楚,“当初因为屡次单恋失败,搞得我对女性和爱情有些饥渴过度,所以我在网上是人面兽心地四处采花了一阵,只要网名带点雌性韵味的我都没放过,逮谁管谁叫老婆,和谁都爱得天崩地裂海枯石烂,直到我认识莎莎……”

  “秦盛,你别说这些,我不想听……”蔷薇猛地加快脚步,似乎想逃离我的声音。

  虽然不忍心,可我还是追了上去,毕竟如果襄王无意,神女的多情只会换来一场镜花水月的痛苦。

  “你听我说完!我承认,刚开始我在网上是骗了你,我错了,你现在就算抡圆了拳头照我眼眶砸出一熊猫盼盼造型,我也认了,可我真的不想我们都再错下去,这样只会让你伤得更深……”

  “别说了!”蔷薇捂住耳朵,喊声在夜空中传出很远。

  “……我们最多只能做朋友,我不可能爱你……”我执意说完。

  蔷薇猛地停住脚步,转过身望着我,脸色显得有些苍白,两颗眼泪正从她的脸颊艰难地滑落。

  “为什么还要说,秦盛,为什么……我今天找你已经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让自己曾经美好的回忆有个淡淡的句号……”

  她竭力平静着声音,可大滴大滴滑落的眼泪却好似砸在我心上。

  我的心突然一阵绞痛。

  “别哭了,挺多人盯着呢,人家再以为我在这儿干什么不法勾当,把我揍个大小便不能自理……”我轻轻擦去蔷薇的眼泪,假装很害怕地说。

  “呵呵……”蔷薇把我的手推开,尽量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那他们也算做了件好事,又铲除了一个隐藏在人民群众中的蛀虫……”

  直接被定性成人民败类,让我很是郁闷了一下,幸好我这人脑筋快,迅速给自己砌了个台阶下,“别看我表面像蛀虫,其实我是一披着虫皮的蚕,随便喂点叶子就会拼了小命为四化建设吐丝,就因为长相不好总被人误会……”

  “你贫嘴的毛病也一点没有改……”蔷薇语气幽幽的,似乎又勾起了她对过去的一些回忆……

  剩下的时间似乎过得很愉快,我们轻声谈笑着,我给她讲学校的趣事,讲我们怎样用望远镜检查对面楼女生的就寝情况,讲我们上课时如何一边发呆一边在脸上变幻出或若有所思或恍然大悟的神态,来骗取教授的赏识。讲班上的胖子因为晚归迫不得已翻墙,翻上之后不敢下来,只好抱着墙边的大树嗷嗷哀号以示求援,吓得看门的大妈以为闹鬼,大病一场,卧床不起数日……

  我滔滔不绝地说着,蔷薇走在我身边很认真地听,偶尔插上两句或掩嘴发出轻轻的笑声。

  气氛渐渐地好了。

  而时间也在一分一秒地流逝。

  似乎到该说再见的时候了。

  站在民院路的尽头,耳边是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眼前是一片沉寂无边的黑暗,一辆的士疾驶而过,明亮的车灯划破黑暗,在夜幕中勾勒出一道炫目的光弧。

  我们已经这样呆呆地站了很久,可能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以至于有个哥们儿耐不住好奇问我们,到底是集体脚抽筋还是实在太酷了……

  “挺晚的了,我送你回去吧。”为了我缺钙的双腿着想,我忍不住率先打破了沉默,这场注定没有结局的相遇总要有一个人先来画下句号。

  “还是算了吧,从现在开始,我再也不会麻烦你了。”蔷薇用手抚了抚耳边的乱发,淡淡地对我笑了笑,那笑容,看得我有些心酸。

  “客气啥,你这么漂亮走夜路多危险,我这也是为降低武汉的犯罪率尽一个善良市民应有的贡献。”我故意很轻松地调笑着,想减轻离别前的压抑。

  蔷薇摇了摇头,“真的不用,我还想在这儿静一静,你先走吧。”她的声音很平静,但我感觉得到她在努力压抑着什么。

  “那……我走了……”我深深吸了口气,再看了她一眼,夜风吹得她的头发有些凌乱,冷清的月光映在她素白的脸上,竟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凄美。

