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物语3-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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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对这些石头这么了解?”我跟敖炽异口同声。
甲乙转过头,朝服务员喊:“有劳,再来一份沙拉龙虾!”
这小子完全不理会我们!
我正要继续追问时,敖炽突然拉住我,指了指对面的电视——
“据本台最新消息,非法入侵克鲁格保护区的多名男子已被正式拘捕,嫌疑人均承认自己受雇于富商布里曼?卡拉。据保护区工作人员证实,当日,确实亲眼目睹布里曼携车队强行冲进保护区,但原因不明。当日所有进入保护区的嫌疑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以布里曼本人及一名随行人员伤势最重,目前尚未脱离危险期。所有当事人皆称,袭击他们的,是一头罕见的白色猎豹。此说法尚未得到任何证实。”
我们三个,面面相觑。
“猎豹?”一块龙虾肉从敖炽嘴里掉出来,“它不是猫吗?”
“只要它还躲在蛋壳里,就永远是一只小猫。”我打了个饱嗝。
“那真的是小青?”敖炽还是不敢相信。
我撇撇嘴:“兽人始终是妖怪。影响它们形态的,不仅仅是时间,也有可能是……‘蛋壳’。”
其实,不论那头重伤布里曼他们的“未经证实”的白色猎豹,究竟是不是小青,我都确信,那片土地,又有了勇敢的守护者。
?尾声?
炽热的草原上,一对年轻的摄影师举着相机,兴奋地收集着眼前的每一处美景。
突然,女摄影师惊叫一声,对准前方的草丛一串连拍。
“怎么了?”她的男友从另一边闻声而来。
她举着相机,诧异地几乎说不出话来:“我看到一头白色的猎豹!”
“眼花了吧?”男友当然是不信的,“猎豹数量已经很少了,更别说白色猎豹了。”
“真的!”女人把相机挪到他面前,将刚刚拍下来的一系列照片调出来给男友看。
可是所有照片里,都只看到一道雪白的影子自草丛掠过,根本看不出是什么。
太阳越升越高,饥渴的狮子趴在地上休息,羚羊们在远处悠然散步,几只秃鹰忙着啄食斑马骨架上的残肉,黑犀牛欢快地在泥坑里打滚。
这片土地,不论白昼还是夜晚,终于又回到了它该有的模样。
当天际出现第一缕金线,鸟兽们开始热闹的合唱时,新的一天如期而至。
高高的岩石上,蹲着一只浑身雪白、姿态矫健的猎豹。它一直昂着头,浅琥珀色的眼睛里,一轮红日正在冉冉而起。再过一会儿,当光线彻底穿透云层,它的身体就会变得像金子般灿烂,这世上所有的力量与美丽,便都在这一刻了。
“爸爸,这里,就交给我吧。”
他挺了挺腰,坐得更直。
以后,他都不会再管自己叫“小青”,小青只是住在蛋壳里的一只胆小的猫。而他是一只猎豹,他的名字,叫“青”。
妈妈说,他出生时,她看见的,是草原上那片最广阔,最鲜活的颜色。
第五章 悬壶
?楔子?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苦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借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身心凄怆,勿避崄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工夫形迹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反此则是含灵巨贼。
——《大医精诚》?孙思邈
1
夜色下,紧闭的门窗嘎啦嘎啦直响,十几张一模一样的脸,疯狂地朝墙上每一道缝隙里挤,胀满血丝的眼球,贪婪地往这座立在一片烂泥地上的铁皮屋里探看。
在这块位于新德里南部的土地上,时时刻刻都有闷热的怪味,从远处那片沉睡中的贫民窟里四散而出。
此地向来平静,因为住在这里的人每天只需要为一件事忙碌——填饱肚子。破屋与臭水沟之间,常有饿得哇哇大哭的孩子;也有推着旧自行车郁郁而归的男人,在妻儿期待的目光里,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每隔一些时日,就会有虚弱的老人在饥饿或者疾病中走完一生,也有一些年轻人,因为不堪生活的沉重,选择了最便宜但是最有效的老鼠药。
但唯一庆幸的是,起码他们还能看得起大夫。准确说,是有一位大夫愿意来看他们,总是不收诊金,离开时还会留下免费的药品。每次在那些感激但又绝望的目光里离开时,不苟言笑的他,只会留下一句话——淡定些吧。
问题是,现在的情况,很难让人淡定啊!
