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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狂少至尊-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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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比!”

叶秋杰很不淑女的翻了翻白眼,然后咬下一个带果实的苹果皮,甩手就朝李晟扔了过去。

不过这下扔偏了,打在了一个龙城中学学生的脸上。

“叶姐,你。。。”

那个学生欲哭无泪。

“不好意思,扔偏了。”

叶秋杰嘿嘿一笑,然后又咬下一口丢了过去,结果,又打中了那个苦,逼。

“叶姐,你。。。”

“不好意思,又打偏了。”

叶秋杰第三次啃下一大块苹果,这次瞄准了之后,才往李晟身上狠狠的扔了出去,只是,这一下,还是打偏了。

巧合的人,还是打到了那个学生。

那家伙就快哭了:“叶姐,求求你了,不要再打我了。”

叶秋杰:“。。。”

萧石逸:“。。。”

“哈哈哈哈哈。”

李晟差点笑到岔气躺在了地上。

连续三下不中,叶秋杰实在是郁闷了,也没了吃苹果的心思,不过叶秋杰是个不服输的女人,这一次她发狠了,一双杏眼一瞪,干脆以手撑地站了起来:“姐,老娘就不信丢不中!看暗器!”

叶秋杰卯足了劲把手中剩余的半个苹果扔了出去,这次那个被连打到三次的学生学乖了,干脆找了一棵树当着,果然,这次苹果没有再丢到他。

但是,苹果却打在了征亚威的背上。

“谁他妈拿石头丢我?!”

征亚威一脚踹翻一个人转身吼道。

转头看去,叶秋杰早就坐下了,正‘温柔’的跟萧石逸谈天说地,那姿态,脉脉含情,好像根本就没有关注这边一样。

叶秋杰的演戏天赋也是一流的。

几分钟以后,原本势均力敌的战局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全因为李晟在一开始就废掉了对方一个老大,又成功牵制了另一个老大,刚开始还看不出什么,这么一会儿就看出效果来了,龙城中学这边有李晟征亚威和短发女三个高手带队,越打越勇;反观五中和十七中两股势力就苦,逼了,不停的有人喊叫着倒下,然后被三四个人群殴,这其中李晟殴的最欢快,每次倒下一人,李晟都会上去猛踩两脚,那叫一个拉轰道掉渣。

混战中,李晟就跟如鱼得水一样,发挥的威力丝毫不弱于征亚威和短发女,而且这家伙精得很,专挑人骨头软的地方,不是拿膝盖顶就是拿胳膊肘锤,干倒好几个人都不见手疼。

李晟打群战的天赋,在这场百团大战中,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出来。

☆、飞蛾扑火

在征亚威和短发女的稳定压制以及李晟的超常发挥下,五中和十七中的人马很快开始溃败,有一些学生已经开溜了,剩下不少一瘸一拐的跑得慢的,还有一片片被几个人一块围殴的。

萧石逸不担心会闹出什么人命,这毕竟是中学生打架,被揍惨一顿是常有的事情,没人会傻乎乎的按着对方一个要害猛K,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大家发泄发泄罢了,获胜方不太容易会失去理智。

倒是挨揍的一方有不少失去理智发狂的,像是疯子一样张牙舞爪,不过很快就被淹没在潮海中,无伤大雅。

这一场龙城中学对五中和十七中的世纪之战,以龙城中学的完胜而告终。也正是这场传说中‘的百团大战’,确定了李晟在龙城中学的老大地位,李晟的名字,开始在西莱市各大中学传播开来,一度被传的神乎其神。

金鳞岂是池中之物,萧石逸一直知道,李晟迟早会名震江湖的。

打扫战场的时候清点了一下人数,李晟发现龙城中学这边一个都没有逃跑,而且大部分都是活蹦乱跳的,仅有十来个人灰头土脸,看来是当了炮灰。学生打架向来看势头,一方势头高涨,另一方自然就弱了,用溃不成军来形容再合适不过,所以,虽然是两百多人的群殴,其实真正的阵势并不大,结束的也很快。

叶秋杰也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这个龙城中学的大姐大双手叉腰的站在萧石逸旁边,左脚跟右脚分别穿了颜色不同的鞋,现在天气已经有些冷了,所以叶秋杰穿了一条泛白牛仔裤,裤脚故意弄破了好几个洞,看起来挺有一种颓废的味道。

不过叶大小姐可绝对不颓废。

“小李子,给姐过来!”叶秋杰河东狮吼。

“干嘛,叶姐,我们还要清点完人去喝酒呢。”李晟待理不理道。

“废话少说,赶紧给姐过来!”

