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莎翁致敬 陆观澜-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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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沙沙笑得很是羞涩:“在夏言家见过两次,路上还见过一次,其他是听夏言说的呢。夏言一向眼光高,他说好的,就一定不会错。”她眼里放着星星点点的光,“他是来我们这借读的哦,家在杭州,西湖,断桥,多浪漫的地方啊。”
眼看小妮子把自己想成了和许仙断桥相会的白素贞,我暗骂夏言迎狼入室,凉凉地给沙沙同学泼冷水:“幻想总是超出现实的,杜沙沙同学。”作为标准的警察家庭的一员,从小到大听到的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多了去了,我的家教一向就是:越是表面绚烂夺目,就越是内在不堪一击。一个高中生而已,用脚趾头想想也不会有那么出色吧。呃,当然,我们学校那头狮子就是异数,但也早就被贴上了“非我族类”的标签,想也不太令人羡慕。再加上对我言传身教的在法院工作的哥哥,经常有事没事跟我分析讨论经济、政治、生活等等等等各类案情,导致生为豆蔻年华少女的我,似乎从来就没有这些浪漫的想象,好像倒也真的――不太正常。
杜沙沙同学兀自沉浸在粉红色梦幻里头,对我说的话恍若未闻。
自此,虽然直到我们初中顺利毕业,我都没有有幸见过这两位知名人物,但拜杜沙沙同学所赐,小到他们的生辰八字,大到喜好身高,我都滚瓜烂熟了然于胸,自然,也第一时间知道他们上了N市著名的全国重点大学,G大。
高一那年,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当时的我,喜欢写一些现在看来极其幼稚,酸得倒牙的小小豆腐块,并且,闲来无事,还担任着展阳高中文学社小小编辑之职,闲暇之余舞文弄墨,权当消遣,因此,在繁重的课业之余,爱逛书店。
高一升高二那年暑假的某一个星期天,我没事又晃到了离家不远的一家小小书店,走进去,百无聊赖地看了一圈,正在到处乱看毫无收获中,突然,眼前蓦地一亮,找了N久,但一直久盼未得的一套《莎翁全集》显现在眼前。呵呵呵,上帝啊,阿门,圣母玛利亚啊,我爱你,我胡乱地祈祷着愿望终于实现了,我积攒N久的零花钱终于可以寿终正寝了。感谢多愁善感的老妈,中和了我的一部分基因,我狂爱看书,什么杂七杂八的都看,不求甚解,但求痛快,莎士比亚全集啊,啊啊啊,罗密欧和朱丽叶,李尔王,王子复仇记……等着我,我来了……
我极其兴奋,两眼放光地朝那套书飞奔过去,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闲杂人等,但是,唉,用周星星的话来讲,我猜到了开头,但永远也猜不到结尾……在我离那套书还有0。01公分的距离的时候,我眼睁睁地看着一只修长的手臂突然间就横了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飞快地取走了那套书。针锋相对
一定有些什么
是我所无能无力的
不然日与夜怎么
交替得那样快
所有的时刻
都已错过忧伤
蚀我心怀
。。。。。。。。
我愕然愕然再愕然,片刻之后,机械地,转过眼去。
一张无比冷静的脸映入我的眼帘,年轻,完美,书卷气,但是,没有一点温度,冷冰冰地,带有些微挑衅地,瞥了我一眼,转身离去。
如果不是那种略带藐视的眼神,如果不是那审视一只蟑螂般的临去秋波,我也许就会找个角落黯然神伤,慨叹命运之不公去了,但是……
如果时光倒流,我宁愿没有但是,也就不会有后来……
但是,当时年幼无知的我,显然不知道什么叫做尽人事,顺天命,于是,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立刻就向那个人扑了过去:“喂,这本书是我先看到的!”
懂不懂先来后到,女士优先啊!
冰山先生转过身来,依旧用那种冻得死人的眼神看着我,眼里还是有些微的挑衅,慢吞吞开口:“可是,它,是我先拿到的。”说完,他扬扬手中的书,还刻意地瞥了一下我的脑袋,凉凉地,补上了一句:“而且,我觉得,它在我手里,能发挥出更大的价值。”
嘎?我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老半天才回过神来,敢情――他在讽刺我脑容量小,愚笨没文化?
十六岁的幼小心灵何时受过此等奇耻大辱?!虽然我貌不惊人学艺不精,但好歹也是语文老师孟老夫子的最得意弟子啊!