铁皮屋里,甲乙面朝着我,用后背紧紧抵住被疯狂摇动的大门,寒光闪烁的七尾墨已经从牙签盒里跳出来,握在他手里。如果不是我总拿牙签剑来命名他的专用武器,他不会严肃地告诉我,这把变换不定、雪光潋滟的半透明长剑不叫牙签,叫七尾墨。怪名字!
“再这么硬抗下去,这房子撑不了多久了。”一扇坏了把手的窗户前,敖炽双手死摁住它,不让外头的家伙钻进来。
“一分钟,我可以将外头清理干净。”甲乙从门缝里望了望外头,冷冷道。
“我只要半分钟!”敖炽白了他一眼。
我的背后,那活得悄无声息的男人走出来,摇晃的灯落在他灰白的头发与永远干净的医生袍上,说:“那些事,就拜托你了。”
“你倒很淡定。”我看看他,又看看外头那十几个人影,“你确定你要那样做?”
他笑笑:“我是医生。”说罢,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叠好的纸交给我,朝里屋看了看,说:“这个替我交给艾米丽吧。”
随着他手上的动作,一抹淡淡光华从我眼前晃过——他的腕子上,戴了一串“无论如何也取不下来”的月光石,起码在一般人看来,那就是寻常可见的晶石中的一种。乳白色,半透明的十三粒圆珠,随着光线的变幻,浮出一层幽幽蓝光,柔美温润,一眼看去,那就是自月色中摘下的最好的一片。所以,这种模样的晶石,一直俗称月光石。
可我知道,他手上这一串,并非“寻常”的月光石。他清清楚楚地告诉过我,这一串月光,有个专属于它的名字——月隐娘。
我也清清楚楚地知道,这就是我要的,第六块石头。
从南非到印度,从破天斧到月隐娘,这次的故事,让身经百战的老板娘都觉得十分坎坷,不知该从何说起。或许,应该从一只蚊子开始?!
2
啪!一只秋天里的蚊子,倒霉地死在老孙手里。山里的秋天总是特别长,蚊子比牛还大。
他摇摇晃晃走上半山坡,几棵老榕树抱着他的小院子,一地幽凉。
“吱呀”一声,破朽的木门被推开,他披着一身暗淡的月光,打了个饱嗝,靠在门框上,拴在腰间的老葫芦晃晃悠悠。
“还不睡?小黄都睡了!”老孙抹抹嘴,对着那个仍在桌前忙碌的年轻人说道。小黄是他们养的公鸡,晚睡早起,报时准确。
年轻人没有反应,专注地拿着柳叶刀,在一片翠绿肥厚的树叶上游走。他脚下的垃圾筐里,已经堆了半桶支离破碎的树叶。
“武昌打起来了呢。”老孙没有进屋的意思,就靠在那儿,自顾自地说着,“这一声枪响,皇帝这个玩意儿,怕是从此都没有喽。”
年轻人依然专注于他的刀与叶子,明亮的光线下,那张被山风吹得稍许粗糙的脸,棱角分明,五官俊挺,另有一种与年龄无关的沧桑之美,即便剪着最没有特色的平头,还是很耐看的一个人。
“你又把头发剪了呀?”老孙发愁地看着他的头顶,“都说别找村头的老王剪头发了,那老家伙剪出来跟狗啃的一样。我说篇篇啊……”
“为什么我总是无法将叶脉完整地剥离出来?”年轻人突然抬起头,手指中拈着一片残缺的叶脉,“老头,你是不是还有什么诀窍没有教给我?”
“别叫我老头,叫老师!”老孙瞪了他一眼,“没大没小。”
“你不叫我篇篇,我就喊你老师。”他把叶脉扔进垃圾筐,擦擦手,又重新取了一片叶子,“你说过,等我能用这把刀完整无缺地剥离出一片树叶的叶脉,才是真正的大夫。”
“好吧,第五同学。作为我现在唯一的学生,老师慎重地回答你,诀窍只有一个。”老孙很是卖弄地竖起一根手指,“淡定!”
“我并不冲动。”他瞟了老孙一眼,“你又拿瞎话骗我!”
