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废材:卿狂天下-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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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是这样想的,但是面子上却没有显现出来,大家都好整以暇地盯着这个少年,准备看她如何跟一柄剑沟通。
夙凌将脸贴近弑天的剑身,轻声细语地说道:“小贱贱,让大叔看一下好不好。就一下,保证不会怎么样的,你别闹脾气,好好配合一下就好,好不好?”
“嗡嗡嗡——”弑天不断的抖动着,看来真的跟夙凌所说的一样,这家伙闹脾气了。
素手在剑身上拍了拍,像是一个妈妈在打不听话的小孩的屁股一样,夙凌继续掐着嗲嗲的声调跟魔剑沟通,“乖啦,就一下!不好好配合的话,会很麻烦诶,你就不怕被拿去解剖了,回炉重造吗?到时候我可保不了你,你还是乖一点,看一下就好!嗯,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不得上诉,不得反驳!”
“o_o“…”这是鹤城的表情。
“(⊙_⊙)”这是其他官差和军官们的表情。
“|||”这是逍遥楼众人的表情。
大伙儿也没有想到,所谓的沟通,竟然是如此的……可爱,总有种初为人母的妇女在教三四岁的孩子说话走路的即视感。
将弑天递了过去,夙凌不顾它的死死挣扎,还时不时地用眼神镇压它的反抗。鹤城接过魔剑,一入手就发现剑身凉得吓人,感觉就像是捏着一块寒冰。
面对不断往外释放冷气的魔剑,还时不时地小幅度抖动几下显示自己的不满,鹤城这下是彻底信服了,这柄剑看来是具有自主行动的能力,而不是经过改造之后进行的半自动攻击。
赶紧将冷得吓死人的魔剑交还到夙凌手上,鹤城看着自己已经结了一层淡淡的薄冰的手掌,顿时欲哭无泪,这柄剑还真不是一般的不喜欢被外人碰呢!
“大叔,为什么要看我的剑啊?”某人装着天真无邪,似懂非懂地问道。
“这个嘛……”鹤城将双手搭到身后,用力地用手掌搓着后背的衣裳,试图将凝结在掌心里的寒冰给抹掉,“武器会自动攻击人,这个是有两种情况的。
一种是武器被人改造过,能够在符合某种条件下进行自主行动,这一种属于人为,哪怕是武器自身攻击人,也会归罪到主人身上的。
另一种则是武器生出了器灵,由器灵掌控之后发起了自主行动,这种情况属于器灵主导,责任不归武器主人。你的佩剑看来应该是属于后者,有着很强大的器灵呢。”
“嗯嗯!”夙凌忙不迭地点着头,“阿珺也这样说过呢。”
阿珺?该不会是……
想到某种可能,鹤城缩了缩脖子,望向夙凌的目光中带有几分尊敬。
见他这副模样,夙凌笑了笑说道:“阿珺就是凤青珺啊,她好像是妖族的少主,就是她邀请我上来中天界玩一玩的。啊!对了,之前我让那些姐姐带过去给你们看的令牌,就是阿珺给我的,你们看完了可要记得还给我啊,阿珺说拿着那个我可以在妖界横行呢!”
果然如此!
只是,少主大人,你如此教导你的朋友,这样真的好吗?会把她带坏的好不好!
一听到夙凌提起了凤青珺,而且之前她确实是交给了那些少女们一枚令牌去报官,官差们也是见到了那枚独属于他们妖族少主的冰凤凰令牌,自然对夙凌的话不疑有假。
能当他们妖族那个面瘫、寡言的少主的朋友,这个人就注定了是非同一般,得好好巴结才行。于是,夙凌的各种嫌疑,就因为有着强大的后台而被取消了。这让她不得不感慨,有后台的人生就是不一样啊!
比起有牛叉哄哄的后台撑腰的夙凌,逍遥楼的人可就悲催多了。本来就是罪证确凿,人证物证俱在,现在更是得罪了妖族少主的朋友,那简直就是老太公上吊——找死的节奏啊!
