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正传Ⅱ:皇家刺客-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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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事。
抵达涂湖时,天色已经暗了,于是我们找了间客栈住了下来。我以为隔天要搭河上的驳船,即使公鹿河沿岸会结冰,但强烈的暖流让运河终年不结冰。我早已精疲力竭,于是直接走进房间休息。博瑞屈和阿手都期待着热腾腾的食物和他人的陪伴,更别说麦酒了。我原以为他们不会很快回房来,但不到两个小时他们就双双进房准备就寝了。
博瑞屈安静而令人生畏,等他就寝后,阿手就躺在床上悄悄告诉我这里的镇民是如何批评国王。“要是他们知道我们来自公鹿堡,恐怕就不会畅所欲言了。所幸我们这身群山装扮,让他们以为我们是做生意的商人。有好几次我都觉得博瑞屈会跟他们起冲突,但我不知道他后来是怎么克制住自己不发脾气。所有人都抱怨为什么要缴税来防守海岸,冷嘲热讽地说着即使他们拼命缴税,劫匪还是出乎意料地在秋天抵达,天气好时还多烧了两个城镇呢!”阿手停顿一下,接着用不确定的语气继续说下去:“但他们可大大地夸奖帝尊王子一番。帝尊王子陪同珂翠肯公主回公鹿堡前曾经路经此地,有位坐在桌边的仁兄就说她可真像是条大白鱼,能嫁给海岸国王刚刚好。另一位仁兄则说帝尊王子至少能在艰苦中振作,而且看起来更有王子的样,然后他们就举杯祝福王子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我只觉得浑身一阵寒冷,然后轻声回答:“这两个冶炼镇,你可有听到是哪两个地方?”“毕恩斯的鲸颚镇和公鹿堡这里的泥泞湾。”
我周遭的黑暗更显深沉,而我望着它彻夜未眠。我们隔天早上离开涂湖,骑着马横越山岭。博瑞屈不让我们走大路,就算我抗议也无济于事。他听完我的抱怨,就把我带到一旁凶巴巴地问我:“你不想活了吗?”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只见他一副嗤之以鼻的神情。
“斐兹,事实就是事实,你仍然是个皇家私生子,而帝尊王子也还是把你当成障碍,他不止一次试着除掉你,难道你认为他会欢迎你回到公鹿堡?不。对他来说,我们最好永远都别回来,所以我们最好别让自己成为明显的目标。我们要横越山岭回去,如果他或他的手下想逮到我们,就得穿越森林追捕我们,但是他根本不是当猎人的料。”
“惟真不会保护我们吗?”我虚弱地问。“你是吾王子民,而惟真是王储。”博瑞屈简短指出,“是你要保护王储,斐兹,而不是他来保护你。他不是不关心你,他也想尽力保护你,但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处理。红船劫匪、新婚妻子,还有处心积虑想篡夺王位的弟弟。所以,别指望王储会照顾你,自己好好照顾自己吧!”
第11节:他是个凶手
而我只想到他在拖延我寻找莫莉的时间,但我可不会这么说,也没把我的梦告诉他,反而说:“除非帝尊发疯了,否则他不会再追杀我们,因为如此一来人人都会知道他是个凶手。”
“不是发疯,斐兹,而是冷酷无情。帝尊就是那样,可别指望他会像我们一样遵守游戏规则,或者和我们一样理性思考。如果帝尊逮到除掉我们的机会,他就会毫不迟疑地动手,而且因为没人握有证据,他也不在乎遭到怀疑。惟真是我们的王储,而不是国王,至少目前还不是。只要黠谋国王还活着而且仍在位,帝尊就会想尽办法躲过他父亲的耳目。你很难制裁他,甚至连他犯下谋杀罪,都一样可以逍遥法外。”
博瑞屈勒马走离足迹遍布的道路,朝着没有路标的积雪山坡移动,走出一条通往公鹿堡的路。阿手像生了病似的看着我,但无论如何我们必须跟上。我们并没有在客栈里过夜,而是一起缩在帐篷里取暖,这时我就会想到帝尊。每一下通往山坡的艰难步伐,都让我们的马儿更加奋勇向前,在谨慎地踏出每一步下坡路时,都让我想到这位最年轻的王子。我回忆着和莫莉相处的每一个小时,只有在白日梦里把帝尊打成残废才会让我精神一振。我无法立誓报复,只因报复是国王特有的尊荣,但如果我不报复,帝尊就不会满足。我会回到公鹿堡,在他面前直挺挺地站着,而当他用黑色双眼看着我时,我将不退缩。我也发誓不让帝尊看到我发
抖或靠在墙上站着,更不会在我眼冒金星时伸出手。他绝对想不到他差这么一点点就赢了。
我们不走风大的沿海道路,而是骑马穿越堡垒后面林木茂密的山坡,就这样回到公鹿堡。雪愈下愈小,接着就停了。夜风把云吹散,皎洁的明月将公鹿堡的石墙照得黑亮,犹如闪烁在海面上的乌黑光点。黄色的光芒照耀着炮塔和旁边的侧门。“我们到家了。”博瑞屈平静地说道。我们骑着马走下最后一个山坡,终于回到路上,然后往公鹿堡宏伟的城门而去。
一位年轻士兵站夜岗。他把长枪朝下挡住我们,要我们报上名来。博瑞屈把兜帽从脸上向后推,这小子却一动也不动。“我是马厩总管博瑞屈!”博瑞屈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我担任马厩总管的时间可比你活着的时间还长,我才要问你在我的城门这儿做什么!”
