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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红楼之凤栖梧-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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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熙凤只不过第一次离家经商,居然用那么少的银子和货物换到了如此多的西洋事物,并在自家店铺中兜售一空,挣了个盆满钵盈,不仅给全家人都带了礼物回来,连身边伺候的有脸面的嬷嬷、丫鬟们也都得了些稀罕的赏赐,若熙凤真是个哥儿,想必王家一定会成为继薛家之后另一个皇商。

熙凤见父母又喜又惊,急忙解释道:“其实这些不过是些寻常玩意儿,多亏了薛家叔叔,因着他的面子那些西洋大胡子才肯压低了价钱将货物出手给我;送给爹娘嫂嫂的这些稀罕玩意儿,那些洋商人轻易也见不到的,这些可是一位来自异国的公主送与我的;至于哥哥的刀嘛,买的更是便宜,是一个来自东瀛的浪人老头卖给我的,他要是再不卖掉恐怕就要饿死在异国他乡了。我还送了他一个顺水人情,安排他坐上了返回东瀛的海船,临走的时候一个劲儿对我使劲儿鞠躬呢!”

王忠摸了摸胡子,怪不得那些人抢破了头皮要做那海关监督的官呢,当这种官儿一是专心为内务府搜罗奇珍异宝,二是因为要办好差使,加上贪心大炽,所以和这些富裕的洋人佬和洋货行,都打得十分火热;特别是和当时最大的洋货行,广顺行的行商陈寿观,关系好到了称兄道弟的程度。这样一来,行商那里有什么好东西,这些海关监督们自然都十分熟悉。

熙凤听父亲说起这么个官员来,倒也有了几分印象,脑海中好像浮现了个汗流浃背的白胖子,见人总是先带着笑,但熙凤知道能跟老外和各大商人处的极好的人,断然不会是个简单人物。

其实当这个官能捞到最大的油水,比如说自己带给父亲的这么一副玳瑁眼镜,拿到京城内地去便能卖到天价,因为当朝的政策还是很严谨的,轻易不许那些洋人到内地来,销售他们国家的东西,虽说变相的抑制了白银外流,可实际上会带来更坏的后果。

早在汉唐时期,通过丝绸之路,将那些本属异域的胡瓜、茄子、辣椒、土豆,引进中原,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扎下根来,终于在国内带来了利国利民的作用。于是,再没有人认为这些蔬菜瓜果为洋货。先驱者张骞、班超的所作所为,这种外来事物的引进,是对民族有利、是对国家有益的。

相反,像贾府里的洋货,则是消费性的引进。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只求满足**的引进,只求骄奢浮靡的引进,而无生产发展的长远打算,而无立足在我的自强奋发,久而久之,像一个永不愈合的流血创口,最后直到坐吃山空,河枯海尽为止。这也是满清政权在咸丰以后,急转直下,走向衰败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熙凤此次外出,骨血里那种经商的豪情又一次大大的萌发起来,对着那些个扬帆远行的海船更是羡慕不已,可惜自己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一般男儿家上有双亲在堂都不许离开故土,何况自己一个弱质女儿,哪怕会些拳脚,可能在大海上在异国他乡一样束手无策。

想到这里,熙凤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王忠听见反倒笑了,“你个孩子家家的,有什么烦心事让你长吁短叹的?”

熙凤突然想起了一个重要的事情,起身向王忠行了一礼,“凤儿今日想与父亲谈一件事情,我们还是到书房去吧!”

刘夫人正在旁边和乳娘一起喂傕哥儿鸡蛋羹,见熙凤一本正经的邀请丈夫到书房议事,不经笑出了声来,这孩子还真把自己当个男孩儿了,动不动就装成个小大人儿要和父亲深谈,不过女儿就是这个性子,刘夫人倒也懒得管她。

王忠不置可否,起身带着熙凤走进了书房。可能是父女天性使然,王忠潜意识里感觉女儿这次要说的不是一件小事,因为这个小小的凤哥儿从小便是个有主见的人,若是平常的事情当着刘夫人和哥嫂的面就会说出来的,除非遇到了重要的事情,才需要自己这个真正的家主来参谋。

熙凤给王忠倒上一盏清茶,“父亲尝尝,这是女儿从苏州特意为您带回的碧螺春。”王忠点了点头,端起茶盏啜饮了一口,果然口感极佳,满口馨香。

熙凤想起的正是那日在林如海家中,无意中听到的几句话,说是自家太爷本是个文弱书生,偏偏投笔从戎,为了救先祖皇帝,痛失妻儿,后得到一件先祖皇帝御赐之物,说是可以换得天家一诺,但不知道如今这宝物藏在王家的哪一脉人中。

王忠本有些喝的微醺,但听女儿提到了这件了不得的大事,顿时就清醒了。立马坐正身子,瞪大了眼睛问道:“凤哥儿听谁说来?”

