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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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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白色的魔法球从身边呼啸着擦过,那个魔法师已经出手了。阿尔丰斯松了一口气,这么近的距离低级法术对自己并没威胁性可言。不等落地,他伸脚在地上一点,改变飞行的路线向法利亚折冲过去。



这时候房内才响起一片拔剑的声音,阿尔丰斯眼角扫了一下,最近的人距离自己差不多有六码远,法利亚大限已到。



一股铁器带出的寒冷感从侧面袭向阿尔丰斯肋部。好快的速度,别的军官还没有跨出半步,武器的主人已经抢攻过来。阿尔丰斯一脚揣在侯爵的腰间,扭腰闪开袭来的武器。那是一柄锐利的刺剑。他暗叫可惜,刚才那一脚仓促间使不上什么力量,即使这样,法利亚仍然被踢得滚在一边,生死未卜。



“有刺客!”终于有几个军官把这句话高声喊了出来。



阿尔丰斯刚想转身,劲风又至,那柄刺剑竟然将他逼得回不过气。豁啦一声,木门整块倒塌,砸得地面微微颤动。把守楼梯的两个贴身护卫双双堵在门口。房内的十几人团团把他围在中央,却没人冲上来,想是在等长官的命令。阿尔丰斯这才有时间转过身,想看看倒底是谁让刺杀行动功败垂成。



两个人同时一愣。阿尔丰斯根本就没想到盖勒特是法利亚的人,也没想到会在这种场合和他相遇。不过若不是盖勒特的速度,别人根本没可能在法利亚尸横就地之前干扰自己的行动。



“你是谁?”盖勒特的语气跟对待别人一样冰冷而无情,但眼睛却连眨几下。



阿尔丰斯没有回答他的话,后退一步,背心已经贴到墙壁。楼梯充满了杂乱而沉重的脚步声,下面的军官赶了上来。那个法师手往腰间的皮囊一探,拿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只硕大无比的猎鹰。如利钩一样的鹰嘴半开着,不停拍打着双翼。它是这个法师的魔宠,那个的皮囊肯定是一个次元袋,不然装不下这头壮硕的生物。



“长官,醒醒,长官,醒醒。”几个军官把躺在地上的法利亚扶起来。



“你的头颅将被放上我的收藏架。趁现在还没死,好好回忆生前的快乐吧。”法师阴恻恻的说着,左手翻开一个卷轴,伸出右指在上面比划着。



空中慢慢出现了一把大剑的雏形,阿尔丰斯马上感到了其中黑暗的气息。这家伙是神官?不然不可能补充得到大量的负能量损失。四周的军官纷纷后退,但人墙围得更密集。



“投降吧,以后帮我做事,少不了你的好处。”法利亚醒了过来,不住的搓揉着伤处。



“我叫杰特,长官,很抱歉,帮不了你的忙。”阿尔丰斯的回答无疑堵死了自己唯一的生路。



“唔,唔,我有印象了,小家伙!这么有种的人真有点惋惜。杀了他!”



能量剑马上当头劈下来,它的速度并不快,主要靠的是负能量来消耗人类的生命能。还没等它落下一半,阿尔丰斯突然窜起,目标是盖勒特。他怎么也要松松手,放上一马吧。



刺剑上挑,直指阿尔丰斯咽喉。盖勒特下手没有丝毫留情。阿尔丰斯无奈,小臂虚拨,反腿向盖勒特胸口扫去。剑尖一转,中途变招改刺肝部。阿尔丰斯身体一拧,头下脚上,脚跟猛磕盖勒特下颌,手指却向对方脚踝抓落。只要近身攻击,阿尔丰斯自信能把盖勒特击退。



盖勒特后退半步,避过脚部的威胁,左拳包裹着一层白色的气盾急速击出。拳脚相交,砰然作响。



两人的动作都是极快,别人刚看到魔剑劈下,这边两人已经打成一团。



盖勒特脚下一转,变成和法利亚、阿尔丰斯面对面。三人同在一条直线上。他朝阿尔丰猛一眨眼,一脚侧踢。阿尔丰斯并不是笨蛋,盖勒特明显是要放自己一马,要是他想领功的话攻击过来的不会是腿,而是手中要命的刺剑。这道理只有他们两人心里有数。



阿尔丰斯双掌一封,掌心刚好抵住靴底。一股大力从手臂上涌来,竟然还夹杂着气系加速魔法,阿尔丰斯心里只有无比感激。这个机会可是稍纵即逝,他来不及多想,身体借助在这一脚的推力向后倒飞出去。