  我知道,她很伤心,可我却不得不尽量装傻,以免再伤了另一颗心。

 

二十三 久别重逢(下)(3) 
小北风  
 

  “再见。”

  “保重。”

  我转身,慢慢离去,每一步都很沉重,面对蔷薇的这段时间实已让我心力交瘁。

 
  “天地一线……”身后传来一个带着哭音的喊声。

  我脚步一顿,转过了头,蔷薇还站在原地望着我,两只手拼命地绞在一起,单薄的身体在夜风中是如此的令人怜惜。

  “如果没有莎莎,你会不会爱我……”

  “也许……会吧……”我嘶哑着嗓子拼尽全力挤出半句话,蔷薇,恐怕,这就是我所能给予你的唯一安慰……

  夜已经有些深了,我走在回校的路上,迎面的夜风却不能带来半丝舒爽的感觉。我不知自己怎么了,总感到心里不太舒服,按道理我应该感到轻松,彻头彻尾地轻松,困扰我很久的问题刚刚得到了解决,我似乎应高歌一曲以示庆祝才对,可我为什么总感到心里有种难言的失落,大概是犯愁怎么向莎莎交代自己迟归的理由。

  总算给自己找到了个借口,我吹了声口哨,假装非常不羁地甩了甩头,似乎想借这个动作甩出脑海中的什么,可惜由于力度过大,大脑顿时充血,眼前变得一片模糊。

  Shit!看来玩帅对身体素质要求还比较高,我暗骂了一句,逞强地又继续向前东倒西歪了几步,感到脚下好像又绊到什么东西,还没等反应过来,就已经是潇洒地一个滚接一个滚接一个滚,然后就感到头部撞上了什么硬物,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第七章  
   
  两年后,莎莎一身洁白的婚纱,“我漂亮吗!”莎莎微翘着小嘴问我。

  “漂亮!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我仰天长叹,鼻血狂流…… 
 
 
 
二十四 上帝撒旦哥俩好(1) 
小北风  
 

  睁开眼时,阳光已经撒满了整个病房,暖洋洋的,我惬意地伸了个懒腰,这好像是我在医院住的第四天了吧。

  “已经起来啦,小秦,该吃午饭了。”护士长推着个小车走了进来。

  “什么菜呀?”我捂着发扁的肚子兴冲冲地揭开饭盒盖儿,一看立马就蔫儿了,又是土  
豆,我都吃三天了,负责医院后勤那老帮子是不是就长一马铃薯脑袋呀。

  “报告护士长姐姐,我最近练瑜珈,你替我把饭捐给灾区人民吧……”我尽力把脚往脑袋上扳,很郑重地建议道。

  “死小鬼!”护士长快五十的老脸笑出一朵花,“乱叫什么姐姐,今天先对付着吃了,明儿个姐姐叫厨师给你开个小灶……”说完扭着春风得意的腰,乐呵呵地走了。

  “姐姐再见!”我使劲挥了挥手,坐在床上认命地端起土豆套餐,正准备开吃的时候,门一开,莎莎拎着个保温煲笑盈盈地走了进来。

  “大坏蛋,猜我这次给你带的什么汤?”

  我一听这话兴奋得差点从床上摔下去,又送汤来了,前天中午送过一次,据莎莎讲那次的汤是她根据祖传秘方,收集数十味珍贵草药不眠不休熬制一天一夜而成,不仅味道鲜美,而且对脑部淤血有特效。当时我特受感动,含着热泪与温馨甜甜地喝了一口,味道是如此的莫名,以致我咽下之后,感到病情顿时加重三分……虽然接下来我不断地教育已经哭泣成一团的胃,警告它无论形势如何恶劣也不能放弃本职工作不管,它还是毅然决然地把第二口汤给吐了出去。结果把莎莎搞得大为恼火,要不是我骗她我内伤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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