熙凤道:“那日路过林如海林姨夫府上,在酒过半酣之后,姨夫无意间提到了此事。旁人都没太在意,我乘机把这句话给岔了过去。”

王忠欣慰地点了点头,自己的女儿就是让人省心,这些关乎自己家族的事情,她虽好奇却也知道轻重,这些举措做的是极妥当的。

(小尛今天生病了,扁桃体肿大,脸上还起了些小疙瘩,吓死了赶紧去看医生,结果被留下打了两瓶点滴,明天还得继续打,呜呜……今天小尛慢点更,亲爱的书友们记得明天小尛上架,多多来捧场啊!不胜感激喽!!)

第四十回 如此“宝物”

“你那林姨夫说的倒也不假,咱们王家是有这么一件宝物,而且正巧传给了你父亲我。”王忠仿佛回到了儿时的回忆。

父亲在世的时候自己还没有前去科考,家中不说贫困潦倒,确实也不大宽裕。父亲躺在病榻临终前,将家里其他人全都赶了出去,就剩下十二岁的自己在床前伤心哭泣,父亲狠狠地咳了咳,颤颤巍巍地指着自己卧床的下面,王忠以为父亲要找什么遗物,一头钻到了床底下,在一个老鼠洞里抠出了这个传家的宝物。

老父亲临终前交代自己可以科考做官,但不能做大官,若是稍微引起了旁人的注意,便得辞官回家,不可再次入仕。这个宝物即可保全一个风雨飘零的氏族家庭,也能轻易毁掉一个簪缨贵族。所以,一定要尽量将这个宝物这件事隐藏起来,尽量不要挑战天家的耐心和猜忌,王忠抹着眼泪连连应着。老父亲这才欣慰地闭上了双眼,与世长辞。

熙凤不由得猜想那是一件什么宝物,难道是现代古装剧中常见的免死金牌,还是什么九龙玉佩什么的?怪不得自己那个远在京城当大官的二叔一心想要弄清楚这宝贝在谁的手中,若是他那个野心勃勃的人得了去,想要去换一个天家的承诺,若是个小事也罢,若是只想着加官进爵,为自己谋取利益,想必第一个要恼了的定是那个龙椅上的掌权者。

所以近些年来那王子腾的所作所为倒也能解释的通了,都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世上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殷勤,这王子腾又是送礼又是给办事儿的,熙凤早就觉得不对劲儿了。

那王夫人随了她哥哥王子腾的性子,无事不讨好,真能用着你的时候便是和颜悦色,慈眉善目的,若是你没有了利用价值,横眉冷目不必说了,时不时在你的尸体还要踏上两脚,往你的伤口撒上两把盐,这才是他们京城王家的本质。

原著中的王熙凤不就是个生动的教育例子么?年纪不大便嫁入了荣国府,不光要替自己的姨妈王夫人管理府中大小事务,还要时不时贴进自己的嫁妆去,实在不够的时候还要偷偷放印子钱,替府外的人打官司挣点辛苦钱,最后出事了,一切罪过都堆在了她一个女人身上,身有重病还被送进监牢,最后被无情休弃的时候想要回娘家诉苦,也被王子腾一族拒之门外。这样血淋淋的例子摆在前面,熙凤能不万分警醒么?

好在在自己的努力下,父母双亲健在,家中不是大富大贵却是和和睦睦。那王子腾现在还是个要脸面的达官贵人,只能通过旁敲侧击来探查父亲手中是否有这宝物,然而王忠这人是个再倔强不过的,那些个小伎俩根本逃不出他半句话来。

若是他日王子腾真的扯下了遮羞布,熙凤也不怕与他斗上一斗,大不了用这宝贝求求皇帝,让他庇佑一下自己这一脉忠心耿耿的可怜人,顺便教训教训一下那个野心勃勃的巡查大官。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熙凤的家虽然已经是一个纯正的商人家庭了,但父亲也算那王子腾的同族哥哥,就论孝道而言,那个王子腾若想继续当他的大官,轻易是不能跟自己家撕破脸皮的。

熙凤这时心内松下了一口气,转为一张嬉皮笑脸:“好爹爹,既然我已知道了那宝贝,不妨让女儿开开眼,有生之年看一看那宝贝吧!”

