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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兽丛之刀-第3章

小说: 兽丛之刀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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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个名叫做“秃鹰”的部落,实在比不上哲言他们原来的那个,物资并不是很丰富,族长已经有三个妻子,实在没有余力再把一个不能繁衍后代的亚兽带回家里。

而且两三年以后,族长也慢慢地对哲言失去了兴趣,从那时候开始,家里来的“客人”就不固定了。

长安习以为常地转身离开,背着自己的小背篓走到河边,坐下来把光着的小脚丫浸在河水里。

“长安,长安,快过来!”一个经过的女人看见他,面露喜色地招了招手。

女人名叫阿妍,住在不远处,丈夫在一次打猎中死了,她没有孩子,独自孀居。一般而言,北方部落里的女人死了丈夫很难生活下去,会再嫁,可是也有特例——比如阿妍,没有人愿意娶她,不是因为她很丑,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她不能生小孩。

不能生小孩的女人是不能名正言顺地做人家妻子的,如果她愿意,或许可以像哲言一样用自己交换别人的垂怜——当然,什么时候被丢弃,就说不定了。

比起这样没有尊严的日子,她宁可靠自己艰难地过活。

阿妍擅长从做馍的芽麦里面提炼糖,谁也没有她那样的手艺,炼出的糖又晶莹又香甜——如果她生活在南方,说不定日子会好过一点,荒凉贫穷充满战争的北地,芽麦是重要的粮食,只有极少数家庭才拿得出多余的,给孩子和女人们做糖吃。

她只得在制糖之外,替人做粗活和重活。

长安拾起自己的草鞋,啪嗒啪嗒地跑了过去,阿妍小心地扫了周围一眼,发现没有人,这才半蹲下,放下背后重重一背篓皮子——冬天就要来了,她要帮族长夫人们把这些生皮子打理好——然后把手伸进怀里,摸出一个小纸包塞给长安:“拿着。”

长安接过来打开,里面是三颗指甲盖大的芽糖块,圆润而呈半透明状。

阿妍小声对他说道:“拿去吃,别让别人看见。”

这些是她帮人制糖的时候剩下的,她不敢多拿,会被别人发现。长安捏起一块,踮起脚,把糖块递到她嘴边。

阿妍轻轻地抓住他细得吓人的小手按下,柔声道:“长安吃,我吃过了。”

长安这才极珍惜地把糖放在自己嘴里,毕竟是孩子,吃了甜的,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个笑容。

阿妍看着他的笑脸——这孩子的眼睛漂亮,但看人的眼神总显得有些冷冷的,唯有笑起来的时候,眼角那一点泛起微微的粉红,就好像是春天飞起的桃花瓣一样。阿妍摸着他的头发叹了口气:“长安长得比部落里所有的小孩都好看,是我的孩子就好了……”

她的目光无意落在长安的脖子上,突然脸色一变,扒开小孩的粗布衣服,那被衣服掩住的地方竟然有一条像被什么东西抽出来的血痕。

“这是怎么弄的?”她脸色沉下来,突然站起来,愤怒地看着不远处的木屋,“那个贱人……他竟然打你?”

长安飞快地摇摇头,细声细气地开了口:“哲言不是贱人,他对我很好。”

他捡起自己的小背篓,打开盖子,从里面拿出一束花,那花一串一串地长着,像一个个的小铃铛,即使被摘下来,也能十天半月地一直保持新鲜,透着一股幽静的芳香,叫做“彩铃花”,女人们都喜欢挂在家里当装饰,可是很稀有,只有林子深处才有,那是猎人们才能涉足的地方。

长安小声道:“阿妍,给。”

阿妍接过花,有些惊讶:“是给我的么?”

长安点点头。

阿妍怔了片刻,叹了口气,伸手蹭了蹭孩子柔嫩的小脸:“不是说不可以一个人去林子里么?万一遇到猛兽怎么办呢?”

“去看训练。”长安回答。

林子那头是年轻的猎人和武士们训练的场地,长安总是喜欢偷偷钻到草丛里偷看,那里的大人们都知道,只是他不讨厌,从来不捣乱,也就随便他了。

“你不喜欢么?”小孩似乎有点紧张。

“非常美,”阿妍说道,“我喜欢极了。”

她似乎还有什么话要说,然而这时,哲言家的木门开了,一个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哲言披着衣服,跟了出来,他们低声说了些什么,哲言突然面露喜色,远远地对着这边喊道:“长安,快过来!”