这紧张不安的小子还来不及开口回答,一大群士兵就从卫兵室蜂拥而上。“是博瑞屈!”守卫中士高兴地喊着。博瑞屈立刻成为这群人瞩目的焦点,大家拼命喊叫和打招呼聊天,阿手和我就在一片骚动中把累坏了的马儿安置在一旁。这位名叫布雷德的守卫中士终于叫大家安静下来,好让自己有机会发表感言。“我们本想等到春天再去找你。”这名魁梧的老兵宣称。“但是当时却有人告诉我们你恐怕已经面目全非了……不过你看起来挺好的嘛,真的。有点冷酷,穿得像外地人,有一两道疤痕,就这样。我们听说你伤得很重,而那位私生子似乎死于中毒或瘟疫,都是些谣言啦!”
博瑞屈笑着伸出手臂,看来大家应该都很欣赏他这身群山风格的装扮。有好一会儿我看着别人眼中的博瑞屈,望着他一身紫黄衬垫长裤、罩衫和高统靴。我不再纳闷为何会在城门遭遇刁难,但仍对谣言感到疑惑。
“谁说私生子死了?”我好奇地问道。“你哪位?”布雷德反问。他瞧瞧我的衣着,又看着我的眼睛,显然认不出是我。但当我在马上挺直身子的时候,他就认出来了。直到今日,我仍相信他是因为煤灰而认出我。只见他还是一脸惊讶。“斐兹?我都认不出你了!你看起来活像感染血瘟。”这些认识我的人一定觉得我看起来糟透了。“是谁说我中毒或感染瘟疫?”我平静地重复问道。
布雷德有些退缩,也收回诧异的眼神。“喔,没有啦!嗯,应该不是某个人放话,你知道的。因为你没有跟其他人一起回来,嗯,有些人就开始怀疑这怀疑那的,然后这些揣测似乎就成了事实。谣言满天飞,守卫室里从不安宁,士兵们也都在八卦着这些事。我们只是纳闷你为什么没回来,如此而已。没人相信那些谣传,但却把谣言一传再传,连闲话都变得不可信任。我们只是纳闷你、博瑞屈和阿手为什么没跟回来。”
最后他终于明白自己只是不断重复之前的言论,于是他在我的凝视下沉默了。我让这沉默延伸,表明了我不想回答这问题,然后耸耸肩不置可否。“没事,布雷德。但是你可以告诉大家,这私生子还活得好好的,你应该知道无论是瘟疫或中毒,博瑞屈都会医好我。我好得很,只是看起来像行尸走肉。”
“喔,斐兹,小子,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
“我已经说了,没事,你就别在意了。”
“好的,大人。”他回答。
我点点头,博瑞屈却用怪异的眼神望着我。我和阿手面面相觑,他也是一脸诧异,而我却猜不出原因。
“那么,晚安了,中士,别拿着长枪指责属下了,他不过是恪尽职责,防止陌生人闯入公鹿堡城门罢了。”
“是的,大人。晚安,大人。”布雷德生硬地对我敬礼,雄伟的木制城门接着在我们眼前敞开,迎接我们进入公鹿堡。煤灰抬起头,也变得更有精神,我身后阿手的马儿嘶叫着,博瑞屈的马儿则喷着鼻息。我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感觉从城墙到马厩的路竟是如此漫长。阿手下马之后,博瑞屈抓住我的袖子把我拉回来,阿手则招呼着帮我们点灯的疲倦马童。
“我们在群山王国呆了好一段时间,斐兹。”博瑞屈低声提醒我,“在那儿,没人在乎你的出身,但是我们现在回家了。在这里,骏骑的儿子不是王子,而是个私生子。”“我知道。”他的直截了当让我愣住了。“我这辈子可都忘不了,时时刻刻惦记着呢!”