这宝贝对整个王家来说关系重大,想必父亲是不会传给哥哥王仁的,很有可能会传给现在还在蹒跚学步的傕哥儿,若等他长大了接过此物,想必熙凤早已出嫁了,故有此一说,扯着王忠的衣袖撒着娇。

王忠不由得抚了抚自己小女儿黑亮亮的头发,女儿如此早慧给自己也算省了不少心,若她是个男孩儿,想必这宝物定要是传给她的,不过可惜了。

见熙凤依旧一副小女儿的模样跟自己撒着娇,王忠不由笑呵呵道:“让你见一见又何妨,不过你一定要严守秘密,连你母亲和嫂嫂也不能透露口风。”

熙凤认真的点了点头,答道:“凤儿省的,不该说的一句不会多说。”

王忠便从书房的书柜下,随随便便取出个垫脚的盒子来,上面落满了灰尘,倒把王忠呛的连打了三四个喷嚏。

熙凤瞪大了眼睛,不会吧,这么要紧的东西,父亲居然装在了书柜垫脚的破盒子里,以后就算有人来偷,他也想不到那个破破烂烂的盒子里装的就是宝贝。

王忠见女儿瞪大的凤眼,顿觉好笑,打趣道:“这盒中便是那御赐的‘宝贝’,不过等你看了可能就不这么认为了。”

熙凤着急地抢过盒子,一把掀开,顿时,差点被亮瞎了眼睛……

盒子中,华丽丽滴,居然是一只脏的看不出颜色来的,破靴子,真是,是一只破靴子……

靴子的破烂程度自不必说,前面五个脚趾头约莫得有四个露出头来跟你打招呼,靴底儿的花纹磨的根本看不清楚,连靴帮的线很多都已经烂掉了,鞋底跟鞋面连着的部分也是颤颤巍巍的,眼看就要分家了。

更别说那股历经风雨却经久不衰的脚臭味儿,这种味道说小了是消灭蚊虫的有利武器,说大了简直就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熙凤被那味儿熏的险些晕倒,这一呼一吸只见差点得了呼吸道感染,连忙合上了盒子,跑出书房又是咳嗽又是鼻涕,后面的王忠想必是见怪不怪了,看着被臭靴子凌虐的熙凤哈哈大笑。

好半天,熙凤才缓过来,拿着一张干净的帕子紧紧捂住口鼻,只剩一双红彤彤的兔子眼,愤怒地盯着犹自哈哈大笑的王忠。

王忠见女儿有点真生气了,这才把那盒子盖好放到了一边,转身笑眯眯地召唤熙凤:“还不快进来?”

熙凤别别扭扭地走进来,显然对刚才的气体炸弹十分不满。王忠依旧忍不住笑道:“怎么样,这宝贝够厉害吧!要我说,这宝贝本来一点都不用藏着,可惜这味儿啊,我要不再放起来,想必你娘都得把我撵出去。”

熙凤问道:“这么个破靴子,真是那先祖皇帝的御赐之物?”看来,熙凤还是无法把黄澄澄的免死金牌与一个破破烂烂、臭气熏天的破靴子联想在一起。

第四十一回 进京

“自然,不然平常人哪个敢用明黄色做靴子呢?你若是细看还会发现鞋帮处绣着一只小小的五爪金龙呢……”王忠作势还要把那靴子拿出来。

吓的熙凤嗷嗷大叫:“拿远点,拿远点,您要是再把它摆在我面前,我就,我就告诉娘亲你在书房里偷藏了好几瓶杏花村。”

王忠嘿嘿笑道:“别,别,让你娘知道我又半月不得消停。”说罢,将那盒子仍然塞回了柜子底下。

“这靴子虽不是什么名贵的器物,却是当年先祖皇帝大胜敌军后亲自从脚上扒下来赐予咱们太祖爷爷的,虽不中看,味道也确实难闻,但若是遇到了什么大事,你拿出这个先祖皇帝身上的东西岂不是更能让天家感动?”王忠笑呵呵地捻着胡须。

熙凤犯了个白眼,确实“感动”,这味儿都能把皇帝感动的涕泪横流了,但拿出后皇帝是感动交加还是龙颜大怒,那就不得而知了。

“按你说来,你那二叔一家对咱们的无端殷勤很有可能是因为这御赐之物?”王忠靠在太师椅上,深深感到了一丝无力。

记忆中那个小男孩儿总是摆着一副傲娇的神情,深受王家老太君的宠爱的同时,也是那赫赫有名的“金陵王”的嫡系长子长孙,从小便受万众瞩目,他的聪明早慧也是众所周知的,二十来岁便习得一身好武艺,跟着其父到皇家猎场,一箭射死了一只猛虎,从此蒙获君王赏识,一边承袭了祖辈的爵位,一边对他委以重任,他,王子腾,从小便个天之骄子,哪里肯下的脸来巴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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