叶秋杰一跺脚,眼神一瞪,威风八面。

“你说过去就过去啊,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李晟还在兴头上,昂昂头不乐意道。

开玩笑,他现在身份不同了,可是大哥了,周围不少小弟在一边看着呢,怎么能被一个女人喝来喝去?

“你来不来?”

叶秋杰脸色顿时就暗了下来。

“不来,打死都不来!”李晟嘴硬道。

“靠!看姐怎么收拾你!”

叶秋杰袖子一撸就跑了过去,李晟见事不好,气节掉落了一地,拔腿就跑,还管什么老大不老大的,一边跑还一边回头道:“杀人啦,放火啦!”

李晟的逃跑功夫虽然是练过的,但叶秋杰也不是盖的,相当于叶秋杰可是学校的女生组长跑冠军,追一个李晟还不是小菜一碟,饶是李晟鬼灵精一般围着树林绕弯子,还是很快就被叶秋杰给逮住了,叶秋杰一手叉腰另一只手揪住李晟的耳朵,神气活现:“跑啊,再给姐跑啊?”

“啊呀,不跑了不跑了,叶姐轻点啊。”

“还敢不敢跑了?”

“不敢了不敢了。”

“还跟姐神气不?”

“我哪敢啊,叶姐饶命!”

李晟杀猪一般的哀嚎,还管什么骨气不骨气,他本来就是程咬金似的人物,别看这会儿服输了,待会儿脱离叶秋杰控制后,又是一条好汉。

“这还差不多。”

叶秋杰终于放开了李晟,拍了拍手,大手一挥道:“今天姑且饶你一次!”

“谢谢叶姐。”

李晟嘿嘿一笑,又活蹦乱跳的回去了,马上变成了趾高气昂,角色转换那叫一个快:“看什么看!赶紧收拾收拾散了,该回家的回家,不想回家的咱们走起,上金陵娱乐城乐呵乐呵!”

“好,走起!”

一大帮子人跟着李晟纷纷附和,不得不说,李晟天生就有一股草莽气息,看起来极好相处,这种亲和力,是萧石逸身上所没有的。

短发女也跟着李晟一伙走了,她现在根本不用跟着叶秋杰,因为叶秋杰身边已经有了最好的保镖——萧石逸。

“走,咱们也走起,去文昌路玩玩。”

叶秋杰很自然的挽起萧石逸,坐进那辆阿尔法罗密欧,现在莫失期回到了英皇,叶秋杰占据了萧石逸大部分的时间,这丫头自从莫失期走后像是忽然焕发活力一样,一脸没心没肺的欢快,她的脸上,永远没有蛋疼的忧伤。

两人乘车来到文昌路,然后把车子停在附近,开始了诳街旅程,叶秋杰在前面蹦蹦跳跳跟一只快乐的金丝雀一样,不时的在某个摊子前徘徊张望,买下一大把吃得,女人的胃觉得是最奇怪的地方之一,吃饭的时候明明吃的不多,但一吃起小吃来就没完没了,永远不会吃饱一样,叶秋杰从街头一直吃到街尾,从这条街吃到另一条街,一刻不停,她这个另类的打扮穿着,也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萧石逸双手放入裤兜懒洋洋的跟在身后,带着平淡的笑容不紧不慢的跟着叶秋杰,跟叶秋杰在一起总是轻快无比,那是跟周文苑和莫失期不一样的感觉,这种感觉没有压力,除了欢乐就是轻松。

萧石逸不是不知道叶秋杰对他的情愫,这个没心没肺的快乐小天使,从第一天看到他时就好像遇到了克星一样,从吊儿郎当的小太妹摇身一变成了青春靓丽的小天使,兴许感情是细水长流慢慢积累的,但有一种情,也叫做一见钟情。

只是,他知道叶秋杰不想点破。

叶秋杰看起来疯疯魔魔,其实心里明白得很,女人不管再怎么大大咧咧,心思总是细腻的。叶秋杰看得出来萧石逸和莫失期之间的那种感情,那是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默契。