于是,在某大魔王言笑晏晏的围观下,逍遥楼的人被抓的抓,被关的关,末了还被搜刮走一大批财物。当然,这是被夙大魔王搜刮完之后的又一轮搜刮。
一个罪恶昭彰的人贩子组织,在不幸拐到了一只瘟神之后,不仅人财两失,还将自己的主要人物给赔了进去,简直不能更倒霉了。也幸亏是他们楼里大多数的人都分散在外头各地做任务,若不然这次一网打尽,只怕整个逍遥楼都要毁了。
不过即便是如此,逍遥楼也是元气大伤,只得另觅他处,暗中将总部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
具备“走哪儿哪儿就有死人出没”的柯南体质,夙大魔王这次借花献佛当了一次散财童子,将从逍遥楼里搜刮来的财物分给了桐和州的穷困老百姓们。笑眯眯一脸和善的好心少年,踩着逍遥楼当垫脚石收获了不少人的感激和尊敬,也为自己的好友凤青珺虏获了不少人心。
至于那躲在背后没有出来见人的逍遥楼楼主,这次可真是被夙大魔王给气了个心痛肝痛肺痛牙齿痛,一听到“灵枢”这个名字就全身发痛。这时候的某楼主还不知道,他因为某位大魔王而引发的悲剧人生,才刚刚开始……
—题外话—
剧了个透,阿玄不写无关的东西,逍遥楼是个大坑,请淡定对待。另外,求订阅!
☆、286。第286章 准备去猫族
化名为灵枢的夙凌,一路上优哉游哉地晃荡着。在解决了一个人贩子集团之后,她的心情不知道有多美好了,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没有逮到那逍遥楼背后的人。
不过既然已经将人家的势力摧毁了个大半,其他的怎么说都无所谓了,反正她又不是专门负责抓人贩子的。恰巧碰着就顺手解决掉,至于那躲在暗地里的,她才没有心思去特地将他们扒出来晒晒太阳呢。
虽然之前鹤城他们有想过帮她联系一下凤青珺,不过夙凌觉得这种刻意去见面的做法稍显无趣,不如就这样四处游玩,有机会碰着了再相见吧。
腰间别着一柄玉色长剑,长身而立容颜俊俏的爽朗少年,不管走到哪儿都是招惹来不少人的关注。有一些胆子稍大的妖族少女还会将自己手中的荷包、香囊甚至是绣帕给丢过来,惹得夙凌一度觉得自己是走到哪儿就被人砸到哪儿的过街老鼠。
至于那个一直跟在夙凌身边的苗香蝶,则是被途中遇到的各色美女给忽略了。偶尔有人注意到她,那也是拿凶巴巴的眼光怒瞪她,示意她赶紧从爽朗少年的身边滚离。什么叫羡慕妒忌恨,这一路上苗香蝶可谓是尝了个遍。
不过即便如此,她还是选择硬扛着他人的敌意往前走着,死死黏在夙凌身边不肯离开,因为——她不认识路啊!
她之前会被拐卖,全都是因为她是路痴的缘故。本来是应朋友之邀去做客的,可是她走着走着就把自己给绕晕了,只身一人还迷了路的少女,自然就成了人贩子的目标,于是她被拐卖也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
瓦解了人贩子集团,好多被拐卖的少女被解救出来之后,都让桐和州的官差和军官们护送着返回家中。只有苗香蝶是因为要去人妖部落,又因为没有得到许可的外人是不被允许靠近人妖部落的,所以没有人能够送她去。
但是她又不认识去人妖部落的路,以她的路痴属性估计走不到两百米又得迷路了,是以只能是死死粘着夙凌,央求她带着自己去人妖部落找她的朋友。
好在夙凌对人妖部落也极为感兴趣,一听到苗香蝶的提议便一口答应下来。兽耳这种萌系属性,以前只在二次元中看过,现实中根本就不可能有!
纯天然的人形兽耳样态,那可是能让宅男们秒喷鼻血晕死过去的神物啊!
痴汉属性发作的夙大魔王表示,能去亲眼看一看这种在二十一世纪中只能存在于动漫中的神奇生物,老天爷简直是太厚待她了!
当然,心里猥琐的小人儿暴走跑圈的形象,夙凌是不可能表现出来让别人看到的,不然一会儿吓跑了苗香蝶,她不乐意带自己去看兽耳美眉了那可如何是好?