他的速度实在太快,在场的军官看到阿尔丰斯被缠住,都松了一口气,没料想到他突然飞起,竟然越过了人墙的包围圈。



阿尔丰斯凌空翻出两个筋斗,落地时竟然和法利亚肩并肩站在一起。两人还互相对一眼,这才明白各自的处境。阿尔丰斯最先反应过来,右肘横撞,左掌斜拍,一肘一掌同时打在法利亚左肋。喀啦一声大响,侯爵口中鲜血狂喷,肥胖的身躯朝右侧跌出。阿尔丰斯顺势一脚,正中他的腰椎。即使不补上这一脚法利亚也没多少活命的可能,阿尔丰斯很确定刚才已经把他的肋骨打断,刺入内脏的断骨足以致命。



那些军官发了疯一样不顾一切扑上来,他们的速度实在太慢了,慢得连砍上一刀的资格都没有。因为阿尔丰斯的整个人突然在他们面前失去了踪影。



底楼空荡荡的一片,只有尖锐的哨音在门外响个不停。阿尔丰斯暗笑楼上那帮蠢蛋。谁规定逃跑一定要往门外或者四周,脚下的木地板根本就挡不住斗气的侵袭,要不是盖勒特连使眼色,他一击不成早就已经跑人了,也不会装模作样说出那么绝的话。



第三卷 权柄 第十五章 逃离月之心



远处一群群士兵从训练场急奔过来,这里绝不能久留。阿尔丰斯就地滚入一间办公室,顺势跃出窗外。气息在身体各个部位急剧运转,他像颗流星一样飞射到驻地外围。十来尺高的顶上绕满铁丝的围墙在他眼里和一尺高的门槛几乎没有区别,脚尖在墙上连点两点,外面的世界马上展现在面前。他也不顾路人惊讶的注视,跑到一个无人的角落扯下厨师外袍,然后吹着口哨像个没事人一样顺路慢慢离开。



法利亚被杀这样的大事索拉德不可能不知道收到风声,现在至关重要的事就是混出城去,大概在不久之后,悬赏通缉令一定会贴满城内的大街小巷,到时候可真的成了插翅难飞了。第一次刺杀就完成成功,阿尔丰斯直到现在才从激动中慢慢清醒过来,原来做刺客是这么刺激,特别是那种成就感让他回味无穷。



对于刺杀法利亚他没有丝毫后悔。侯爵手上早就沾满了的血腥,杀人的人,总有一天会被人所杀,这本来就是天公地道的事。反抗军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狂欢庆祝吧。



地道勉强还能使用,只是沙壁已经开始大量坍塌。阿尔丰斯也料不到皮尔斯挖出来的工程会这么经久耐用,省了自己不少麻烦。只是这次刺杀行动会不会牵连到盖勒特?知道自己和他之间交情虽然掩盖得很好,但也不是没有查出来的可能,还有就是军营里的身份,帮把自己安插进去的那几个人恐怕也脱不了关系。他摇摇头,现在自身都难保,想这么多也于事无补,还有神官那方面会不会过河抽板,杀人灭口?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冷战。



骷髅一直坐在地道里发呆,不会说话的骨架没有任何可以和它交流的语言。阿尔丰斯也习惯了独处。他就这么和它并排坐着,等侯黑暗的来临。那袋灾币就放在骷髅身边,皮尔斯生前为之奋斗的东西现在对它来说失去了最根本的价值。



“谁开始往上爬时不是被人利用?只要还有被利用的价值,他们是不会来杀我的。”阿尔丰斯终于找到个理由来安慰自己。



时间悄悄过去,法利亚遇刺的消息不胫而走。阿尔丰斯躲在地道里还是听到了外面的行人在高声谈论着这件大事。驻地这么多人员眼杂嘴杂,想完全封锁消息是不可能的,军部再怎么掩盖也封不住那些最新最快的小道传闻。人们议论最多的是这个杰出杀手的价格,不知道有谁能出得起这么多的钱雇佣这种顶级杀手。阿尔丰斯真是哭笑不得,要是别人知道这个杀手不但免费而且是兼职的话会是怎么样的想法?