“的确。”他表示赞同,但脸上却浮现出一抹怪异的神情,然后半是怀疑、半是骄傲地微笑。“那你为什么要布雷德向你报告?你为什么要像骏骑一样利落地发号施令?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说话的神情还有他们亦步亦趋的样子,真让我吓一跳,你也根本没注意到他们怎么回答你,更没发觉你就那么理所当然代我下令了。”
我的脸红了起来。群山王国的人确实把我当成真正的王子款待,而不把我当成私生子。难道我这么快就习惯了高高在上?
第12节:这儿真的是家
博瑞屈笑着观看我的表情,但随即又严肃了起来。“斐兹,你要更小心点。把你的眼神放低,别像骏马般抬头挺胸。帝尊会把这当成是你对他下的战书,但我们可没准备应付这样的状况。时候未到,或许永远都不会到。”我严肃地点点头,望着马厩庭院中满是脚印的积雪。我的确太大意了,要是被切德知道,他一定会非常不满,而我毫不怀疑他在召见我之前,就会知道在城门发生的一切。
“别像个懒鬼一样,下来,小子。”博瑞屈忽然打断我的冥想。我从他的语气中感受到,他也在重新调整自己在公鹿堡的身份地位。我当了他多少年的马童和跟班了?我知道我们最好尽快恢复原状,人们才不会在厨房里说闲话。我下马牵着煤灰,跟随博瑞屈走进他的马厩。
这里面既温暖又熟悉,冬季的寒冷阴暗都让外面厚厚的石墙给挡住了。这里是家,油灯散发着晕黄的光芒,栅栏里的马儿也缓慢深沉地呼吸着。但是,当博瑞屈经过的时候,整个马厩又活络了起来,马儿和狗儿们一闻到他的气味就兴奋地打招呼。马厩总管回家了,接受他最亲近的同伴们热烈的欢迎。两位马童很快就跟上我们,不约而同急切地报告关于猎鹰、猎犬或马儿的新鲜事。博瑞屈在此指挥大局,胸有成竹地点点头,在聆听的同时简洁地提出一两个问题,而他的威严只有在老母狗母老虎出来迎接他时才消失无形。他单脚跪着用力地抱住它,而它就像小狗般摇摇尾巴舔着他的脸。“真是只乖狗儿!”他对爱犬打完招呼后就站起
来继续巡视,只见它摇着尾巴愉快地跟着他。
我缓慢地跟在后头,这份温情让我更加四肢无力。一位马童赶紧回头留给我一盏提灯,然后快速地上前陪伴博瑞屈。我走到煤灰的厩房前拉开门闩,它就迫不及待地走进去,喷着鼻息表达感激。我把提灯放在架子上看着四周。家。这儿真的是家,比我在城堡中的房间还亲切,也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温暖。这是博瑞屈马厩里的一个厩房,我就这样安全地留在他的地盘上,变成他所照顾的动物之一。如果我能让时光倒流,钻进草堆用马儿的毯子盖住头,该有多好。
煤灰又喷着鼻息,只是这一次它在责备我。它这些日子以来载着我跋山涉水,也该让它过过舒服的日子。但是,我麻木疲累的手指却拨不动它身上的每个扣环,只得从它背上拉下马鞍,几乎失手让它掉到地上。我胡乱摸着它的鞍辔,闪闪发亮的扣环在我的眼前舞动。最后,我索性闭上眼睛,单靠记忆来帮它取下鞍辔。当我张开双眼时,阿手出现在我的手边,我对他点点头,鞍辔就从我毫无生气的手中滑落。他看着鞍辔却不发一语,反而帮煤灰倒了一桶他刚打回来的水,帮它张罗燕麦,还拿来了一大捆鲜绿的甜干草给它吃。我有气无力地拿下煤灰的毛刷,而他伸手把刷子接过去。“让我来。”他平静地说道。
“先照顾好你自己的马。”我责备他。
“我的马已经安顿好了,斐兹。你看,你没办法好好照顾它,还是让我来吧!你几乎站不直,休息一下吧!”他几近和蔼地对我说,“我们下次骑马的时候,你再为我一展身手吧!”
“如果我让别人照顾我的动物,博瑞屈可会引以为耻的。”
“不,他不会的。他不会让一个自己都站