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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人兽恋-b小调旧时光-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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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变成了一个有钱没音乐才能的人,我成功了。时间就将这么过去。 
  半年以后,我忽然接到了张彻的来信。我不知道他是如何知道我的地址的,信像斑马群里窜出的一头鹿一样出现在信箱里,和厚厚一叠商务报纸、时尚刊物摆在一起。信封是邮局里最便宜的牛皮纸袋,寄来的时候已经皱皱巴巴,纸面上还有被什么液体浸脏的痕迹。 
  这几年来,我从位与人通过写信的方式联系过,通常不是打电话、写电子邮件就是叫快递。看到那样的信封,我立刻想到是张彻。 
  浸脏封皮的液体让我联想到很多:洗脸水、尿液和喝剩下的啤酒。在那个时候,地下室里只有这些液态物。   
  22换魂记和重回现实(5)   
  我打开信封,取出的信纸很薄,质地粗劣。在正面写字,反面也会透出很深的印迹,使用这种纸,“力透纸背”不是一件难事。信是用常见的绘图铅笔写的,字迹歪歪扭扭,正是张彻的。信上没有开头也没有落款,没有一切问候和对眼下情况的交待,他只向我叙述了一件事情。 
  张彻在社会上闲散了三年后,他的父母忽然对儿子产生了责任感,他们强行把他送到英国去读书。但来到甲壳虫的故乡之后,张彻迅速从学校退了学,躲进了一间地下室当起了非法移民。因为魔手附身,他的琴技已经出神入化,很快加入了一个地下乐队。乐队成员对他崇拜不已,将他奉为大师。隔三差五,他们会在地下仓库演出约翰…列侬的作品,为无产阶级青少年和生活落魄的老人提供精神食粮。曾经有两家音像公司想与张彻签约,但他每次都逃之夭夭,因为他没有身份证。乐队的朋友和听众还多次帮他逃过了移民局的检查,一个有左翼思想的朋友为他们的乐队起了个名字,叫做“活在人民中间。”在人民中间生活了一段时间,人民反馈给乐队如下物品:过期面包、女人和毒品。他们没日没夜地躲在地下仓库里,吸毒乱交,充满美感地腐烂,左翼朋友将这个行为称为“为资本主义掘墓”。 
  不出几年,张彻就将烂成一泡人民中的大便。魔手从黑哥转移到他身上,连续催化了两个人的腐烂。这可能是这个时代艺术家的共同下场。而张彻要告诉我的事,是一天夜里的奇遇。 
  那个晚上,张彻和他的乐队在地下仓库里演出。演出之前,先有几个中学生从学校的下水道钻进来,把乐队成员散落一地的易拉罐、吃剩的面包和已经风干的粪便收拾干净。长发绞成一团、瘦得如同一根面条的摇滚乐手则躺在墙角看着小伙子们收拾,并时不常地朝动脉里扎上一针。不久以后,观众陆陆续续地出现了,他们大多是些工厂里的工人、餐馆服务员和愤世嫉俗的大学生。空气里弥漫着体臭、洋葱产生的臭屁和大麻的味道。等到摇滚乐手们过足了毒瘾,张彻把针头往外一拔,拎着吉他上台,开始演出。他们依次演奏甲壳虫乐队的名曲,每一首到最后都成了张彻的即兴吉他表演,不仅观众,就连乐手也被他的技巧迷住了。他们对张彻大喊大叫,兴奋得浑身抽搐,地下仓库的气氛达到了高潮。而这个时候,张彻看到角落里,一个姑娘正在默默地看着他。 
  那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白种女孩,个子不高,身材消瘦。她靠在水泥墙上,静静地看着张彻,仿佛不存在于人声鼎沸的地下仓库一般。张彻在她的注视下一阵发冷,想要丢开她,却又忍不住向她看去。他一边弹琴一边与姑娘四目相对,眼神交汇处,一切声音似乎都消失了。就这样三个个小时的演出结束了,观众们心满意足地离去,临走前丢下了食品饮料,大学生把用门票钱买来的毒品交给鼓手,两个性工作者已经急不可待地把主唱按倒在地。张彻再找那女孩时,她已经不见了。 
  女孩的消失让张彻失魂落魄,他离开仓库,回到自己居住的地下室,大口灌瑞典伏特加,希望早些睡着。烈酒很快让这个孱弱的年轻人昏了过去,几个小时后才睁开眼。这时他看到那姑娘正站在他面前。 
  虽然只会说几句简单的英语,但他还是试图和姑娘交流。他问那姑娘: 
  “你叫什么?” 
