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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偷心无赖-第26章

小说: 偷心无赖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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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隆!江静宜被他的说话雷了个外焦内嫩,双颊犹如着火般,滋滋滋地烧了起来。什么独一无二的无价宝呀!她拼命摩擦纷纷露头的鸡皮疙瘩,呜,亏她活了二十三年,这么肉麻的说话还是头一次听到呢!那个寒啊,让她忍不住又抖了抖。

所谓人老精,鬼老灵,想他邓志滇好歹比她多活几年,又整天跟奸狡之人打交道,岂会看不出小宜已经羞窘到快要抬不起头了。呵呵,真是捡到宝了(拜托,是人家江静宜捡到你好不好?),他家小宜啊,纯得很哪。只是,欲速则不达嘛,他打算一点点地渗入她的生活里,让她正视他这个人,并慢慢学会接受自己。他可没有忘记小宜为什么连酒店的工作都不要,跑来投靠刘倩儿哦。有了那个倒霉的罗某人作借鉴,他才不会笨到走他的旧路,重蹈覆辙呢。

“小宜,你的脸好红哦,”坏心眼的邓志滇瞪大眼睛,拼命憋住涌往喉咙的闷笑声,明知故问。“不会是中暑吧?”

“哈哈,”尴尬到恨不得地上立即裂道缝出来好让自己钻的江静宜装模作样地用手扇扇红到仿佛随时会冒烟来的脸颊,连忙顺着台阶往下爬。“好像、好像真有点热呢。”

“那走这边吧。”邓志滇不由分说牵起她柔若没骨的小手,向左边一拐。“这条路楼高,比较阴凉。”他没说出口的是,这条路楼高是没错,比较阴凉亦没错,只是离家也比较远啊!

“哦。”对认路最没辙的江静宜就傻傻被人家牵着鼻子……啐,什么鼻子呀,她又不是牛,是被某个诡计多端的无赖牵着小手,无端端多走了一个小时冤枉路。

江静宜是有点路痴,对于这点,她始终不肯承认,每次哥哥们或表姐取笑她是小路痴时,她就气急地跳脚反驳:胡说,人家只是没注意认路!好吧,没注意认路并不代表没时间观念,话说,他们都走了有一小时了吧?为什么熟悉的家门还是杳无影踪,而只限于想像之中?难道说……

“邓志滇!”江静宜骤然停下脚步,怒指着他娇叱一声。“你这个死性不改的大无赖,又耍我了!”

“我哪有啊!”邓志滇急忙举起一只手,苦哈哈地装无辜扮可怜。

“没有?你不是说这条路比较近吗?我们都走了一个小时了,别说家门口,我连那幢公寓的影子都没瞧到!”

“哦,对不起啊,小宜,我忘了跟你说,如果走原本那条路是比较快,但是你也看到了,今天的太阳这么猛,被它晒到可是很伤皮肤的,你们女孩子不是最注重保护皮肤吗?而走这条嘛,虽然是离家远了一点,但遮挡物多,起码不用被太阳晒啊。”邓志滇露出一脸称赞我吧,瞧我多会为你设想的自得表情。

“呃……”江静宜气不过,又不甘心就此罢休,忽然蹲低身子,捉住小家伙两只胖乎乎的前腿,再指指身边的某人,示意道。“小不点,看到没有,这个可恶的人他欺负你主人我呢,快扑上去,咬他!”

小不点很尽职地扑到邓志滇脚边,不时张开嘴巴用牙齿拉扯着他的裤脚……戏耍。

“喂喂喂,小不点,别扯啦,再扯我的裤子快掉了。”邓志滇很配合地原地蹦了两蹦,叫嚷起来。

而小不点呢,像找到什么好玩的玩具般,不依不挠继续用牙齿撕扯那条代人受过的可怜裤子。

江静宜哪里还记得生气这回事,她指着卖力演出的小不点,终于忍俊不禁,捧着肚子兀自大笑起来。

耳听那笑声清脆如铃般动听,眼看那笑靥犹如春花怒放般灿烂,情难自禁的邓志滇不着痕迹悄然向她贴近,抬起那张叫他心神俱醉的俏脸,没有片刻犹豫,俯首亲上那微张的粉红唇瓣……以吻封缄。

“唔……”嘴巴被堵得严严实实,可怜又羞又急的江静宜唯有将心中怒火直接用行动表示——捏紧拳头,将某无赖的胸膛槌得“呯呯”作响。

邓志滇根本不将她的花拳绣腿当一回事,只是再放肆地吻下去,恐怕有人会恼羞成怒至要发飙暴走都说不定。他意犹未尽地松开那红肿湿润的樱唇,蜻蜓点水般亲上小宜早已绯红一片的脸颊,然后罔顾她的挣扎,紧紧地把她纳入自己宽广的胸怀里,他知道,终其一生,他都不舍得放手了。