这似乎是天生的,没人能超越。

只是,叶秋杰选择了忘记。

起码表面上是如此。

兴许她只是单纯的不想面对;兴许是因为不想给萧石逸增加压力;更兴许,她只是想做一只无忧无虑的飞鸟。

但是萧石逸知道,不管怎样,她并不是不在乎。

有种女人就跟飞蛾一样,明明知道面前是可以把她燃尽的火焰,依然会奋不顾身的扑上去。

只求一个轰轰烈烈。

☆、女土匪

叶秋杰是一个把忧伤视作是蛋疼和装比的小女子,在她的脸上,永远只能够看到明媚的阳光以及无伤大雅的彪悍跋扈,她做事情有一套自己的风格,亦可以称之为个性。

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就让萧石逸好好体会了一把叶秋杰的个性。

在经过一个双麻酥饼小摊的时候,萧石逸看到这样感人的一幕:一对风霜露宿的老人,穿着破烂不堪,他们互相搀扶着来到小摊前,老太太不停的要拽着老头离开,但老头怎么也不肯走。他从衣服袋里掏出一个折叠的塑料袋,一层层翻开,拿着那些虽然褶皱但被铺的很平整的零钱,面前的双麻酥饼散发出诱人的香味,老人不自觉咽了口吐沫,颤巍巍问道:“这个怎么卖?”

摊前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女人,顶多二十三四岁,表情显得有些不耐烦,指着旁边的牌子:“没看到么,十二块钱一斤!”

“我要一个。”

老头把手里攥的皱巴巴的零钱递出来,从萧石逸这边可以看到,那些钱虽然有褶皱,很老人拿着的时候却很小心翼翼。

女摊主很不耐烦,挥挥手道:“哪有买一个的?要买就买半斤或者一斤!”

老人有些尴尬,他挤出一个艰难的笑容:“行行好,我老伴想吃这个,你卖给我一个吧。”

“说了,一个不卖!”

女摊主一脸不加掩饰的鄙夷和反感,警惕的看着面前的两个老人,生怕他们的脏衣服沾到了摊子上。

“这。。。”

老人的笑容凝固。

“老头子,我不吃了,你别买了,我们走吧。”老太太催促道。

老人犹豫了一下,然后像是决定了什么,狠狠的一咬牙,又掏出了那个塑料袋,一张张的数着那些零钱,不时的把手沾一下唾沫,这让那个女摊主觉得很恶心。

“你们到底买不买啊?不买走开,不要妨碍我做生意!”

女摊主拿着一个蒲扇拍打道。

“买,买。”

老头依旧慢腾腾的数着钱,他终于把钱数完了,捋了捋,一时间有些犹豫。

因为那些钱加起来不够买半斤的六块钱。

只有五块九。

叶秋杰早就把萧石逸拉住了,在旁边看着,她捂着嘴巴,似乎有眼泪流出来。

老人踌躇着开口:“老板,你看,我这里只有五块九了,你行行好,卖给我吧,少给一个也没关系。”

那个女摊主一看到老人手里这些皱巴巴的‘脏钱’就恶心,赶紧用蒲扇推开老人:“我说了,少了半斤不卖,你快走走走,不要打扰我做生意。”

这个时候周围已经围满了人,大都是好奇的看着这一幕,鲜有人开口,终于,其中一个看起来年纪不小的白衬衫男人皱眉开口:“这个老人就只差一毛钱而已,你们卖东西不是也时不时的让几毛钱么,为什么不能卖给他?”

“我们这里的规矩,少了半斤不卖!”

女摊主叉腰,丝毫不让:“他买东西,我卖东西,干你什么事?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白衬衫男人摇摇头不再说话,他似乎是一个不善于争辩的人,况且面前是一个牙尖嘴利的年轻女人,他闭嘴之后,周围就只剩下了指指点点。

叶秋杰的情绪一下子扑泄开来,她正要挤进人群,斜眼看到一个年轻人挤了进去,看起来文质彬彬,像是大学生,这个年轻人从裤兜里掏出一块,递给了老人,笑道:“老爷爷,这钱你拿去吧。”

两个老人大为感动,却没有伸手去接,老太太摇摇头道:“小伙子,谢谢你了,不过我突然不想吃了。”

然后她催促着老头走:“老头子,我们走吧。”

那个老头热泪纵横,他矗在那里没动,停顿了很久,终于伸手接过了那一块钱,颤颤巍巍,看起来心情很是激动。

“老头子,你干什么!”

老太太伸手就去夺那一块钱:“活了大半辈子了,你宁愿露宿街头都不肯让人伸出一把相助,怎么现在为了一块钱就破坏了你的原则?”

“原则算什么!”

老头的态度很坚决:“你跟我吃了这么多年苦,一辈子都赔进去了,难道我还不能为你改了这个臭脾气?”

老人终于凑够了钱,把钱递了过去。

结果那个女摊主却一把打掉了:“我不要你这些零钱!”

“零钱怎么了?零钱也是钱!”

那个白衬衫大叔终于看不下去了,声色俱厉道。

“做生意的是我,我爱卖不卖,关你什么事!”

“你这女娃儿怎么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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