不可动气不可动气不可动气,我强压下愤怒,脑海中浮起老爸常说的,审犯人的时候,一定要迂回,转折,破军,九九十八湾后,再杀它个措手不及!
关键是策略,除了策略,还是策略。
毕竟,这么多年来遇强则强生生不息的林氏家风,不能一朝没落在我手里。
于是,我只是稍稍思忖之后,便定下心神,一下子凑到他面前。我的这个举动,似乎让他稍稍一愣,和躲闪了一下,但是,我没空仔细去研究,我只是呵呵呵呵,假笑数声:“那就是阁下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脑容量异于常人了?”我瞄了他出现些微变化的脸色一眼,又显然是不怀好意地补上一句,“就是不晓得――是空心部分多呢,还是积水部分比较多啊?”
凑近后才发现,这个人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长得还真不错。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本小姐我一向就最最瞧不起跟女生斗的男生。
要知道,好男不跟女斗,可是传唱了几个世纪的千古佳话。
他原本轻松的眼神瞬间清厉了起来,眼中光芒一瞬即逝。他看着我,表情中似是带有几分意外,还有一些我分辨不清的其他情绪,一掠而过。
他就那么站在那儿,静静地,没有表情地,一直就那么站着看我。
我不以为意地稍稍挺胸,好死不死地再接再厉:“现在,恐怕是充血部分比较多了吧――”看着他的脸色再度出现某种细微的变化,我心里极其痛快,哼哼,who怕who。就算书拿不到了,出口气够本。
从来我都是恩怨分明,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最好别惹我!
大概是两尊神杵在面前,极其防碍财神爷造访,坐在我们身后的老板娘开始不耐烦了,尖声喝道:“到底谁要?!”
“我。”他的声音。
“我!”我更高的声音。
而且,我从头到尾一直在瞪着他,如果眼光能杀死人,他早就已经死无全尸了。
但是,这个定力超人的冰山男似乎压根就不屑于跟我过招,他只是冷冷地,又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逡巡了我一番,接着回头,对着老板娘,口齿清晰无比冷静地:“我买,加价50%。”说完,潇洒掏出钱包,准备付钱。
我瞠目。这个疯子啊,钱多也不是这么花吧!
老板娘脸上顿时笑开一朵无比灿烂的菊花:“好好好,马上就把书装好,来来来,这边付钱。”全然视我于无物。
半晌之后,我颓然出书店的门,呜呜呜,明明知道我穷光蛋一个,还要用钱来刺激我,老天不公!
无意识地一回头,冰山男居然就拎着书,紧紧跟在我后面,他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还似乎欲言又止了一下,那种又跟看一只蟑螂一样的眼神看着实在是很刺眼。我迅速别过头去,没关系,吐啊吐的就可以给他习惯一下。
我决定,马上、立刻就把身上的钱拿去吃掉,正转念间,马路对面传来一声高叫:“汐汐--”
我闭着眼睛也知道是谁,自然是英勇无敌风摆杨柳美丽出众意气风发的沙沙小姐驾到了。我有气无力地看着她飞快地穿越马路,后面似乎还跟着一个大男生。
当沙沙走到我面前,我正准备窦娥申冤的时候,咦咦咦,这个人居然绕过我,走到我身后的另一个人面前,太诡异了吧!
更诡异的是,我听到后方传来沙沙温柔有礼略带害羞的声音:“子默哥哥,好久不见了。”
我大骇,天!冰山男?沙沙口中的秦子默?
我转眼一看,冰山男,哦不,秦子默,正挂着那种我看了无比刺眼的浅浅微笑:“你好,沙沙,好久不见。”
沙沙像是察觉了什么,有些疑惑地来回看着我们:“你们,认识?”
我半眼也不看向那个叫秦子默的冰山男,斩钉截铁地:“不认识。”也绝对、一定不想认识。
秦子默只是漠然瞟了我一眼,又瞟了我一眼,不吭声。
跟在沙沙后面,刚刚走到我们面前的男生开了口:“子默,说买本书,怎么等了这么久,我怕你又迷路了,只好过来找你,路上刚巧碰到沙沙。”
男生看上去很阳光,他对着我笑,露出一口整洁的白牙:“你好,想必就是沙沙常说的林汐了,我是夏言。”他又指指冰山男,“我同学,秦子默。”
哦,我暗自偷笑,原来他就是沙沙常说的“会说会笑会放电的桃花男”啊!