在地道呆了差不多三个魔法时,终于传来了挨家挨户搜查的沸杂声和火把的爆燃声。是该离开的时间了,阿尔丰斯一把抓起钱袋,往地道的另一个出口慢慢爬去。他不敢直立行走,地道已经危危可及,稍不留神引发坍塌那就全都暴露出来了,他可没把握能跑得过十字军的精锐骑兵。



脚下踩着柔软的沙粒,好熟悉的感觉啊,阿尔丰斯了解沙漠就像了解自己的家,在这里才是他最自由的天地。他裹紧身上的单衣,时间太过仓促,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不过他还有一个办法可以驱除寒——将整个人埋在沙漠里面,细密的沙粒能有效的保持身体的温度。



身后一行长长的足印暴露了他的行踪,不消一个魔法时,风沙就能将所有的痕迹掩盖。阿尔丰斯拼命奔跑起来,这样不仅能让身体暖和起来,而且在内息的帮助下每一步都可以跨得更远,落地更轻,追踪起来也就更困难。但他发现每次提气只能全速跑上五里,再远的话就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内息时断时续补不上来,照这情况来看今晚不可能跑出五十里路了。一种疲倦的感觉逐渐袭上他的大脑。今天的体能消耗实在太大,而且没得到长时间的休息进行补充。



处身的地方距离月之心大概有三十里路程,依稀还能看到城里的灯火如同半空的星光一样闪烁。阿尔丰斯在沙里扒开个坑,身体呈大字型俯趴在坑内,手脚同时在沙上一拍,沙雾迷漫,落下来的时候已经把他严严实实的盖住,他把头稍微向上一仰,鼻孔露在沙外透气。



就算再怎么熟悉沙漠也没多少人敢这么干,睡觉的时候感觉不到任何异常,等醒了之后恐怕就只能将坏死的四肢锯断才会有活命的希望。可阿尔丰斯就是敢这么做。体内衍衍循环的气息是最好的推动血液的工具,只要气息还在运行,血管里的液体就不会停止流动。他闭上眼睛,在沙里做起了吐纳。这样既能保持最低限度的清醒,又能慢慢恢复体力。



在风的推动下,表面的一层沙子学会了走路。阿尔丰斯在留在上面的足印,被这些滚动的小家伙慢慢填满。



地面一阵阵的震动将阿尔丰斯从半梦半醒的状态中惊醒。他转头顺着震源的方向望去,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楚,不过他能确定那是一群动物在快速奔跑时造成的。大耳怪并不善于在地表活动,城市附近也没有足够的草食可以供野羊野牛们维持生命,那么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有人顺着自己的足迹一路赶来,而且还都骑着马。要不是行动轻捷的游牧骑兵那就是月之心的精锐骑兵队。



阿尔丰斯苦笑了一下,追兵到底还是赶上来了。跑是跑不过他们了,只要稍微有点动作马上就会留下痕迹,最好的办法就是趴在原地等他们过去,这样还能赌上一把这群人只是凑巧顺着这条路追过来。



第三卷 权柄 第十六章 搜捕



地面的震动越来越强烈,隐隐可以看到翻滚的沙粒冲上了半天,冲在最前面的骑士戴着冰冷的铁制面具出现在阿尔丰斯的视线内。前胸的新月徽记还夜幕中泛出青光。月之心城的精锐骑兵队。只有他们的快马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搜索整片沙漠地带。阿尔丰斯看了一会,才将头深深埋入沙里。他发现自己有点像一种笨笨的大鸟,它们不会飞,但遇上危险时跑得很快,一旦力竭就把头伸入沙堆,屁股却撅得老高。



“我真是一头不折不扣的笨鸟!”他暗暗埋怨自己,被克里丝蒂娜说上几句就乖乖送到套里去了。这或许就是往上爬的代价吧,如果没有实力,连被利用的资格都没有。



马蹄轰隆隆的在阿尔丰斯身边踏过,他的后背上被踏了两蹄,即使有斗气的保护也痛彻心肺。马匹和骑兵合起来足有三四百磅重,再加上前冲的力量,就算铁甲也一样会被踏扁。



这队骑兵只有十来骑,眨眼间就弛离了阿尔丰斯藏身的沙坑。总算有惊无险的过去了,阿尔丰斯提起的心松了下来。不过他还不敢妄动,说不定他们追过一段路后发现情况不对头会再折回来。



马匹!这可是最佳的代步工具,抢一匹过来就可以全速逃到五十里之外。在那里骑兵可不敢乱来,神官们治疗疯狂的药水再多,也不可能发给骑兵人手一瓶。十来骑,如果出奇不意发起攻击的话应该可以收拾得下。



盘算好之后阿尔丰斯坐起身,冲那群绝尘而去的骑兵用尽全力喊道:“快救命啊,有人被马踩伤了。”



骑兵们听到声音马上勒马回转,分成两拨左右包抄过来。



“我是个拾荒者,刚才一不小心被大人们的马踏中后背,现在……”阿尔丰斯的声音逐渐弱了下来,这情形不太对头,没一个人上前向自己喝问,也没人把兵器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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