[正文:第五十六章   自掘坟墓]

“小宜,别生我的气好不好?唔……”邓志滇吃痛,不由皱起眉头,唉,真不能小看小宜,看她外表娇娇弱弱,那料到手劲如此大,捏得他好痛哦。“我只是……嗯……”情难自禁。

“你什么?无赖吗?”罔顾她的挣扎死搂着她不放,不是无赖又是什么?当然,打死她都不愿意承认,如此乖顺让人搂搂抱抱是因为——某人的吻技实在太好了,直到此时她依然头脑昏沉,不知云里雾里的。

无赖吗?邓志滇微微苦笑,看来他这一辈子都注定与这个不甚好听的词语挂勾了。“是,但只属于你一个人的无赖哦。”

料不到他会如此回答,江静宜不禁为之气结,下手更不留情,出力一捏、一拧,娇声呵斥。“色狼!”

“嘶……”痛定思痛的邓志滇立即进行反省,嗯,没有询问小宜的意见就擅自吻了她,的确是自己不对,难怪被小宜冠上色狼之名,不过,他要郑重申明。“小宜,我发誓,只对你一个人色!”

江静宜闻言,顿觉脚下一软,差点又很丢脸地摔了个狗吃屎,说差点是因为腰被某人搂住了才幸免于难。呜呜,老天爷,你就仁慈点立即劈道闪电下来吧,她不要活了。明知这个男人油嘴滑舌爱逗人玩,自己却哪壶不开提那壶,还尽把问题往哪些叫人浮想联翩的地方靠,这不是明摆着自掘坟墓吗?

“你抱够了没有?”好不容易找回点点力气,觉得输人不能再输阵的江静宜蓦地抬起红通通的脸蛋,噘起小嘴,气急败坏地嘟囔。“再不放手,休怪我对你不客气啊!”

“好,那你得答应我不能生气。”邓志滇不怕死地讨价还价,说真的,小宜口中所以的不客气,不外乎就是踢踢脚啊,捏捏手呀,这些雕虫小技打到身上是有点痛,但对比阿民那小子的拳头嘛,小宜这根本属于小儿科,不足为惧。

“我觉得,”江静宜用力磨了磨牙,恨声说:“你不去做生意,真是可惜哪。”便宜占尽了,还不准她这个受害人上诉,真有奸商本色!

“哇,小宜,你好聪明哦,怎么知道我辞职后打算学人家经商的?”至于学做什么生意嘛,暂时还没想好。

“啊?”江静宜不由傻眼了。“你做得好好的,干嘛辞职?”

“呵呵,”邓志滇淡然一笑,依依不舍地放开她的腰,目不转睛地瞅着她,声音沙哑地说:“我昨晚跟剑锋说想追求你,你哥以我的职业太危险为由拒绝了。我就跟他说,为了你,我愿意请调到其他部门或者干脆辞职!”

“你你你……”这个消息太震撼了,江静宜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在什么玩笑?”为了她竟然连工作都不要?

邓志滇忽然捉住她的手,紧紧盯住她的眼睛,一本正经地说:“小宜,你知道我不是。或者我会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但绝不会拿自己的终身大事开玩笑。”

“邓志滇,你是……”认真的。他的眼神表情无不宣示着两个字:认真。吓得原本想嘲笑他的江静宜突然不知如何说下去。他说真的……狂跳的心脏如是跟她说,眼前男人他是真的……喜欢自己!不过,这也太、太夸张了吧?他们来来回回就见过1、2……她在心底默默点了一番手指头后,终于无法自制地张大嘴巴,末了只剩悠悠叹息。“我们前后才见过3次面吧?”

“我却觉得,自己认识你一辈子了!”邓志滇深深凝视着她,勾起的嘴角缓缓泛起一抹几不可见的清淡笑容。如果能一辈子牵住她的手,相伴直到老去的那天……脑海里开始幻想小宜跟自己白发苍苍老态龙钟,互相扶持着慢吞吞外出散步的情景,他乐得打从心底笑了出来。

呜,说什么认识一辈子啊?而且他没事干嘛笑得这样诡异?江静宜用力抖了抖爬满手臂的鸡皮疙瘩,不敢抬起涨红的脸蛋跟他目光相对,唯有学习鸵鸟拼命把脑袋往下垂,如果地上有个洞就好了,她一定二话不说立即钻进去。

“小宜,你干嘛啊?”眼看某人的脑袋越垂越低,都快要贴到胸口了。邓志滇连忙收敛心神,摇摇她的手,轻声问。

“呵呵,”江静宜干笑两声,暗地里尝试挣脱某只狼爪,可惜某人抓得太紧,三番两次皆以失败告终,恼羞成怒的人儿忍不住扬高尖尖小小的下巴,气急地回嘴。“还能干什么,捡鸡皮疙瘩啊!”