  而姑娘则像没听懂一样,漠然看着他。他开始怀疑她是个聋子了,而聋子为什么要来听音乐呢?张彻头痛欲裂,正想站起来抽一颗烟,那姑娘却一纵身将他扑倒在床上,吻住了他。 
  “她的动作和某种动物一样,但究竟是哪种,我却判断不出来。”这时张彻在信上写的原话。那一夜,他和那姑娘滚在肮脏的充气床垫上,疯狂地交配,不知干了多少回。在交配中,他看到姑娘的脚和人的不同,它们和动物的蹄子一样,脚踝还长着茸毛。她的鞋子一定是特制的,而张彻明白,这个姑娘也是一个异乡人。   
  22换魂记和重回现实(6)   
  张彻疲倦地昏迷过去之后,那姑娘就消失了。在此后的一个月里,他每天晚上都在等她,她也从未出现过。 
  张彻想要告诉我的就是这件事。魔手还在他的身上,异乡人并没有抢走它。看来依然有一些异乡人的后代散落在人间,但他们已经不愿与人类为敌,而希望接受人类的生活方式,打发一生。在信的最后张彻告诉我,他相信自己已经活不了多久了,时刻准备像黑哥一样化成飞灰。 
  看完他的信以后,我感到自己也对活着丧失了兴趣,假如在这个时候用手枪打穿太阳穴,我会觉得毫不可惜。这个发现并未使我惊讶,似乎在决定换魂的那一刻,我已经预料到了结果。   
  23三千里外,晚霞如血(1)   
  当人生乏味透顶之时,崩溃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我的资产阶级生活又持续了两年,但过起来只像一天。早上,我穿着同样风格的衣服,开着万变不离其宗的豪华汽车,到公司大楼的顶层开会,会议主旨只有一个:如何让更多的女性购买我们的卫生巾、洗发水和化妆品?中午吃工作餐,晚上去夜总会和酒吧乱搞。周末去打一次高尔夫球,每个月洗一次牙。五年如一日。我不知道那些大腹便便、头发花白的外国老板们是如何忍受下来的,他们可是二十年如一日、三十年如一日。 
  到了第二年的下半年,我看到办公桌就想吐,看到电脑屏幕就想吐,看到高尔夫球场就想吐。一个人在办公室里的时候,我一根接一根地点燃“三五”牌香烟,也不抽,一动不动地看着水晶烟灰缸发呆。假如没人敲门的话,这样就能打发掉一个上午。 
  有一天,我拒绝了和客户吃饭的安排,态度之强硬让外国老板惊诧不已,他们既保持着距离又表示关切,问我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我痛经啦,行不行?”我抓起一张卫生巾样品塞到两腿之间吼道。 
  他们耸了耸肩。第二天,我的办公桌上出现了一盒治疗痔疮的贴剂。这种行为让我恶心到了极点。 
  我成天灰头土脸,头发两个月也不理,裤子像五毛钱一包的卫生纸一样全是皱褶。但外国老板们对此并不在意,因为我经手的生意,不管是我如何心不在焉漏洞百出,都能很赚一笔。他们愈发将我的表现视为天才。这些都是拉赫迈尼诺夫暗中的安排吧。 
  而在这两年里,尹红彻底疯掉了。最长六个月不和她说一句话的态度,让她明白我根本就没在意过她。她把自己关在琴房里,没日没夜地拉莫扎特和门德尔松,而那些音乐我根本听不懂,只觉得恶心。除了拉琴,她惟一的爱好就是疯狂地购买乐器,每当琴声戛然而止,她就会开上宝马745轿车,蓬头垢面地冲向乐器商店,看到什么买什么。后院的空地上已经堆满了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圆号、巴松,甚至还有一部特别制作的管风琴和早已绝迹的羽管风琴。那些乐器在空地上历经风吹日晒,也没人来护理,很快就裂缝的裂缝、生锈的生锈。隔着玻璃看着乐器们默默无闻地死去,尹红拉着维也纳的小提琴曲,脸上露出残酷的笑。 
  最终让我决定走上绝路的是一次刺杀事件。刺杀的目标是我,实施刺杀的则是一个和我一同进入公司的同事。他也三十不到,是个满脸疲倦的男人。几年以来,他一直在公司金字塔的塔基部分徘徊,而塔尖距离他那么遥远,这让他感到了无法忍受的压力。他憎恶朝九晚五、周末无偿加班、脸上必须面带微笑露出一嘴好牙的生活,又对我的青云直上愤恨不已,于是有一天,他尾随我进了电梯,忽然用一柄瑞士匕首刺向了我。 