“那是你还没搞清楚怎样才能真正地淡定。”老孙打了个哈欠,“你继续练习,老师去睡了。”
他埋下头,更加专注而细致地在树叶上练习,薄如蝉翼的刀片在叶脉与叶肉之间游走回旋,比画一幅工笔画还精细。
什么时候,才能像老师那样优秀,被无数病人称赞呢?!
就是这么个念头一滑而过,他手里的刀片一歪,一条叶脉断开,又失败了。
第五篇将刀一扔,有些躁郁地走到窗前。外头的夜色,正正是“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落英山下的景色,一如既往的幽静美妙。
跟在老孙身边学习医术已经快五十年,这老头带着他云游四海,繁华城镇,冷清小村,都住过。今年,是他们住到落英山的第五年,附近的山民们都喜欢他们,因为老头给他们治病从来不要钱。
微寒的夜风从外头掠过,他关上窗户,目光却长久地落在墙上的圆镜上。镜子许久没有擦过了,人照在里头,像笼着一层雾。他怔怔看着自己模糊的脸,这张脸,不论时光如何飞逝,也不会有任何变化。他已经不再是“年轻人”,而且,也远远不止五十岁。
他当然知道自己不是人类,但好笑的是,不是人类的命,却又要得人类的病。
没记错的话,他是在一片由无主孤坟组成的墓地里醒来的,被吵醒的。有好心人找了道士来为这里的亡者做法事超度,鞭炮声震耳欲聋。
他从梦中醒转,伸了个懒腰,无数闪亮的玉屑从他身上掉落下来。
思维很迟钝,记忆很空白,赤身露体的他,从一座坟茔后钻出来,将在场的人吓个半死。
然后,便是学习与流浪,从一个空白的人,学习如何接纳这个崭新的世界。
多尴尬啊,明明不是人类,却会冷、会饿、会受伤、会生病。为了赚钱果腹,他在风寒料峭的码头替人卸货,累到半死却被黑心的工头耍弄,说工钱要到三个月后才会有。
发着高烧的他,在工头趾高气扬的笑容里,默默离开了码头,不吵也不闹。
背后,离他越来越远的码头与货船,毫无征兆地冒起了黑烟,像是着了火,却又看不见半点火苗,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化成了灰烬,工头与所有来不及逃开的工人,在地上胡乱打滚,衣裳与皮肉粘在一起,嗞嗞作响,仿佛被熊熊烈火炙烤,很快命丧黄泉。
所有人都吓呆了。而这场事故,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释,官府在报告上草草写上“火灾”,上报了事。
他病得越来越重,在模糊的视线里穿街走巷,毫无目标。没有钱吃饭治病,是不是可以去抢去偷去骗呢?
不可以。
他自己的答案清清楚楚,身体里好像有一种深刻的本能的意识,告诫自己,这样偷鸡摸狗求生存的行为是下作之举,他的身份,不允许。
但是,他的身份?他的身份是什么呢?到此刻也还是想不起来。
最后的一点力气,将他带到了一个饭馆前,昏死之前看到的最后一个人,就是老头。
那天他还是像今天这样,穿着不合时令的布衣布鞋,满脸褶子,一身药味,腰间拴着的棕黄色的葫芦,涂了膏似的油亮光润。
老头的汤药,给他捡回一条命。客栈里,吃饱喝足的他,看着专注翻书的老头,说:“我要跟你学医。”
“行啊。”老头眼也不眨地回答。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他成了老孙的学生。
老头说名不正言不顺,你还是要有个正经名字的。
他以为,会有多么“正经”的名字,结果老头皱眉想了半天,看了看手里的书本,一拍桌子:“有了!就叫第五篇吧!”
这叫什么破名字!
老头说,刚好看到第五篇,这就是天意啊!再说。“第五”本身就是个源远流长的复姓,多有意义!
“随便吧。”他摇摇头,看着老头手里的书,“那是什么?跟医术有关?”
老头把书合上,露出封面,嘿嘿一笑:“不是啦,是杨柳街上说书的小李自己写的小说,《春三十娘大战猪八戒》!好看哪!”
他彻底沉默了。
五十年时间,不长不短,老头的医术,他学到大半。用刀已是最后的课程,也是最难的一段。可是,老头从来不让他单独为人诊症,总说他还未到出师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