还别说,长到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肉麻的说话!以前哥哥的好友罗国祥见到她最多就是戏谑一句:老婆仔,我喜欢你!哪里有他这么夸张脸皮厚,工作可以不要,还说已经认识她一辈子?!拜托,他们前后见面的次数一个巴掌都用不完呢。

“嗯,”听得一头雾水的邓志滇莫明所以地眨了眨眼,“捡鸡皮疙瘩?”

鸡皮疙瘩地什么都不知道?江静宜没好气翻了个白眼,张开嘴巴正想反驳,一直乖乖蹲坐着的小不点突然蹦起来,撒开四条胖腿急急往前冲。

“小不点!你别跑!”生怕它有个万一的江静宜急急甩开某人的手,气急败坏地追了过去。

“啧,小色狗,总是坏我好事,看我哪天逮到机会你就知味道!”邓志滇嘴里嘀嘀咕咕,迈开大步往前冲。“小宜,等等我嘛!”话音未落,就见刚才还迫不及待蹿出去的小家伙已经掉转头,很狼狈地夹着尾巴连滚带爬扑进她怀里,身子更不时颤抖一下,嘴里呜咽过不停。

“阿滇,小不点是怎么了?”从小没有养过狗,对狗的认知只限于书本,什么都不懂的江静宜一急就忘了害羞两个字,拿水汪汪的美眸求救似的直瞅着他。

“放开它吧,小宜,小家伙没事。”再次打翻醋瓶的邓志滇一把将她拉了起来,拼命压抑住想槌小不点脑袋的冲动,扬高下巴示意她看看前方。“有贼心没贼胆,想逗人家牧羊犬玩,反而被人家吓得夹着尾巴落荒而逃!小宜,干脆叫他胆不鬼得了!”这样比较贴切。

[正文:第五十七章    撑死你!]

“哇,好漂亮的牧羊犬哦。”江静宜两眼放光地盯着前面的大狗,一副恨不得能将它拐过来的模样。

“你的小狗也很可爱啊!”温润的嗓音,淡雅的笑容,可以媲美模特儿的修长身材,再配上只有俊美可以形容的脸庞,眼前男人绝对是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人选。

“嗯,我家小不点最可爱了。”听到自家宠物被人称赞,江静宜顿时笑得眉眼弯弯像月牙儿,煞是逗人喜欢。

男人有趣地挑了挑眉,炯炯有神的双目飞快闪过一抹讶异,脸上的笑容更显灿烂了。“是很可爱。平时闲着没事,带小狗出来遛遛当散步,是项不错的活动哦。”

江静宜赞同地冲男人点点头,“是啊,它运动我散步,还真是一举两得呢。”

一旁看着的邓志滇脸色倏地沉了好几分,却又不好发作,只是气闷地撇开脸,从鼻子里挤出一个哼字,以示对某人的不屑。

“恕我冒昧问一下,小姐,你住在这附近吗?怎么之前没见过你带小狗出来遛啊?”

呸,以为自己在拍古装片电视剧啊?连冒昧、小姐这些文诌诌的话都扯出来说。额角青筋乍现的邓志滇双眼喷火地盯住某个笑得万分欠扁的男人,居然敢明目张胆跟小宜搭讪!当他这个的男友不存在了,是不是?咳咳,虽然小宜还未接受现实,不肯为他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害他只能瞪着那个不知打从哪儿冒出来的登徒浪子干瞪眼,想到这儿,他就憋闷得想抓狂扁人了!至于想扁哪个?嗯哼,除了那个笑得极度弱智的无聊男人还会有谁啊!

“我不是住在这儿,”江静宜笑着摇了摇头。“不过,我家就在这附近。”

“真巧,我就住在附近,如果有空多带这个……嗯,叫小不点对吧?”看到她点头,男人微微笑着继续说:“如果你有空,就多点带这个可爱的小家伙出来玩吧,难得我家阿牧也很喜欢它。”

仿佛为了证实男人的话似的,那头漂亮的牧羊犬讨好地吠了好几声,长长的尾巴更是欢快地摇过不停。

“好啊!”想起小不点刚才迫不及待跑去逗人家玩,想来它应该也喜欢那头叫阿牧的牧羊犬吧。

好什么好!一直搭不上话的邓志滇只觉得胸口像压着块千斤大石,沉重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了。真是气死他了,小宜竟然当着他的面,答应别的男人邀约?就冲她这个好字,他决定了,有生之年都不带小宜走这条路回家!

“小宜,”邓志滇看都不看男人一眼,径直捉起她的手,努力扯动嘴角,试着挤出一朵微笑。“我们回家吧,还要帮小不点洗澡呢。”

“呃?好。”碍于现场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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