长安提起小背篓跑过去,哲言便拉过了他,热络地把他推给旁边的男人:“这就是长安,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孩子。”

男人皱着眉打量了这个小家伙:“你疯了么?这也太小了……有四岁么?”

“他六岁多了。”哲言赔着笑,弯下腰对长安说道,“这是路柯,是有名的木匠,以后就是你的师父了,你将来会成为一个和他一样受人尊敬的手艺人。”

长安默默地看着路柯。

哲言抓住路柯的袖子:“我什么也教不了他,求求你收下他吧,这孩子什么都能干,吃得也不多……求求你。”

路柯挑剔地看了看长安:“真的有六岁?可是看起来也太小了——屋里还有那么多草药,他是不是有什么病?”

“不不,他很健康,只是长得比别的孩子晚一些!”哲言飞快地否认,“屋里的那些草药是我喝的,真的!你相信我,如果你嫌他麻烦,每天晚上就让他自己回来,我照顾他,长安很聪明,走过一次的路就不会忘记,是不是?快说话!”

长安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依然沉默。

大概男人在发泄完欲望以后,心总是容易软一点,路柯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答应了:“明天可以让他来试试,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如果他吃不了苦的话,我还是会给你送回来的。”

哲言听了,眼睛都亮了起来。

路柯有些粗鲁地在长安头上摸了一把,然后把手伸进怀里:“今天的……”

“不不,”哲言把他的手推了回去,露出一个别有意味的笑容,“什么也不用,我喜欢你,我情愿的。”

长安看着哲言热情地把路柯送走后,还回来絮絮叨叨地对他说道:“亚兽最好的出路就是当一个手艺人,一辈子到了什么部落都能生活,你明白我的意思么?要好好和路柯学习,搭上他可不容易……”

长安小声道:“我想学刀。”

可是沉浸在自己的喜悦中的哲言完全没有听见,他忙着憧憬未来——这个孩子是他的宝贝,曾经是他活下去的全部支撑,所以他一定要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一定要比任何人都强。

4、第四章傻大个

这一年,长安六岁,华沂十四。

华沂是宇峰山的另一边,雪狼部落首领的小儿子,上面有三个哥哥。

雪狼部落里不养弱者,每个小兽人到了七八岁,就会给首领丢出去,自己单独离开部落去历练,一年以后回来接受长老们的考核,不合格地就打出去重头练起。

华沂天赋异禀,天生带着稀有的银色兽纹,一身神力,一次就通过了考核,但他回城半路上,把身上的干粮都给了一个素不相识的残废亚兽的事,也很快就被他的首领阿爹拷问出来,并在第二天传遍了整个雪狼部落。

首领没想到,自己精明一生,竟然不知出了什么差错,生出了这样一个傻乎乎的混小子,要不是他长得跟自己最像,眉眼简直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首领几乎要怀疑他的第六个老婆给自己戴了绿帽子,烦闷到最后,首领终于想到了个合理的解释:肯定是他那第六个老婆,她是个中看不中用、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一定是因为她的缘故,生出来的儿子也不怎么聪明。

从那时起,华沂便有了个别称,叫做傻大个。

华沂长到了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仿佛是被吹了气似的,更加疯狂地长起了个子来,很快追平了他已经快要成年的三哥,并且有向这个势头发展下去的趋势,因此坐实了“傻大个”这个响亮的名头。

但他虽然长了个叫人畏惧的大个子,脾气却好得吓人,从来不跟人争执。

大家都说,四少这脾气是天生的,他不到六个月、刚会坐着的时候,被他三哥抢了东西,就从来没哭没闹过,最多抬头看一眼,然后……抢了也就抢了,不要了。

首领本来觉得,等这不成器的小儿子长大了,历练过、见过血就好了,可华沂很快长到了十四岁,仍然是个人高马大的面团,没有一点男人的血性。

首领没到闲来无事的时候,都要对这个儿子发愁一回——他有八个老婆,四个儿子,除了华沂,那三个哪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将来要是等他死了,华沂的哥哥成了部落的新首领,会拿这个傻大个弟弟怎么办呢?