苗香蝶的朋友,是猫族人妖部落的子民。其实严格来说,苗香蝶还是她那位朋友的救命恩人呢。
当时还是个小女孩的苗香蝶,在一次偶然去树林里采花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因为踩到了捕兽夹而导致脚腕受了伤的小女孩。小苗香蝶也没有多想,只是看到那小女孩的脚在流血,眉头皱得死紧好像很痛苦的样子,便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将那小女孩的脚从捕兽夹里救了出来。
两个小女孩就这样相识了,还成为了好朋友,经过经过交谈之后,苗香蝶才知道这个小女孩是猫族人妖部落的人。因为贪玩儿从部落里跑出来,结果因为身上没钱而饿着肚子,最后跑到树林里在找食物果腹,却因为没注意而踩到了捕兽夹。如果不是苗香蝶救了她,只怕她最后的结局就会被猎人给捉走,私自卖到暗所里去进行拍卖了。
虽然妖王三令五申,不准妖族的子民私自踏足人妖部落,但是对这三个人妖部落极为感兴趣的妖族子民,尤其是那些有钱有势的富户商家,都特别想得到一个有着天使面孔魔鬼身材,还保留着兽耳和尾巴的人形妖精。
可以说,家里有一个人形妖精当女奴,在富人阶级那可是极为有面子的事情。
也正是因为私底下在盛行的这种不良风气,导致三大人妖部落的子民都不愿意出来外面,生怕一个不小心就着了道儿,被人捉去拍卖,最终沦为富户家的女奴。
不过,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一直以来都被某些妖精视作“奢侈品”的人形妖精,再怎么提防也总会有疏忽的时候,至今为止还是有相当可观的一部分人形妖精落入了其他妖精的手中,成为供人亵*玩的女奴,结局惨不忍睹。
毫不客气地说,就连苗香蝶这样普通的小妖精都会遭到人贩子的惦记,更遑论是物以稀为贵的人形妖精呢?
也正是因为苗香蝶的搭救,还有她那种憨憨的老实人性格,所以那个猫族人妖部落的小姑娘才会跟她成为好朋友的。这次邀请苗香蝶过去玩儿,也是因为她们猫族的大娘娘要举行千岁寿贺,小姑娘得了部落中长老们的许可才敢给苗香蝶发邀约的。
鉴于人妖部落规矩严格,而且也不大乐意透露本部落的讯息给外界的人知道,所以苗香蝶压根儿就没告诉家人她是准备去参加猫族人妖部落的庆典的。因为一旦让外人知道她跟猫族人妖部落的人结交了,到时候势必会有很多人烦着她,要是因此给自己的朋友带去无谓的麻烦那可就糟糕了。
至于为什么会选择夙凌作为带路人和保镖,那当然是因为她本身就是极其痛恨拐卖人口、贩卖人口这种的事情。
虽然苗香蝶本人算不上特别聪明,有些憨直单纯,但是她也不算笨。从夙凌毫不留情地将那些人贩子痛殴虐杀的举动便可以判断出,她是个极为正义的人。如果连她这样的人都不能够信任的话,那这个世界上应该就没有值得他人信任的人了吧。
苗香蝶这种凭本能和直觉判断的结果,居然歪打正着给她蒙对了。不过对于她的这种听起来有些扯淡的判断依据,夙凌还是微微扯了扯嘴角,感觉有点儿不靠谱。
☆、287。第287章 侠士与正义
从某个方面来说,苗香蝶也没说错,跟世界上很多人比起来,夙凌确实称得上是一个很正义的人。
讨厌为了让自己能够生活富足,就捉了无辜的人进行贩卖,从而获利的人贩子!
讨厌那些自认为高人一等,肆意践踏生命、以残虐他人为乐的人!
讨厌那些仗着自己家里有钱有势,就对生活质量不如自己的人肆意侮辱的人!
讨厌那些利用社会的不公平不平等制度和现象,造就更多不平等不公平现象的人!
虽说世界本来就不存在什么绝对的公平和平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谋取相对平等还是做得到的。然而,世间的道德和律法,制约的始终都是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手握重权的人,总是能凌驾于律法之上,将律法当做能让自己活得更加自由、放肆的工具。
这样说或许有些深奥,打个比方来讲吧,一个穷人撞死了人,他会被判监禁,严重点甚至会被判死刑,而一个富人撞死了人,却可以花钱消灾,捏造各种证据,然后聘用律师来为自己开罪。干了坏事儿还能逍遥法外的,很多都是富人。
又比如一个官二代迷女干了一个身家清白的穷人家的女孩儿,他可以找人顶罪,可以花钱去堵住这家人的嘴,甚至可以买凶杀人将碍事的人直接灭口,这样就啥事儿都没有了。但是反过来,若是这个穷人家的女孩儿心生怨恨一刀捅了这个官二代,只怕她的下场是终生监禁甚至是死刑,这就是这个社会的现实。
法律高于一切,这种话只适用于普通百姓。虽说也有蛮多犯罪的富人和官二代官三代受到惩罚,但是基于社会制度的不健全,还是有很多人逍遥法外的,只不过没有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