我先是跟沙沙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礼貌回应:“你好。”
夏言笑了一下,并不介意沙沙跟我的小小动作:“子默,走吧。”他看看我,“今天我过生日,我叫上一些同学和朋友聚聚,你要没什么事的话,跟沙沙一块来吧。”
我忙摇头:“不用不用,我还有事,谢谢。”
沙沙飞快地冲到我身边,很不给面子地:“你会有什么事?不是早说好我们下午碰碰头找个地方玩玩的嘛!”她使劲地捏了我一下,“一起去一起去,夏言家我熟得很。”说罢,还瞪了我一眼。
夏言笑开了:“那就一起去吧,人多了才热闹。”
一听此言,沙沙更是不容分说地,一边紧紧拽住我不放,一边还忙里偷闲瞄向那个冰山男。
冰山男一径在旁边悠闲纳凉,置身事外般一声不吭。
手里还拎着那套极其刺眼的书。
一个重色轻友,一个狷傲狂妄。
我心里愤愤。
但再怎么说,形势比人强,片刻之后,我还是不情不愿地跟着他们,上了辆出租车。
夏言家果然很豪华,他老爸在J省开着一家规模颇大的公司,到处奔波,很少在家。平时,就夏言的爷爷奶奶,和老妈住着这三层别墅,客厅大得可以开大型舞会,高档家具一应俱全,也就难怪夏大少爷过尽花丛而不沾一片绿叶了,眼界高嘛,呵呵。
打从一进门开始,沙沙就拽着我晕头转向地到处乱窜,我看着那一堆一堆的人,心里直发怵,夏言的人缘还真不是盖的。客厅开着充足的冷气,四周一圈布置成自助餐的样子,中间空旷,零星放了几圈沙发供人小憩,上吊有高高的水晶宫灯,白纱窗帘迎风飘扬,屋外的花园里一片花海树林,夕阳西下,无限美好。
沙沙带着我走到已经招呼过了好几拨人的夏言面前:“夏大哥。”
夏言忙指着我们对周围的人群说:“这位是杜沙沙,我的小妹妹,这位是沙沙的闺中密友,林汐,这边全是我同学。”他一一介绍下去。
周围传来了一阵似有若无的笑声,有数道眼光胶着在沙沙身上,美女嘛,总是第一眼就能吸引住人,很快沙沙就被包围了。我松了一口气,走到一边,刚拿起一杯水准备喝,一张温和的俊脸就闪入我眼帘:“你好,林汐。”
我抬眼,不认识,但又似曾相识:“呃,请问……”
温和男一笑,居然有温如春水的感觉:“唐少麒,夏言的同学。”
我点点头:“你好,”坦言道,“抱歉,刚才没听清。”
蓦然,我灵光一现,大惊:“你和唐少麟……”不会吧,多可怕的事!
温和男居然真的坏坏一笑:“我是少麟的哥哥,你和少麟一个班吧,听少麟说起过你。”
我有些尴尬,只好呵呵傻笑笑。
好死不死地,居然碰到我们班那头狮子的哥哥,还真是有够倒霉!
说起来,唐少麟同学算是我们学校唯一的,知名度能和校花杜沙沙齐名的风云人物。我常常暗自哀叹,长得帅不是你的错,长得帅又成绩那么好就是你不对了。唐少麟同学从初中起就年年勇夺全国级别的数学、物理、化学比赛一等奖,所以,一进高中就有传言说,他铁定以后是要保送清华北大的。
而且,唐少麟同学绝对、极其、非常地不低调,当我们还天天骑着时速15-20km/h的小自行车一步一个脚印地锻炼身体的时候,唐同学已经开上了拉风的机车,神出鬼没地成天呼啸来呼啸去,鉴于他功课、运动一把罩的优秀历史,老师们似乎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任由他去,要知道,每周一的全校升旗仪式还是要仰仗身材高大匀称的唐同学大驾光临的;还有,我们翘课罪不容诛,唐同学翘课就是因为课程太浅无法满足他旺盛的求知欲;我们不允许拉帮结派,唐同学就可以口口声声被尊为老大,据说在校外也颇吃得开;我们不允许早恋,唐同学似有若无的恋情传闻就可以足够写成一部源远流长的编年史;最最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