由于是夏天,首领半/裸着上身,只批了一件兽皮,坐在榻上,看着他的大长老摆弄着一个商队从南方带来的稀罕玩意。

大长老从小跟在他身边,是首领的“工布朵”——意思就是最忠诚的兄弟,首领和长老家的少爷们小的时候都会配这么一个工布朵,又当玩伴又当仆从,长大后就成了左膀右臂。

首领心里有什么话,都愿意对大长老说。他发了一会呆,终于轻轻地叹了口气:“明明是一只羊,却长了狼的爪牙……唉!”

大长老顿了一下,问道:“首领是在说四少?”

“可不就是他么。”首领轻哼了一声,恨铁不成钢地说道,“除了长得像我,其他的都像他那蠢货阿妈,要是个亚兽或者女孩也就算了,他的哥哥们总不至于容不下一个小妹妹,可他偏偏还是个……”

他偏偏还是个罕见的银纹兽人,兽人的兽纹大多是黑色或者褐色的,银纹的兽人,据说要几千年才能生出一个,是当年真神留在人间的种子,他们个个天生神力,化身为兽,能以一当百。

大长老想了想,不好跟着首领骂人家的儿子,只好不痛不痒地劝说道:“银纹兽人,我活到这么大,也只见过四少一个。小的时候听老人说过,这种万中无一的人,一生必然不会平淡,没有几起几落,他活不到头,不管他走的是一条什么样的路,是好是坏,都毕竟是有大作为的。”

“要么功成名就,要么不得善终。”首领并没有被安慰,仍然愁眉苦脸,“你看他的窝囊样子,像是能功成名就的么?要是……”

首领并没有说出他的忧虑,因为这个时候,一个亚兽随从慌慌张张地跪在了他的帐外:“首领,三少跟四少起了冲突,打起来了!”

这名亚兽随从才刚刚成年不久,显然把这当成了天大的事,谁知帐子里却半天没人出声,他忍不住抬起头来,试探着又叫了一声:“首领?”

然后他听见首领用一种漠不关心的口气说道:“知道了,你去吧。”

“打架?说得真好听,”首领苦笑了一声,伸了个懒腰,“他能和老三打起来?我头一个不信,充其量是老三那小子又欺负人了。走,咱们看看去。”

华沂此时正是一脑门的汗,他这三哥很不是东西,除了欺软怕硬之外没别的爱好,向来张扬跋扈,大哥二哥他不敢打主意,但自从四弟华沂这个银纹兽人出生以后,老三就一直很讨厌他,就这么个傻大个,他也配长个银纹么?

等确认华沂有那种绵羊一样的性格以后,老三就愈加变本加厉起来。

这事的起因,是华沂的工布朵。

华沂的工布朵名字叫做骨丞,还没到历练的年纪,是个兽人小东西,但十分机灵,心眼也多,所以即使年纪不大合适,也被首领选中了——首领看上了他跟自己傻儿子的互补。

骨丞人小,脾气却不小,工布朵跟上一个什么样的主人是要靠运气的,所有的工布朵里面,只有他的主人对他是最好的,他觉着华沂是个天大的好人,尤其见不得别人欺负他,所以老三明目张胆地抢走了首领给华沂的一块九头鹿皮子以后,骨丞就背着华沂做了一件事——他偷偷钻进了老三的帐子,把那块珍贵的皮子给刺了十来个洞出来。

结果做得过了头,当场被人抓住。

三少没想到,他四弟那个窝囊废的小奴才竟然也有这么大的胆子,敢爬到他头上来,当即怒不可遏,要叫人把骨丞打死。

华沂知道了这事,赶来拦着,于是第一回跟他的三哥冲突上了。

本来华沂觉得这事是骨丞不对,他们理亏,于是一开始低声下气地跟老三赔不是,还按着骨丞的脑袋让他跪下给三少道歉,没想到这老三蹬鼻子上脸,非要打死骨丞不可,华沂也不干了,把骨丞护在身后,两方人马对峙起来。

抢了东西,让给你就是,可骨丞是人,那能随便打死么?

华沂虽然脾气好,但也是颇有底线的。

他挺直了胸膛,常年见人带三分笑的脸上难得地冷了下来,对他的三哥说道:“骨丞是我的工布朵,我的兄弟,要打死他,你先打死我。”

谁都知道,四少打猎武技都是首领认可过的,长老们试炼,一次就通过的,近二十年里,只有他一个人,见他板起脸来,三少的侍卫们都忍不住退避了一些。

华沂平素不温不火惯了,这话说得也并不怎么嚣张,更没什么挑衅的意味,可是就这一点点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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