  我只看到他的眼睛像死鱼一样无限膨胀,来不及躲闪,便顺势将手一抬,抓住了他的刀刃。当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其他人看到我手里攥着刀刃,裤腿上全是血迹,面无表情地和那个男人对视。 
  保安立刻冲上来抓住了他,一个外国老板跑过来问我怎么样,我像机器人一样松开手,让匕首落到地上,什么也没说,就进了办公室。让我奇怪的是,我的手一点也感觉不到疼,只有血在汩汩涌出。曾几何时,这只手上发出过耀眼的蓝光。 
  用没有包扎的伤手点燃一颗烟之后,我下定了决心。我把香烟碾灭在血泊里,插着兜出了门。 
  我从公司出来,开了三个小时的车,来到河北的一个批发市场。那里有私自出售的枪支,这我曾听几个公安系统的朋友说过。摊贩们看到我身上的血迹,都不敢与我搭讪。我一言不发地在市场里转了一圈,不久便有一个穿着皮夹克的汉子跟上来问我要不要枪。 
  我给了他身上的全部现款,买了一把六四式自动手枪和十发子弹。子弹是他硬要送给我的,照我的意思,一发足矣。 
  买到枪以后,我把车开到几里以外的山脚下,走到车外点上一颗烟,把一颗子弹放进弹夹,试了试保险拴,又把其他九颗子弹全扔了。还是把新枪,想必是从部队里偷出来的。把烟头丢到地上之后,我向自己的太阳穴开了枪。   
  23三千里外,晚霞如血(2)   
  用枪打穿脑袋的感觉,大概人类的历史里尚无记录。这说明这种自杀方式的成功率极其高,从未失败过。我自己的猜想,应该是眼前猛然变红,然后一片漆黑,堕入没有时间流动的深渊之中。但事实并不如此。 
  我明明听到了枪响,并清晰地感到了子弹穿过脑颅的速度,我想我的脑袋是被打爆了。但眼前白光一闪,我又睁开了眼,依然看到了宝马745轿车、脚下的杂草和不远处的荒山。九颗子弹还散落在地上,我的脚下还多了一个弹壳。看来子弹不是臭子,那么是没打中?我摸了摸额头,那里赫然有一个大洞。我弯下腰,在反光镜上照了照,太阳穴上确实有一个大洞,但没有血流出来,只有呼呼漏风的弹孔。 
  我打中了自己,但没有死。正在纳闷间,拉赫玛尼诺夫出现了。事隔五年后,他又来到了我面前,依然穿着厚呢子大衣和亚麻布衬衫,长着半秃顶和神经质的眼睛,眼袋很大。 
  “这是怎么回事?”我指着自己的弹孔问他。 
  “现在你应该知道你是什么人了吧?”他说。 
  “什么意思?” 
  “这我早就想告诉你,但出于观察的目的,没有直说。”他从我的口袋里掏出香烟,抽了一颗说,“实际上你也不是地球人。” 
  “我是——外星人?”我问。 
  “和我一样。”他说,“确切地说,你应该是外星人在地球上的后代,你的祖先生下了你,就离开了地球,回到了故乡。你从小和地球人一起长大,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对于我们来说,你倒是一个值得研究的个案,我们想知道一个外星人如果真正过起地球人的生活,会是何种结果。” 
  “现在明白了吧?”我又指着自己的弹孔说。 
  “明白了。你这种摇摆人注定将飘离在世界之外。”他说,“真正融入生活的努力失败了。” 
  “那么我现在究竟死了没有?”我说。 
  “当然没有,子弹打不死外星人,只有魔手才能。”他说。 
  “那九双魔手呢,你把它们都送走了?” 
  “放到了历史上的各个时代中,除了这个时代的那双,全都成就了辉煌的艺术家。” 
  “这个时代的那双也同样。张彻是一个称职的艺术家。” 
  “也可以这样说。” 
  我也点上一颗烟,抽的时候怀疑烟雾从弹孔里冒了出来:“那么我现在该干什么?” 
  “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拉赫玛尼诺夫说,“你作为地球人的生涯已经结束了。依照我的建议,你可以回外星去,那儿是你的故乡。我可以给你配一双魔手——” 
  “我不要。我对当钢琴师没兴趣。”我说,“我也不回去。你应该知道我想要什么。那个被动物带走的女孩在哪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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